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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缘到-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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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芳华私下和楚天歌说:“别是二舅妈弄错了,她是个高手吧,我看她打牌挺厉害的。”

楚天歌和楚天雪是真的半吊子,说会她连色子都不会看,你说不会吧,她又知道怎么赢牌。剩下她们三个未嫁的表姐妹,莫芳华的牌技最好。今天打得有点大,虽说三个人都输了,但她又输得最多,从头到尾,几乎没开和,差不多输了一千块,也不怪她心疼。

四姑妈知道了,就给了一千莫芳华,又训斥她。

“别瞎说,毕竟人家第一回上门,都是玩个开心。”

二妈也知道了,拿了一千块钱过来要给莫芳华,四姑妈就说她。

“打牌这个事,输赢本是常事。你莫做这个事,丑。”

二妈也知道四姑妈不缺这个钱,姐妹五个,她算是过得好的,便收回了。

“她也是不好意思,下了桌上去看秦棂,还和秦棂说,她一个做嫂子的,还赢妹妹的钱。”

这是解释,也是表明,秦棂大嫂真是生手,今儿赢钱确实是火气好。

莫芳华也就是随口抱怨一下,并不是输不起的人,见她妈妈和舅妈这样,反而不好意思。

“怕什么,我明天再赢回来就是。”

楚天歌就讨饶:“那你可得手下留情,别赢得太厉害,回本就行了啊。”

莫芳华输了钱,晚上就不肯打,说歇一晚转转运,三个人吃了饭就钻到楚天歌房里玩电脑。

小姑妈也过来了。

莫芳华笑着问:“小姨怎么没去打牌,跑我们这里来做什么?我们这里可没牌打。”

小姑妈拍了她一下,见她们都围在电脑前,就问:“看电影呢?”

“不是,是之前下的电视剧,一直没时间看都忘了,刚才找电影时才发现,”楚天歌想到小姑妈这个时候特意找过来只怕是有事,就起身让座,“您可别想躲,大姑妈二姑妈三姑妈都是有了年纪的人,晚上肯定不能玩太晚,这么多客,可没有地方睡,您不打牌准备坐一晚上呢?”

小姑妈在床尾坐下,拍了拍身边,示意楚天歌坐过去。

“我跟你二妈说好了的,今儿不打牌,我有事。”

“什么事?”楚天歌坐过去,楚天云和莫芳华也都看过来。

“还不是文文,他明年就毕业。他们兄弟两个又挨得近,学学后年也毕业,他就不想读研,说出来找个工作以后供学学,我们负担也轻些。我想着,他学的就是计算机,正好和肆肆的公司对口,这马上就实习了,看能不能过去实习?”

在心里算了算表兄弟姐妹几个年纪,许行文比楚天烈小一岁,确实是明年毕业。

实习是没问题,但是小姑妈求的绝对不止是实习生的位置,只怕是想留在盛世。但是一个本科生,只怕进了盛世也干不出什么成绩来。关键是他一个男孩子,这点小事,还要父母来为他牵桥搭线。按说,他早该主动和明肆联系,若是不好意思,楚天歌是嫡亲的表姐,从小也是一起长大的,和她联系总不会不好意思吧?但是也没有。

“这也是他有孝心,不过,我还是建议他考研,本科四年,其实学不了什么东西的,以后工作只怕也不好找,还不如努力考研考个好学校。他要是怕家里没有钱您们负担重,就和他说,我先借给他,以后他工作了再还给我。”

小姑妈是知道楚天歌的性子的,你对她一分好,她必定要还十分。从小她就疼楚天歌,楚天歌也一向粘她。听楚天歌这话里的意思,像是拒绝了,却也像真为儿子打算。

一时也分不清哪个真哪个假。

“我也是这样和他说的,难也就难得这两年。若说是为学习,这舅舅舅妈,哥哥姐姐,只要是他开了口,谁还不借?他说家里本就欠了小舅小舅**情,不是小舅妈好,也顶不下厂子,家里的债也还不了,哪里还好意思开这个口?不如先出来工作,以后想考了再考也是一样。”

幼稚的想法,做IT这个行业,又忙又累,天天加班,一周也只有一天的休息时间,还想考研?楚天歌连连摇头。

“您听我的,他这是没参加工作不知道幸苦,他们这个行业本就是顶顶幸苦的,连休息时间都没有,过个两年,工作做顺了,课本知识早忘了个干净,工作也稳定了,还考什么研?要考就趁着现在考,一回把书读完了,以后工作了,还有的是要学的。”

“这样?”小姑妈还不信。

楚天歌苦笑,说:“明肆就是做这个的,我还不清楚?”

“他做老板也这样?”小姑妈无法想象。

楚天歌就知道她想到哪里去了,她只怕以为老板就是电视剧里那样,天天坐在办公室里喝咖啡,有些想笑。

“那怎么能比?不过,忙的时候也很忙,但和员工肯定不一样。”

小姑妈才有些信了,楚天歌又说出学费,便有些心动。

“那我劝劝他。”

又说:“他要是不听,那这个事还是要麻烦你和肆肆。”

这是要两头兼顾。

楚天歌无语,若许行文真这么想,便是决定考研,也绝对不会用心,那还不如出来工作呢。点了点头,说:“实习肯定是没问题,不过,我也和您说,通过实习,就算他再努力,学到的东西也有限,别的就得靠他自己了。”

这话说得比较直,只保证进盛世实习,但是实习之后,能不能留在盛世工作,那就的看他有没有那个能力。

小姑妈也听出这个意思来,就笑着说:“以后要是工作不好找,我跟你说,你们是不能不管的。”

第二百四十二章

第二百四十二章

只是求个前程,那倒也没多大问题,总归是亲表弟,又不是外人。她连张琼都愿意帮,许行文自然不在话下。但她也不能一口应下,若是许行文半点魄气没有。她答应了,小姑妈回去一说,他就一心等着她给安排工作。若是这样不求上进,预备混日子,她才不愿意搭理。

“只要他肯努力,还愁找不到工作?您就是太操心了。”

求人的事,小姑妈也不好逼迫太过,便转了话题。

“飞飞和他**妈怎么没回来?”

“飞飞舅舅二号结婚,他们去上京了。”楚天歌暗暗叹了一口气,已经猜到小姑妈要说什么。

“这样巧,也是,现在都工作忙,也就这两个节气都空闲些,”又说:“听说飞飞舅舅的工作就是肆肆安排的,她嘴巴也紧,一两年了,半点口风也没漏。”

楚天歌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把明丽雅的嘴巴缝起来,虽然她心里明白,这事其实也不怪明丽雅。只能说社会在进步,交通一天比一天方便,人民的消息也越来越灵通。

但是,能不能别盯着她呀。

“什么安排不安排的?不过,您也是不知道。我躺在医院里,他跟学校请了假回来的,见我那个样子,就没回校,直接和导师联系了,在家里写论文。他一边照顾我,一边写论文,公司的事他碰都不碰。当时他小叔家的儿子,就是鹏鹏,和熊熊一届的。也是学的计算机,专科毕了业。那还是他嫡亲的堂弟,过来找他,他一句话都没说,出了个题目,叫他写程序,写得不好,直接就打发回来了,连简历都没让他投。为什么?他能力不够,进去了什么都不会做,周围同事也要笑话他的。人家可不会管你是谁谁谁的亲戚,没有能力的人谁尊重你?再说他,若是个人就往公司里引,也不管人家能力好不好,谁还信服他?您说,是不是这么个理?”

“你一说,还真是这么回事。”小姑妈连连点头。

楚天歌便又说:“您说,飞飞舅舅要是没有能力,能进得了公司么?我一点不瞒您,我之前根本不知道飞飞还有舅舅,也不知道就在上京,还就在盛世里工作。他从来没去我们那边玩过,还是今年结婚送请柬过来,我才知道的。哪里知道,就是这个请柬,闹出一堆的事来。回来那天去我家家家里,我大舅妈也是问我,想把他什么侄儿弄进去,被我堵住了没说出来。”

又怕小姑妈不好想,连忙又说:“您还是先问问文文的意思,他要是真喜欢这个行业,就接着读个研,或者去外面报个班,最好还是读研。多用点心,别混日子。”

话说到这个份上,小姑妈也真不好说什么。就像她开纸厂,也喜欢那些手脚麻利的姑娘,做活快呀。那么明肆开着公司,自然也想找能力好的。理是这么个理,但搁到自己身上,还是不大舒服。

但她是长辈,也一向待人和气,心里不高兴,却哪里好意思发作出来?

正好二妈找过来,便起身出去打牌。

料着小姑妈走远了,莫芳华就说:“文文读书虽然不怎么好,但人踏实。学学你们也是知道的,比文文读书要强些,但聪明不用在正道上,有什么用?上初中时那么好的成绩,结果上了高中玩起游戏来,就倒数了,考的学校还不如文文。我看,考研文文还有希望,学学是指望不上了的。”

楚天歌也十分认同,不过许行学比起别的那些不学好的孩子,又强了许多。待父母孝顺,暑假也知道出去做事贴补家里,这些,便是很多好学生也办不到。家里亲戚六眷里,也不止莫芳华一个人这么说,但是楚天歌仍旧不愿意应和。从心里来说,她觉得许行学其实是一个很好的男孩子,也许他已经知道自己曾经错了,现在正努力改变呢。

“这几年大了,倒是陌生了,想一想,似乎几年都没见面了一样。”

见楚天歌这个样子,莫芳华看出她的想法,也不在意,顺着说:“你们都在外面上学,也就春节时能见个面,你这几年又总在那头,自然见得更少了。”

第二天见了明肆,楚天歌就问他。

“你说幺娘娘这回怎么什么都没说?连大娘娘还问了一句,她倒是一句话都没说。”

让人都以为她改性了。

“我资助他开了个店,娘娘还有什么好说的?”

明丽鹏那毕业证,完全就是混的,毕业时学分不够,找了楚天雪想法补够了才能毕的业,只怕连程序的格式都不清楚。明肆虽拒绝了他进盛世,但是都没要人开口,主动提出借钱他开店,绝对是看在是亲堂弟的情分上。

开店没要他们夫妻出一分钱,幺娘娘要真说了什么,那才是不识好歹。

这事明肆好像还和她说过,楚天歌脸一红,扭着手指,眨了眨眼,干脆装忘了算了。

“哦。”

又装傻,不会装还装,低着头那心虚样,是个人都看得出来。

“明天陪我去取衣服。”

明丽雅订了一件旗袍,绣花是纯手工刺绣,非常花时间。到楚天歌他们回来还没有做好,便约定做好了空运过来,时间正是明天早上。

大红暗纹绸缎,吹落一地的桃花,栩栩如生。

明丽姝等人都觉得旗袍太土气,穿着不好看,因听明丽雅花几千块钱做了一件旗袍,都顾着她是新娘子不好说什么,但那表情,让人一看就知她们有多觉得这衣服买得不划算,弄的明丽雅也后悔了,人前人后再不提。

拿回来,明丽雅只说好,却怎么都不肯试。

楚天歌知道很多人不喜欢旗袍,尤其是这村里,穿一件新潮点的衣服都有人说,便以为明丽雅是不好意思了。

“旗袍就得合身穿着才好,你现在不试,到时候穿着不好看,你自己也遗憾,是不是?”

每个女孩子都希望自己的婚礼的完美的,当然不愿意有一丁点的瑕疵,这才勉强同意进去换。

这件旗袍做得精致,用拉链就显得太粗糙,盘扣全都是手工做出来,十分漂亮。

明丽雅肌肤雪白,在正红的颜色映衬下,更显得肤如凝脂。高领显得她的脖子修长,贴身的衣裳,少女美妙的曲线顿时显露无疑。

她性子温和,略有些淘气,却让人觉得娇俏可人,粉色的桃花恰到好处地把这点点出来。

少女略显羞涩,微微颔首,竟透出一丝风情来。

整个人都亮起来。

明丽姝和明丽珊都是一脸的惊喜,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样。

楚天歌早见她穿过旗袍,是以并不惊奇。只是上前查看腰身袖子等地方,看要不要改动。

“若是把头发挽起来,效果会更好。”

明丽珊立马就说:“那赶紧盘起来,我们看看效果。”

又十分遗憾地说:“早知道旗袍这么好看,我当时怎么没想着穿旗袍呢?”

楚天歌翻了个白眼,懒得理她,当时她还建议了,是她自己说太土气,连看够不肯看。

其实真说起来,明丽珊会是穿旗袍最好看的人。楚天歌和明丽雅都瘦得点,显得有些单薄。

明丽英就说:“没有东西,怎么盘头发?再说,我们也没人会呀。”

满脸笑容,眼睛粘在明丽雅身上就没挪开,可见也是觉得好。也许,还有羡慕。

哪个女孩没有一个新娘梦,只是现实总让人无奈罢了。

一时说得明丽雅也心动起来,看着楚天歌。

楚天歌好笑,她的包里真有簪子,是一对琉璃龙凤簪。一时兴起买的,买了才想起明丽珊盘头发不一定要用簪子,才没拿出来。

明丽雅春天烫的卷发,修剪后,痕迹仍在。楚天歌没有梳,直接用手粗粗梳理了两下,随意挽起,拿一根簪子固定。

几缕碎发随意飘在耳旁脸颊,或是垂落肩头,又添了两份娇媚。

头发才弄好,明丽娜和明母两个也上来看,正见着,都说好。

“没想到她倒是合适穿旗袍。”又说:“就穿得这一回,不该买这么好的。”

明丽姝笑着接过去,说:“可不能这么说,结婚一生才一次,就是浪费,也只得这一回,能有多少钱?”

明母只是摇头,却不再反对,问起头发。

“这是谁给你弄的,这样好看,我看比理发店盘的还好些。”

明丽珊和明丽姝两人立马指向楚天歌,说:“还能是谁?也只有她的手才这样巧。”

明丽娜就问:“这刚做的,只怕要过个水?”

楚天歌干笑道:“不用,我和那家的老板熟,早和她说了的,做好就送去干洗店洗了再给我寄过来。”

怕明丽雅当了真,又小声和她说:“这用丝线绣的花,可千万不能沾水,你过去穿了后记得送到正规的干洗店洗,别把衣服弄坏了,得不偿失。”

明母和明丽娜背对着她,都没注意到,明丽姝看见了没说。

明丽娜在问明丽雅。

“又是婚纱,又是旗袍,你准备出门的时候穿哪一件?”

明母也跟着问:“你婆婆那边怎么说?她要是不喜欢你穿白的,就穿这件红的出门。要我说,这一件穿着比那一件好。”

女孩子都有一个婚纱梦,明丽雅也不例外。

唯恐明母不许她穿婚纱出门,连忙说:“现在年轻人都穿婚纱,他**妈不在意这个。出门的时候穿婚纱,头天晚上的正席和去他家里脱了婚纱后都穿这一件。”

楚天歌听着奇怪,不是做够了衣服么,怎么一件衣服穿两道?她想着,就问了出来。

第二百四十三章

第二百四十三章

“这些衣服也只穿得一次,做那么多实在是浪费,我退了一件。”

楚天歌叹了一口气,摇头表示不赞同。

“你这想法不对,再浪费,也就一件衣裳,能有多少钱?其实也算不得浪费,像丽姝说的,结婚一生才一次,留着作个纪念也是好的。何况礼服不比婚纱,以后遇到合适的场合,也可以穿,算不得浪费。若是照你这么说,那我不更浪费?每年的晚会,那礼服也只穿得一回。若想着过两年人家忘记了再穿出去,人家认出来了是要笑话的。”

明丽雅未过去之前,明肆就和她说,多劝着他姐一点。按家里结婚的程序,四身衣服就够了。他们小夫妻商量的是婚纱由徐毅出钱,另外的由明家买。明丽雅心疼钱,只订了两身,结果她又私自减了一件,楚天歌竟然完全不知道。当时衣服做好了,还是她去拿的。

这说出去,谁能信楚天歌事前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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