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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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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兰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摸着乖乖在一旁陪伴主人的狗,黄昏时天边灿烂光辉的橘黄绸带逐渐被更深邃的黑漂染,而黑色绸子上又渐渐多出细细碎碎的星子,星子拥戴着的圆月,又在夜色上划出冷清的白光,他终于等到了要等的人。



安玫吃力拉着装满狼籍锅碗的拖车朝家走来,走几步歇一下,偶尔抬抬头,瞟见福兰,马上丢下车子跑过来,“你怎么坐在这里?又收到不聘请你的回函?别难过了,总有明白事理的人会赏识你的。”



仰起头,福兰望着安玫,姑娘圆润的脸已经瘦出了尖下巴,被黑眼圈包围的大眼睛,黯淡无光,细葱般修长的手指因为冷水和刀伤,又红又肿。他站起身,用决断的语气说,“我不想再当检控官了,永远不想。”



“你别担心了,有我在,什么都没问题。你会成功的。”安玫拍拍胸口,劝慰道。



“我想明白了,被过去的雾挡着眼,不会向前看的人,永远是个失败的懦夫。”福兰宣布,“明天我也去集市,福兰。弗莱尔,就算是卖盒饭,也能卖得比所有人成功。”



※ ※ ※



比起费都,作为王都的坦丁,更加气派非凡。



在拜伦建立之初,坦丁城的原址,还是一座只有矮小围墙的古老城镇,周围都是一圈穷荒僻壤的平原,而科摩大帝在征服黑大陆后,突发奇想的决定修建新的首都。



据神秘学派与教会所说,大帝在班师回朝的当天晚上,梦见了神谕,在荒凉土地与破旧城市的苍茫夜空中,繁星改变了恒久的轨道,每颗星星,散发着太阳般火热的光辉,在那天上悬挂出硕大无朋的火红色十字架。



“这是神灵赐给我的加冕。”大帝想。



不久,大帝发布了修建新都的命令,并亲自负责勘测和圈定界标的工作。他骑马从老镇的中心出来,向每个方向飞奔了良久,还没投下决定新城边域的马鞭。



随从似乎预感到了伟大事物的诞生,他颤抖地问:“我的陛下,您还要继续向前走多远?”



大帝回答:“直到在我面前引路的神停下为止。”



几乎全国的工匠与建筑大师汇集到了这里,但人手还不够,于是军队也放下身段,变成工人与泥瓦匠,在大帝死时,坦丁才修建了一半。



继承王位的二世用了半辈子,让城市的规模初见雏形,直到三世,不朽的坦丁才无比辉煌的耸立于大地之上。



到现在,这座城市每一块石头,都沉积着历史的凝重感。随便哪条街道的路面上,已经班驳退色的马赛克镶嵌画,都有可能是出自某位供奉在艺术殿堂之中的大师之手。



连行刑场也是如此。



由筒状拱券结构架起来的实墙呈弧度的对接,让整个行刑场内外形成椭圆形,顺着围墙依次而上的层层观众席让它看上去仿佛露天剧院。事实上,观看行刑的确是坦丁人的爱好之一。



几名死囚被押解到正中,行刑官宣读判罚,为每个人安排好,待会是享用锤刑、木桩还是绞首,当念到最后一个名字时,官员有意停顿了下,“伊戈。安德希,臭名昭彰的黑帮头子、走私犯、谋杀者,处已碟刑。”



观众们哗然,更加好奇了。将犯人捆绑于木架上,再由四匹健壮的公牛分别来牵拉四肢,最后活活撕裂扯断的酷刑,被俗语称为碟刑,只有十恶不赦的罪人,才用得着这般最恐怖的刑法。



但伊戈。安德希的表演显然让人失望,被黑头罩蒙住的男人,似乎已经陷入恍惚中,轻飘飘一点不挣扎地被捆绑结实。



连依照惯例,为防止受刑人吼叫乱骂而割断喉结声带时,黑帮头子也只是象征性的反抗了下。



“没点教父的气概。”人们责备。



在观众席上,英俊的混血儿饶有兴趣地观看着行刑,当冒牌货断气时,他笑得乐不可吱,“没想到,我能亲眼目睹‘自己’的死亡。”



“安德希先生,请不要辜负主人的信赖。”坐在他右手位置,满是贵族做派的男子说道,“主人交代的任务,请近早完成。”



“当然,主人的恩情铭记于心。”伊戈回答,但同时,他在心里小声嘀咕,“在那之前,我可得出口气。”



在费都法庭上,那个该死的检控官,恶意的调侃,以及自个被几百双眼睛观赏揣测的屁股。



在狱中,有哪个囚徒敢得罪他?但检控官一番话,很快就在黑暗世界里流传开了。



“你知道么?安德希那家伙在牢子里被菊暴了。”



“哈,有机会我得问问,被人插屁眼的滋味怎么样。”



地下世界的大佬们将这当成最热门的话题,不管是他的盟友还是敌人,都在猜想,那小子的屁股到底碰到过什么遭遇。



“我发誓,你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伊戈。安德希残酷地捏紧拳头,在坦丁城外,他的打手们已经准备好了几辆前往费都的马车。



………



第一卷 傲慢之都 第十五章 谋杀



市集处于费都城外十里的地方,紧靠着那条黑金大道。这原先只是港口与费都之间的一个规模很小的中转站,



但精明的批发商人很快发现,比起市区寸土寸金的地皮,只要走出城门十里,那附近的土地,便宜得简直白送。



在城里租凭一个大仓库,每月的租金,都可以在中转站自己修建一个。



小小的中转站很快大动土木,一个个库房像雨后的蘑菇冒了出来,有钱的就建一堆简易平房,整整齐齐一排排的,外面再用粗糙的石头砌个院墙,钱少的,也不甘示弱,圈块地搭建个棚子,聘几位值得信任的员工日夜把守。



商人们在费都装饰豪华的店铺,永远只摆着样品和少量现货,遇到大额买卖,谈好价钱,就直接去库房搬送,即便捷又省去不少麻烦。



渐渐的,小商贩也汇集过来,商人们留守的职员数量众多、乘着货车来卸货的工人络绎不绝,这些人对生活要求简单,便宜实惠的生活物品正对他们口味。



福兰学得挺快。



无论是切菜配料,还是观察在热油中翻滚的小块肉排,让它能在最鲜美的时候起锅,连菜丸子里肉末的比例也掌握得不错。



而且福兰还有个小配方,让盒饭的成本更加低廉。



作为调味香料的薄荷叶、月桂树叶可不便宜,一般费都的普通市民很少会吃肉,他们的主食是面包和鱼汤。



不是说肉食难吃,没有香料祛除腥味,清煮的肉块蘸上盐也无法掩盖那股刺鼻的气味。



但橘皮可就是廉价货,这种野生的青皮水果经过几代的人工培育,味道还是酸涩,没人爱吃,只有远航的船只,才会买上几桶,来防止海上噩梦败血症的发生。



去港口转转,几个铜板就能挑回一大筐橘皮。



将橘子皮风干,用小火烘烤,切成细小的碎粒,混在肉块上,效果丝毫不逊色于正统的香料。



有肉排的盒饭在集市引起轰动,每天中午,福兰家的小餐车围满了人,几个吃惯了的老主顾,不惜走上老远。



一天下来,安玫把铜角与毛票仔细数数,能赚到60块钱。



渐渐,集市里竞争的同行做不下去了,好几个摊主垂头丧气,有的准备另寻行当,有的则盘算是不是来点阴的,在他们有所行动之前,福兰主动找上门去,他承诺以后每天只卖一百份盒饭,绝不垄断生意。



“先生们,我并非因为害怕,巡警厅的路子我绝对比你们熟悉,但互相照应和气生财,对所有人都好。”福兰说。



晚上在家,安玫问,“生意最好时咱们能卖上一百四十多份,这样不是亏大了?整个市集就咱一家卖,能赚更多。”



“不,试想下,你买衣服,是会去全是服装店的专卖街,还是选择整条街只有孤零零一家的地方?”福兰将铜角抛起,又迅速将它抓回。



安玫睁着大眼睛,似乎有些明白。



“我们没本钱盘下集市所有的餐摊,如果只剩下一家,无法供应给所有人,这样,最初几天能赚不少,但时间一长,当人们觉得每天得排很久太不合算时,他们就会另寻吃饭的地方,或者有正规的餐厅发现商机来开分店。”福兰继续解释,“形成规模,才有利润,我宁愿在顾客最多的地儿与十个摊位竞争,也不愿垄断顾客稀少的一条街。”



“你的脑瓜子,到底是怎么长的?”安玫用那种着迷的星星眼,捧着福兰的脸看了很久,然后大笑着把他推倒在床上,丰满的身子像条小蛇磨蹭挑逗着,“今天我们再来挑战四次。”



“天,明儿要起早床的。”



“那就三次好了。”



……



很快,所有供应午餐的商贩都发现,福兰制定的规矩,对大伙都有好处。



最明显的一点,统一去购买食材,能享受到批发优惠的待遇,连昂贵的胡椒经过团购打折,成本也降到能接受的程度。



花和先前同样的钱,食材的品质却上升了不少,混市集的顾客有口福了,他们更舍得从腰包里多掏几个铜子,来让味蕾得到享受。



甜头让商贩对发起人尊敬起来,有人开始喊福兰“头儿”,这称呼很快得到普及。福兰趁机说服大家把餐摊迁到一起,而不是在集市东一头西一头,每家专做特定的几样食物。



而且,福兰为每种食物受欢迎的程度打分,猪肉排和丸子是一流,鱼肉、普通海鲜属于二流,作为配菜的闷油菜等则是三流,尽量使每个摊位按照擅长的手艺分到一种热门菜点,互不重复。



这样,一圈简陋的露天美食广场就形成了,福兰拜托安姆探长,为广场取得了售酒证。



食客的人流更加多了,连一些港口的水手,遇到大喜事请客,也乐意来这儿庆祝,按他们的说法,港口的食物味道要逊色一大截。



福兰计划等本钱攒够了,买块地皮,聘请几名大厨,开家真正的餐厅。



威廉大师本来让福兰做他的专职助手,但仔细考虑过,福兰委婉地拒绝了,对有家世的人来说,没日没夜近乎疯狂的实验并不适合。



“如果说原先的梦想是四十岁以前当上大检控官。”福兰想,“那现在的目标是,四十岁以前能有自个的连锁餐厅。任何道路,只要坚持走下去,都会有前途。”



对此,他很有信心。



※ ※ ※



三辆马车在下午,太阳逐渐西斜时驶近了费都,在远离大路的偏僻小树林,停了下来。



伊戈。安德希不快地皱着眉头,他看着带来的八名打手,高声询问,“探子呢?居然要我等候他。”



“耐心点,情报越详细越好,毕竟费都城里驻扎着圣武士,想想老迈德杰斯就是吃了这个亏。对杀手而言,一点小疏忽,代价就是自己的性命。”回答伊戈的是个身材异常魁梧的人,领子翻得高高的,让人只能瞧清楚他的额头和卷发。从腰间的淬毒匕首与鞋底厚厚的毛皮来看,他也是一名刺客,很少有刺客会这么高,个子越矮小,越容易在阴影中潜行。



这人要么是个不知道选择职业的菜鸟,要么就是此道中的高手。显然他属于后者。



“说的对,如果那天跟在身边的是你,我就不用抛头露面遭受羞辱。”伊戈稍微降低了怒火,顺便赞赏了一句,高个子是伊戈。安德希黑帮组织的王牌刺客,不,除了刺客,他还有更加神秘的身份,很多时间,连做为头的伊戈也不愿轻易开罪。



不久后,一个骑马的人也来得了树林,他翻身下马,还没来得及喘气,就被伊戈掐住喉咙,“你知道浪费了谁的时间么?”他吼道。



“不……头……那两人今天分……分开了。”探子脸憋得紫红,伊戈把手松开,他瘫着半跪在地上不停咳嗽,眼泪都呛出来了,好不容易恢复平静,看到头因为不耐脸色又开始变化时,探子打了个冷颤,急忙回复道,“检控官被解雇后,一直和妻子在城外做小买卖,今天,检控官仍在市集,但那臭娘儿们留在家里。我两边跑,所以耽搁了时辰。”



伊戈敲着牙齿,决定道,“乔。考利昂,你带三个人去城里,记住,那屋子里连只耗子都别留下,其余人和我去市集。”



乔。考利昂,也就是那个高个子刺客,隐藏在衣领下弓形的嘴唇似乎浅笑了下,“我一人足够了。”他解下栓在马背的缰绳,矫捷地跳上去,扬起鞭子,奔跑中的驽马被那双粗健的大腿夹住,总给人错觉,似乎是骑者在拖着胯下的马前进。



“他总这么傲气。”伊戈裂着嘴笑,虽然乔不像别人那么恭敬服从,但这点小事并不影响黑帮头子信任这名下属的忠诚。



“好了,伙计们。”黑帮头子拍拍手,“等会尽情乐下,别那么快把他玩死,我要他咽气时身上没一块好肉。”



※ ※ ※



福兰的住宅是一幢至少有三十个年头的两层楼房,坐落在老区背街的巷子里,和老区的多数房子一样,它是木质结构的,没有地下室,也没有露台,嗯,也许在二十年前有过露台,二楼窗户外的墙壁上还能看到残留木桩与锈得发黑的铁钉,腐朽粗陋,勉强能提供遮风挡雨的功能。



巷间因为两侧房子的阻碍,很难见到阳光,人迹稀少,只有零零落落的几幢屋子被租了出去,租客也是卖苦力的工人,通常在太阳完全落山时,才能归家,有时活忙了,两三天不回来也是常事。



这里像是被城市所遗忘的角落,冷清得有些凄凉。



乔对此很满意,他完全没必要等到深夜再动手,猎物只是女人,其中一名年老体衰,对了,还有只狗。



虽然谋杀的对象并不符合乔的道德观,但任务就是任务。



乔灰色的虹膜抹过一丝绿芒,整个小巷背阳的阴影,似乎受到了某种力量的呼唤,开始呈现出宛若水面上一圈圈的涟漪,涟漪的波纹越来越激烈,最后,掀起了一人多高的黑色波浪,猛地将乔的身体包裹着,渐渐,波浪平静了,而杀手也无影无踪,仿佛被影子溶解了般。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得天独厚的人类。



谁也说不清楚,这些人从何处继承了最神秘的血脉,使得他们不需学习奥术,不用领悟神恩,就能掌握某些匪夷所思的技能,人们敬畏地用传说中最具威能的怪物来称呼他们:龙脉者。



除非自己有意显露,否则连预言法师也无法分辨,到底人群中谁是龙脉者。



这血脉是上天的赐福,无法捉摸,仿佛神灵将一把金币投向人世,至于谁会被砸中,只能归结为幸运和更超自然的因素。一位龙脉者严格训练子侄,也不能让后代将此继承;而某个乡下农夫,在田地里抱怨杂草太多时,会无意识地让血脉显现,在意念间产生一股奇特的瘟疫,让所有抢夺麦子养分的草枯萎。



乔。考利昂还是孩童时,是个靠扒窃为生的小偷,他没这方面的资质,老是失手惹来一顿痛打,而偷不到每日的分额,晚上回到巢穴时又得挨窃贼头子的打骂,很多时候连饭也没得吃。



每次他上街,用那伤痕累累的手去解开路人的口袋时,都默念着,“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



然后有个阴天的下午,在某家商铺的门口,他盯上了刚推门出来的一个胖子,荷包鼓鼓的,他靠过去,小心翼翼打到口袋上的扣子,刚把手指伸进去,胖子似乎察觉到什么,一手捂住口袋,不停左右张望。



幼年犯预感到了毒打,他没力气逃走,刚跑两步,腿肚子直发软,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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