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王不见王-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原来不是没人知道,然而,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却是最不该知道这件事的人,那年,她才17岁。
“宇成,当年你姐知道熙夕查过这人吗?”
赵枚启也似找到了某些眉目。
“二姐在我的书房里见过这个名字,我跟她说这是熙夕的小学同学。难道……”
说完这句话,周宇成倒吸了一口气。原来,这才是周宇婧今天无故发狂将叶炯榆打伤的原因。
“去,赶紧把熙夕给我找回来……别再出什么事儿才好。”
“哎……熙夕……真是个傻孩子。”
往事一幕幕被残忍的揭开,每一幕都让他们猝不及防,惊悚万分,今天以前,没人知道十年前发生的事儿,就像没人知道今天以后再会发生什么样的变故。
秦振邦开着车在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行驶着,寻找着刚才受伤离开的女人,他甚至去了所有她有可能去的地方,大院儿的后山石洞,她以前生气不想理人的时候会躲在那,大院儿北边的小石桥,小时候她喜欢去那玩水,总说桥下透心凉的水能让人心情舒畅……半天将要过去,却是一无所获,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她会做出什么样的事儿来。
刚才周宇成给秦振邦来了电话,说是家里也在找她,却也毫无收获,家人很担心她。从周宇成的语气里,他听得出来是真的担心,那是种惶恐的担心,就像是担心再也找不回她,又或者……
想到这里,秦振邦一个不留神差点追上了前面的车,赶紧的转了方向盘,将车子靠在路边停下。
此刻,他需要休息,他需要整理下他凌乱无章的头绪,他需要再努力的回忆,在回忆中寻找蛛丝马迹,只有冷静,才能找到她。
他想着她爱吃的东西,想着她爱玩的地方,想着她最好的朋友,想着她最需要的一切一切,想了一遍又一遍。突然,有个地方从他的脑海中略过,那是个她只去过一次,也只提过一次的地方。
秦振邦坐了飞机,乘了汽车,转了渡轮,他终于踏上这个美丽的小岛,这里将是找到她的唯一希望。
记得那年的暑假,叶炯榆十岁,他十四岁,他们大院儿的发小们想约了一起找个地方去度假,已经长大了的他们再不满足于再大院儿里跑跑跳跳,打打小架,幼稚的争夺地盘,他们开始想要往外走,所以每个暑假他们都会商量着找个地方去玩上段时间。那年,他们看上了这个小岛,这原是周家奶奶给他们的起意,因为那是周奶奶的娘家地儿,他们也就答应了。
海岛上的老房子是个老旧的庄园,掩映在鲜花绿树丛中老房子,景色幽雅,古木葱茏、鸟语花香,最令人着迷的是它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叶炯榆就是因为这样,爱上了那里。她曾说过,“这么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地方,足以让人忘记所有的忧愁与悲伤。”
只有这么仅仅的一句,真就让秦振邦在那里找到了她。
按下老旧铁门旁的门铃,沙哑的铃声响起,这道门铃从没换过,不知是年代的久远,还是老式电铃就是这种风格,倒也非常符合这里的气质。
“谁呀?”有位老翁过来看门,微驼的背抬起头,穿过铁栏山看见了门外的秦振邦,稍稍愣了下,秦振邦本以为自己需要自我介绍,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老翁竟还认出来了。
“唉哟,这不是秦少爷吗?赶紧,赶紧进来。”
开了门锁,解了插销,老翁给秦振邦开了边上的小门。规矩是人过小门,车过大门,方便,按着现代人的说法是节能减排,因为大门需要用电,也算是挺先进了。
老翁是旧时代过来的人,他还是喜欢管他们叫少爷,管叶炯榆叫孙小姐,因为他管赵枚启叫小姐,管周宇婧叫小小姐,叶炯榆也就成了孙小姐。
“龙伯,多年不见了,您竟然还认得我?”
“哎呀,您这是怎么说的,你们这群孩子我谁都认得,谁都认得。”
“这么多年不见,您老身体可好?”
“好,好,劳烦您惦记着了。”
“龙伯,问你个事儿。”
“啊!”
“熙夕有没有来过?”
“你说孙小姐?没有啊!”
想来也是,若然龙伯见过叶炯榆来过,周家那边早收到汇报了,又怎会他们如此奔波的寻不着踪影。
虽然如此,秦振邦心里还是觉得叶炯榆就在这里,就躲在这偌大的庄园里的某个角落里,他甚至看到她蜷缩的模样,想着都令他揪心。
“龙伯,熙夕真没来过?”
“这……我是没见着。不过孙小姐有后门的钥匙,若然她开了后面的门进来,我们也是不能知道的。”
小岛的人风淳朴,治安很好,盗抢之事很少有,岛上的人说是因为这岛上的贼盗了东西也难逃,也就作罢了。所以这岛上很多大宅子都不用担心防盗的问题。
这么一来,叶炯榆怕真有可能从后门进来,而神不知鬼不觉。只是,她又会在哪呢?
依着叶炯榆如今的心情,秦振邦猜到了一个地方,那里隐蔽,那里与世隔绝,并有她如今心情最需要的调节剂,美酒。
秦振邦果然没有猜错,叶炯榆真就倒在了小岛的地下酒庄里,神不知鬼不觉的进来,藏身于这阴暗的酒窖里,为的不过是让众人找不到她,可是,她忽略了他,他总能找到她。
以前如此,现在亦如此。
47、寻到
这座庄园底下有个不小的底下酒窖,在那个年代有私家红酒窖的庄园在国内并不多,就是现在也不在多数,而这里的酒窖缘起于赵枚启的父亲,这座庄园的第二代主人赵炳辉。赵炳辉留学法国回来,迷恋那个浪漫国度的红酒,遂将这庄园的地下室改建成了今天的酒窖,还在里面藏了许多陈年红酒。当然,那个年代的酒早所剩无几了,而这里更多的是后人紧接着的收藏,但却也是难寻的珍品。
这满窖的珍品今天算是遭了浩劫,叶炯榆坐在地上,背靠着后面高大的酒架,她靠着的那片酒架早被搬空了,地上滚满了横七竖八倒着的空红酒瓶,一片凌乱,也算不清到底空了多少瓶。而她却意犹未尽,手里还握着个瓶子仰头猛灌。
酒窖大门被打开的时候,叶炯榆喝得正开,丝毫没有被来人影响。
如今,她的世界已不会再坏了。
“唉哟,我的孙小姐,您还真在这呀?”
龙伯看见叶炯榆惊叫出声来,作势就要走下楼梯去扶起她,秦振邦伸手拦了下来。
“龙伯,麻烦您上去给家里打个电话,就说人已经找到了,一切安好,让家里放心。”
秦振邦的话让龙伯顿了下,但只是微微的一下,如此的老臣子是多么识事儿的人,已经很清楚自己要做些什么。
龙伯转身离开,偌大的酒窖里只剩下两个人,在小岛的地底下,真正是隔绝了尘世的喧嚣,安静得连两人呼吸都能听得清晰。
秦振邦瞒着不急不缓的步子踏着石梯下来,并不是很着急的去扶起她,也并未打算阻止她。尽管他不赞成借酒消愁,却也不反对,想喝,就由着她吧!
渐渐的,他似乎明白了很多,她不是他记忆中那样坚强,她心里压抑着许多事情,扛着许多故事,日子久了,如此畅怀的宣泄也就难能可贵了。她的压抑他深有体会,只是他的运气还比她差那么一点点,他连这种偶尔放纵的机会也不被允许拥有。
“你倒真是暴敛天物了,这么好的佳肴给你这么牛饮?”
秦振邦走着走着弯腰捡起脚边的一个空瓶,转过来一看,竟然是1962年的Latour,以前就听说赵炳辉最喜欢这个酒庄的红酒,所以在他去世以后,在他每年的生日那天,他的孩子们都会从世界不同的地方寻来最好的Latour,收藏于这个他最喜爱的酒窖里,祭奠他,年代久了,这里的酒也就越来多了,也越来越成为国宝级了。
如今,这些国宝被他这曾外孙女如此喝法,也不知道赵炳辉在天有灵不会不会心疼?
叶炯榆仰头再喝一口,将手中的那瓶喝空,随手放下。鲜红的酒液因着她喝得太急并没有完全落入腹中,漏网的几滴从她唇边滑下。
“你曾外公怕是要被你从棺材里气得跳起来了。”
秦振邦走过去,蹲下来,伸出大拇指轻轻的将那滴酒擦掉。
叶炯榆也没躲开秦振邦亲昵的动作,任由他将酒擦去,半点不自然竟也没有,倒像是对这个动作习以为常了,理所应当的接受下来。
“哼,这些所谓的媲美黄金的酒也不过如是,我喝了那么多竟半点反应没有。徒有虚名。”
秦振邦也没有马上接话,扫开立在叶炯榆身旁的空酒瓶,曲腿坐下,靠在背后的酒架上,其实并不舒服,背格得有点疼,难为她在这竟能坐这么久。
“这不是酒的问题,要怪就怪你的酒量太好了。”
红酒对叶炯榆来说的确杀伤力不大,从来她就没有被红酒醉倒过,但话说回来,她也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
“只是,红酒的后劲儿很大,你倒是小心着点。”
此刻,叶炯榆的思维尚算清醒,但并不代表这些昂贵的液体真就对她没有半点反应,只怕是她喝得太猛,尚未来得及作用罢了。
“真扫兴!”
叶炯榆嘟囔着,伸手撑着地板想要站起来,可是半点使不上劲儿来,索性作罢,重新安分的坐回地板上。
“看着,也不搭把手,真没风度!”
“说我吗?”
“这里还有别人吗?”
秦振邦鲜少见这样热衷于抬杠的叶炯榆,愣愣的起了兴趣。
“那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呢?”
“给我开几瓶酒过来。”
“还喝?您确定你带了钱吗?”
叶炯榆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秦振邦开了个很冷的玩笑,尽管冷,她却也失笑出声,可这笑意里摆脱不了那份苦涩。
“你这笑话真冷!”
“别喝了,上去吧!这些小儿科对你能起什么作用?就别在这暴敛天物了。你曾外祖父在天有灵真要心疼死了。”
叶炯榆抬眼看去,发现近在咫尺的秦振邦竟有点模糊,只是那么一点点。
清醒着的秦振邦却看出了叶炯榆眼神中渐渐扩散的迷茫,这是必然的结果。
叶炯榆的酒量是真好,但就算是千杯不醉,喝了万杯怕也是经不起。
如果说一个人喝了十瓶以上的红酒真的没有半点反应,那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这人真就是酒坛子里泡大的酒鬼,二是这酒绝对的假酒。显然两个可能性在这都不能成立。
秦振邦才坐下的身体,又从地上站起来,朝着叶炯榆伸出手。
手在空中凉着,叶炯榆坐在地上,仰望着朝她伸手的男人,眼睛模糊的渐渐看不清他是谁,呆呆的望着那只宽大厚实的手掌,回忆如潮水般涌上来。
小时候,很小很小的她也是这么仰望着自己的父亲,父亲宽大厚实的手掌也是这么伸向她,带着慈爱的笑容,温柔的叫着她的小名。
“熙夕,走,跟爸爸看电影。”
“熙夕,走,跟爸爸去钓鱼。”
“熙夕,走,跟爸爸去摘草莓。”
……………………
那时候的父亲,不论是对着母亲,还是对着她,眼中都是满溢的爱意。
回忆的诱惑中,叶炯榆伸出手,略带欣喜的搭上那只厚实温暖的手掌。
“爸,妈妈说今天你要带我们去摘草莓。”
意料之外的话语,着实让秦振邦愣住了,握着她软软的手,看着她因为酒气而略带稚气、童真的脸,他的心揪揪的疼。
他猛然一使劲儿,把她从地上戴起来,撞进他怀里。
嗅着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气息,叶炯榆从回忆里醒了过来,这不是父亲的气息,他不如父亲的气息温柔,却有着和父亲一样的温暖,暖暖的只进她冰冷的心里。被他强壮的手臂抱着,她窝在那温暖的怀里,有了贪恋之心,抬起手,回抱他。
昂贵的液体在她体内真正起了反应,他不确定她是否知道他是谁?还是如那个晚上一样,她仍旧不知道他是谁。
为什么总在这个时候,他们才能毫无戒备的最亲近?秦振邦无奈的摇头一笑,伸手横抱起开始有点脚步虚浮摇晃的她。
因为事出突然,叶炯榆小小的惊呼出声,抬手慌忙的环住他的脖子,但并没有问他去哪,也没问他想做什么。只是安心的窝在他怀里,舒服的靠着。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竟想就这么靠着一辈子。
秦振邦迈开步子,上了石梯,出了酒窖,回到地面上,朝二楼走去。走了一会儿,就在他以为怀中的人儿已经安静睡去的时候,却传来了一个幽幽的声音。
“你怎么找到我的?”
因着突然的问句,秦振邦弯起嘴角,笑了。看来她是醉了没错,却不似上次那般醉得失了心智,她竟还能分出他是谁。
叶炯榆其实由头到尾都没看清来人的模样儿,也不明白她怎么就认出是他,或者她真能认出他的气息了。
“从来都只有我能找着你,从来都是。”
是啊,从来都是。以前在大院儿里,不论是玩捉迷藏,还是她心情不好躲起来,都是只有他能第一个找着她。因为习惯了他总是这么轻易的找着她,也就从来没问过原因,今天,她突然想问。
“为什么你总是能那么轻易的找着我?每次都如此。”
轻易吗?以前或许是,但这次却不是,他差那么一点就真没找着她。难为她过了这多年竟然才想起来问。
“因为你笨,藏的地方都不难找。”
“我笨吗?从小到大,他们都说我很聪明的。”
叶炯榆眨巴着眼睛的模样很无辜,单纯得很没有,也很有杀伤力。
秦振邦深吸了口气,从她无辜的模样上离开,抬头专心的看路,不想因为慌神,出了意外两人同时从楼梯上滚下去。
他敢肯定,她绝对是醉了,只有酒精才能让人卸了防备,变了个模样。若然她是清醒的,谁又有幸能见着她如此可爱的模样儿?
二楼的走廊里,只有一个房间的门大开着,秦振邦图了方便,直接抱着叶炯榆走了进去,其实他也知道是龙伯开的门。
好不容易,秦振邦把叶炯榆放倒在欧式大床上,柔软的床褥让她躺得很舒服。他从她身下将手抽开,起身才要离开。
叶炯榆一把抓在他的手臂上,急切的带着毫不掩饰的惶恐。
“你要去哪里?”
“浴室。”
她握着他的手开始发烫,脸也烫得通红,昂贵的液体让她的全身开始发烫,他需要弄条湿毛巾来给她敷额头,降下她的体温。
“不,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好不好?”
如此毫无顾忌的挽留,她到底知不知道女人如此的一句话,代表了什么?如果不是知道那一次是她的第一次,秦振邦真要认为她的演技好得可以拿影后了。
她迷蒙的眼神魅惑着他,让他呼吸刚才好容易平复的呼吸再次紊乱。他不是君子,更不是柳下惠,面对她,绝做不到坐怀不乱。
“熙夕,你撒手,你不能每次都如此。”
上次,她是因为酒醉寻找猎物,意外的遇上他,诱惑他;如今,她还是酒醉,这次是他专程来寻她,她却依然诱惑他。
他们的关系不能总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朝前走,却又在神志清醒下回到原位。
“连你也不要我了吗?”
“熙夕……”秦振邦咬紧牙,吐出几个字,“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你?”叶炯榆死死的拉着秦振邦的手,傻笑了好一会儿,“你是秦振邦。”
“从来只有你,才能轻而易举的找到我。”
这句话,软软的让秦振邦卸了心头的那份抗拒,他扬起了嘴角,顺了自己的心意和冲动。
看来,对叶炯榆来说,红酒的杀伤力的确没有tequila来得强烈。
秦振邦趟回床上,将叶炯榆抱回怀里。尽管她的全身发烫,但她的身/体却在瑟瑟的发抖,他的怀抱正好温暖了她。
人若心里面冷的,身上就是再烫也不会暖。
48、苦
叶炯榆被秦振邦圈在怀里,小小的脸蛋窝在他厚实强壮的胸膛上,听着他清晰的心跳,由缓到急,他的下巴搁在她头顶上,呼吸也渐渐急促,粗喘的气拂过她头顶的毛发,有那么点点的沾到她的头皮,顺着发根,转变成酥麻,传进身体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