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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不曾少花香-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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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吧,不要再买了。”
“胡说什么,还有一大片没看呢。”
妍婴扫一眼清平手里的购物袋,的确他们只转了闹市区的一小部分,但是数量已经可观。
“你现在可是没有工作的闲人啊!”
她提醒他,但是没等清平反驳,肖敏敏就笑起来,“得了吧,我们这点东西,哪样不是把价杀到老板都肉痛,别看大包小包的,其实也不过才三四百块钱而已。”
“就是啊!”清平很快地接上,“而且我不叫失业,我是休假而已。”
“可是都是我和敏敏的东西,你一样也没买。”
“你没看见满大街的男人都很羡慕地盯着我吗?”卫清平理直气壮地说,“左右两个美女。”
肖敏敏正在系鞋带,闻言站直了,把清平的头扳过去对着妍婴,说:“美女在那里,别把我算上。你朝着我喊美女我会觉得你在找揍。”
清平翻翻肖敏敏的购物袋,“你买的这些东西跟男装有什么区别,浪费好身材,你要向妍婴学习,凸显自己的优点。”
肖敏敏白了他一眼,说:“妍婴浑身上下都是优点,她穿上十五块钱的地摊货也像刚从精品屋里走出来的模特。”
妍婴笑着拎起裙子,说:“你们猜我这双鞋多少钱?”
两人观察揣度一番,一个说:“大概三百左右。”
另一个则说:“不了解你的人,以为你家家财万贯,买双靴子怎么也不会低于一千吧?不过你连地摊货都穿,所以我说这靴子不会超过一百块。”
妍婴笑嘻嘻地说:“答对,原价两百,砍到九十五大洋。”
肖敏敏指着她对卫清平嚷嚷:“我说的吧我说的吧,你随便拉个人问问,谁相信她会买可以还价的鞋子,而且还对半还!”
“你还是比她狠多了呀,小姐。”
“那不一样,我是穷人。”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朝购物中心进发,神态之间还颇有默契。
“啊,这件毛衣好帅!”
肖敏敏背着手站在橱窗前,眯着眼打量那件鸡心领深蓝色毛衣,宽肩肥袖的,男孩子气很重,是她最喜欢的穿衣风格。
“那是男式的吧!”不知道是不是故意泼她冷水,清平意味深长地说,“而且你几乎每次都穿这样的衣服,不能换个风格吗?比如说那种淑女的紧身小毛衫?”
肖敏敏头也不回地甩下一句:“我喜欢,不行啊!”便迫不及待推门进店。
等另外两人挤进店门,她已经拽着袖子向店主问价。
店主坐在沙发上看杂志,抬眼盯着他们三人笑笑,“小姐,这是情侣装,单独不好拆开卖。
“情侣装!”肖敏敏大叫一声之后发现了隐藏在后面的男款,“非得两件一起买吗?”
“不好意思,是的。
肖敏敏顿时绝望,“我买了剩下的一件给谁穿去啊?”
不约而同的,店主和妍婴的目光都落到了拎着大袋小袋的卫清平身上。
肖敏敏很快也发现了他们的视力走向。
“别开玩笑!我们才不是那种关系。
店主一副了然于心状,“哦哦,既然不是就更没关系了。一人一件,你们不要同时穿出来不就得了。
肖敏敏准备吵架,“有你这么做生意的吗——”话刚说个头,被清平拉住。
“去试试看,合适的话就买下吧。”
“你发什么神经,没听他说不单卖吗?”
清平放下手里的物什,看了她一眼,“他说得有道理啊,我们一人一件,不要同时穿出来不就得了?”
肖敏敏傻眼,“不、不会吧……你要买?”
“你不是想要吗?”清平比划一下自己,“这里除了我,还有谁能穿下这件男款?”
肖敏敏怔了怔,抿着嘴唇憋了好一会儿,挤出一句说:“你买了若不合适,不要怪我!”
清平只是笑,店主从衣架上卸下毛衣,耸耸肩说:“这位先生身材很好啊,我打包票,不用试也一定能穿,而且绝对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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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出来时,手里又多了两个袋子。
肖敏敏一味地重复着:“我可没有逼你买,我可没有逼你买……”
看起来她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很有点歉疚。
坐在小吃城里,清平去柜台买点心时,肖敏敏低头翻找钱包,“我还是把他那件衣服的钱给他好了。”
“你这样做清平才会不高兴哪。”妍婴低声说,好笑地看她红了脸。
“他买回去也是压箱底,不如给我留着,说不定可以给我以后的男朋友穿。”
“你当是灰姑娘呢,水晶鞋合适的就娶过来啊?”妍婴笑着说她,忽然心念一动,“敏敏?”
“啊?”肖敏敏正在给与不给的激烈思想斗争中,闻言一愣。
妍婴撑着下巴,“你说是不是巧合呢?”
“什么呀?”
“要是那件衣服清平穿了正合适,你们俩搞不好是命中注定歪打误撞的情侣呢。”
肖敏敏眼皮也不眨地反驳她:“你的联想力也真丰富!”边说,边迅速地瞥一眼柜台的方向。
排队的人很多,吵吵闹闹的,但是清平还是在那一刹那感觉到了她们的注视,隔着老远朝她们做了个很快就好的手势。
妍婴伸出手,拉住肖敏敏的围巾往自己这边拽了拽。
肖敏敏探身凑过来,听见妍婴低声在耳边说:“下次,单独和他出来约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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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朗:
夏天的墨尔本还好吗?我很惦记那片薰衣草田。
那年,第一次出远门,没想到一下子就去了那么远的地方。我是个胆小的人,自小被惯坏,又受到医生和家人无形中紧张的压力,战战兢兢,以为人生从此不会再有光彩,如果不是因为大洋彼岸有你在,我无论如何都不敢去,即使那是个举世公认的美丽城市。
没有经历过的事情我是不敢去想象的,比如未来的爱情,未来的事业,未来的家庭,我都没有设想过.只把一切交给顺其自然的借口。也许我的人生就是这么苍白,在现实与梦之间并无多少差异,但是反过来一想,这其实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幸福。
和你失去联系的这段日子里看到很多触动内心的话,有一句很喜欢。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在你面前时,我是谁。
当初你说我是笼子里的金丝雀,清平和我都觉得受了莫大的侮辱。其实错的是我们,清醒的是你。
爱一个人,不但要给他温暖,还要教会他抵挡寒冷的方法。
他们都在宠我,只有你在教我。
我很庆幸自己遇上的,全部都是好人,很好的人,只有你是坏的,你扮演了我生命里第一个,或许也是仅此一个的坏人。曾经有一位著名作家张开双臂叫学走路的儿子过去,就在孩子跌跌撞撞扑向他时,他却闪开了。
他说:记住,不要轻易相信诱惑你的人。
你让我摔了一个跟头,我恨死你了。
但是如果没有恨你,我以后说不定会恨更多的人。
你说,如果我能证明自己不是无能的小姐,你让我自由。
为了自由,我学会很多东西,比如做简单的蛋炒饭,比如做干花卖给同学,比如打扫卫生,比如洗衣服。我有一次洗一大盆衣服,把手泡得软了,不注意抠下一块皮都没发觉。
没有人心疼的时候,自己握着苦,反而很自豪。
我知道有人会笑我这点皮毛的痛苦,人世间的辛酸多了去了,省吃俭用的拮据不过是九牛一毛,沧海一粟。
但对我这是多大的一步啊,没你牵引,我一生都迈不出去。
这些话本该当面对你说,但是好不容易等到机票的时候却又感冒了,清平和爸妈都不让我上飞机,我也觉得不该冒险,若是草率行动导致严重的后果,是很愚蠢的行为。所以只好借E-Mail向你表达我的谢意,如果可以的话,发点薰衣草农庄的照片给我好吗?
妍婴
这封信从她的邮箱发出,到进入大洋彼岸的用户邮箱,前后不过短短几秒。
然后它便一直静静地躺在收件箱里,以未读邮件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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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朗!湛朗哥!”
目光尚未从书面上拾起来。他顺手拿起桌子上的书签夹在那一页。
紫色的书签,背面写着LavendulaLavenderFarm,翻译过来就是薰衣草农庄。
而那片景色就在窗外。
“刷”地拉开白纱窗帘,一个女孩子已经奔到了窗台下面,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来,来帮我拍照呀,一个人闷在房间里看书有什么意思!”
湛朗趴在窗台上,放眼望去,一片紫色的海洋,远处交接的是群山的轮廓,再远一点则是淡青色的天空。
三个星期前他就到了这里,薰衣草的花期刚刚到来。
三个星期,二十一天里,他看着眼前这个天地慢慢地一点点地变化,由浅变深,越来越紫。
每天早上,太阳刚刚跃出远处的山谷,还未来得及完全放射出它的光芒,薰衣草在晨风中摇曳,远处的远处,完全汇成了一片紫色的海。
同来的锦瑟,稚气未脱,看见这样的景色,当时便尖叫起来,连跳带蹦地冲过去,鸭舌帽拿在手里乱舞。旁人急忙去拉,说草丛里有很毒很猛的虫子,她听也不听。
她穿着迷彩T恤和牛仔裤,本以为旅游就应该穿得轻便,现在却后悔起来,天天打电话回家去催他们寄条白裙子给她,“紫色的花田里,白裙子衬得多超尘脱俗啊!”
她平日里大大咧咧像个男孩子,家里人希望她穿得淑女一点都要被鄙视半天,这次竟被要求寄白裙,而且还是有蕾丝花边的那种,喜不自禁,先是寄杂志给她,让她选式样,又让湛朗帮着量了尺寸,忙了三个星期,今天她的裙子终于寄到,锦瑟穿上白裙子,乐呵呵的,镜子照个没完没了。
“湛朗哥,我这样好看吗?还是那条有花边的比较可爱一点?”
他耸耸肩,“反正有好几条,每天换一条就是了啊。”
“这办法不错!”
小女孩把这里当成了拍时髦写真集的外景地,每天出去喀嚓喀嚓的,从早上一直拍到黄昏。起先是拍自然景色,后来就到处找人帮她拍,乐此不疲。
“来嘛,来嘛!你帮我拍,我也帮你拍啊。”
他被硬拖出来。
“等我摆个好点的姿势!”
锦瑟退后几步,一边想一边换角度。
湛朗一只手拿着DV,一只手抱臂,淡淡笑着等她。
年轻的女孩穿着白裙子站在花田里,左顾右盼,是很美的风景。没有了女孩儿,这片花海可能会寂寞的。
她那么爱花的人,若是见到眼前此情此景,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继续追溯回忆里的片段,她似乎在听到薰衣草农庄这个名字时,一脸的兴奋。
说起来上次来时,这里正逢下雪,银妆素裹,俨然一个童话里的世界。
他才想起来,在这里是花季,国内却是严冬。她错过了两季花期,一直在寒冷冬天的边缘徘徊。
错过,是一种多么深重的无奈。
眼前一片模糊,恍然中是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站在面前,就那么盈盈地笑着,戴一顶白色草帽,帽檐点缀两簇花朵,仿佛永远开不败般鲜嫩。
他也很快从模糊中醒来,没事一样,迅速把想象从脑海中抹去,继续耐心地等面前那个小女孩摆出最理想的姿势。
“我好了,照吧。”锦瑟笑得有点僵。
“不要看我的镜头。”湛朗伸出手,“看我的手,我喊一二三时,你再把头转过来。”
“不会来不及吗?”
他笑,“抓拍的表情是最生动的。”
如此来了几张,锦瑟翻看一下,非常满意,“真的,好像明星哦!原来照相有这种窍门哪,恐怕也只有你这么好的技术才做得到吧?再拍再拍,等我跑远一点!”
他指导说:“不要老是站着,试试看半蹲下,把花拥在怀里,做闻的动作。”
锦瑟非常配合,她的个性本来就开朗爱热闹,和陌生人也能一下子就混熟到互留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地步,何况拍照,更加落落大方,湛朗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晚饭后到睡觉前的那一段时间,锦瑟总是赖在湛朗房间里度过。起先几天,他会陪她说话,后来也就习惯,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因为锦瑟如果想和他聊天,是绝对不会客气地让他安静下来一分钟的。
她翻看DV里存的照片,边看边喷喷称奇,赞不绝口:“你的水平真是好,可以去开影楼!我这么平凡无奇的姿色都能拍出明星的效果,要是明星来拍还不变成天仙呀?对了,那些明星一定是因为化妆师和摄影师的缘故才显得漂亮吧?喷喷,原来美女都是骗人的!”
湛朗刚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闻言笑了笑,“也不是,有的人天生丽质,不化妆也是美到极点。”
“你见过?”锦瑟随口问了一句,“反正我是没发现身边有什么天生丽质的美人,同学朋友大都靠化妆打扮。对了!”她抓着DV来到湛朗椅子边,“湛朗哥这么优秀的男生,有女朋友了吧?”没等湛朗作答她又推翻,“唉,瞧我,有女朋友是当然的事啊,问题只是数量方面——湛朗哥你有几个女朋友啊?”
他好笑地用薄薄一片书签打在小女孩脸上。
“我没有女朋友,未婚妻倒是有一个,曾经。”
锦瑟咂咂嘴,语速极快地问:“分手了?”
“她已经有了爱人。”想一想,他又补充说,“在她知道这婚约以前,而且她很爱对方。”
锦瑟耸肩,“那就没法子了,你忘了她好了,反正好女人多的是呀——她漂亮吗?”
女孩都这样,听闻异性谈及另外的女子,第一反应必然是她的容貌。
湛朗找到下午看书时中断的那一行字,淡淡地说:“漂亮啊。”
偏偏锦瑟不依不饶:“有多漂亮?”
这个问题,他倒是没有像刚才那样不假思索地就回答。
“漂亮到……”盯着天花板想了一下,他慢慢望向小姑娘,“漂亮到如果她站在镜头前,大部分明星都得回家喝西北风的地步吧——我想是的。”
锦瑟十分震撼地仰起头,表情处于想象中。
湛朗打心底好笑。假若他的答案是“普通漂亮,但是很聪明”,或者“虽然不漂亮,可是心地很好,很能干”等等,锦瑟都不会有那么吃惊的神色吧。
“你说的天生丽质,是她吧?”半晌,她讷讷地问:“有照片吗?”
“手边没有,等回去了发给你。”看一眼时间,湛朗合上书站起来,“回去睡觉吧,明天一早我们回墨尔本。”
“啊?明天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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