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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若有情-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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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拿出手机,“滴滴答答”按了一通,“每人三百四十块钱!一共是一千零二十,零头不要,收你们一千。谢谢惠顾。”她摊出手。
“不要啦。贾宜。”谭浩站起来,连连摆手,“我又没说玩钱,吃饭吧,大家都饿肚子了。”
贾宜嚣张的笑了笑,“嘿嘿,便宜你们了。”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嘛!”罗羽平拍拍胸口,呼了一口气,下辈子也不要跟这家伙坐在一起打牌了。


  



第12章 吃素面汤去2
他丈母娘是个厨房高手。烧了一桌子的菜,海鲜满桌,众人落座,老太太从厨房里端出一大碗面条,放在餐桌当中。上面有榨菜丝、香菇瘦肉、虾米、葱花、还有八个煎蛋,堆成一个小山那么高,鼻尖酒香阵阵。
谭浩好奇的问贾宜:“这个是?”
“素面。”贾宜解释,“传统美食,月子必备。”
“素面不是素的吗?”谭浩夹起一颗虾米,问罗羽平。
众人笑他。
“没文化!”罗羽平咧嘴:“素面不是素啦,是面的名称。来来来,吃一口看看。”
罗羽平给他夹了一小碗,谭浩尝了尝,“这个汤是用黄酒做的?”
“对,古越龙山。去年我去绍兴出差的时候辛辛苦苦背回来的。”罗羽平喝了口汤:“早知道应该多带点回来,等我女儿十八岁考上清华北大,我再叫你们来喝个痛快!”
“切,那得多少年啊?”老白嗤之以鼻。
“清华北大。你意淫去吧。”这是小刘说的。
“去去去。”罗羽平不与他们一般见识。
谭浩坐在餐桌上,像一个好奇的小学生,他看着盘子里红膏白肉的螃蟹:“怎么蟹可以生吃的吗?”
“江蟹生。”贾宜奴了奴嘴,“本地特产,来,你吃一块。”她夹了一块放在他的碗里,又解释道:“新鲜的江蟹切成块,加胡椒粉,大蒜,生姜,醋腌一腌就可以吃啦。你尝尝。”
谭浩禁不住她鼓励的眼神,吃了一小口,唔……味道不错。
“这是花蛤。”贾宜从盘里夹了一个,拨开,递给谭浩。
“还流血?”谭浩错愕的看着血红血红的软体动物,觉得一阵胃酸上涌:“这,这……能吃吗?”
“能!”贾宜吃了一个做示范,“放嘴里就行,很新鲜。”
谭浩盛情难却,半信半疑的放了一个入嘴,茹毛饮血。
贾宜又捡了颗醉虾放在他的碗里。
“还会跳?”他目瞪口呆的看着虾动了动触须,觉得自己进了原始社会,那虾子穆穆的,小小的,即使几乎用酒灌醉了,也让人望而生畏,“就这么放进嘴……嘴巴里?”
很不人道。
“对。”贾宜忍住笑,自己吃了一颗,吐出虾壳,“你看,就这么吃。跟北方人吃蚕蛹,蝎子,差不多的,蛋白质丰富。”
“贾宜你别逗他了。”还是罗羽平给他解了围,“谭浩,这些都是本地海鲜,好吃是好吃,就是很多人不习惯,来,吃块红烧肉,我妈的拿手好菜。”
谭浩如释重负。
一顿饭吃的心惊胆战,他虽然在法国长大,法国菜用料新鲜,烧的也比较生,但是吃这种活蹦乱跳的东西还是没有太多的经历。想想有点恐怖。
酒足饭饱,罗羽平本想再留他们玩会牌,但是想想谭浩恐怖的手气,挥挥手跟他们拜拜。
老白和小刘他们去“桥本足道”按脚穴,叫谭浩一起去。
“我还有事情,你们去吧。”他推辞,不是很熟,去了倒扫他们的兴。
贾宜送谭浩回家,开到半路,谭浩说:“去看场电影?”
“好。”
她将车子拐个方向,已经是晚上九点,电影院里却人头攒动。
“你要看什么?”谭浩问她。
“《伤城》。”梁朝伟和金城武够俊俏。她想也没想的点菜,色字头上一把刀。
“我去买票。”谭浩打声招呼,去排队了。
贾宜掉头到小卖部买了爆米花和矿泉水。
坐下来的时候,贾宜突然发现有些尴尬,这个时间,来的几乎都是情侣,一个一个的依偎在一起,柔情蜜意,倒是她和谭浩,既不是情侣又不是夫妇,名不正言不顺的。
她偷偷瞟了一眼身边的男人,他小口的喝着矿泉水,昏黄的灯光下,他的眼神清明,轮廓硬朗,引得周遭女子侧目相向,他脱下身上的大衣,搭在手上,露出一件黑色的衬衫和深紫色的v领毛衣,他似乎很喜欢衬衫,贾宜望着他的衬衫领子,心思有些恍惚。
谭浩转头,看着贾宜脱下橙色棉服,伸出手,“我帮你拿。”
“哦,不用。”她把衣服折好放在大腿上。
“想什么呢?快开场了。”
“想到时候该多盯着金城武还是多盯着梁朝伟,都很帅,目不暇接。”
“噗……”他被她逗笑了,拍了拍她的手,“开始了。”
浓重的文艺气息的惊悚片,梁朝伟饰演的督察刘正熙的生命被定格在得了学校乒乓冠军欣喜归来,却目睹全家正遭恶人屠戮的惨烈一幕,从此他更名改姓远走隐遁异乡,以处心积虑的爱情名义接近仇人之女以报灭门之恨;徐静蕾饰演的金淑珍,一位富家千金和著名摄影师,童话般爱上了和自己在同一家戏院看过同样的戏,同一间餐厅点过同一道菜的有缘男人,却全然不知复仇的罗网正渐渐收紧。
影片最后,梁朝伟低沉的声音向病床上的太太徐静蕾讲述着自己的故事。
太太问他:“你和我结婚就是为了复仇?”
梁朝伟说,“是的。”
太太说,“那你有没有爱过我?”
他说,“爱过。”
太太说,“不,你没有爱过。”
那空洞的眼睛没有指责,没有愤恨,似乎只是在静静的陈述一个别人的事实。
梁朝伟最后举枪朝自己开了一枪。
贾宜看的唏嘘不已。
电影散场,他们随着熙攘的人流出了电影院。
顺着电扶梯从四楼到地下车库。
贾宜擦了擦眼睛,揉了揉酸痛的脖子:“真是老了,看这种狗血煽情片还会被感动,早知道就老谋子的《满城尽带黄金甲》了。”
“怎么会呢?”谭浩轻轻道:“很不错,只是结局惨了点。”
“其实这个结局早就可以猜到。”
“是吗?”
“对。太太是很爱丈夫,丈夫也很爱太太。可是丈夫必须要报血海深仇,就只能对不起太太啦。你想,你能和一个杀了你全家的人生活在一起吗?”贾宜耸耸肩,“最好也最煽情的结局就是,梁朝伟也死了,徐静蕾也死了。”
谭浩突然脚步一停,贾宜一个不留神,撞上了他的脊背。
“唔……“她闷哼一声,收住脚步。
谭浩转过身看着她,那眼中泛着一丝踯躅,“可是贾宜,如果你是太太,你会怎么做?”
“谭浩。”贾宜轻笑,“你换个角度,你会爱上太太吗?”
“不知道。”谭浩的声音透着些许犹疑,“换了我,是绝不希望碰到这种两难选择。”
“当然。我希望有一段甜蜜淡定和安稳的感情。不需要搞得轰轰烈烈生离死别的。那太痛苦了。”
“其实这种也就只有在电影当中才能碰到。”谭浩轻皱眉头,“细想一下,我是觉得那个男的真的不曾爱过他太太,如果他有一点点的爱过,他就不会以复仇的名义做出伤害太太的事情。”
“恩。”贾宜从包里拿出车钥匙,“走吧。都第二天凌晨了。”




  



第13章 梦想照进现实
谭浩的母亲章静欣说:生下他这个儿子可能是她一辈子做的最对的事情。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故事,只不过这些的爱恨情仇对自己来说,显得尤为伤春悲秋,对旁人,也只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谭浩的父亲和母亲就是一个非常非常老套的陈世美与秦香莲的故事。
章静欣和谭明华相识于70年代末,改革浪潮风起云涌的年代。两人结婚后不久,谭明华在福建一带蛇头的带领下,偷渡到了法国,那个当时国人心中的法兰西大帝国,那个遍地黄金的国度。当年中国人去国外做的最多的就是中餐厅,谭明华也不例外,刚开始,他贫困潦倒,在一个温州人开的餐厅里面做个洗碗的,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牛晚,打的是黑工,只够维持温饱,但是那些法郎,积攒下来,寄到国内,却是笔不小的数目。
谭明华是个脑袋好使的人,在巴黎打了一年工,还有些剩余的钱,再加上章静欣变卖了自己在国内的所有的值钱的东西,给谭明华在巴黎市中心华人聚居的庙街开了一家批发店,专批围巾、手套和领带。
刚开始,由于资金缺、名气小,没有什么客人上门订货,谭明华想,这样生意冷清下去的话,自己岂不是连饭都吃不上?他后来开创了中国人在法国“巡回送货”的先河。所谓“巡回送货”,就是谭明华常年开着他那辆破旧的货车沿法国各边境省份巡回转圈,以低廉的价格亲自把货送到客户手上。这种经营方式薄利多销,使客户既省路费又免于长途奔波之苦,深受欢迎。
谭明华一步一步的发达了。
为了取得法国公民的身份,他瞒着章静欣和一个五十岁的法国老女人结婚……在所有外国男人中,巴黎女子尤其喜欢中国男人,谭明华生的斯文俊俏又儒雅,整一个白面书生,满足所有法国老女人的性幻想。
去领结婚证的时候,谭明华给国内的章静欣寄去了一封信,里面写着寥寥数百字,大致的意思是说自己在法国很好,一旦取得了公民身份就接她出来,这是全世界负心汉的通用词汇,去了法国五年,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夫妻感情自然是淡漠太多,章静欣也是深有体会的,但是发财的梦想以及中国妇女“坚忍”的美德还是让她有自我慰藉的动力。
章静欣接到他的信自然是开心不已,但是她的回信却让谭明华震动不小,她说:我已经怀孕4个月了,等小孩子呱呱落地的时候,希望能看我们一家团聚。
这个孩子,就是谭浩。
那五十多岁的法国老女人自是生不出孩子的,每月章静欣给谭明华寄来的小朋友的照片让他重新找到了自己生活的乐趣。有一段时间,他的房间里贴满了小谭浩的照片,送货也送的更加起劲。
谭明华取得了法国公民身份不久后,法国女人就死于心脏病发。
古人有云:升官发财死老婆,是最幸福的事情。谭明华觉得自己也体会到了一点点。他想这或许可以把国内贤惠的妻子和活泼的儿子接过来了,但是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法国石油工人大罢工,交通瘫痪了好长的一段时间,他的店生意也越发的惨淡,几乎要到破产的边缘。
在这个时候,一个香港富豪的女儿,对他伸出了援手。
他不知道他的第三任妻子柳菲凤怎么会看上他的,他除了长的斯文俊俏以外,没有别的优点,没钱没权,落魄潦倒,生活朝不保夕。
但是柳菲凤对他说:“我喜欢你,我已经够有钱了,不需要老公为我锦上添花。”
其实柳父和柳菲凤看中他,是因为他有生意头脑,柳父是只老狐狸,他知道自己的女儿根本不是经商的料子,与其等自己百年之后家族企业被别人蚕食鲸吞掉,还不如找个如意的女婿帮他撑起来。
谭明华就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他出身卑微,吃的起苦,受的起累,珍惜每一分钱,又可很好的掌控。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明天的生活会发生怎样的一幅翻天覆地的变化。
谭明华几乎是没有推拒的跟柳菲凤结了婚。
教堂里,神父絮絮叨叨的时候,他恍若未闻,脑袋里像放电影一样的回想自己前三十几年的生涯,觉得人生简直就跟坐云霄飞车一样。起起落落,不知道上天是怎么安排的。而这样的安排又是为了什么。
美好的日子总是过的飞快,柳菲凤大谭明华五岁有余,婚后也没有生育,中国人古语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人境遇改善的时候,总会衍生出一些非分之想,谭明华也不例外。除了长有实权的柳父柳应熊,谭明华就是柳家从香港到法国生意的执行人,这在几十年后的家乡,左邻右里说起谭明华的时候,还是一脸的羡慕,觉得他简直就像大航海时代的传奇。说那个时候啊,谭家穷的连裤子都穿不上,后来谭家大儿子偷渡去法国,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几年,钞票就跟水推过来一样。
富贵的时候,他想起在国内生活的妻子和儿子。柳菲凤刚开始死也不肯,但是柳父却是个明白人,他劝女儿说:你让明华把儿子带来法国,这样,他既对你心存愧疚,也解思子愁绪,以后自然对你千依百顺。
在很多男人眼里,儿子和妻子是能非常清晰的划分出孰轻孰重的。谭明华当然也是。在法国这么多年,夫妻已无感情可言,对这个相识于微时的妻子,他心里是愧疚的,但是这种愧疚很快被自私淹没了。
章静欣根本无从选择。
四岁的谭浩就这样跟着父亲来到地球彼岸的国家。
物质条件跟那个沿海的小县城自然没办法同日而语。但是精神上,无论谭明华在或者不在,柳菲凤也从来没有真正的把谭浩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子。
谭明华的一生,既有愧于谭浩的母亲,又亏欠自己的现任妻子,更畏惧自己的老丈人,柳菲凤从来不打骂谭浩就足以让年少的谭浩畏惧疏离,那时候他明白,其实不喜欢一个人不需要像白雪公主的后妈皇后一样,喊打喊骂的,有些人,一个冷冷的眼神,一句冷冰冰的话,足以让人与人之间隔起一道厚厚的高墙。夜深人静的时候,小谭浩会躲在被窝里悄悄的哆嗦,会怕,会寂寞,会想念远在异乡的亲娘。
他八岁那年,柳菲凤就把他在世界各地的寄宿学校轮流的送,谭明华生意越来越忙,一年也见不到儿子一两次,父子感情渐渐生疏,这大概也是柳菲凤要的效果。
“嘀铃铃……”突兀的手机声打断了谭浩漂游的思绪。
“喂。”谭浩接起,是章静欣,“hi,妈,今天血压正常吗?”
“没关系。”彼端的章静欣咳嗽了两声:“天气冷了,血压自然会高一点,大夫说了,让我多休息,没事的。”
“那就好。”谭浩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口水:“妈,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
章静欣沉默了一会:“我每次打电话给你,你都说一样的话。”
“是啊。”谭浩扯了扯嘴角,“可是你每次都说不。”
章静欣这些年一直住在滨海市附近的老家,起初谭浩在法国呆了几年,后来在香港读的中学,读完中学又被继母送去大陆读大学,硕士博士却又都在美国修的,忙碌程度堪比联合国亲善大使。章静欣根本跟不上儿子的脚步,只知道这个儿子是学业有成,又事业有成。但是对他这次回国到这家会计师事务所里当一个职员却深深的不解。
“有点闷了,想回国过过普通人的生活。”这是谭浩给她的解释。
罢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谭浩一向懂事,这个儿子是她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呢。章静欣放下电话的时候,如是想着。


  



第14章 温暖的三亚
一转眼忙碌的年底过去了,农历新年过了,马上就到了阳春三月,南方的天气阴冷潮湿,三月里,一直不停的下雨,快到三八妇女节的时候,贾宜这个兼职的女工委主任应着事务所广大妇女同胞的愿望,跟周文成提出去三亚旅游,满心以为周文成会一口答应,没想到一到他办公室,却见周文成对着手机暴跳如雷:“妈的,游殷桃!你有种!我不在的时候给我扣了这么一大顶的绿帽子?”
“咳咳……”贾宜清了清嗓子,示意他门口有人。
“就这样,你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狠狠的把电话给摁掉了,这个是全世界男女分手时候的统一用语。
周文成是AS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也是行政副总,大老板常年驻扎在香港,除了公司尾牙以及一些特别事项外,都是周文成只手遮天,自然的,作为周文成的御用亲信,贾宜地位也非常重要的。
“文成。”她直呼其名:“赞助点钱,让女同胞三八到三亚转一圈吧。”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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