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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乱武-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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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相依的鸳鸯,奈何只能在黑暗中互相扶持,便成了“苦命”之说。



第一卷 乱世四公子 第五十八章 难寻相思



相思镇子并不大,占地三百余亩,住着大约百十户人家,都是采附近山林的树木搭建房屋。那些房屋和内陆不同,内陆房屋多是高大形制,普遍达到二丈高低,这里则因为天气关系,一年四季寒风不断,因此所建房屋多是高不足一丈的矮房。天暖时候有北洲的人来,多半得矮着身子才能进屋,因为他们实在是过于高大了,一个成年的北洲人身材至少也是一丈三,而这一丈三的高度,按北洲人说来,那叫侏儒。



小镇地处浩瀚北海的海口处,从这里的港口到达冰原,顺风乘船只需两天,十分方便。因为靠近冰原,各地和北洲人做生意的商人络绎不绝,所以显得比较繁华。商人们从内陆带来了珠宝、绸缎、香料等物,然后乘船去北洲。北洲的贵族一向对东洲的奢华用品很喜欢,这些东西足以让他们在族人里炫耀一番。而商人们交换到北洲的金属工艺品,也是东洲富户的身份象征。但是他们被绝对禁止从北洲购买战马和武器,因为这两种物品是由东洲官方指派专人购买的,违者轻则杖脊,重则发配,任何时候,从事军火买卖都是被官方禁止的,自古已然。



终于到了冬天,寒气一天比一天重了起来,越往北走就越发感觉到冰冷。一驾马车缓缓驶入相思镇,马车的四周用厚厚的牛皮包裹着,牛皮外以干草层层捆紧,干草外覆着帆布,连一丝风都透不进车厢中去。



从这架马车上跳下一个裹着厚厚棉衣的中年人。他在车边拉住马,熟练地打扫了一下车子上的些许细雪,然后对着车厢里说:“各位公子小姐,这就是相思镇了。小人万幸,没有带错路。”



车厢里掀起一阵喧哗,先后跳出五个少年来,其中四人都穿着貂皮大衣,另一人却是一身朴素装束,他们把连衣的风帽都甩在脑后,畅快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憋闷了多时的怨气也随之被他们肆无忌惮地抛进风里。



行人住户看到这五个外来人,都有点惊异。在这小镇上,少有如此英伟漂亮的人儿啊,这四个少年肯定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看,还带着跟班呢。



他们的眼光让无语很是恼火,我到底还是不是主角啊……



依露其实也很恼火,厚实的大衣把她引以为傲的身材完全遮掩了。她随手拿出张银票来,对着中年人说:“哎哟,果然到了。嚼爱大叔,这是你的向导费,三两银子是吧,这里是三十两,一起拿着吧,快过年啦,就当给大婶孩子买礼物了。”



当向导的嚼爱大叔千恩万谢地接过了,嘴里不断说着:“小姐太客气了。”



岑岑走过来,盈盈鞠了一躬,“多谢爱大叔了,一路上多得您照顾,这马车您也带回去吧,咱们用不着了。”



嚼爱大叔心里欢喜,马车少说也值个十两银子的,加上这三十两银子,这下家里的婆娘和孩子们该可以过几年舒服日子了,这马上就要过年了,还可以买瓶红酒喝喝开开洋荤呢,一定会过得很舒服的。心里高兴,他嘴上仍旧没忘了感激说辞,不住地道谢。



行人住户看着两个美丽女子的容貌赞叹不已,难得美人啊,出手阔绰又知书答礼的,一定受过高等教育了,最次也该是京城里的官宦人家的亲属吧。看,那跟班,脸绷得跟死人似的,真是给主人丢脸啊。



他们的眼光让无语更加恼火,猛地大喊起来,“我才是主角!”



一阵寒风吹过,地上飘过几片枯叶;他的喊叫显得很是冷清了。



时代过去了一个又一个,年轮翻转了一次又一次,除了天地寰宇,这世间如何能有万古不变的事情?小镇存在了许多年了,没有人会想到这里将要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而这种变化在后人看来,就是因为这四个到处惹是生非的少年给搅动的,他们将这个普通的小镇搅成了最著名的边境旅游胜地。



而在一天前。。。。。。这乱世四公子一行人还在摸索着不可测的前途。。。。。。



马车停在了山脚背风处,四周放眼过去是一片荒凉。



车厢里很宽敞,足以让五人并排躺下,可是他们没有躺着,都围着个小火炉取着暖。红红的炭火将五个少年的脸都映得忽明忽暗,看情形就像是几个阴谋家在策划着什么。



“还老说自己是游侠?谁见过游侠会迷路的?”红杏破口骂道。



无语抗声大叫:“干吗?我只是个见习生啊,迷路有什么不正常的?”



依露使劲蹬着他,骂道:“哎哟,带错了路还敢这么嚣张?真是白养你这么久了。一点用都没的劳工。”



无语更加恼火,“呸呸,我免费给你打工你还不知足,哪一代的‘乱武星’给别人当苦力的?”



豪鬼叹气摇头,“素质,注意素质啊。当着女人的面你吐口水,很影响‘乱武星’的形象啊。”



无语白他一眼,“拉倒,你素质高,你素质高你还把我挤到门口来,让我给你挡风。”



四个少年吵作一团,岑岑气得不理他们,一把抢过无语手里的地图,反复看了看,“这里是北海关,我们出北门走的,按理说,该到了相思镇的,可我们中途绕到了西边来,前面有个黑点,唔唔,是叠山村,也就是说,咱们多走了一天的冤枉路。唉,碰上个非专业性人士带路还真倒霉。”抬头看看那四个家伙,大喝一声,“好啦!继续赶路吧!前面是叠山村,咱们到那先住一晚。”



“只好这样了,到那找个向导吧。”红杏举手赞成。



豪鬼也举了手,仍不忘挖苦那个业余游侠,“都怪这家伙,都说‘女人笨点好’,你倒比那些女人还笨!”



“哎哟,小鬼,你刚才说什么来着?”依露眯了眼睛笑。



豪鬼心里一慌,急忙摇头,“没,没说什么。还不快去开车!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



“哼哼,惹不起依露你就来惹我,惹得你‘乱武星’大爷我发脾气,我就……”



无语话还没说完,迎面就是一片掌影,那速度,那威力,真不是盖的,他一下就被四人推出车去。十多年的武功到底没有白练,无语一个拧腰,落地后身形转了两圈,稳稳站住,刚摆个“金鸡独立”,一阵寒风猛地刮了过来。



“把我大衣拿出来啊!我要冻死了!”



……



“出发!到冰原去咯!”



“笨蛋!就知道你又迷路,是往右!”



可是不管怎样,他们到底是来到了相思镇,开始了又一次的混乱。



第一卷 乱世四公子 第五十九章 伊人如斯



辗转了不少时日,摸索了无数道路,通往冰原北洲的方向终于明晰,当然,如果早一些找到一个专业的向导,这番辛苦其实可以减少很多,尤其是当少年们抵达相思镇时,这感触分外地浓了。那么,作为一个业余的游侠,无语却分外地郁闷了。。。。。。而到达相思镇后众多百姓不解的目光,让无语更加的郁闷了。



“就这家吧,转了一圈,就这家酒店像点样子了。”



依露最终选定的是镇内最大的一家酒楼,比起一般的人家,这个高达六丈的两层建筑算是很不易了。酒楼牌匾上写着“相思居”,名字起得颇有几分风雅之意,那三个狂草劲书也很对依露的胃口,她自来也是张狂惯了的。



“你们先去订房吧,我去溜达溜达。”无语还是很恼火,说完,转身晃晃悠悠地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四人都笑了。



“他还在生气啊,呵呵。”依露不知悔改地笑着。



岑岑呸她一口,怪责道:“依露你也是,干吗不给他买件像样点的衣服呢?”



“哎哟,这可不怪我,他一个打工人员怎么能穿好衣服呢?是吧?”



“你就气他吧,总有一天把他气跑了。”



“呵呵,才不会呢,这么好玩的家伙我可舍不得放掉。”



“他好歹也是主角呀,你就不能稍微宽待一下?”



依露轻轻一耸肩膀,自是风情万种的样子,“哎哟,我要喊出他的身份,他就不是主角啦,铁定被人家追着打。再说了,我可是把自己当主角的哦。”



“得得,你就别抢戏了。”



“走啦,冷死我了,进去吃东西。”



两个少女当街谈笑,一般的娇俏可人,一个声音清脆悦耳,一个声音低沉性感,噼啪不绝如同交织了曲子,远近的百姓俱是迷醉,却慌得红杏和豪鬼急扯了她们走进了相思居去。大庭广众地调笑,多少是伤风败俗了吧,何况又是这么肆无忌惮的大声喧闹,红杏和豪鬼最受不得这么多视线的袭击。



虽然是冬天,又是靠近冰原的地方,天上一出太阳,仍旧是照得人暖洋洋的。在下午舒服的太阳下,无语漫无目的地逛着相思小镇,眼睛好奇地东瞅瞅西瞧瞧。不管是远道而来的商人,还是偶尔歇脚的旅人,来到这里,他们的脸上就泛着无忧无虑的光芒,虽然天气严寒让他们都裹着厚重的衣服,却没有表现出对生活的悲观失望,比起内陆盗贼遍地、苛捐杂税的生活来说,他们实在是很幸福了。还是这里好啊,虽然不是什么富裕的小镇,却洋溢着暖融融的氛围。他开始喜欢上这个小镇了。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多年之后,他更加喜欢这个小镇,却是因为这“相思”之名。



漫游之间,一片悠扬的琴声从前方不远处传了过来。琴声飘飘荡荡,如天籁临尘,纷纷扬扬洒在天地之中;又如流水轻绵,沾起叶儿旋转不已。那串丁冬音符就像精灵跳舞也似,不断起伏,既而又婉转起来,仿佛情人低语,缠绵至极,最后音符欢快跳脱飞扬,似是满怀相知相得的兴奋。



一曲终了,附近的行人住户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叫好声不绝。



无语呆了,他直楞楞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是什么样的琴声?谁又有如此美妙手法能弹奏出来?那琴声仿佛一双情人之手在拨动着自己的心弦,浑身上下血液加速运转,一股暖流从头顶直蹿到脚底,说不出的舒服。他虽然是在山里长大,可他老师“天行骑士”鬼魅罗刹实在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文才武功俱是当今传奇,他从小受的熏陶在这时候展现出来。在那琴声里,他听出的是一对男女情侣相亲相爱的欢悦,那种不带一丝尘埃的纯洁,着实在他心头重重击了一下,登时把少年对女生的天然亲近之心勾了起来。



说来也怪,此时他并知道那弹琴的人是男是女,却直觉地认为那该是个女的,好奇心催动之下,他向着那围成老大一圈的人群走了过去。



可是人群仍旧没有散去,他无奈之下喊了一声,“呀,谁的钱袋掉了?”



人群果然骚动了,很多人纷纷低头去看那不曾存在的钱袋。无语则趁机挤了进去。



那弹琴的人果然是个女子,此刻的她低垂着脸,墨绿色的散发如瀑布般披在脸旁,看不清容貌,左手抱了竖琴,右手托着一个铜盘正朝人群挨个地请着赏。盘里不少铜钱,还有些散碎银子,看来这里的人都很善良,也很喜欢她的琴声。相比起内地现时的景况,不少街头艺人都很难混个温饱,原因只在朝廷大肆征集民间财粮,人民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哪有多余的钱施舍给人呢,害得不少丐帮子弟都转行做了山贼……



铜盘托到了无语眼前,他猛睁了眼睛去打量这个女子。



女子的头微微低了一下,因为她比无语高了半个头……而这微微一点头的瞬间,无语的嘴角拉起了弧线,因为听到那只曲子而平静的心灵陡然间又被强行注入了欢喜,他笑了,他终于看见了这张即将纠缠他一生一世的脸。



这张脸并不丑陋,只是太普通了,普通到随便扔在街上就找不着的地步。这是无语第一眼的看法,然后他发现,那张脸又极不普通。脸有些瘦削,两道柳眉细细淡淡,一对翡翠般绿的大眼睛却是炯炯生辉,尖尖的鼻头下一张倔强的嘴巴微露出贝石般的银牙。所有这些平凡不过的器官在她脸上却异常生动地搭配着,看上去很是干净,最重要的是,看上去非常舒服。她的衣衫也很普通,就是一套很简单的绿色为底红色衬边的羊皮大衣,想是洗得次数多了,有些褪色了。



便是这无端的一眼,无语开心地笑了,虽然对方没有美丽的外表,没有惹火的身材,没有倾城的魅力,但他就是觉得很开心。多年后他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这么开心,因为他当时觉得自己像是找到了同类,一个潜藏了孤独却又渴望有人接近的同类。



红尘紫陌,到底还是成就了这一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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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热烈庆祝一下,至此终于女主角出场了。。。。。。谁见过女主角出场这么慢的?



第一卷 乱世四公子 第六十章 异样男女



就是在相思镇,一对萍水的人儿奇妙地相遇了,幸与不幸都是未知的,任何人都不会逃避离开,因为这就叫缘分。



那双大眼睛也盯上了无语,眼里突然光彩多了几分,涌起了惊奇。



错觉吗?无语看着她眼睛里传出的讯息,心里觉得有些奇怪。那女子却又垂下了头,让绿色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庞。



无语有点明白过来,急忙伸手到怀里掏钱,然后他就又恼火了;该死的依露,一分钱都没给过我!



“对……对不起……我没有钱……对不起啊……”



无语恨不得打自己两个耳光,同时心中更加痛恨依露,诅咒你嫁不出去!



大眼睛姑娘抬起了头,什么也没说,只是冲他笑了笑,径自到旁边领赏去了。



她笑起来真好看啊!无语傻傻地笑了起来,真是很温柔的姑娘呵!



旁边一个老人拍拍他的肩头,“外来人,是个游侠吧,游侠都是没钱的人哪。没事的,幽岚姑娘人很善良的,她不会在意的。”



无语这会真的是心中狂喜,一把抱住这个老人,“是吗?她叫幽岚吗?老头,真是很感谢你啊,谢谢谢谢。”



这名字真好听啊,唔唔,真好听啊!



老人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了,“喂喂,小伙子,别抱啦,我这把老骨头要散了。”



无语“呵呵”笑着放开了手,同时记了起来,他从脖子上取下了一条坠着三颗狼牙的项链。他看着这条狼牙项链,心中想起了出道后接的一个任务。



那是刚出道的事了,他曾经路过一个小村庄,村庄坐落在一个山坳里,那里出没着一条三牙铁背狼,经常到村里抢夺食物,伤人性命。村民们请他去杀了那条狼。没点心理准备的他忙不迭地答应下来,然后他才知道,那三牙铁背狼实在是狡猾得紧,追了一天都没追着。而后他顺着狼的足迹找到了狼的巢穴,在那里足足等了一天一夜,趁着铁背狼睡着的时候,一刀取下了狼的首级,自己却因为一天一夜没吃东西,还差点饿出胃病来。村民们将他带回的狼牙作成了这条项链,期望他生活平安,这是一条祝福项链。



就这么办!女孩子都希望别人送她礼物的,老鬼好象是这么说的。无语打定主意,跑到那女子背后,伸出手去,将项链放在了那铜盘之中。



项链是银制的,细小的银环层层相叠,狼牙尖头部分被村民们用红风果的汁染过,不会褪色。虽然不甚值钱,看上去倒也算精致。女子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然后转过了身来,看到的是一张同样普通不过的男子脸庞,那张人畜无害的脸正灿烂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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