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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王-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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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地夜,扯呼!”联盟军队伍大乱。“阿地夜”是神族语“兄弟”的意思,“扯呼”是王朝黑话,意思是“快跑”。
也许是联盟军的脚吓软了,连马腿也软了,轻骑兵的速度并不比重骑兵快多少。
丢盔弃甲,哭爹喊娘,一片悲惨的溃兵之声。
“扯呼啊,扯呼啊!见鬼了,兄弟,你还拿着旗干什么,还不快丢了,重死了!”
“哦,谢谢提醒!……扯呼啊,扯呼啊!点子硬,扯呼啊!”
兰顿的重骑射兵放出几排箭,边跑边射。
箭大多都落在轻骑兵身后。
“啊,我中箭了!”
“啊,神箭啊!”
“啊,百步穿杨!”
联盟军骑兵纷纷作中箭状,瘫软在马背上。
兰顿追兵顿时士气大振。
“敌人吓破胆了,快追啊!”
“为了伯爵大人的名誉,追上敌人,杀掉他们!”
被胜利烧昏了头的兰顿人没有发现,除了满地辎重旗帜,敌人没有留下一具尸体。
寨门上,文速伯爵大声叫好,但很快便察觉出不对劲:“见鬼,云镜南前队的旗帜一点都没乱!……鸣金收兵,快收兵!”
重骑兵已经追出了三里多地,虽然听到了鸣金收兵的信号,但还是犹豫了一下。敌人眼看就要追到了啊!……事实上,敌人一直都是“眼看就要追到了”。
云镜南也听到了敌营收兵的锣声,他勒住战马,道:“关门,放桑奴!”
一枝哨箭冲上半空,声音凄厉如鬼叫。
兰顿追兵一愣神的同时,两面树林里出现了密密麻麻的骑兵队。
“呼呀啦,呼呀啦噢噢!”一个联盟军将领赤膊上阵,发出了冲锋令。
兰顿重骑兵狂奔的队形被拦腰断开,一阵箭雨便将两万追兵截成四五段。联盟军以数倍之众,压了上来。
……
兰顿西征军文速军团,在蓑山之战后,龟缩不出。
他们被打怕了!
两万重骑兵,兰顿军团的骄傲,在半个小时之内全部瓦解。
重骑兵引以为豪的华丽装甲,在失去骑兵速度的时候成为近战的累赘。因为敌人的数量是他们的三四倍,一对一格斗中绝不落下风的重骑兵,在同时受到三个敌人进攻时,动作呆滞,常常是才刺出一枪,胳肢窝、下颌就被两三只长矛攻击。
联盟军士兵围着一个重骑兵,象打铁一样乒乒乓乓地乱敲一气,直至那个重骑兵象一瘫泥一样软下去,血水顺着甲胄的空隙流出来。
事实上,在桑奴等人率军合围之前,重骑兵已经乱了。铺天盖地的箭阵,象闹了蝗灾一样,倾泄向兰顿军阵。而正面的云镜南反过身来开始反冲锋。
箭阵过后,四分五裂的重骑兵陷入被围歼的命运,任人宰割。四米长的长矛而对贴身近战的联盟军,一点作用都发挥不了。而负责打头阵的神族士兵,手上武装的是与重骑兵一样的重剑。
如果说,一个神族士兵与一个重骑兵在近战中无法在一两分钟内分出胜负,那么,再加上两个灵活的厥奴族战士,重骑兵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文速几次亲率部队救援,都被联盟军打了回来。
那个脸上长着一圈野猪式的硬毛,身材魁梧的联盟军将领,把文速杀得心惊肉跳。
普通弓箭似乎对这个悍将不起作用,兰顿士兵在他面前就象纸糊的一样,只要这个悍将杀到哪里,他身后一堆神族战士也杀到哪里,就象一台活动的绞肉机,吐出的是垂死的兰顿士兵。
“阿南王!阿南王神!”
“挡桑奴者,杀无赦!”
桑奴如一尊血魔般在兰顿军阵中如入无人之境,除了势不可挡的劈杀,他只做一个动作,便是丢掉手中卷刃的兵器,从背后抽出一把新的草原战刀。
文速在损失了数千士兵后,只好退回营地,寨门紧闭。同时,他也记住了一个名字,桑奴——云镜南手下的第一悍将。
而这时候,三里外,屠杀重骑兵的战斗还未结束。从这个角度讲,兰顿重骑兵的防御力绝对不容小觑。
哀莫大于心死。文速神情麻木地看着远方被困的兰顿重骑兵阵,兰顿军旗一面面倒下,军旗上一个个三头狮神的绣像好象在血与火中悲吼。
“完了,完了!”文速跪倒在木塞箭塔上。
半小时后,大部分兰顿重骑兵投降。除了桑奴带着两万人监视文速大寨,其他联盟军部队开始打扫战场。
队伍退向布鲁克城,押送俘虏的队伍,到处是叮叮当当的声音,遗留在俘虏身上的残甲,奏出联盟军凯旋的歌声。盔甲被击散变形的重骑兵俘虏们,失去了往日的威风,垂头丧气,两腿发软。
“快点走!”神族士兵骑在马上,开心地看着一万多名俘虏。
“大人,我们走不快啊,盔甲太重了!”一个兰顿俘虏道。
因为是第一次被叫作大人,神族士兵的心情格外好,安慰那俘虏道:“活下来都是合算的,晚上到了布鲁克还管你们的饭。每人还发两个黄羊肉饭团,过几天就会遣送回国了。”
“还能遣送回国!大人,你没有骗我们吧?”那俘虏的眼中发出亮光。当战士不容易,当俘虏更不容易,活着总是比赴死更需要勇气,更何况在这年头,兵荒马乱的,流行的就是虐俘。
“当然是真的啦!我们阿南王神大人是替天行道,最不忍的就是杀生。遣送的命令已经下来了,肯定会送你们回国。”神族士兵肯定地道。
接下来,战场上便出现了旷古未见的场景。
高高飘扬的联盟军美人鱼军旗下,一万多俘虏和胜利者一齐高唱《我爱阿南王》,昂首阔步地向布鲁克城进发。
“天降神子,阿南为王。呼呀啦,呼呀啦噢噢!阿南王压把,阿南王压把……”歌词翻来覆去就这么两句,除了前面八个字,后面的意思大概是“冲啊,使劲冲啊,阿南王最强,阿南王最棒”。
云镜南驻马坡上,两手随军歌的节奏挥舞欢快的弧线。他的心情很好,至此战为止,布鲁克城附近的“扫榻”行动圆满成功,文速军团从此只是个摆设,连骟马都不如。越过这条名存实亡的兰顿防线,北面是一片平缓丘陵和平原。
而面前这些兰顿士兵,过几天将被遣送到蓝河公国。
*** 为期不到一个月的“扫榻”会战,大大鼓舞了古云联军的士气。而在兰顿西征军看来,“扫榻”远不象字面上那样斯文,二十万帝国生力军,连刺尾前线都未上过,就这样垮了。
蒲力气得嗷嗷大叫,扬言要把禹顿和文速处斩。可谁也知道他不会那么做,且不说禹顿现在在云镜南的战俘营里,单以这二人初入王朝时的身分——兰顿王钦定的增援军大将,就不是说斩就斩那么简单的。
林跃的反应则更冷静一些:“不能让古思杀过来。”
禹顿、文速之败,实在让人哭笑不得,不过这也暴露了兰顿军队内部的问题。长期未上战场,使一些兰顿军队放松了警惕,低估了敌人的力量。林跃亦深深自责,他的注意力太多放在刺尾了,没有考虑到布鲁克防线,如果把文禹所部和西征军主力作统一调配,经常换防,也许能让他们保持比较好的战斗状态。
当然,这也是马后炮的想法。让曾经存在的布鲁克防线和刺尾地区军队换防,那会大大增加军队补给负担。而军需,本来就是一直困扰兰顿人的问题。
“林跃大人,需要您亲自动手吗?我想,这只不过是古思军的一次骚扰行动罢了。”蒲力丝毫不为自己的语气而脸红,他在半年前从未停止过向库克城送一天一弹劾的奏折,现在却把林跃看作是刺尾持久战胜利的支柱。
“骚扰?如果一次骚扰就让我们损失十几万军队……蒲力大人,你是不是把敌人看得太厉害了?”林跃挖苦了一下蒲力,把眼光重新放回军事地图上。
“你不要犯了概念性的错误,这次进攻文速的主力是草原联盟军,是云镜南的军队。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联盟军已经具有与古思军媲美的战斗力,而且战法更加诡异。十万联盟军加上十几万布鲁克军,还有叶扬的数万威烈军,这股力量足以歼灭帝国的任何一个大军团!”
“现在,威烈与布鲁克军队之所以没有倾巢出动,那是因为他们还需要这两座城,作为日后与铁西宁抗衡的根据地。”
蒲力嘟囔了一句:“如果他们打进来,还会缺城吗?”
林跃鄙夷地看了蒲力一眼,道:“形势发展到现在为止,对古思和素筝来说,威烈和布鲁克这两座城的地位不可动摇。在王朝全境,再找不到直线距离如此近的两座城,也找不到可以背* 草原,而且身后还有云镜南这样的强援的城市。”
他见蒲力不再插话,才继道:“我和古、云二人都交过手,古思是个旷世将才,可云镜南才是让我觉得可怕的人。如果说古思在用自己的勇气和威望统帅军队,那么云镜南,则是无所不用其极,完全不按常理出牌。要是让这一刚一柔两支军队长驱直入,占领区腹地将会成为西征军的坟场。现在,唯在将他们挡在固邦平原以南,王朝丘陵山地以东,才不会影响我们的西征计划……”
蒲力再次插话了:“林跃大人,您要带多少军队走?”
“放心吧!”林跃连鄙夷的神情都难得做,只想早早结束这段谈话,“我带走第一批参加西征的二十五万人,你的主攻方向上还会剩下四十万军队,这应该够了吧?王朝连皇帝都御驾亲征了,禁军、羽林,那可是王朝军最后的精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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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分兵2 蒲力明显地松了一口气,林跃已起身出帐。
走到帐口,林跃忍不住又回头挖苦了一句:“我想,伟大的西征军统帅蒲力大人,你也不想在这大功将成之际,有人在你身边分功吧?”
他走出帐篷,深深吸了一口夜晚的空气。这里的空气,刚报到的士兵根本闻不惯,因为风中带着血腥。而对于林跃来说,这已经是全天中空气最好的时间了。
“古思,云镜南,等着我。”
*** 古思和云镜南正在兰顿西征军“东战区第六联合军团”的禹顿侯爵大营里商谈下一步该怎么走。
固邦、布鲁克艰苦的防守战,王朝山谷与林跃的血战,这些不过是两人友谊的插曲。在古思眼中,这些并肩作战的经历与以前在王城时并没有什么不同。
脱了军装和流氓打架,第一次和云镜南上蓝磨坊被曲姐识破军官身份,在赌场上一起骗罗蒙的钱……林林总总,一齐走过来的经历,加起来或许就叫做友谊,又不能完全这么说。
虽然一起经历过许多,但象这样坐在一起商讨正儿八经的大事,却很少。
两个人都很放松,根本没打算和布城军中的中低级军官以及头脑简单的联盟军将领商量。所以大帐前只有两个人,帅案也被搬到帐外来,摆了些酒菜。远远巡逻的士兵只想到两个大人是在纳凉,哪想得到二人在谈正事。
可是,气氛很轻松,并不代表意见很一致。
“现在布鲁克城外的防卫线已经没有了,文速那家伙死撑在这儿,八成是为了败军的罪名轻一些。”云镜南现在是“阿南王神”的身份,起坐也注意了些,不象以前那么随随便便。
“是啊!下一步,我们从飞羽城下手,打下飞羽,布城、威烈就能和它成三足之势。那时候,互相呼应,可攻可守……”古思踌躇满志。
“然后呢?”云镜南问道。
“然后就可以在兰顿人身后造成麻烦。”古思道。
“阿思,我有不同的看法。”云镜南皱眉道。
“你说。”古思从来不敢轻视云镜南的建议。
“我觉得,不应该打飞羽。”云镜南道。
“哦。”古思的眼睛亮了,“你觉得应该先打哪里?”
云镜南知道古思的思路和自己大相径庭,耐心地道:“飞羽城如果没有兰顿驻军,那只能算是一座空城。里面的驻军不多不少,三万多人。估计你的兵马还不到,那边就不战而退了。让这三万人留在飞羽城无所作为的好,还是把他们逼到刺尾去好,我情愿选前者。”
古思沉吟一阵,道:“你说的不无道理,可是依飞羽的地势,要全歼并不是没可能。”
云镜南摇了摇头,道:“围城要想速战,伤亡太大,要想减少伤亡,时间又拖得太长。我不赞成打飞羽。”
古思皱了皱眉,显然并未马上接受云镜南的说法,但他也没有否定,反问道:“那你的方向是?”
“阿思,我不懂兵法,可是我觉得,应该移师固邦平原。”云镜南道。
“固邦平原……固邦平原……”古思反复念叨着,站起身来。
皎月当空,月色如水。联军大营中,没有喧嚣。古思治军很严,虽是大胜之后,也没有举行庆功会。而联盟军士兵早在大胜文速那晚,就喝了个烂醉,兴奋早就发泄光了。
古思想了很久。他和云镜南刚才谈到的事,不是有一点意见分岐,而是大相径庭,根本就是两种思路。他很需要云镜南的十万联盟军,可若双方主将意见不一,就无法统一指挥。
要十万兵势,还是要飞羽城?古思一时拿捏不定。
云镜南准备给古思一点时间。同时,他亦不指望古思能够同意自己的战略。
素筝王朝需要城池,更需要声望。这是古思把眼光锁定飞羽城的原因。如果素筝政权无法扩张,即使打退了兰顿人,也只能是偏安一隅的小政权。
另一方面,古思奉行的战法从来是稳扎稳打。农耕国度带来的作战习惯,就是裂城据地。
再者,布鲁克军团是大陆上最强悍的军团,准确一些说,任何军团在正面对阵中都无法战胜它。可是,布鲁克军战士毕竟是王朝人,他们不习惯联盟军的作战方式。
避重就轻,古思当然不会同意云镜南的战略方向。
“阿南,我……”古思转过头来,他面对的是自己的兄弟,很多话反而不如在下属面前那样直截了当,“我想,去固邦平原的提议是有道理的,兰顿粮道的软肋在那儿。可是,请谅解我的立场……”
“阿思,你不必解释。”云镜南笑道,“我知道你不会同意我的说法。说实在的,除了粮道这个原因,我还有一个直觉。打败兰顿帝国的契机一定在固邦平原。可这只是一种感觉,我暂时说不上来。”
“用直觉判断吗?只有你才说得出这种话。”古思笑了笑,随即神色又黯淡下来,“看来,我们是不得不分开了。”
“嗯,分开。”云镜南也决定下来,“这世界并不大,比起我那时在波旁,你在固邦,我们要近上一千里呢。只要我们同心协力,整个大陆都是我们的,就象从大帐到床上那么近。还有阿宁,我希望他能顶得住!”
“阿……”古思硬生生把一个“宁”字收了回去,“阿南,早点睡吧,这几天够辛苦了。”
“嗯,我再坐会儿。”云镜南默默地目送古思回帐,心里对两个好友之间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有一点儿担心。可是,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考虑。
“我为什么会坚持不打飞羽?是怕阿思和阿宁对抗吗?不是。是因为固邦平原我看准了。是为了截掉兰顿人的粮道?或是我相信阿宁阿思一定能把兰顿人打跑,我在那儿给他们打包围?好象也有点不象。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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