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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拐妖美王爷-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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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不能想个法子,让书店更加赚钱吗?
“吴公子,你家就只有你一个人吗?”
“是啊。”
埋头苦读的吴琼玖回着,没注意包子差点塞到鼻子上。
“吴公子……你是不是不会做饭啊?”
“那个,君子远庖厨……”
果然不会。祝小天翻了个白眼,在心里念着,怪不得这家伙每天吃包子,便宜又管饱啊。可是这么下去,别说她的月钱了,连他们俩的温饱都难以确保啊。
“吴公子,你看,咱们想个法子让书店更赚钱好不好?还有,你不会做饭的话,我会。你给我钱,我去买菜买米,我来做饭怎么样?”
“你会做饭?”
吴琼玖抬头了,望着她的双眼里,有些惊喜了。
“我是姑娘家,自然会一点的,呵呵……”
祝小天躲过了他的目光,其实她也只是会做一般的炒菜,或煮个粥饭啥的。对她报太大期望的话,是会失望的哦。
“哦,那好,这是三钱银子,够我们吃十天的包子,你用这些钱买米买菜吧,要保证能让我们吃够十天哦。”
哎?这么大方的就给她了?既然给了,那她就接着呗。她可是换算过了,这里的一钱银子相当于前世的5克白银,可是三十多块人民币呢。这个时代的消费水平很低的,现在她可是相当于有了一百多块钱啊。两个人吃十天,省一省的话,应该没问题啦。
“好的,一定够的。”
“你有法子让书店更赚钱吗?”
解决了吃饭问题的吴琼玖顺口一问。
“我看着,咱们书店的书,还都挺不错的呢。无论是书的纸张还是内容啥的,都很好啊。况且价格也不贵,不应该生意不好的。我觉得主要原因可能是,咱们书店位置偏了点,缺乏宣传。另外,咱们书店里,只卖这些古板的书,无法引起大众的喜欢,所以来买的人才那么少啊。”
吴琼玖听她说了这么些,略微有些惊讶,抬头看了看她正苦恼的与包子奋战,微微笑了。
“嗯,你若有想法就试试吧。宣传一下书店可以,但是乱七八糟的书不能进。”
“哦,好的。”
祝小天心里翻着白眼,真是榆木脑袋!
“吴公子,你是不是有功名在身啊?”
“是啊,我去年通过秋闱,中了举人。所以才会要参加今年的春闱啊。”
祝小天两眼冒星星了。有功名的,还是个举人!她有法子了!
“吴老板,为了咱们的小书店能够赚钱!为了你能够有钱,有心思,有身体去参加今年的院试!你可要听我一言啊……”
吴琼玖望着双眸闪亮的祝小天,突然觉得脊背发凉,她在打什么鬼主意啊?

第十六章 书店宣传(修改) 


吴琼玖看着店里正忙得欢实的祝小天,再看看自己正在写的东西,郁闷了。现在的他应该捧着书本,全心的看书才对啊,为啥要在这里做苦力。没错,就是做苦力。他让她想办法宣传书店,她就让他来写这个什么考试心得。就算要写,也应该是由他来说,让她这个伙计来写吧。
不过想了想那丫头的字,他又淡定了。怎么会有人认字却不会写字的?她写的那字,在他看来,真是有够丑的。其实也能看,但他实在不愿她那丑字来污了他的名声,所以只好一张一张自己写。
祝小天想的法子很简单,书店位置偏了点,那就广贴传单宣传啊。但是就这么一个只有四书五经,古板无味的书店,到哪里找宣传的亮点呢?那就得全靠书店老板吴琼玖了。
他不是刚过了秋闱么?他不是有功名在身吗?那么就让他将考秀才和举人的心得都写出来。用这个做you惑,肯定会有人来买书的。想来那些寒窗苦读的学子,肯定会愿意花个几两银子,来换取这不可多得的经验的!
所以,两人分工了。祝小天负责写宣传单,吴琼玖负责写考试心得。
说起来,祝小天前世也练过几天毛笔字,还是能够做到横平竖直的,但比不得人家这个才子啊。人家那个字,那才叫飘洒飞扬,但看着却又排列工整,干净大气。
再看她的,厄,不提也罢。她只要做到一笔一划了,这就行了。说起来,她就只会写简笔字,所以写个传单还得费劲的看书查字。还好,写完一张,其他的就只剩下抄了。
两人用了两天的时间,才将将写完了一百份的宣传单,和一百份的考试心得。考试心得其实是分为童子试和秋闱,每份心得吴琼玖都足足写了两页,上面罗列了他的一些经验和他认为应该着重温习的课业。
祝小天本来让他随便写写的,结果他竟然十分认真的将自己的经验写了出来。他说,既然要做,就不能骗人,要实实在在的让人知道他们给人的东西是真的才行。
祝小天也不烦他了,就这样,人家还比她早完成。足见现代人和古人就是不能比的,尤其是在写毛笔字上。
“吴公子,你先看着店,我去贴传单了。”
“好的,你去吧。”
吴琼玖看她穿着自己少年时的短打衣裤,头上随意绑了头巾,脸上还故意抹了两块灰,看着就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只是身子显得单薄了点,却不会引起人的注意。他又看她一手抱着一摞告示,一手提着早先打好的一小木桶浆糊,忍不住提醒了一句:“你小心一点啊。”
“没事,这算什么啊。”
祝小天走了,内心充满干劲。她可是跟吴琼玖说好了,若是这个法子有效,能在后边的半个月里赚到十两银子,吴琼玖便分给她一两。如果以后书店每个月都能赚到十五两银子,她每个月除了一钱银子的月钱,还能再拿一两五钱。
这样算起来,她就可以攒银子出城了。她得跑啊,这个京城可不是好呆的地方。虽然她觉得作为一个小小的丫头,那个妖孽王爷应该很快就会忘记自己了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斗志昂扬的祝小天,提着小木桶七拐八拐的就来到了一个热闹的街道。这两日她负责买菜,好好的把这一片儿转了一下,发现这里是个集市,是每天来往人数最多的地方。找了显眼的地方,将宣传单贴了。很快走完了这条街,手里已经贴出去了二十多张传单。
嗯,不能光往集市上贴,也得上街巷里去贴,那样苦读的学子们才能看到不是。最好找几家私塾,在那附近贴了,指定有用。
她开开心心的哼着歌儿走着,完全没有发现身后有人正若即若离的跟着她。
忙乎了整个上午,她终于将一百份传单都贴了出去。没有直接回书店,她转到了市场上,捡那些便宜的菜买了一点。转了转,定了定心,她拐进了一家当铺。
一直跟在她身后的人,看她进了当铺,急忙快步离去,进了只隔一条街,却是相当豪华的一家酒楼。
“主子,她去了顺源当铺。”
“哦,忍了十几日才进当铺,挺有耐心的嘛。去把她当的簪子赎回来。”
“是,主子。”
转眼,夜又消失了。
陈子旭品着杯中香茗,嘴角勾起,眼里闪现出喜悦的光彩。三月初三那晚,利用她,他找到了刺杀他的元凶,不过他不会让那人这么容易就完蛋。他还得好好的玩呢,好不容易找到的乐子不是?至于她吗……他觉得自己对她越来越感兴趣了。她给他带来的快乐,比当时的暮还多啊……这才多久,不过一个多月而已。如此有活力的生命,还是个女人,让他怎能不喜爱?
当铺的掌柜的看到店里来了个布衣少年,知道是穷苦人家来当东西换钱求生存的,便失了几分兴致。这样的人家,多半没有什么好东西。
“小兄弟要当什么啊?”
“掌柜的,这是我上工的时候捡到的玉簪,您看能值多少银子啊?”
祝小天笑得灿烂的道,争取自己能像那些餐馆里的店小二似的,笑得那么讨喜。那样的话,或许能给自己多挣点银子呢。
掌柜的看她笑得讨喜,果然脸上缓了三分。
“拿来我看看吧。”
“那掌柜的您可小心点,我看着这玉簪真的很好呢,要不是家里缺钱,我真想留着以后娶媳妇呢。”
这回老板笑了,他接过了玉簪,看了一下。簪子样式简单大方,玉质也算上品,或许是哪家小姐平日里戴的东西吧。
“莫不是你偷来的吧?”
掌柜的打趣着,将玉簪放回他手里,心里知道该给个什么价了。
“哪能啊?我可是老实人,掌柜的可不能这么说我。不然的话,我可不在您这儿当了。这个簪子,真是我在集市上捡的。我是前面那条街上李氏书店的伙计,今天东家要我出来贴告示的时候捡的。”
祝小天的小嘴巴拉拉的,说的那叫一个顺溜。不过她此时可以压着嗓子,很像是将要变声的小少年,却不是那么清脆好听。
“好好好,我信你。活当还是死当啊?你要当多少银子啊?”
“死当,您看着给呗。”

第十七章 书生之情(修改) 


祝小天知道,既然要死当,肯定就要折价不少。这个簪子说起来玉质真不错,润白的玉面里,还带着些绿色的翡翠,形成如流云般好看的图案。在现代,这么好的玉,没个几千块,指定买不到。
“那我给一两银子。”
“那可不成。集市上的张大爷,那簪子还没这个大,没这个好呢,都卖五两银子呢。”
说着,祝小天将簪子又攥回了手中。
“那给你二两吧,既是来当,那东西肯定是要折价的。”
“嘿嘿,掌柜的,你莫要欺我不识货。我可是知道这簪子是好东西,去咱店里买书的小姐们,还没见几个带着比这好的簪子呢。你要是不给实诚价,那我也不当了,以后就留着娶媳妇吧,是个好彩礼呢。”
祝小天嘿嘿笑着,就往外走。
“哎哎哎,小兄弟,别走啊。那你说你要几两银子啊?”
“十两!少一文我也不当了。”
掌柜的笑了,拍了拍她头,问道:“小兄弟,你可真厉害,这一下就给我涨了五倍啊。”
“我觉得值呢。这个是好东西,肯定不止十两银子的!”
“成,那给你十两吧。”
祝小天呆呆的望着他,问道:“真的?”
“自然是真的。”
“哎呀,亏了!”
掌柜的笑呵呵的望着她,拿过了她手中的簪子,开始写当票。
“这是你自己说的价,亏了也得当。小兄弟,你是不是缺钱啊?要价这么狠?”
“自然是缺钱的,饭都快吃不上了呢,不然能当吗?当娶媳妇的彩礼多好……”
“好了,别惦记你的媳妇了。拿着吧,这是当票,这是银子。”
说着,那掌柜的给了她一张写好的当票,和五个称好的银裸子。每个二两,正好十两。
出了当铺,祝小天一路哼着小曲儿回了书店。
在这个商贸还不算发达的时代,祝小天的法子起了作用。不用半个月,仅仅七天之后,他们就赚到了十两银子。这个时代若要真正的出人头地,科举是唯一的捷径。所以,家里稍微宽裕的富户,都会让自家儿子用功苦读,以期能够有朝一日拔得头筹,考取功名。
所以,书店的书之所以好卖了,是因为吴琼玖写的东西真的很有用,在一众学子之中很受欢迎。
转眼便到了春闱的日子。吴琼玖用过早饭,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停当了,看了看天色还早,便没有立即出发。
“小天,你是真的无家可归吗?”
祝小天帮他抱着装有文房四宝的盒子,头前走进了院前的书店。将东西放到柜台上,开了店门,才回道:“是啊,我爹娘俱已去逝。我是将家中田宅变卖了,安葬了二老之后,拿着剩下的银子来投亲的。可是,谁知道姨妈家已经搬走了,唉。”
这段日子,她应经将自己的身世编的的很完美,在刻意的自我催眠下,连她自己都快相信她就是一个投亲失败的小孤女了。
“那……你还要去找你的姨妈么?”
“自然是要去的,等赚够了盘缠,我就去寻她。我打听过了,她家好像搬到临近的苏城了,离这里并不算远呢。”
吴琼玖沉默了,他看了看她忙碌的娇小身影,心头一阵发酸。她终究是要走的啊……
“小天,你可以……不用那么急着走的。那个,我是说,你可以……一直留在这里的……”
“啊?吴公子说笑了,春闱过后,你若能考得进士,便要入朝为官了。即便考不上,朝廷也会为你这个举人安排差事的。到时候,这家书店可就不能开了啊,我当了一点东西,再加上你给我的月钱,足够我去苏城的了。你不用担心……”
吴琼玖看她说的认真,一副急着要走的样子,心中恼怒顿起,不愿再听她说下去。一把拉过她的身子,直接抱进了怀里。不过,他也就只敢做到这个程度了,终究男女有别,只因这个时候并无人来,所以他才敢让自己有少许的放纵。
“我是说,你可以留下来。不对,是我希望你永远留下来。即便不开书店,我也会努力养活你的!”
哎哎哎?这是什么情况?祝小天呆滞的任他抱着自己,不知该作何反应。他是在求婚吗?是对她这个只相处了一个月的陌生人求婚吗?他都还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人不是么?怎么就敢扬言要娶她?
“吴、吴、吴公子,你……”
“小天,你……可愿意啊?”
吴琼玖紧紧抱着她,胸腔里砰砰的心跳声大的两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此时的他从脖子到耳朵都红得要滴血,可却仍觉不够。他是想吻她的,每当看着她红润的小嘴说出一串串清脆好听的句子,他就想要吻她。但是,他可不能唐突了她,这是他想要明媒正娶的姑娘呢。
“吴公子……你快到时间了……”
祝小天看到了柜台上的文具盒,她终于想到了法子来解觉眼前的尴尬。这位吴公子是很好,人品好、才学好、有上进心、有责任心、长相也很不错,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五好青年了。
可是,她不能留在京城啊。她对这具身子越来越熟悉,对体内那股内力的使用也有了一定了解。于是她发现,只要她足够专注,她的五感可以达到很恐怖的灵敏程度。而这段时间,她渐渐发现,每次她出去都有人在跟踪她!所以,她打心底里觉得南京是个不能久待的地方。
她得跑啊,那个妖孽王爷给她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她不认为自己如果留在京城的话,能够一直躲过他的耳目。谁知道自己这具身子的前任,在那次刺杀事件里扮演了啥样的角色啊。
轻轻放开了她,吴琼玖深深的看着她的双眼,目光里的柔情都快将她融化了,让她觉得拒绝他简直就是不人道的……
“那我走了,你现在可以不用回答,等我考完回来之后再给我答案也可以。”
“嗯,那你快去吧。你可要好好考啊,毕竟十年苦读不易,别因为别的事耽误了考试。”
“好,我一定会考得进士来送给你的。”
祝小天被他看得低了头,心里吐槽,你考不考的上,关我什么事啊。不过,她不能这么说,毕竟眼前这位算是她穿过来之后对她最好的人了,她打心眼里希望他能考上。
“嗯,那你快去吧,我等着看你能金榜题名。”
“好,那我去了。”
忍了又忍,吴琼玖才没有再抱她,他怕自己再抱一下,就更舍不得走了。她说会等着自己,是不是就是答应自己了?是不是怕会影响他考试所以才没有直接答应他的?肯定是这样的!吴琼玖自己给了自己满意的答案,阔步昂扬的直奔考场而去了。

第十八章 再一次逃(修改) 


吴琼玖走了,祝小天郁闷了。他没事求的哪门子婚?她还以为可以在这里待到书店关门那一天呢。她知道,一旦被朝廷安了差事,吴琼玖便不能再开店了。自古官不得与民争利,所以就算是芝麻小官也是不能经商的。当
然,这其实是明面上的东西。那些大官贵族们在暗地里多多少少都有商事上的经营,否则那么一大家子,光靠俸禄早饿死了。不过,贵族可以,不代表小官也可以。没有后台的小官,必须要老老实实的遵从国家的律法。
所以,祝小天知道,等到放榜以后,她便只能走了。可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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