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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枪手-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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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杰猛地一转身,单膝跪在房顶上,端起Ak103打了几个短连射。随着清脆的哒哒声,后面的佣兵扑到了一个,再也没有爬起来。其余的佣兵们迅速的藏了起来,只探出枪身进行还击。

枪声一停,邓杰爬起来就跑。佣兵们则是等了几秒才探出头来观察情况,结果看到的是邓杰像只袋鼠一样在房顶上又蹦又跳逃跑的身影。

“噢!这只该死的老鼠!”佣兵们真是被邓杰激怒了,这个滑溜的想泥鳅一样的家伙简直不是人。上百名佣兵追他一个追不上不说,这家伙还诡计多端,谁见过一个一边逃跑还能一边丢手雷设陷阱的?这家伙的大脑反应也太快了吧!

佣兵们不单单吃手雷的亏,他们追赶的对象狡猾无比,明明是看着他一个前滚翻跳过一个房顶跑过去的,等到佣兵们跳过房顶并用一个标准的前滚翻战术动作的时候却被扎的一身玻璃渣,天知道这家伙从哪里找到的酒瓶子什么时间摔碎的。

明明是看到那家伙从房顶上跳了过去,等到佣兵们也想跟着跳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这座房顶和那座房顶之间的距离超过了五米,佣兵们只能跳下房子然后再爬上房顶或者绕道追赶。更倒霉的是有时候那个家伙跳过这样的距离的位置下面根本就是一个厕所,有些佣兵追得太急收不住脚而栽了下去。

佣兵们这个气呀,没见过这么滑溜的对手,以往遇到的不是拼命和自己干一仗的就是拼命逃跑的,哪见过这种逃跑不像逃跑拼命不像拼命的?到底是佣兵们在追杀他还是他在变着法子的虐杀佣兵?手雷,酒瓶,甚至还有用绳子做的拌索!最可恶的就是这些拌索往往出现在房顶上你正打算加速奔跑起跳的位置!天知道这家伙到底是不是人,一边跑一边设置陷阱吗?!

第十九章:各有千秋

怨不得佣兵们抓不住邓杰,邓杰是什么人?血族和人族的混血!天生的就比一般的人类要强,甚至比血族还要强一些,一般的佣兵去抓他?说白了邓杰逃走是不想挨枪子儿,虽然说一般的枪弹对他没什么大威胁,但他也不可能傻乎乎的站在那里被人家用枪打脑袋,因为人多了枪多了子弹也多呀,谁能保证哪个佣兵一时高兴看到邓杰打不死就不会想着在邓杰脑袋上动动手脚?就算邓杰再怎么和一般人一般血族不一样,脑袋被打碎了,神也会死呀!

西方军队的训练模式和中国军队的训练模式是不一样的,西方训练的时候,子弹主要集中在目标胸部,只有手枪靶和狙击枪才训练射击头部。而中国的训练方式则不一样,中国训练的是主要集中在头部和胸部,头部为主要目标,不管什么枪都是如此。

不能不说邓杰的运气好,因为这些佣兵里面没有中国退伍兵,否则的话,他就不可能这么自在的跳来跳去的。因为就算邓杰再滑溜,在十几支被愤怒的头脑控制着的各种自动半自动步枪、突击步枪甚至于轻机枪的弹雨中,无论怎么躲闪,总会挨上几发。

众所周知的,子弹从后面追上来,打中人体的时候会让人体产生向前的加速度。本来邓杰就身轻敏捷,有时候跳跃在空中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被子弹打中。因为邓杰本身就是在美军训练下出来的美军士兵,他每次出来总是习惯性的套着防弹背心,所以子弹不是没有打中他,而是佣兵们射击训练的习惯性向他的胸部射击,子弹全被防弹背心挡着了。

而佣兵们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穿了防弹背心的人还能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面又蹦又跳的,这已经超出了人类的体力极限,所以佣兵们认为邓杰并没有穿防弹衣。试想一下,一个身上套着十五公斤钢板的家伙,背着一支十五公斤的狙击枪,拿着一支三公斤的Ak再加上杂七杂八的各种物资,总重达到了接近五十公斤,然后身轻如燕在房顶上跳过五米远的距离,连续高速奔跑了差不多快十公里,这还是人吗?

轻装上阵的佣兵们已经累得气喘如风箱了,何况前面那个带着一身装备的家伙?不过,怎么看那个砸了自己饭碗的蠢货都不像非常累的样子,看他在房顶上又跳又窜的,简直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佣兵们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世界上还有这种家伙?

后面的枪声慢慢的稀疏下来,佣兵们真的累了,佣兵们不是特种兵,特种兵一般是被团长们留在身边的人,出来追击的一般都是普通兵种,而且特种兵也很少有参加佣兵的。佣兵们之所以比一般的士兵要强,那是因为他们战场经验丰富。

阿富汗游击队不是特种兵吧?那里面上到七十岁老爷子下到十几岁少年,武器装备差的可以,就那样,愣是和苏联干了八年把苏联打了回去。后来又和美国干了n年,美国也没得着什么便宜。如果单纯的用武器装备说事儿,那战争就成了谁有钱谁就能打赢了?事实上,战争的确也存在谁有钱谁就是赢家的可能,但是也存在穷人把富人踩在脚下的可能,所以说,战争其实还是以人为本而不是以装备为本的。

佣兵是一个特殊的战斗群体,他们主要是为了钱而战斗,其次才是各种理由,但是不能否认,很大部分人是为了有仗打才加入佣兵的。长期在各个战场奔波,对于如何在战场上生存和消灭对手已经形成了各自的理念和风格。而对于一个国家的正规军来说,不是每个国家都像这些非洲小国,三天两头的暴乱、叛变、政变什么的,大一点的国家一般都追求安定、和谐。

但是这样的坏处也出来了,一个平静的国家,他的军队是不可能具有什么杀伤力的。军人没有经过战场的洗礼,那还叫军人吗?如同一把刺刀,没有开刃,也只能靠着明晃晃的外表来吓唬吓唬人而已。佣兵和正规军的比较就是开了刃见过血的刺刀和没开刃明晃晃的用来唬人的刺刀的区别。

佣兵也就是比普通的正规军要强那么一点,他们也不是神。所以佣兵死在战场上倒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那一般都是被别人以众凌寡了。同等兵力下,佣兵一般是可以战胜正规军的,当然,碰上特种部队的话,差一点的佣兵组织一般都是被灭,好一点的,那就是五五之数了。但是,现在是佣兵们以众凌寡,应该是邓杰寡不敌众才对,可事实上……看起来好像是相反的?

追邓杰的最少是六个巡逻小队,总计差不多有六十人,从探查小楼开始到现在,佣兵们在围追堵截邓杰的时候,被邓杰的手雷和陷阱炸死炸伤已达四十余人,只剩下十几个人在锲而不舍的追赶邓杰。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以众凌寡的结果吧?

剩下的佣兵们已经有点累了,也有点恐惧。前面那个家伙是人吗?他到底是哪个国家出来的特种兵?就算是特种兵在这样的环境下也差不多被灭了,一个对一群啊,而且还是一群群殴他一个!他是谁?蓝博再世吗?又或者是终结者第四集?

其实佣兵们再猜猜也就猜到了,如果一定要加一个评判,也许应该说是黑夜传说第四集才更加符合邓杰的身份——人类和血族的混血,使用的是现代枪械。可问题是,谁相信?那些都是电影杜撰出来的,谁也没见过真实的世界有血族和人类的混血。这有点违背了科学,不同的基因是不可能融合的,就如一只青蛙就算上了天鹅也不会生出会飞的青蛙来一个道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夜幕不管不顾的降临了大地。在黑夜中让白天疲惫的部队继续寻找邓杰这样一个目标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所以佣兵们暂时收队,在原地驻扎进行修整,等待天亮了再去寻找邓杰的痕迹。但是,佣兵们已经从叛军那里再次调来了两架雌鹿武装直升机进行夜间巡逻,即使邓杰想逃走,那也要给他制造点麻烦。同时,佣兵们派出了更多的部队替换下白天作战的部队继续进行夜间搜索,反正佣兵人多,可以替换着休息,邓杰只有一个人,累也要把他累死在这里。

当然,随着夜幕的降临,邓杰也是松了一口气。白天他的血族血统不能被激活,和佣兵们作战是非常累的行为。但是到了夜间,血族的血统就可以发挥出血族的威力,就算是来一百个佣兵,邓杰一样有把握把他们全灭掉。

“妈的,你们这群王八蛋追了老子这么久,也该掏点儿利息了!”邓杰缩在一处废墟里,费力的把胳膊上腿上的挨得子弹头用血族的能力逼出来,看着地上还沾着血迹的七八颗已经变了形的子弹头咬牙切齿的想着:“不就是砸了一次你们的饭碗吗?你们常年在各个战场上奔波,这事儿见少了怎么的,搞的跟杀父夺妻之仇一样和我不共戴天,既然这样,那我就不客气了,不打疼了你们我看我是没机会跑出去了!”

第二十章:杀手的童话

“如果你没有必胜的把握和充足的装备来隐藏自己的身影,那么不要在夜间和任何一名血族为敌,那样的话,最可能死掉的只能是你而不是血族。”这是在发生了人类和血族战争之后,每一个人类都应该知道的常识,因为人类的基因限制了在夜间血族能力最大的时候和血族作战是一种毫无理智的行为,这个常识被印在《美军士兵手册》的第一页第一条,用血红的大字提醒每一名士兵要注意这个。

但是随着时间的延续,血族和人类的战争平息之后,很多人都不再把这条常识作为基本常识了。人类就是这样,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血族现在住在格林兰岛上,和人类和睦相处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园也懒得和人类起什么冲突,人类自然也不想再招惹这些看似高贵其实很危险的种族。只要血族不打算向外扩张领土,在他们所控制的范围内,随他们去吧,反正他们控制的范围内也没几个人类,那种恶劣的环境下人类生存都是问题。

不过这也是现实,血族的确向他们自己说的那样,有了自己的领土之后就没有再参与过人类的任何有关政治上面的事情,除了和人类进行商业上的来往之外,就算世界上爆发了世界大战,只要不打到血族的地盘上,血族根本就不关心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其实就算是发生了世界大战,估计也不会有哪个国家傻到去找血族的麻烦,世界人口被血族一口气消灭了三分之二的经历永远刻在人类的心里。

但是邓杰算是一个另类,他可以说是血族也可以说是人类,当然他也可以说是新种族,不过这个新种族到现在为止也只发现了他一个而已。不敢说他是独有的,但是现阶段来说,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已知的血族和人类的混血儿。

按理说这样的一个濒临灭绝,也许是濒临灭绝的种族应该属于世界保护的珍贵物种,可问题就在于除了血族和各国高层知道他的身份之外,没人知道。就算他们知道,他们也找不着邓杰。夏威夷战争之后,邓杰和他的狼人军团就如同阳光下的冰雪融化一样,仿佛没入了大地,连个痕迹都没留下。也许一个小十万的军团就这样消失在地球上似乎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可是别忘了,地球陆地的空间大的不可想象,随便抓一块扔上去十万人,那跟在大海中投入一个小石子那样,连个波纹都不会起的。

各国都在寻找邓杰和他的狼人军团,但是都是毫无收获。谁又可能想到,邓杰居然孤身一人离开了他自己的军团跑出来做了一个神秘的杀手呢?而邓杰对此的解释则是:“我不适合做一名军团长,我也没有那种能耐,我只是一名士兵,一个枪手。离开了枪,我什么都不会做,而我的身份又注定了不能参加军队和佣兵,那我怎么生活?与其被人类当小白鼠死在手术台上,不如让我在战场上死在敌人的枪下,最少那样符合我的身份。”

当然,这只是邓杰的想法,但是到了战场上,他还是能不死就不死,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可以这样说,邓杰是非常怕死的,否则他就不会在自己明明知道自己的身体不怎么怕子弹的情况下还要再套上一件防弹衣。不死,最好也不受伤,这就是邓杰的想法。

其实邓杰每次完成任务之后得到的钱,他自己只留下三分之一,其余的全部投进了世界慈善组织里面去了。邓杰并不是守财奴,他一直认为,战争给所有种族带来的创伤不是时间能够弥补的,尤其是那些孩子。被战火摧毁了家园,失去了家庭的孩子们是无辜的,他们不应该为成人的错误去承担后果。因为邓杰自己就是战争的受害者,所以他希望自己能够为这些孩子做一些事情,力所能及的事情。

同时这也是支撑邓杰不死的理由,只要邓杰活着,他就能够接到单子,就能够挣到钱,就能够继续支援那些慈善机构。虽然很多世界慈善机构都不知道那个不定时给自己巨额捐款的人到底是谁,但是邓杰觉得心里会舒服很多。

“不需要别人知道,因为这是我应该做的,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战争,那么我就会继续做下去,直到这个世界没有战争或者我死去。所以,我不能被你们这群该死的战争贩子们留在这里,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该死的,我还没有拿到酬金呢!”邓杰恨恨的把压满子弹的弹匣插上,一拉枪栓:“我要灭了你们这群王八蛋!”

雌鹿直升机带着轰鸣从废墟上一掠而过,它并没有开探照灯,因为直升机里面配备有夜视器材。负责监视的人员只需要盯着显示屏就好了,虽然显示屏里面显示的灰色和黑色。灰色的是土地,黑色的是建筑物的轮廓,上面不断到处移动的小黑点是人群,一个大大的黑色十字架在屏幕中央。如果那些移动的小黑点上没有友军闪烁的标识,那就证明那是敌人,雌鹿直升机就会用机炮或者别的什么直接通过这个十字架瞄准目标开火。

但是很遗憾,他们看不到邓杰。红外热成像感应夜视仪是无法侦测到邓杰的,因为邓杰在夜间的体温调整到了血族的体温,远远低于正常人,看起来也是灰色。邓杰在美军呆了近十年,他了解红外热成像夜视仪的原理。白天雌鹿还有点威胁,到了晚上,这家伙就是纯粹的白白lang费资源的东西。

所以邓杰根本就不在乎从头顶一掠而过的直升机,依然像只猫一样的,灵巧的在废墟上跳来跳去。同样的,佣兵们带着的红外热成像夜视仪也是看不到邓杰的,当然,微光夜视仪除外,那个可以看到,不过现在还有多少佣兵会用呢?那玩意儿太古老了,并不是很适合在战场上,尤其是满是废墟的战场上使用。众所周知的,人体散发的热量即使躲在墙后面,红外热成像夜视仪也能看的到,但是微光夜视仪就看不到墙后面是什么。

“哗啦!”邓杰虽然猫一样的灵巧,但是废墟里面总有不牢靠的地方,即使一只老鼠从那里经过都会打破安静。他踩落了一块不太牢靠的墙砖,而墙砖掉落的地方偏偏是一只破油桶,墙砖敲击金属的响声在黑夜里简直就像钟声一样震耳欲聋。

“谁?!口令!”暗处传来佣兵的轻喝。

第二十一章:舌头

邓杰缩在角落里,一声不吭。这时候哨兵是非常警觉的,稍微移动一下就可能会引起一群佣兵的射击,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潜伏,直到哨兵过来或者他放弃警觉。不过看起来让哨兵放弃警觉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不是在平时,现在是战场上,没有警觉就等于已经死了。

哨兵并没有走上前,而是扭头对着黑暗中说起话来:“威尔森,你去看看。”

“我才不去,你知道白天追了那家伙一天了,我现在很累。”

“该死,现在是我们站哨的时间,我们是一起的,你不能让我自己去。”

“那你打一发照明弹不就行了?何必要自己去呢?”

“现在怎么打照明弹?引起大家的注意你来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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