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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鸟的灰烬-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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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可以把孩子卖掉这件事,说明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家长对他们的孩子拥有所有权?因为只有你对一件东西拥有所有权,你才可以把这件东西任意赠与和买卖。
文君:在当时,人们确实是这样认为的。当然每个父母都爱他们的孩子,这是人的本能本性。但是在那种社会中,一个人,尤其是一个男人,大约不会想到,是他为了给自己的某个部位止痒而强行把一个生命带到了这个世上,他因此而对这个生命负有责任,他有义务抚育孩子成长直到成年可以独立生活。不,他会想到的是,这个孩子的身体发肤都是源于我的恩赐,因此我当然可以把他/她随意处置;这个孩子吃的每一口饭都是源于我的慷慨,因此他/她当然终身都负债于我。
Edward:这让我感到悲伤
文君:我也是。还是继续说故事吧。
Edward:好
文君:嘉宜偷偷溜进了这位富绅的家里,找到了碧生。他要碧生跟他走,逃离这里。但是碧生拒绝了。她说,如果她逃走了,这里的主人就会怪罪给她的家长,找她的父母要人,会认为是他们骗了钱又把人给弄回去了。这会给她的父母带来很大的麻烦。
Edward:ok,这是我听过的最荒谬的事。就算她很爱她的家人,但是那些人刚把她当件旧衣服一样卖掉,她居然对他们如此关怀?
文君:我猜到你会这么问。这个问题我考虑了很久。这是在古代常常会发生的事实,把这个故事讲给任何一个中国人,他们都会觉得这个情节虽然老套但却合情合理;但是对你来说,这却是一个十分说不通的逻辑。我不是一个社会心理学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答案是这样的:不但碧生的家长认为自己对碧生拥有所有权,碧生自己也认为这种所有权是理所当然的。
Edward:是这样吗?
文君:我认为是的。不但是碧生,这样一个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女孩子,就算是今天,恐怕还是有许多人或多或少地这样认为。我认识一个叫做晓玲的女孩子,我小姨曾经试图把她娶回来做儿媳,晓玲做事的唯一准则,就是她妈妈觉得这样好;许多人和他们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分手,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的父母不喜欢他们在一起;其实我并没有权利这样指责别人,就算我自己,在29岁之前我生活里一切都是被父母和那时的丈夫安排好的,我那时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Edward:但是你现在不这么认为了。
文君:当然不了。金主说了算,不是吗?我有了独立的经济能力之后,就自然渐渐有了独立的人格,可以左右我自己的生活。再加上这些年在各种文化中的经历、知识论的课程、以及独立生活的自由,让我开始有了思考的能力。我只是希望,能有人早早地告诉我,我可以质疑,我必须思考,我不可盲信。也许如果我能早早把生活掌握在自己手里,我会更快乐一些。
Edward:现在也不晚。所以无论如何,碧生都不可能和嘉宜走的。
文君:对的。碧生折断了嘉宜曾经送给她的一支雕成梅花形状的玉簪。她把簪头交给嘉宜,自己留了簪尾。折簪,在古代中国是一种决裂的符号。伤心的嘉宜,只能独自离开。他再也没有见过碧生。之后他回到北京,却没有回自己的家,只是去找了住在同一个胡同的一个朋友,这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他希望能说服这位朋友和他一起去闯天下,但没有成功。他独自离开,却由于〃摄魂夺魄〃的震撼,〃半偷〃了这位朋友的一幅画作。他再也没有回过家,他去了天津,当时的天津已经是开放的新式港口城市,他在那里接触到了新世界,又辗转到了香港和英国,最终在英国定居。后面的事你就已经知道了
Edward:我有许多问题
文君:fire away
Edward:嘉宜当然是爱碧生的,这一点很清楚,但是你觉得碧生爱嘉宜吗?嘉宜的日记相信他们相爱,但是爱情往往使人盲目。碧生两次拒绝嘉宜的私奔计划,这当然可以解释为她以为自己是一件货物,没有主人的允许哪儿都不能去;但是也可以解释为她根本不爱嘉宜,不想过颠沛流离的生活,谁知道呢,说不定她挺喜欢当一个老头子的五姨太
文君:我倒是相信碧生也是深爱着嘉宜。只是当时,爱情只能作为一个含蓄的秘密而存在,爱情不能是做任何事的理由。一个女孩子终生都在被告知,不被家长允许的恋爱是私情,人的天然欲望是淫奔,都是应该感到羞耻的事。一个未出嫁的女子如果听到别人谈论婆家,都要马上回避,以免被人耻笑是急于出嫁。在这种生活和教育背景下,她很难为了爱情而勇敢出走。如果她和嘉宜结婚了,她就会对嘉宜言听计从,因为这时对她的所有权已经过户到嘉宜身上了。你忘记了吗?陈年女尸喉咙里有那半截玉簪。她当然就是碧生,年代、身份、地理位置都匹配;她一定是自杀,因为别人没必要用这意义深重的半截玉簪来谋杀;她死时还很年轻,说明她的自杀是嘉宜离去后不久的事,也许就是当天也说不定。如果允许我推测的话,她的逻辑是,死亡,既可以了结这毫无生趣的残生,还可以成全她对嘉宜的爱(用嘉宜的玉簪自残,就像她和嘉宜永远在一起一样了),而此间的富绅也没有什么借口折磨他的家人了。
Edward:好吧,我可以同意碧生也是爱嘉宜的。但是自杀这很愚蠢,她为什么不能像朱丽叶那样假死然后和嘉宜一起逃跑?她为什么不把那个富绅老头子杀了然后嫁祸给其他的老婆?要不干脆把他们全杀了,她和嘉宜可以占领这个大房子然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文君:Edward,她是一个普通的古中国女子,她既没有行凶的勇气也没有革命的理想。
Edward:我知道,只是怒其不争罢了。
文君:是啊,她是非常悲惨可怜的人。顺便说一句,碧生,在汉语里是生于绿色的意思。你看所有有关她的事都是绿色的,她喜欢穿绿色的衣服,嘉宜送给她一只绿色的玉簪,嘉宜给自己的孩子们取的名字,Emerald,Jade,都暗合绿色。
Edward:有意思。还有那幅“半偷“来的画,当然就是这副碧绿蝴蝶了。为什么他的朋友有这幅画?由于“摄魂夺魄的震撼“是什么意思?
文君:这里,我要做一些非常大胆的猜测。我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我的猜测,我非常可能是错的,但是,我很愿意相信我的想象。
Edward:洗耳恭听
文君:碧绿蝴蝶的作者,也就是嘉宜的这位朋友,当然就是僻巷穷生本人。他为什么会有碧生的画像?因为他也在偷偷地爱恋着这位邻家小妹。他一定不止一次绘下她的倩兮巧笑。
Edward:这个推测很合理,我可以接受
文君:当我们看到碧绿蝴蝶的时候,不是也感受到极强烈的震撼吗?你甚至说过她有种不可思议的魔力。你看她那种撕裂在欢喜和悲伤之间的表情,对你我尚有如此大的震慑力,更何况对嘉宜和僻巷穷生,这两个深爱着她的男子。想象一下,在北京的最后一天,在他们一起长大的那个小胡同里,碧生不得不跟从小就深恋的人告别,从此天各一方,永无重逢之日。然而嘉宜要带着她逃跑,她知道了他有多爱她,她心里该有多么的感动和幸福!但是嘉宜很快就被抓走了,希望落空了,在爱的欢愉和绝望的忧愁之间,她被撕裂了,她在那里呆立许久。然而这一幕,被僻巷穷生看到了,因为他也知道碧生要走了,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想再看看她,跟她告别。这是他最后一次见到碧生,碧生的脸上那撕裂得让人心疼的表情,深深地烙印在了艺术家的心里,他绘制了这副画,以祭奠他的思念。
后来在东北的村庄,碧生再次见到嘉宜的时候,她一定是又快乐又伤心,她再次见到了魂牵梦绕的爱人,而现实是一切都太晚了,也许当时她就已经做好了以死相报的决心。所以嘉宜最后一眼看到的碧生,一定也是那个令人心疼的撕裂的表情!所以,当看到僻巷穷生那幅画时,才会是“摄魂夺魄的震撼“!他不惜背叛好朋友,偷走了这幅画,这是碧生的幽灵,他带着她到天涯海角,终生没有和她分开。
Edward:我开始有些理解你所说的那种含蓄而强大的感情。也许当你的爱只能是个秘密的时候,它会发酵得更强大。
文君:这些当然只是我的推测,以我个人的能力,我不知道怎样找到更多的资料和证据。
Edward:我倒是有个办法
文君:哦?
Edward:让所有的艺术史学家、文物鉴定家、僻巷穷生研究专家,还有他们的研究生、博士生、助手还有秘书都一起帮你找资料和证据——是碧绿蝴蝶出世的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披萨

修远来的时候,文君正在看Edward的email。他把碧绿蝴蝶平价卖给了博物馆,这样任何人和机构都可以来做研究,条件是所有研究成果每六个月向文君汇总一次,再由文君整理和翻译,向Edward汇报。文君对这个进展很高兴,也十分感谢Edward选择了中国国家博物馆而不是大英博物馆。
在这样轻快的心情下,文君像只雨燕一样飞向修远,但是他的神情却让她心里一沉。修远疲惫而烦躁,在文君额头上匆匆一吻,就把外套丢到沙发上,然后坐在那里不停地打电话发email。文君安安静静地把修远的大衣挂好,把上次落在这里的围巾和大衣放在一起。
“我已经陪了那几个评估师一个多星期了,报告都已经签了,现在要改还不是勒索……我知道得罪不起,但是您不能这样惯着他们,这是无底洞……审计已经做过了,再做一次对我们没有什么好处还有风险,不过是让银行那边好看点……好好……”
修远终于挂了电话,闭着眼睛仰头在靠沙发背上,不知是在想事情还是养神。过了一会他睁开眼睛,看见文君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就把文君揽过来,紧紧地拥着她:“我太累了,我一点儿也不喜欢我的工作,财务总监,说着挺风光,就是把老板不愿意做下面人做不了的事全都扔给我……”
“那换个工作好了。你小时候的梦想职业是什么?“
“那个时候浑浑噩噩,只知道玩游戏,连读书上学都是懒洋洋的,没有想过以后要做什么。”
“那你怎么选了财务管理这个专业的?”
“那是我爸选的。我是想报新闻专业的,然后做体育记者。一直到上大二结束,我都还在惦记着偷偷转专业呢。“
”然后怎么就不惦记了?“
修远的神情黯淡下来:”因为我和那时候的女朋友分手了。“
〃对不起,提到你的伤心事了。〃
〃她是我第一个真正交往过的女朋友。她很可爱,我很喜欢她。那时候虽然已经上大学了,可我还是跟高中时候一样,是个浑浑噩噩的小屁孩。想当然地以为,两个人在一起嘻嘻哈哈开开心心地就行了。〃
〃后来呢?〃文君忍不住好奇心。
〃后来,一位已经毕业工作了的师兄追她,天天往她宿舍送花,送她可爱的小礼物,周末就开车来接她出去玩。如此的风光,连我都要动心了,何况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当然和我分手了。这件事对那时的我来说,可说是有生以来的最大的挫折。在屈辱和伤心下,我有生第一次得出了一个严肃的结论:有一天,我也要像那位师兄一样,从头到脚都闪着金光,开车来把我喜欢的女孩子接走。我从那时起放弃了一切杂学,专心研究财务管理和金融了,以我的智商,也不算什么难事。〃
说到这不知为什么修远哈哈地笑了:〃那时候真是没见过世面。现在想来,这位师兄的衣装座骑没有一件是像样的,只是当时在一群毛孩子眼里是亮闪闪的罢了。我成为集团里最年轻的财务总监的时候,那位师兄还穿着同样的西装开着同样的车呢。〃
〃然后呢。你有没有成功逆袭,夺得美人归?〃
〃我才不会做这种事。我们分手后就没有联系过。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在做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俩是不是还在一起。都不重要了。〃
〃这是一个很励志的故事。应该写下来讲给少年人听。〃
〃要是也写上我天天都要委曲求全,费尽心思的周全各方人等,头上天天悬着一把剑,你说他们还会不会觉得励志?〃
〃谁知道呢,你说是委曲求全,费尽心机,但是其实也可以说是排兵布阵,运筹帷幄。许多人就羡慕你这种生活呢。”
“他们羡慕的是表面风光,名车名表什么的,可不一定真的知道我的生活真是什么样。”
“我倒觉得你其实离不开这种生活。争斗当然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是简单的事情没什么意思。这么困难的事情你都做得这么好,里面一定有一些乐趣,因为你喜欢有些挑战,受不了乏味。让你去加拿大的农场住一个星期你肯定会闷死的。”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更何况,就算你真不喜欢这么过,可以换个职业嘛。永远都不会晚。〃
修远哈哈大笑着:〃也只有你会这么说了。〃
〃难道不是吗?〃
〃在你这儿,什么都是可能的。我每次跟你在一起的时候,都好像能逃到一个美妙的梦里。只有跟你在一起,我才能毫无牵挂地好好地睡一觉。〃
〃那只是因为你太疲倦了……〃文君咯咯地坏笑着。
〃文君?〃
〃你醒了吗?〃
〃嗯。〃
〃你知不知道,这次你回加拿大,我真怕你不回来了。〃
〃为什么?〃
〃我总觉得你的前夫说不定会想尽一切办法,把你留在那儿。〃
〃他不会那样做的。他是那种很绝决的人,对于过去绝不会拖泥带水,藕断丝连。何况他快要结婚了,还是我帮他设计的求婚呢!〃
〃????〃
文君给修远讲述了渥太华发生的一切。最后她说:〃经过这件事,我必须承认,我从前对婚姻的态度太偏激了。当然我仍然认为婚姻是没什么必要的,至少对于我来说;但是这世上有许多人和我不一样。拙逸和欣迪在一起多幸福啊,虽然婚姻并不能让他们比现在更幸福,但是婚姻对他们来说,是庆祝爱情的终极盛典。像拙逸那样的男人,要表达爱情,没有比奉献婚姻更好的方式。〃
修远情不自禁地大笑了起来:〃姚文君,也只有你,才会跑去和前夫道歉,还能和前夫做朋友!〃
〃可是本来就是我的错啊,我应该道歉的。〃
〃你没看过那些家庭伦理剧吗,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有错。〃
〃是人们不觉得自己有错,还是心里知道自己错了,嘴上却不承认。〃
〃大多数人是不会觉得自己有错的,都是觉得别人对不起自己;就算有人心里稍稍觉得自己做的不是很地道,表面上也不会承认的,认错多没面子。〃
〃爱面子,是因为内心脆弱,缺乏安全感。爱面子的人,可怜多于可恨。没有人道歉,岂不是要永远冲突仇恨下去?〃
〃很多家庭确实是这样的啊。〃
〃我是为了省事儿,一劳永逸。如果我和拙逸就这么老死不相往来,那么这世界上,总有一个地方是我不能去的,有他在的地方,我就不能出现,否则就会有尴尬甚至冲突;我不喜欢这个感觉,我希望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何况确实是我的错,我也没有委屈我自己,我道了歉,我就自由了。〃
〃你怎么知道这些道理?这是你爸妈教你的吗?〃
〃我妈是世界上最爱面子的人,她可不懂这些。我是从Amanda那里学来的。〃
〃Amanda是谁?〃
〃她是我在渥太华的多年邻居。她有四个孩子,是分别和三个男人生的。她二十岁的时候生下大女儿,孩子的父亲是她从高中时就在一起的男朋友;他们后来分手了,孩子跟着妈妈,当然父亲尽抚养的职责;Amanda后来结了婚,和丈夫生下了二女儿,但是后来又离婚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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