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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刺目的午后-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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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点了一杯柳橙汁,我要了一杯CunPanna咖啡,妻子瞪了我一眼,小声嘟囔道:“又喝这种奶油多的,当心胖成猪。”

余婵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铃音是Nirvana的歌声:

 
“My girl; my girl; where will you go? 
I’m going where the cold wind blows。 
In the pines; in the pines!
Where the sun don’t ever shine; 
I would shiver the whole night through。”

 
余婵看了一眼手机,有些犹豫的接了起来,我听到她有些不自然的“喂”了一声。

“是我……对……在这边……你放心……我过后给你打过去吧……我会的……Grazie babe。”

 
余婵挂了电话,不自觉地温馨一笑,然后抬起头对我们说:“丰岭早就给我提前打过招呼了,没关系,你们不就是想知道有关戴茉的事情么?”

妻子摇摇头,说:“不只是戴茉,还包括你们大家。”

余婵喝了一口自己杯中的啤酒,笑着说:“我把自己能够记住的事情都告诉你们,这么多年了,我们心里的那块石头也该放下了……”

 
“我们班原来是一个十分安定,愉快的班级,霄霄把什么事情都做的服服帖帖的,大家也对她敬仰有加。同学之间也没有什么矛盾,爱闹事的人也有,但是有霄霄罩着,就算有挑头生事的人也不敢妄动。”

“可是事情从戴茉的到来后变了,男生、女生似乎都陷入了一种对戴茉的狂热里,甚至连霄霄自己都不能幸免。是的,她有才华,多见识,我们这些乡下孩子跟她一比,简直就是坐井观天。怎么说呢,就像蚊子见了灯光一样,那些个孩子都一古脑儿被她吸引了过去。”

“你这个比喻很怪。”妻子笑着说。

“怪么?”余婵冷笑着,“那就换一个比喻,就像一口密封的汤锅忽然见了空气,于是,整锅汤都臭了——这个比喻还不错吧?哈哈……”

“对不起,”妻子又问道,“那你——是属于坏了的汤么?”

余婵愣了一下,盯着妻子看了一眼,说:“我?不!那个时候我估计是唯一的一个从心眼里讨厌戴茉的,为什么?因为她打破了我们这里的宁静、安详、和睦,这些东西都不见了。我知道,你们会很奇怪我现在这个样子是个喜欢宁静的人,但是在那个时候,我是一个稳稳当当的孩子。安宁,是我唯一的要求。”

“男生,在那个时候,几乎一窝蜂的都喜欢上了她。是的,我不认识那是什么爱,那就是一种纯粹的本能。戴茉,这个时髦的家伙,提前激发了我们班男生的雄性本能而已,就像昆虫喜欢鲜艳的花儿一样。”

“所以说,戴茉的死,我一点都不觉得难过,相反我看到她的尸体时,甚至还有一些幸灾乐祸。可是我错了,坏了的汤是不能恢复新鲜的——霄霄因为觉得这起惨祸是自己组织出游造成的,她的自责给心灵压上了沉重的负担。她们家只好将她送到了城里的学校,而且全家都搬走了。霄霄走后,罗宁做过班长,我做过班长,但是我们对这个已经臭了的班级无能为力了。到了六年级,我们班就因为纪律很差而被学校强行拆分,而这所有,难道不都是戴茉造成的么?”

“我听说你还和她吵过架?”妻子忽然问。

“吵架?哈哈,是的,那时候我一直想找茬跟她吵一架。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好孩子,让人忍不住喜欢上的那种可爱的、漂亮的、聪明的好孩子。我记得自己借故对她嚷过几句,但是她根本就没有反驳,根本没有,她还对我笑。天啊,我一下子就不忍心再对她凶暴了。过了不久她竟然主动跟我道歉,霄霄也对我说,算了吧,她也算外来的客人,在这里住不了多久就要回北京去的。我想也是,再加上自己也不忍心再伤害这个纯净的像水晶一样的小女孩,以后就再也没有对她发过火。”

“是不是罗宁和西春山都喜欢她?”

“哈哈,确实,西春山对她着了魔。尽管那小子从来不说,但是我们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他见了喜欢的人脸就红,见了戴茉却是红到脖子根儿。但是又有什么用呢,他就从来不敢张嘴,只敢躲在远处偷偷的看人家哈哈。后来戴茉死了,有人还看见过他晚上跑到她的坟上去哭,哎,可怜的人!”

“罗宁这个人,怎么说呢,也算条敢做敢为的男生吧,反正我那个时候是挺欣赏他的。他对戴茉也很好吧,难免,所有的男生都喜欢她,连那个最讨厌的耿星也一样。不过,我倒觉得,罗宁那时候是喜欢霄霄的……”

“耿星也喜欢戴茉么?不是他还骂过她么?”

“哈哈,那个小子!”余婵一口气把杯中的酒喝光,然后挥挥手,服务生马上又给她打满一杯,“那家伙表达喜欢的方式就那个样子!别人都是用温情的方式来表达,他总是用暴力的方式来抒情,那个笨蛋!哈哈哈哈——”

我们看着她纵情大笑,周围的人也都纷纷看了过来,余婵停下笑容,苦笑了一下,说:“对不起,你们接着问吧。”

妻子喝口柳橙汁,想了一会儿,问道:“那尚霄霄喜欢罗宁么?”





 “罗宁?不,霄霄不喜欢任何人,她谁都不喜欢,或者是谁都喜欢,她是个兼爱主义者。她也喜欢老实巴交的西春山,也喜欢蛮不讲理的耿星,也喜欢胆大心细的罗宁,也喜欢唧唧歪歪的罗静,她谁都喜欢——她走了之后,我们都想她,我和她一开始也经常写信。呵呵,她总说,戴茉的死有她的责任,是她领大家出去玩的,是她的原因……后来我烦了;不理她了。我们之间就失去联系了,直到最近同学聚会才见到她,她忧郁了好多,想不到啊,她和丰岭结婚了……”

“那丰岭呢?尚霄霄那时候和丰岭关系怎么样?”

“丰岭?哼,他是个奇怪的人,是属于那种女生似的男生,很会关心人,也会说让人喜欢的话。呵呵,很特别的家伙,他倒是很喜欢霄霄的样子,后来戴茉来了,他似乎还对戴茉献过殷勤……”

“我直觉感到有这种情况。”妻子笑了。

“我不是直觉,”余婵冷笑着说,“我看到过他帮戴茉做过值日,他那种谄媚的笑,真叫人恶心。”

 
“你能说说戴茉出事那天的情况么?”

余婵又喝完一扎黑啤:“那天,呵呵,记忆中模模糊糊的,只有阳光是亮的刺眼。我们一起去马骝山玩,戴茉要去钓鱼,我们便带上了她。我预计有她就有矛盾,果然,先是罗静,后是耿星,在山上好像就为了抢戴茉的一瓢水,大家就打了起来,罗宁还把耿星赶走了。”

“我们本来要到山下的古地道去玩捉迷藏,可是没有办法,还得把戴茉送到柳树汊钓鱼的地方去。她打开书包,发现书包里面爬满了毛毛虫,哈哈哈哈。罗宁、丰岭,呃,还有西春山赶紧把那些虫子抛到水里面去,罗宁还跑着去给她打清洗的水。我看看表,已经都折腾到下午三点了,就问还去不去捉迷藏——”

我惊讶的打断她的话问道:“你带表了?那天——”

余婵看了我一眼,似乎在嘲笑我的大惊小怪:“是啊?怎么了?一块有夜光的电子表,海兴的亲戚送的,那时候我臭美,天天显摆哈哈。”

“我们原计划早点回家,不让大人们着急。所以除了西春山去挖土鳖,罗宁去打水之外,我们都去玩捉迷藏了。”

“我至今还怀念那绵长、曲折、歧杂但是宽阔的古地道,我们童年的好多美好时光就是在那里度过的啊——”

“我们这些个孩子虽然早就摸清这条地道,但是由于里面暗暗的,通到山上的透气孔漏下一柱柱的光线,照的模模糊糊,挺神秘的。小孩子嘛,就喜欢这种神秘感,不是么?”

“地道里有好多估计是用来储藏的小‘屋子’,我们经常躲在里面。藏的最好的当然是我,再说就是霄霄,罗静这个笨蛋,总是被最先发现,丰岭估计是让着我们女生吧?要不他也能藏的很好的。”

“后来霄霄被土迷了眼,我们只好出去给她揉眼睛。这时看看表已经四点半了,我们觉得还得走回村里,时间也不早了。就去金沙岭约定的地点集合,结果看见西春山那个呆瓜根本没有捉住几只土鳖,罗宁也没有过来。没有办法,只好去柳树汊那边找戴茉,结果路上遇到了罗宁。然后,就看见了河中的戴茉——”

余婵忽然停顿下来,眼神迷茫的看着窗外,我看到她正在使劲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许久,她才转过来面对着我们,眼泪却止不住的留了下来

妻子招招手,往服务生要了一杯白兰地递给了她。

余婵接过来一口喝了下去,哽咽着说:“她太可怜了,她太可怜了。她死的时候父母刚去了国外,直到现在都不能回来。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留在了那块不熟悉的土地上,她太可怜了……我不能不承认,我确实也喜欢她……”

妻子站起来,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对不起,余小姐,我想我们该告辞了。”

余婵点点头,送我们朝门外走去。

我打开门时,妻子忽然回头问道:“你知道戴茉溺水的大概时间么?”

“四——哦,我估计,在三四点钟吧,我不能确定。。。。。。”

“谢谢!”妻子诡秘的笑了一下。



五、健忘的罗宁
 
妻子端了一杯牛奶,放到还睡眼朦胧的我面前:“早该起了!昨晚喝咖啡喝多了吧?把觉赶到今天早上来睡了。”

我打着呵欠说:“那个余婵不停的喝酒,喝得我眼晕,就拿咖啡来撒气了。”

妻子递给我一片抹好了果酱的面包,问:“你听了三个人的叙述,感觉如何?”

“感觉?感觉云山雾罩的,他们每个人说的事情经过,还有人物关系都有不一致的地方,肯定有人在说谎。”

“你写小说写晕了?别跟我讲起因、发展、经过、结局什么的!你想,让他们回忆二十多年前的事情,而且那时候他们都是小孩子,谁能记得毫无差错?你还记得西春山的那句话么?有的谎言你讲上一千遍,最后就会连你也觉得这是真的——哎,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啤酒谋杀案也不过是回忆十四年前的事情,而且那时候故事中的人物都是成年人……”

“又想小说!我辛辛苦苦追查半天案子,都被你不费吹灰之力拿去当素材了——你的录音笔呢,我还想再听一遍他们的叙述——这是丰岭给的联系方式,其他人都不在北京了。你去联系一下罗静吧!这上面写的她在天津当老师,有她的学校和她的手机,我想尽快见见她。”

 
我按照丰岭给的通讯录拨通了罗静的手机,那头却传来停机的声音。

“怎么搞的?”我嘟囔着,然后拨通了她学校的电话。

“喂,谁呀?”那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带着浓重的天津口音。

“是和平路二小么?我——我找罗静!”

“罗静啊?她支教去啦!五天前走的!”

“啊?去哪里了?能联系的到她么?”

“你嘛事儿?联系她干吗?”那边有些不耐烦了。

“哦,是这样,”我一看对方口气不善,赶紧借用林瑛的名义,“我这里是北京市公安局侦缉二处啊,我们找罗静同志是想了解一些情况的……”

“啊啊,同志你好!罗静可是个好同志啊,工作一直很积极,又上进,不会犯错误的……”

“罗静同志是好同志,我们了解,我们是找她了解一下别的方面的情况,看看她是否知情,放心,她不是干系人的。”

“啊,你等着,我给你查查——在这里——她去的那个村子没有电话,交通也不方便——你们给她写信吧,地址是青海省门源县青石嘴乡高隅村高隅小学。”

我赶紧拿笔记下,谢了谢对方,挂上电话。

妻子从屋里面走出来,问:“找不到?”

我给妻子看看那个地址:“呶,她去青海支教去了,五天前刚走,那是山区,连个电话也没有,只有这个通信地址——她们学校那个老头还真厉害,幸亏我拿林瑛的单位当了挡箭牌,要不然连这个也别想问出来。”

妻子接过来,看了看,赶紧又拿着电话。

“喂,丰岭么?你给的我那个电话找不到罗静啊!——对,她好像去山区支教了——你昨天也给她打电话找不到——你得到她现在的联系方式了么?——没有,哦,那算了吧——我情况估计问的差不多了,少她也没有什么——好的,再见,ciao; ciao!”

妻子挂了电话,兴奋的打了我一拳,道:“你这事情办的,啧啧!”

 
既然联系不到罗静,我们只好驱车去沧州拜访罗宁。

罗宁穿一身整齐的军装在他们大院门口迎接我们,我们一下车他赶紧伸出手来:“欢迎你们来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有什么事情尽管问我,你们大老远的来一趟不容易!不过,我这个人,你们也看到了,大大咧咧的,对不对?所以心里面也存不住多少事情,只怕能提供给你们的信息很少!”

妻子微笑道:“毕竟是那么多年前的事情了,我们只不过想尽可能多的了解一些而已,记住多少您就说多少就行了。”

罗宁把我们领进部队大院,由于是周日,里面安安静静的,罗宁解释说好多家在沧州城里的都回家了,只有他这种没有成家的还住部队的宿舍。

“这身衣服难看吧?我们都说呢,换装之后还没有原来好看呢,你看看我们现在的衣服,跟工商局的差不多!对不对?”罗宁跟我打趣道。

“您的身材,穿什么都不错。”我看着浓眉大眼,魁梧伟岸的罗宁,笑着说。

 
罗宁的宿舍十分朴素,叠的方方正正的被子,一台电脑,几本书,墙上还有一张工笔牡丹画。

我们向他询问罗静的消息,他说她是堂叔家的女儿,直接上的师专,毕业后就留在天津教书了。他们也是好久没有联系了,直到昨天丰岭给他打电话他才知道她去支教的事情,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能够联系上她。

我们问戴茉的事情,罗宁不像以前那几个人一样,一提起这事就心事满腹的样子,反倒是呵呵笑着说:“说实在话,我对戴茉的印象很浅,毕竟她只不过和我们一起呆了那么几天,我这个人又是相当的健忘。我只记得她是一个不错的小女孩,开朗,乐观(这点跟我很像),漂亮,又洋气,真是人见人爱,我们那个时候都跟她叫洋娃娃呵呵。”

“记得那时候班上好多人都喜欢她,尤其是男生们,那个狂热劲儿嘿嘿就甭提了。我觉得自己还算好点的,没有那么疯狂,当然也不是厌恶她啊!我那时候算是班上的副班长,她是新来的,也算是我们村里的客人呀!再说,那时候还认为她过不了多长日子就走——谁成想到她父母后来跑到国外去了呢——所以我经常尽自己能力帮助她,尽管别人有些说三道四的,但是我这个人,脚正不怕鞋歪。我也跟别人说过,自己不是喜欢戴茉,只不过是想帮助她,毕竟她一个外来人在这里也不容易,她姥爷姥姥年岁也大了,子女都在外面,我帮帮忙是应该的,你们说是不是?别说她,如果换成是你们我也帮你们,对不对?”

妻子忽然笑着问:“哈哈,有人说你那时候喜欢尚霄霄,对不对?”

“哈哈!”罗宁拍着我的肩膀,“兄弟,你这个老婆口齿厉害,没少受她的气吧,对不对?我在这里郑重声明啊,我那时候可没有暗恋过尚霄霄,暗恋她的是我们班其他的男生啊,比如丰岭什么的,现在他不也是如愿以偿了么?哈哈,他那嘴可是甜的抹了蜂蜜,谁的心不被他打动了啊?先是这个,后是那个,哈哈……”


罗宁的笑声有些凄楚,但是他很快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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