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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迷情-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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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形象,就是一个无耻之尤,对我的*无须更多理由,更不必担心存在什么后果,没有任何副作用,立马可以收到弘扬女权大振雌风的效果;第六是…………

够了够了,这么多点要素还不够?苏乞儿都能点上秋香了,百年难遇啊!把这样一个有质量的女性*案树为典型观摩一番,再顺理成章地把我这个偏执狂*狂女性杀手明正典刑,实在是得天意顺人心,可以具体体现操作者治下女性权益如何得到充分地尊重和保护,这不是阴谋是阳谋,光天化日之下的好事啊!这等好事完全不需要报请我的批准同意,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嘛,有什么意见保留着吧,我的任务就是适当配合,别把分配给咱的角色演砸了就行。

所以,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会受到如此超高规格的招待了。鸟枪换炮,中院法庭这档次完全不一样,象个剧场电影院或者大礼堂,一审时区法院那法庭跟这里比,简直就是一破茅房。审判区的空间很大,其实是个主席台,现在上头都架上了摄像机,到处都是液晶大屏幕,P大的角落都给安上一个,跟不要钱买似的。天花顶还悬下来N个摄像头,探头探脑地,应该是给网络直播用的。而审判区内每个人面前都架着麦克风,审判长、原被告以及主代理人的麦还都是夹在衣领上,无线的,估计是要让大家站起来说话也能录上音,很科技嘛,事无巨细皆能体现该会场操办者的苦心孤诣啊。

下面会场里此刻已经坐满,起码上千位女性同胞,群雌粥粥,盛况空前。

总而言之,群策群力之下,我有充分理由相信,本次审判暨被告权益保护大会将成为一个新时代女权运动的标志,一个成功的大会,一个胜利的大会,一个团结的大会,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里程碑式座标性大会。

想明白了,我也就不愤慨了,生活常常会这样出人意料,我习惯了。再说不是还有个段子吗?生活这玩艺就象XX……,别抗拒了,尽情享受吧。

我开始东张西望,寻找目标,享受生活。

很快我就发现了乐趣。这身陷女儿国的美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享受到的,估计YY小说的想象力也不过如此吧。别说,台上台下真有不少PLMM,而且估计中间N多《跳舞》一书的FANS,居然可以举着萤光棒之类,还有写着林曼琴名字的灯光牌,直接把这法庭当秀场来捧角追星了。嗯,好想法,有见地!我友好地朝着美女最多的那方向挥手,立马引起集体骚动一片失声尖叫――当然,是尖声叫骂。反应不错,有组织,互动性良好,我又向她们赞许地点点头,再试下衣领上的无线话筒:“嗨------”这个也挺炫,特别是悬挂四壁的HI音响效果那个棒啊,把我浑厚的声音修饰得非常迷人。可惜没有伴奏,否则情难自禁,偶将会热泪盈眶地为热情的观众现场献上一曲偶最拿手的《一生有你》,而且真人原音,保证不搞假唱。

想到唱歌,又回忆起林曼琴在我身边的激情演出,她高唱非礼的华彩乐章至今犹在耳畔,萦绕不去。林曼琴此刻正坐在对面的被告席上接受采访,面对镜头搔首弄姿。跟上次一审时的低调相反,她此刻显得容光焕发,喜不自胜。在这个专门保护她的大会上,她已经不需要再装B,她的对手事实上已经束手就缚、行将倒毙,甚至都不需要她自己拔出枪来扣动一下。

林曼琴后边那些律师们审判席上的法官们看场子的庭警们还有旁听席上所有的姐妹们――包括我又一次看到的苏副市长――每一位到场与会的女性同胞,此刻看着我的眼神都是清一色的千妇所指、同仇敌忾。我明白,这是一场盛大的电影,我是影片中臭名昭著万死莫赎的大反派,从保护女性权益这个角度出发,我必须死去。

我笑了,连自己都能感觉到我的可笑。这场电影里,我以为我是来扮演万人敌的,但是命运分配给我的角色却是一万人斩,人人得而斩之,我在这里的唯一作用只不过是扮演好靶子和肉盾的角色,给人斩成肉泥齑粉--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痴如故--白痴的痴。

看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现在稍稍感到有点遗憾的就是伊琳不能来参加这场盛会。当然,以目前情形看,她作不作证已经不重要,我应该不再需要这份证言--只是作为秋叶,我想她。

是的,我想秋叶了,一个人坐在高台上,我正在真真切切地思念她。就象我在游戏里的经历,身处恶魔丛林,所有对手都将置我死地,没有谁想过我的想法感受我的感受,这一刻,我无比孤独,无比彷徨,无限凄凉无限感伤。和游戏一样,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敌人。我的死亡,是她们的盛宴。

但是不同的是,游戏里的秋叶永远陪伴着我,每一次为她死去,都会在她面前,都能让她看见让她感觉我的心甘情愿。虽然秋叶不说话,可是泪光在沉默中氤氲,我甚至能够触摸到她的伤感。有她在身边,死亡也很温暖。

而现在,我一个人坐在这里,静静坐着,等待死亡。四周群敌环伺,N面楚歌,不用多久,我就会被来自四面八方的诸多暗器击落,秋叶却看不见。她再也不能挥舞手里那把著名的屠刀天决,斩杀我们的对手,在我身前,抵挡一波又一波致命的攻击。

是的,我思念秋叶,无比思念。我已经习惯在她面前死去。没有秋叶在我身旁,我的死亡,充满忧伤。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37章 一个人的战争
开庭了。
随着审判长席上法槌敲击,闹哄哄的法庭――或者说是会场,渐渐安静下来。我最后扫视一眼旁听席,伊琳就象奇迹一样--没有出现。
庭审前奏。起立,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律,审判长核实双方身份职业,告知双方诉讼权利及义务,宣告案由、一审判决结果及原告上诉理由。然后就是法庭调查,由上诉人、被上诉人陈述及出示证据、相互质证。
这些过程本来都是程序化的,很机械,应该跟一审差不多。然而在陈述及出证时,林曼琴的委托代理人――一位叫做蓝萱的律师MM直接而迅猛地进入状态,表现得很不正常――当然,我不是说她有什么毛病,而是她太迫不及待,甚至违反了通常的庭审规则,提前出击了。
按照法庭审理程序,本应先由上诉人向法庭陈述上诉请求及所据事实和理由,被告人对上诉人的上诉作答辩。也就是说,必须要让我先说话,对方接着作答。可是审判长让双方陈述的话音刚落,蓝律师就象刘翔在跑道上听到发令枪响,立马跳起身来,兴奋有加,在我惊讶而崇敬的目光里,开始慷慨陈词、侃侃而谈。说的都是些废话,把一审官司又拿出来重新摆一遍,无非是林曼琴的那些证据证词之类,还有我的丑恶嘴脸。
一审案子的惨败收场,让我痛定思痛,这几天研读过不少法律法规,对案件审判的法定程序这一块也了解得比较详尽,我自信已非吴下阿蒙,至少在庭审中不能再闹笑话出洋相,应该说还是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可是这下子来得太突然,我一点防备都没有,找到了一种被偷袭的感觉。
对面被告席上的蓝律师年龄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形象气质都非常棒,说是律政俏佳人绝对没问题。她动作老练,姿态娴熟,手里拿着一叠案卷,书卷气十足的俏脸蛋上写满正义和真理,用极富感染力的声音为大家讲述了一个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这个美女律师应该算MM中的*了,口才也真他妈的好,跟说评书似的,把一个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令人切齿,激起下边旁听席上女同胞们一阵阵地长叹短嘘,惊叫连连,现场气氛马上调动起来。
面对这一幕显然经过事先排练好的场景,故事里的毒蛇有点猝不及防不知所措。我看到大屏幕上自己的样子,貌似镇静潇洒,实则暗藏祸心,嘴巴呆呆张开,眼睛里闪露出狠毒的光芒,好象真的要择人而噬一样。
靠!我这都什么毛病?让这个律师MM给吓傻了――这丫也太不讲规则了,完全不按牌理出牌。就算要宣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也得有个形式上的步骤吧?
我无奈地望向法官席,可是审判长姐姐四平八稳地正襟危坐,很见耐性,好象并不觉得由这被上诉人先行出场的演出有什么不对,也看不出她有一点点要阻止的意思。
再靠一把!我摇摇头,放弃了抗议的打算――省省口水吧,没人会理你。再说蓝律师这个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不过陈述出证的时间稍微提前了一点点,发言的顺序稍微颠倒了一点点,提出的证据稍微无聊了一点点而已。
无聊?—————当然。
法庭调查中,陈述及出证这一块其实很简单,上诉人提出上诉请求,出示证据,被上诉人答辩再对对方证据提出质证,甚至这个过程中被告可以什么话都不说,只表示应诉都行。而且就算是举证,前一场官司中林曼琴的证据因为我不能反驳,应当属于原审判决已确实的事实,不必重复调查,再拿出来显摆纯属脱裤子放P。
可是不这样就没法得到这个很煽情很有张力的效果了。显而易见,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上诉案件庭审,还是一个大会的观摩现场,几千位女同胞翘首以待,希望我们为大家献上一场精彩的汇报演出,如果按正常程序走,我没什么拿得出手,林曼琴的证据又不用提,前奏弄完后官司再鸣锣开场,估计10分钟就能搞定提裤子走人,怎样揭露我对女性的*?如何彰显正义战胜邪恶?――时间太短,难度超高。再说记者大大们也不答应啊,摄影机位上这机器都还没架稳哪。
为了体现保护女权的宗旨、不浪费纳税人的金钱、证明大会操办者的苦心,于情于理,都要让本次观摩会开得成功开得好看开得跌宕生姿荡气回肠。所以必须步步为营焦土抗战,从第一分钟起就直奔主题一见鬼子就拉弦,给我一个先声夺人的下马威,高调出击,顺带着给大会定调子作铺垫――高!实在是高!
看清形势了,这场电影里我连个大反派都不算,那是男一号,不是随便就能当的,我也就是一待宰羔羊挨杀的货。如果不是打击对象不能换人,这部片子根本不需要我的配合出演。即使我老实改造好好表现,最多也就能混到个跑龙套的角色。
到这份上,我倒还真有了低头认罪老实服法的念头,可是蓝萱律师没打算给我机会,她好象法官在念判决书一样,表情肃穆,神色庄严,长篇大论地扯得也太他妈长了,都快赶上长江长城了。我实在等得不耐烦,又开始四下张望,寻找美女。
现在我想看到的美女只有一个―――伊琳,或者说秋叶。
现在案子的形势明摆着,即使伊琳出现,也不见得能够挽救我。就是希望看到她,至少能够自我安慰一把,证明在这个事件里,不是全世界都抛弃了我。
遗憾的是,旁听席的人群里,我还是找不到她,看来世界确实抛弃我了。
那就这样了吧。
好象没有什么可以做的,弃权吧。
我看着被告林曼琴,向她微笑致意以示祝贺。是的,她赢了,在这个构思精巧妙不可言的局里,林曼琴毫无悬念地击溃了我。甚至我连一次象样点的还手都没有,她让我输掉了这场一个人的战争,而且输掉了世界,输掉了秋叶。
林曼琴冷静地对视着我的目光,漫不经心,眼神里甚至存在一丝*的味道--好象是对对手的孱弱表示失望。她的脸上写满嘲弄,她绝对有理由嘲笑我,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白痴,一块废柴,一个对她不具任何威胁,可以任由我自生自灭的窝囊废。
不对,好象还没打算让我自生自灭,因为我已经听到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蓝萱律师提起了反诉。
林曼琴反诉了,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费――都是附带的民事的,主要她还给我来了个刑事的――诽谤罪。一审时她没提反诉,因为那时还有所忌惮,不知道我的底牌,不敢劳师以远太过深入,可是现在面对我这堆废柴,她充满信心毫不畏惧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可以亲手完成对我的人道毁灭了。
我盯着林曼琴,目不转睛,我认为她是到目前为止自己遇到的最高明的老师――是的,生活教会我成熟,林曼琴也做到了这一点,而且做得更好,让我一次学会,永志难忘。虽然她要的学费太贵有点难以承受。
蓝萱还在抑扬顿挫地念着她的东西,象唐僧,再这么没完没了下去,我真怕自己会给她咒倒在地。没听清楚她反诉中要求赔偿金额具体多少个万,不过好象应该挺多万的,因为她说过之后,我就听到下面一片惊呼。
我转头望向旁听席,就看见了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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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跑龙套的人
伊琳站在法庭门口,眼神忧郁,直直地注视着我。两个庭警拦在她面前,好象不让进。苏静威和云菲菲在后边跟那两个MM交涉着什么。感谢苏副市长,因为看到她那个长得很丑的秘书走过去了。
我微笑望着伊琳,她的样子看上去很难过,坐在苏静美的身后闷声不响。可是我快乐起来,世界好象没有完全抛弃我。
我觉得自己可以说点什么,不能一枪不发就倒在战壕里,我想挣扎一下。虽然结局不会因为伊琳的出现而改变,但是至少我要努力试着去挑战。那么远的北方,她从千里之外为我而来,我不愿让她再一次受伤害。还有,我要让秋叶知道,这个故事里,我是真的真的很爱她。
感谢主,秋叶来了,男人的勇气在她面前自动恢复,这一刻起,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彬彬有礼地打断蓝萱律师饱含血泪没有尽头的控诉。
“对不起,律师小姐,说了这么久,你――不累吗?”我站起身来,微笑着发言。
审判长的反应很到位,她立即敲了几下法槌,高声说:“原告,请注意自己的言行。你的说话未经法庭批准,是不允许的,还有,你擅自打断他人……”
我再次打断法官大人的话:“对不起,审判长,为什么我不能说话?你们为什么侵犯我的权利?”
审判长姐姐的法槌再次落在桌面上,她很严厉地申斥我,“原告,没有人侵犯你的权利!如果不能遵守规则,试图扰乱法庭秩序,你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蓝萱突然接着法官的话:“原告,谁侵犯了你的权利?侵犯了你什么权利?你什么证据都没有,有什么可以说的?”她的声音很高亢,指责之意溢于言表。
我看看她,再看了看审判长,审判长姐姐好象没听到她的话,完全无动于衷。
我吸口凉气,再次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处境。这个法庭上,在我的对手们眼里,我没有背景、毫无威胁,甚至没钱――连个律师都请不起,而且还是一个增强版的白痴,一个完整版的法盲,我的存在完全可以被忽略。
没有办法,出手吧,这是你们逼我的。
我转过头来,无比尊重充满敬意地请示正在生气的法官姐姐,“审判长,请问我可以回答被告代理人的询问吗?”
审判长和蓝萱对视一眼,她们显然没有心理准备,不知道我想说什么,蓝萱犹豫一下后,朝审判长点点头。
我开始一条一条背诵相关法律。“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示威的自由。(又是宪法,汗!)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我看到林曼琴和蓝萱同时冷笑,她们应该觉得我很搞笑,很矫情。
继续往下背,这段时间看过的法律条文在脑中清晰可见。“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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