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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盛开的月亮-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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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不用克制,陶清扬用力地回抱她,雨伞在风中剧烈地抖动了一下。
    看吧看吧,就说温焕对她,不是没有心意的。她喜欢的那个人,只要接受了这份心意,对于她来说,就很幸福了。
    拥抱里,陶清扬实在压制不住笑意,嘴角几乎要咧到耳根。温焕沉默地抱着她,表情温柔。
    风雨越来越大,似乎是不详的预兆。
    “我把雨披拿来了,你换上吧。”半晌之后,陶清扬觉得这么傻抱着也不是个事儿,从背后的包里取出一个大袋子。
    温焕的脸立刻耷拉下来,“不穿,太土了。”
    “穿吧,Burberry年度最新款的红色雨披,英伦风情,伊丽莎白女王同款,真的!要多时尚有多时尚!”陶清扬说得一本正经,眼睛睁得又圆又大。
    金蔷薇酒店门口,温焕还是穿上了陶清扬冒雨跑出门送来的雨衣,手里提着的密封袋中有一身备用衣服,小白领想得很周到。
    趿拉着雨靴,温焕依旧用走秀的步伐进入酒店,一串黑色的泥水脚印留在地毯上。
    “对不起先生,衣冠不整谢绝入内。”还没推门进去,有个穿旗袍的妙曼身影就出来阻拦她,身后跟着两个保安,看意思是文的不成就来武的。
    温焕黑着脸摘下雨衣的大帽子,露出脸,“是我。”
    “温老板!”妙曼身影就是那天来休息室找她的美女,此时也认出来眼前的人,带着歉疚地笑容把人迎了进去,“您怎么穿成这样子就来了呀。”
    “换身衣服,就不认得了?”温焕边走边脱掉厚重又土气的大雨披,随手丢在门口。

☆、第21章

人生在勤;不索何获。
    这句话是说;如果你不去争,不去努力,那就什么也得不到了;有句座右铭激励自己还是挺好的。
    陶清扬平时不争不抢,但关键时刻绝不含糊,准确地抓住每一个机会改变人生。如果她那时候没有表达出心意;现在肯定会后悔地抽打自己;而不是哼着歌拖地洗衣服。
    不同的人,表达爱意的方式也不一样。温焕对亲近的人就是胡闹耍赖;顺便偷懒不干活,陶清扬不一样;在告白那天晚上,温老板去上班以后,立刻回家给屋子来了个大扫除。
    天花板一丝蜘蛛网都不留,全是她踩在凳子上用鸡毛掸子擦的,连锅底都被抹得锃光瓦亮。
    陶清扬很自觉。
    以她这个身份,和温焕在一起多少有点高攀,温老板怎么说也是餐饮界呼风唤雨,不对,是呼菜唤饭的领军人物,她也就在广告部混了个脸熟。
    只好努力发挥自身余热——现在请一个钟点工打扫卫生,一个月也得几千块呢。
    帮她省了这几千块,陶清扬很高兴。
    所以温焕回家之后,看到家里跟整了容一样,脸上挂着久久不去的震惊。
    “……我走了以后你就一直在干活?不会吧!”这都十二点多了,真算起来,陶清扬至少得忙活了五个小时!
    陶清扬听见门口有动静,擦拭油烟机的动作停了下来,冲到门口,想拉起她的手,又发现自己还攥着一块抹布,赶紧缩了回来,笑着说:“也没忙多久,不累,马上就弄完了。”
    说话时微喘,脸颊还带着潮红,看样子也不轻松。
    温焕把雨披在门口甩了甩,等不再滴水才换好鞋子,把它挂在卫生间里。能让不管不顾的温老板注意这些小细节,不弄脏她刚拖过的地板,爱情的力量果然伟大。
    “去睡吧,剩下的我来弄。”温焕一只手像往常一样,自然地揽着她的腰。
    陶清扬措不及防,下巴被迫搁在她肩膀上,脸刷得红了,“我,你,那个啥……”
    温焕咯咯地笑出声,“清扬,你是南方人吧,长得真娇小。”
    说人身高什么的……太讨厌了!
    “是你太高了吧。”陶清扬的老家在南方小镇,多得是钟灵毓秀的小巧美女,温焕这个身高在她那里已经算很高了,在北方却很一般。平时大家都穿着高跟鞋,看起来差不了多少,不过还是很容易看出差别的。
    温焕拽着她站在落地镜子前,左右欣赏了一下自己完美的身材,越来越得意,要不是身上还挂着暴雨中沾上的泥水,简直就飞到天上去了。
    “你去洗澡,剩下的我弄。”温焕在梳妆台前翻找着,举着一个小瓶子,隔空抛给陶清扬,“别用主卧的浴室了。”
    她手忙脚乱地接住,有点纳闷,“为什么?”
    温焕意识到自己没说清楚,解释道:“备用卫生间装了按摩浴缸,你还没用过吧,那个是薰衣草精油,好好泡泡,解解乏。”
    陶清扬研究着那个拇指大小的玻璃瓶,上面写满了法文,能看出是很名贵的一款精油。
    “谢谢!”
    “你和我之间,不用这么客气。”
    听到温焕的话,陶清扬低了一下头,很不好意思道:“我……之前,没有喜欢过女人。”
    “啊?”温焕不明白她说这个干什么。
    “听别人提过,你……以前的那个事情。”陶清扬吞吞吐吐,“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相处,但是就是很喜欢你。和你在一起就很高兴,完全不想要别人。所以,我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你要说出来。”
    能把恋爱谈得这么无私奉献,陶清扬也算是头一份儿了。
    她的母亲早年病逝,家里不愁吃穿,但总归不如有个女人照料来的方便,陶清扬的父亲也一直未娶。
    好在南方小镇民风淳朴,邻里一直对她照料有加,养成了现在温柔又坚韧的性子。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爱情,是很难定义的。
    陶清扬甚至不知道,她是把温焕当做好友来喜欢,还是当□人,也许这两者之间的界限本身就不明确。
    唯一明确的是,她能认识温焕,真是太感谢了。
    柔软的躯体互相依存,互相扶持,骨子里却要足够坚硬,以此来对抗外界所有的风雨,大概就是这样吧。
    “好啦好啦,你快去洗澡,我也去冲一下。”温焕打着马虎眼,推她去备用卫生间的时候,眉头突然微微拧起,手同时按住自己的小腹。
    这种痛苦的神情很熟悉。
    陶清扬立刻会意,“是今天接触了冷水吧,我等下去熬红糖姜水。”
    这是专属于女人之间的默契。
    我没有男人宽阔的肩膀和有力的手臂,但似乎也没什么,我同样坚强,而且,我很理解你。
    陶清扬迈着轻快的步子在房间里穿梭,浴缸里哗哗地放着水。再也不用心猿意马胡思乱想,有什么说什么的感觉真好。
    温焕脱下布满泥渍的长裤,换衣服时,突然烦躁地抓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动作粗鲁,几乎要把头皮扯下来!
    这层关系点破后,陶清扬还是睡在客房,不过简单的床垫上又多加了两床被子,睡起来也柔软得很,像温焕的拥抱。
    她迷迷糊糊地躺下了,梦中嘴角也是上翘的。
    上午九点,天辅公司,广告部。陶清扬一脸淡定地挤兑完田晓靖,抱着电脑开始工作。
    聂同歌很意外,自己的谈话什么时候这么管用了,让一个内敛含蓄的少女如此有攻击力,全身上下都洋溢着勇于拼搏的气息。
    不过……她明显心不在焉啊。
    隔五六分钟就要瞄一眼手机,虽然乍看上去得很像在看时间,但电脑右下角就有提示,伪装技术太差了。
    聂同歌大步走过去,甩给陶清扬厚厚一叠资料,“看你挺闲的,帮我干点活。”
    我哪里悠闲了!
    陶清扬和一堆工作面面相觑,加上聂总监新指派给她的任务,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忙完啊。
    好吧,上司的话还是要听的。
    她认命地忙碌起来,为了和温老板一样有钱!
    直到快吃午饭的时候,陶清扬如临大敌,盯着聂总监布置下来的最后一项任务,不慌不忙地打开邮件箱。
    “哎?把新的电子版创意脚本发给客户,这种活儿也需要聂总监去做吗?”一般都由董助理负责啊。她摸不着头脑,于是哒哒哒跑到聂同歌的办公室请示。
    聂同歌正在整理文件,闻言推了推眼镜,告诉她:“你就帮我发给客户吧,邮箱地址我抄下来给你。”
    她在一张淡黄色的便笺纸上刷刷地写着东西,陶清扬上去拿了,又暗自埋怨自己:“上司给你的活儿就应该收着!下次不要犯这种傻错误了!”
    “你赶快忙,然后早点吃饭。”聂同歌板着一张脸,实在听不出是在关心下属,“我先走了。”
    “聂总监再见!”陶清扬攥着小纸条走到自己的电脑前,把一份文档排版完毕后发到了指定的邮箱里。
    奇怪,怎么文档看起来也没多少字,占得内存倒不少呢?
    她琢磨了一会儿邮件,想到自己根本不懂电脑,索性关了网页,窃笑着掏出手机打电话。却没看见,聂同歌出门时,有意无意回头望了一眼,还有那道别有深意的目光。
    “喂,坤仔吗?温焕在不在……不不,你不用叫她,她不在就好了。”陶清扬左右张望,确认办公室里只有自己一个,放开声音讲电话,“我问一下,温焕的那家中餐馆,现在预订明天的晚餐,可以吗?”
    芙蓉满楼,这是温焕开的一家中高档餐厅,装潢以明丽鲜艳的花朵为主,菜色也别出心裁,卖相很好,适合女孩子去。
    至于价格嘛……
    陶清扬拍了拍自己的钱包,如果是中档价位的话,她还是出得起的。
    “菜的话,有虾吗?清蒸皮皮虾,嗯……还要煎烤的牛肉,西兰花也要,你帮我看一下,点带着这些食材的菜。对,一定要有,我晚上大概六点半过去。”
    那些菜,都是第一次见面时,温焕让给她的盒饭里的菜色。
    想到这里,陶清扬不自觉傻乎乎地笑,而且笑容越来越豪放。早上她提出请温焕吃饭后,对方漫不经心地答应了,不知道温老板知道自己选的是她的饭店,还有那些菜色以后,会是什么表情?
    “这件事一定要保密啊,不要告诉温焕!拜托拜托!”
    她交代完毕,心满意足地挂了电话。
    坤仔果然是个可塑之才,办事牢靠又利索,还主动提出装饰花换成白百合和玫瑰。说起来,自己也买了一株黄百合养在家里,怎么就一直不开花呢?
    看来要买点肥料才好。
    说买就买,花卉市场离天辅公司远了点,一中午打个来回也足够的!
    陶清扬抓着包包冲出门去,动作带出的风把聂同歌写的那张便笺吹到了地上。她弯腰捡起来,用一本书压好。
    明天,明天就能看到温焕吃惊的表情了!
    聂同歌是个冰山上司,工作压力也不小,不过陶清扬想想这件事就觉得,全身上下血液流速变快,就能立刻暖起来。

☆、第22章

不是每一个夜晚都平静。
    杜堂堂单手插在裤兜里;脚步声疲惫;却把一条幽深的小巷走得杀气四伏,天上偏偏又少了月亮,漆黑一片;阴森森地吹着风。
    很萧瑟,很苍凉。
    要去温焕开的酒吧,有无数条路可以走;她单单选了最危险的一条捷径。
    杜大小姐从来不担心夜间出行的安全问题;不是因为没有让人垂涎的外貌,而是说;她才是本市最大的安全隐患。
    不过,在这条小巷里;同样有个不怕危险的人在走着,但那人远没有杜堂堂这么强悍的战斗力。
    不远处,一把锋利的匕首,贴着一个长卷发女人的脖子,明显是挟持,但被威胁的人淡定从容,不疾不徐道:“我身上就二百块钱。”
    抢劫的男人一只手勒住她的脖子,另一只手在她包里翻找,恶狠狠地说:“别他妈乱动。”
    长卷发的女人双手下垂,很老实,一动不动。
    翻了半天,那人钱包里果真就两张粉红的票子,抢匪觉得不划算,又拿走了她的手机,借着屏幕照明的时候,发现了女人右耳上的一只珍珠耳环。
    “摘下来!”
    女人一愣,本来平和的语气立刻生硬起来,“这个,你不能拿。”
    “少废话。”抢匪不耐烦,说着话把钱和手机塞进自己口袋里,去拽她的耳环。
    卷发女人吃痛,吸了口凉气,下垂的手指一个翻转,露住指间一根细小的针,隔着衣服,一刹那刺进身后歹徒的手臂里,迅速推动活塞,将注射器里的液体全数打进对方身体。
    歹徒措不及防,确切的说,是针管刺进身体的瞬间就动弹不得,任凭她完成了动作,软软地倒了下去。
    本来是被挟持的柔弱女人和凶狠恶徒之间的戏码,一转眼变成了手持不明药剂的可疑分子和凶狠恶徒之间的黑吃黑。
    真有意思。
    杜堂堂在不远处驻足,默默观赏完这一幕。
    卷发女人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巾垫在手里,把被抢走的钱和手机,从昏倒的抢匪身上取了回来。
    起初,杜堂堂以为她是不想留下指纹痕迹,没料到对方在拿完自己的东西后,顺手把纸巾连同用完的注射器,一起丢在了抢匪身上。
    这样看来,她也许只是单纯的洁癖而已。
    杜堂堂轻笑一声,从黑暗中走出来,快走到那人身边时,才被发现。
    “你没事吧?”她半真心半假意地关切了一句。
    卷发女人抽出张新的纸巾,不断擦拭刚才被抢匪接触到的后颈,听见有人说话,立刻望向声源,“是谁?”
    “路过的。”杜堂堂回答得言简意赅。
    “如果你有足够的理解力,就应该明白我的问题是在确认你是否危险。”女人盯着她,缓缓退了两步,语气高傲,“没有人会关心一个陌生人的身份,况且你在我面对危险时选择了旁观——当然,我没有指责你的意思,只是为你感到可悲。”
    光线不足,杜堂堂只能看见她的眼睛睁得很大。
    三个字换来那么长一串话,这人是有病吧……
    杜堂堂看着对方一步步走出了小巷,直到消失。她蹲下来伸手探了探,倒霉的劫匪还有呼吸心跳,但在重度昏迷中,拾起那支被丢下的注射器,她用一根手指捏碎,丢在了垃圾桶里。
    温焕的为人懒散,愿意投资的东西一直是吃喝玩乐的娱乐型产业,这家酒吧也是她的产业之一。
    不闹腾的一家店,光线昏暗的地方坐着一对对的恋人,被水晶帘和小屏风隔开,适合安静地喝点东西聊聊天,不过仔细一看就发现,那些恋人都是同一个性别。
    杜堂堂不是这里的熟客,不过服务员明显认识她,客气道:“杜小姐是吗,楼上包厢233,温老板在等您。”
    她一言不发地走上楼梯,顺便收获了无数暧昧不明的目光,敲了两下包厢的门。
    “师姐,你来了。”开门的人是时承雨,露出一张青涩不自在的脸,估计是被上来时被楼下的风情吓着了。
    也是,在这个地方,除了温焕,谁能自在的了?
    温老板斜靠在沙发上,屁股不离沙发,抻着上身去够茶几上放着的鸡尾酒,看见杜堂堂进来,对她笑了一下,“可算来了,还以为你明天才能回来呢。”
    “懒死你。”杜堂堂没接话,走过去挨着她坐下来,顺便把酒杯递过去,她们看起来关系很近。
    时承雨关好门,也跟着坐在对面的沙发上。
    这两人走路的姿势很特殊,脚跟着地的方式和普通人无异,但一步迈出运力到脚尖时,总要踮一下,如果走得快了,就完全是用脚尖在运动,脚跟绝不着地,这样一来跑得再快,也半点声音都没有。
    当初在温焕的咖啡店,时承雨来买东西,就是这种步伐让她发觉了他和杜堂堂的关系。
    师出同门,她也听杜堂堂说起过,有一个叫阿时的师弟。
    温焕抿了一口鸡尾酒,一手举着杯子送她唇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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