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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太子残暴妃-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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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深闺女子扇了巴掌。”
“嘿!我这不是用苦肉计嘛。”张月鹿毫不在意那巴掌印有损他的男子气概,依旧嬉皮笑脸的道,“要不是这个巴掌印,怎能让那些自以为是的仕子们信服。”
朱雀轻哼一声,“那些士子怎么看都不没关系,重要是看粱家公子如何看待,如果他依旧对冯雅一往情深,你这一巴掌算是白挨了。况且,你这一巴掌起的效果也不大,冯雅博得的好名声也不是一日两日了,一个‘刁蛮骄纵’的名声还对她构不成威胁。”
张月鹿无所谓的摇头,“能落她的名声,这一巴掌也挨得值了。小爷我就是看不惯那个女人整日一副九天玄女的完美样儿,要不是主子不让我出手,小爷早就一刀宰了她,泄愤了!呸,那女人看着就***恶心,整日一副有气无力的死人样儿,连走个路都要人扶着。刚才说她两句就开始哭哭啼啼,老子被打了,老子都还没,她妈的哭个什么劲儿。”
说罢,对着以墨做了个加油的手势,“主子,加油!小的力挺您,一定要将那死女人比下去,将才情并茂的慎之公子追到手!”
以墨畅然的品完一杯君山银针,接话道:“那女子虽说长得不怎样,可实在弹得一手好琴。”
闻言,张月鹿跳起脚来,怪叫道,“主子,您怎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以墨斜睨他一眼,这睁眼瞎,他是哪知眼睛看见她灭自己的威风了?
看那身凛然煞气,就知道以墨面上虽孤傲冷清其实骨子是自傲又自恋到不行,岂能因为不会琴棋书画就自卑了呢。
朱雀虽然对三心二意的粱耀祖不慎满意,可到底是贴着主子未婚夫婿的标签,不能就这么被那个无耻的女人给抢走了。
“主子,刚才在大堂内散播您‘德行不显,容貌不佳’的谣言的两个男子就是冯家小姐安排的,其目的不言而喻。”
张月鹿又是怪叫一声,“主子,您看!别人都欺负到我们头上了。您再不行动,等她在我们头上拉了屎,您再出手就已经来不及了!”
张月鹿说的话虽然不堪入耳,可甚是有理。
以墨凝眸深思片刻,最后放下茶杯,一语定道,“既然如此……那就将梁家儿郎唤来。”
最近更得太少,而这段又有些重要,一截分了好几天发,所以看起来觉得情节没进展,有些拖沓。
明日是星期六了,等考完普通话,偶就回来更文,保证不再是三千党了!
哎~在抱怨一下,我们的课实在太多了了了了了——啊,啊!都上疯了!一学期22门课程,哪个妞读大学的有我们这么多课程的啊啊啊啊!
第八十三章 命案!
章节名:第八十三章命案!
粱耀祖看着眼前这位气势威严面容冷峻的男子,心头怪异之极。i^特别是对方那眼神,就像商家买卖货物一眼打量。然后再观立在男子身后一袭藏青衣袍的少年,那眼神……猥琐至极。
以墨见粱家儿郎的眉头都蹙成了一座小山峰,斜睨了张月鹿一眼,果然见他一副猥琐大叔见着豆蔻年华的小姑娘样儿,嘴角还挂着可疑的水渍,黑着脸轻咳一声。
张月鹿猛然一吸,泫然欲滴的口水顿时被吸回去,也不顾以墨难看到极点的脸色,忙用袖袍擦了擦嘴角,随后带上狗腿谄媚的笑容,屁颠屁颠的朝粱耀祖跑了过去,“慎之公子,久仰!久仰!小人姓张名月鹿,你可以叫我月鹿,或是月月,哎呀~鹿鹿也行啦。您的诗词作品,我每篇都拜读过哦,都写得特别对我胃口,特别是那首《长亭送别》,渍渍~太合我意了。你那副《长亭送别》的墨宝,我叫人裱起来挂在床头,睡前看一眼,有助于睡眠,醒来看一眼,整天都精神抖擞,比什么安神良药都管用。”咳咳,这货就是一文盲,哪懂什么书法笔墨,一看书就打瞌睡,一看字就老眼昏花,挂副字在床头,就是为了催眠。
粱耀祖所结交之人,皆是儒雅之辈,即便心里龌龊阴暗,可举止上也表现得温文有礼。还从来没遇到过像张月鹿这种痞性无赖之辈,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勉强扯起笑脸,拱手唤道,“张公子。”
张月鹿见之,喜得不知东南西北,照样画葫芦的拱手作揖,“慎之公子,客气客气!再过几个月,就是一家人了……”
“一家人?”粱耀祖满头雾水。
张月鹿见朱雀一个狠戾的眼神瞪来,顿知不小心说漏嘴了,嘿嘿一笑,打着马虎眼道:“慎之公子如此才能之辈,我是真心结交,等相处几个月后,我俩儿混熟了,肯定亲得堪比兄弟,如此,可不就算是一家人了嘛。呵呵~”
对于奉承之言,粱耀祖还是很受用的,他虽然轻视张月鹿的奴额婢膝,可在这人面前,他有史无前例的优越感。
京城的士子们虽然欣赏粱耀祖的才华,可最多赞叹两句,且因他父亲在官场中的曲意奉承和厚颜无耻,那些士子们没少在背后嘲讽轻贱他。而张月鹿对粱耀祖表现得如此尊敬崇拜,这让粱耀祖更有自信。
粱耀祖笑脸相对,“不知月鹿兄唤慎之上来有何事?”
“粱公子,请坐。”清越的声音带着不容反抗的威严。
张月鹿深知自家主子要谈‘正事’,不敢耽误,连忙退到一旁。
粱耀祖也是个聪明人,看这情形便明白,这屋里的主子只怕是一直坐在太师椅上饮茶的这位。他不着痕迹的观察着,先不说这人的容貌,就那身睥睨天下的气势,还有举手投足间的优雅与从容,这份气度怕是连任左相都拍马溜须的赶不上。
粱耀祖不知对方身份,脑中做了诸多猜想,这气度只怕是只有皇家才有,且还是这般年纪……皇家几位皇子中,除了那位三皇子和七皇子,他都有幸见过容颜。听说那位三皇子好诗词歌赋,是个文弱无主见之人,而那七皇子强势聪慧,小小年纪便上得战场立下赫赫战功。想来这人应是那位不见真容的七皇子吧?且听父亲说起,西北打了大胜仗,不日便班师回朝。那位七皇子也在其中,半个月后便随大军入京,接受圣上嘉赏。最近朝廷局势复杂,七皇子秘密提前回京,也不是稀奇事。
粱耀祖从心底里将以墨当成七皇子,神态中多了份敬重与尊崇,从善如流的在太师椅上坐下,“公子,您……”
以墨气定神闲,淡淡的眼神望向粱耀祖,“何为安邦?何为定国?”
粱耀祖神情怔愣,眼底疑似有激动兴奋之色划过。i^他正襟危坐,恭顺回道,“《礼记》中曾记载,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於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起初或许是因为紧张,神色中带着拘谨与唯诺,后来渐渐放开了,清秀的脸庞容光焕发,另有一种自信迷人光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不知公子……觉得如何?”一番高谈阔论之后,粱耀祖忐忑不安的看向‘七皇子’。‘七皇子’此番考究他,定是看中他的才华,有招纳之心。‘七皇子’虽没有太子地位尊贵,可他甚得皇上宠爱,且战功赫赫,将来地位定是不低,如果能得‘七皇子’青睐,将来他在仕途上定能平步青云。
以墨当然不知他的心思,只当他是有上进心的人,点点头,“尚可!”有上进心好,有上进心就有理想,有理想就有出息。
以墨对夫婿的要求不高,如果文能安邦武能定国当然最好,其次,有理想有上进心也不错;最后,即便是庸庸无禄一辈子也行!
咳咳,这哪是要求不高啊!是没要求好不好?!
看来这货还没意识到夫婿就是跟她过一辈子的人,不然哪能这么轻率。
夕阳西下,天空突然变得阴霾。傍晚,凛冽寒风呼啸,狂风大作。
半个小时未到,天空又纷纷扬扬的飘起雪来。泞王坐着云泽王的马车回府,朴素却高雅的马车停在泞王府外。马车内,云泽王披着貂皮裘毛披风,拢着袖袍而坐,身边摆着一个红火的火炉。与外面的冰天雪地相比,车内温暖无比。他拉了衣襟,神情淡然的望着即将下车的泞王,若有所指的说道:“今年的冬天特别冷,泞王殿下,您可得当心身子啊。”
泞王身子一僵,正欲回头,可此时车帘被下人撩开,只听云泽王府赶车的下人恭敬道:“泞王爷,这会儿正下大雪呢,天气有些冷,我们王爷见您穿得单薄,怕冻坏了身子,命小人拿来披风,借您披着进府。”
今早阳光明媚,气候回暖,泞王出门时只穿了件单衣,外罩着棉锦褂子。此时风雪大作,如此穿着,显得分外单薄。没了马车内的温暖包裹,泞王只觉寒冷刺骨,大朵大朵的雪花落在脸上,血液都凝固了一般。
泞王在原地跳着脚,哈气搓手一会儿,然后才接过那下人手上的披风,随手就裹在身上。
云泽王见此,笑了笑,扬手示意下人赶马离开。
泞王裹着披风站在原地,看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微眯起的眼眸倏然凛厉。一青衫男子从王府中走出来,厚实的长靴踏在雪地上悄无声息。
男子静立于泞王身后,看着消失在尽头的马车,目光悠远而沉凝问道:“王爷,这云泽王如何?”
泞王收回目光,冷笑一声,“哼,也是个被权欲迷了心眼的狗东西!”
男子沉默半响,思索片刻才道:“看来云泽王是想与王爷合作了。”
“合作个屁!”泞王开口大骂,“那狗东西是想置身事外,渔翁得利呢。他想利用本王将京城这滩水就搅浑了,以便行事。哼,***狗东西还真把本王当傻子了!”
……
云泽王命下人赶着马车又去了东来雅苑,朴素的马车停在离雅苑只有一墙之隔的梨园门口。此时,梨园内一红妆美人抱琴款款而出,云泽王府赶马的下人见了女子,忙迎了上去,接过女子手中雅琴,低声道:“霓裳姑娘,主子已经在马车里等了。”
霓裳轻微颔首,提起裙摆,踩着木条凳上了马车。
“王爷。”霓裳乖顺的坐在一角,离云泽王有些远。她刚上车,身上还带着股冷气,不想靠得太近,免得惊扰了他。
云泽王将小火炉往她身边推了推,将一旁准备好的衣袍递过去,“穿上吧,你身子薄,是经不住京城寒冷的风雪的。”
霓裳双手接过衣袍,纤白的手指拂过衣袍上残留的温热,心中温暖一片,长长的睫毛恍若蝴蝶轻颤,敛下的美目中一片痴缠,“谢谢王爷。”软腻的语声好似车外漫天的雪花,轻飘飘的落在树丫枝头。
云泽王好像是没看见他的异样,结骨分明的手指轻轻划着衣角上绣的流云,“梨园内的情况如何?”
霓裳将衣袍披在身上,身子顿时暖和许多,雪白的脸颊也染上了一层薄粉,“进梨园学艺的皆是京城勋贵世家的女子,其中最为出色的便是右相蔡大人家的三小姐雪慧姑娘,还有北郡王的女儿若生郡主,以及冯城易冯大人家的冯雅小姐。”
“冯雅?”手指顿在流云旁边那朵金莲,想今日在雅苑见的场景,眼底划过一抹深意,“这冯家小姐的琴艺确实难得。”语气中带着些欣赏。
霓裳蓦然抬头,错愕中是掩饰不住的忧伤。十五年以来,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他用如此赞赏的口吻谈起一个女子。玉手压住胸口,这里像是被针扎似的痛,眼角也渐渐泛起泪花。缓缓垂首,他是看上那女子了吗?
脑中回想起冯家小姐的面容,耀如春华,皎若秋月,确实是个美貌佳人。
霓裳面色黯然,“冯小姐的琴艺在梨园是最好的,就连与之齐名的雪慧小姐都比她弱了半分。”
云泽王若有所思的道:“冯城易为人耿直公正,看来女儿却不怎么样,不过……有心思才好,有心思才掀得起大浪。冯家、粱家再加上雷霆王府,想必这出好戏分外精彩。”
“公子,您走好。”
雅苑门口小二的送别声响起。
云泽王撩开帘子,清冷的眸子遥遥望去,见着的便是那个霸气凛然的男子,胸口那只展翅雄鹰张狂狠绝,阴鸷的眸子里满是阴煞之气。凤眸微微眯起,不知怎么,总觉得这人将会是他以后最大的阻碍。
朝对面暗巷做了个手势,只见白茫茫的雪地里闪过一抹黑色,紧随着那辆华丽的马车而去。
香樟木制作的马车尤为高雅贵气,沉重的轮子咕噜咕噜的在雪地里转动,张月鹿扬着马鞭,哼着小曲儿,晃着脑袋一摇一摆,“张家儿郎~王家小妹~哟!儿郎您是从哪里来哟~小妹您是到哪里去哟~哎哟喂!”
马车转过一个弯道,张月鹿不动声色的朝左上角的屋檐望了眼,随后借着转角之便,压低着声音询问道:“主子,我们身后跟着条小尾巴呢,要不要弄死啊?”
以墨缓缓闭目,“去苍鹰山庄。”
“好嘞。”张月鹿扯着缰绳,扬起马鞭将马车赶上出城的道路上,斜睨了眼左上角的黑影,嘴角微微勾起,眼底杀机涌动,清秀的脸庞依旧带着野性难驯的痞性,旋即又高声唱道,“儿郎喂,您在哪儿呀,小妹我想您想得心肝儿都痛哟~小妹喂,您在哪儿呀,儿郎我念你念得白发生咯~哎哟喂!”
马车慢悠悠的驶向城外,天空飘着大雪,路上行人皆是匆忙而过,马车再行过一段官道,就进了鸟无人烟的柏树林。柏树林中白茫茫一片,厚厚的雪扑在树冠,像是一把把白色雨伞,一眼望去,皆是纯洁的白。天地间白雪纷纷扬扬,山林间气息静谧悠远,望着这片雪白的土地,浮躁的心也跟着沉静下来。
“吁——”
张月鹿勒住缰绳,喝停马儿,头也不回的朝以墨喊道,“主子,这里够偏僻了吧?别说是人了,连只鸟都没有。杀人越货,外带抛尸,最方便了。”
朱雀撩开车帘,以墨弯身下马。望了望远处一颗白杨树,眸子倏然凛厉,浓烈的杀气瞬间聚集。凝重如山的气势形成实质,宛如水波一圈一圈荡漾开去,周边地上的白雪被狂躁的内力卷起,形成道道锋利的冰箭。
宽大的袖袍一卷,卷起一阵强劲的罡风,罡风裹着冰箭,宛若天际流星,瞬间划过。
轰——
颗白杨树应声爆裂,树枝残干四处飞溅,在雪白无痕的雪地里划过道道深痕。张月鹿甩出马鞭,击落朝他射来的一截残枝,当看到落在雪地上的黑影,轻‘咦’一声,屁颠屁颠的跑过去,蹲下身,扯下黑衣人的面巾,露出一张娇美动人的小脸来,“渍渍~还是个绝色小姑娘呢。”探了探她的脉搏,遗憾的感叹道,“真是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小美人儿。古人说得对:红颜多薄命啊!”
嘴上虽说着遗憾惋惜的话,可脚上却毫不留情。内力灌注于腿,抬起脚,一脚踏在女尸身上,强劲霸烈的力道瞬间将女尸踩进了厚厚的雪堆中。
“小姑娘喂,安息吧。等七日回魂之日记得找您家主子索命啊。渍渍~您那主子也太狠心了,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也舍得派出来送死,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一边说着话,一边刨着雪给那姑娘堆了个小山丘。就当是免费送她一座坟!
以墨看了眼喋喋不休的张月鹿,没说话。她刚才一掌只是将人给震晕了,虽然受了严重的内伤,可还没到绝了气息的地步。他这行为,无疑是将人活埋!
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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