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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枪手-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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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生物。

“放下你手中的武器!举起手来!”士兵们跳下车,拉动枪栓瞄准了奥森。

奥森回过身,一步一步的走向士兵们。

“不要再靠近,放下武器,举起双手!否则我们就要开枪了!”士兵们再次警告。

“你们伤害不了我,我的生命不在这个位面!”奥森手一挥,一名士兵便身不由己的漂了起来,当这名士兵发出绝望的叫声的时候,又把他轻轻的放了下来。

“这是我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抓到的变异型丧尸,你们收下吧。请记住,死谷的血族并不想和你们发生任何战争,我们甚至牺牲了自己来保护你们!你们应该知道感恩!这里死去了十二名血族的勇士!”奥森再也不想看到人类和自己的氏族相互屠杀,把本来是一个阴谋的事情说成了一场正义的战争。

“这样的丧尸……天哪!变色龙型!它们有多少?”小队指挥官看了看扔过来的尸体,惊讶的叫到。

“很多,很多,足够将你我毁灭的数量,整个爆炸范围填满了这种怪物,这是我找遍现场剩下的最后一只。你们把它带回去研究吧,我也要离开了。”奥森缓缓的走向爆炸中心。

“你不跟我们回去和我们的指挥官谈一下吗?先生!”指挥官喊道。

“不了,人类,我是一种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种族,回去告诉你们的指挥官,十一名血族勇士死去,一名法师转变成巫妖才挡住了这群可以毁灭我们双方的怪物,希望他能理解我们的做法。永别了,地球。”随着奥森的声音,他的身体变得渐渐透明,就像他好像正在走进水里一样,空间扭曲了几下,便消失了。

第七十五章 不想战斗

“这不是真的吧,长官,我刚才是眼花吗?好像有一个骷髅给我们说话来着?”奥森的身影消失在空气中之后很久,一名士兵才揉了揉眼睛疑惑的向自己的长官提问。

“我也想认为那是假的,但是这家伙却是真的存在的。现在我最头疼的就是这份该死的报告该怎么写。”带队的指挥官用脚踢了一脚已经死透了的丧尸蜥蜴也是很无奈的回答。

“真实的写好了,长官。”那名士兵看来和指挥官比较熟悉。

“真实的写?怎么写?不光血族,难道说亡灵族的尸巫也出现了?天哪!那可只有神话传说才有的种族!你觉得真的那样写的话,上面会相信吗?拯救人类的亡灵族?!”指挥官看着眼前这个丧尸蜥蜴感到一个头两个大。

“最少我感觉没什么,长官。毕竟血族以前也就是存在于神话中,这个世界已经乱了套了,我想你就是写上帝他老人家下来惩罚了这群丧尸蜥蜴也没有人会提出什么太大的意见。我们现在好像回到了神话世界里面去了。”那名士兵倒是不紧张,反而很轻松的说道。

“你说的……也对,不过亡灵族拯救人类,这的确有点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是传说亡灵族都是嗜血成性屠杀生命的恶魔么?这太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了。”指挥官想了想,点头赞同士兵的话。

“其实我觉得,长官,不是我不尊敬上面,血族里面也有不喜欢打仗的,那亡灵族有喜欢拯救人类的也算不上奇怪。另外,我一直觉得这场战争打的毫无意义,我们是美国人,自由的国家,宽容的国家,为什么就容不下血族和狼人呢?谁来管理国家都行,最主要的就是,他必须是美国人。如果血族和狼人要管理美国,那他必须是美国国籍,我个人对他的种族并没有什么意见,只要我们能过得好就行,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不是吗?”士兵蹲下身,仔细的观察着丧尸蜥蜴的尸体。

“也许你说的是对的,不过,我们是军人,执行命令就对了。至于谁来管理国家和什么时候停止战争,那是政治,是那些穿着蓝西装白衬衣打着黑领带的人来决定的。我们只要服从那些肩膀上顶着星的人就可以了。你们几个,把这个肮脏的东西搬上车,我们回基地去。”指挥官对这种毫无意义的谈论感到无聊,毕竟死谷的气温在不断的升高,再这么顶着太阳谈论下去,估计不出死谷,大家都要变木乃伊。

“他们死了。”斯卡图能感觉到自己的战士已经死去,血族也是存在着血脉的,任何一名氏族的血族死去,族长都有感觉。

“是的,斯卡图,我的法师们也死了,奥森终于使用了他一直研究的禁忌之法。”博伦也叹了口气回答:“他终于获得了无限的生命,可以专心的研究魔法的奥秘了。也许有一天我也会那样做的。”

“无限的生命?”斯卡图很惊讶,血族的生命上千年,但并不代表不会因衰老而死去,只不过,衰老的速度很慢罢了。

“是的,这是我们黑法师的宿命,转换生命,在冥王手下生活。所以我们不太喜欢战争,因为战争总是带着恶心的个人利益,而我们则是为了研究魔法奥秘才加入血族,对于我们来说,耗费时间的战争简直就是在lang费我们为数不多的生命。”博伦皱了皱眉头说道。

“我也不喜欢战争,战争也许会产生英雄,但是很遗憾,这些英雄总是死掉的。我也不想在我死去之后才被人们传颂,如果活着被人们传颂我的感觉会更好。”斯卡图也皱了皱眉头,的确,战争实在是件不好的事情,他现在已经开始怀念以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了。人类步入科技时代之后,相信占卜的人越来越多,斯卡图的生意很好,那种被人类尊为大师的荣耀和待遇的确很不错。但是战争来了,他只有回到血族,却被人讥笑嘲讽说是只会变戏法的小丑,再也享受不到那种高高在上的待遇,这让他感到很不舒服以至于很厌恶战争。

“对了,忘记说一件事。纳逊亲王要回来了,斯卡图,我想我们应该做好迎接准备。”博伦忽然想了起来,本来打算离开的他又转过身回到桌边坐了下来。

“真的吗?这太好了!”斯卡图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赶忙打听:“亲王是来把我们叫回去的吗?那真是再好不过了,我实在是不喜欢这个鬼地方。”

“恐怕你会失望了,我的老朋友。亲王这次来是为了他的妻子而来,不过我们应该和亲王提议和人类和平共处的事情。”

“哦,是的,我们应该停止战争,不管怎么说,亲王的力量还是很大的。”

“那就让我们来统计一下迎接亲王所需要准备的东西吧!”两人便在桌边开始统计迎接仪式所需要的各种物资,不多时,两人同时发出一声满含无奈的叫声:“噢!该死的战争!我们连迎接仪式的物资都无法凑齐!以往我们只需要向人类订购就可以了,现在!!!!”

“希望亲王能原谅我们的无礼吧!”博伦重重的合上红色封皮的《礼仪指导》,无奈地叹了口气。两人都不是什么喜欢标准贵族生活得血族,一个整天忙于各种试验,一个整天忙着帮人看星相推算命运,以至于很少和别人接触,至于繁琐的贵族礼仪?谁见过爱因斯坦头发顺理的样子?貌似每次看到他总是邋遢的样子,他们这类人的时间基本上都用于试验了。所以,两人为了迎接亲王,只好翻古老的《礼仪指导》。

“我不喜欢战争!它让我的生活乱套了,严重的干扰了我的享乐时间,我不得不忍受这样的生活,哦!我的美女们,我美味的少女之血!现在我只能喝这些低等动物的血甚至还要花高价从那些讨厌的走私犯手里买不知道冰冻了多久的血!”斯卡图喝了一口杯子中的鲜血,皱了皱眉头一口吐了出来,不满的抱怨起来。

“我也同样不喜欢战争,忙乱的生活让我没有时间去研究我的课题了。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就让这战争停止吧!如果你能停止战争,我宁可信奉与你!”博伦也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哦,博伦,我们血族不信上帝,上帝也不会接受你。”斯卡图提醒道。

“我知道,但是如果他真的能让战争停止,我不在乎成为他的第一位血族信徒。我想要研究我的课题,该死的战争。”博伦耸耸肩,表示根本不在乎血族的信仰问题。

“呃,算了,这话最好不要经常说,传到议会那群家伙耳朵里,你又没好日子过了。”

“我现在也没有好日子过。就这样吧,我有点累了,先告辞了。”

“曰安,博伦。”

“曰安,斯卡图。”

声明:不是错别字,和气的螃蟹威力强大无比,好端端的太阳都被逼着变成了胖子,只好用曰字了,因为大家谁都不喜欢看书的时候出现这种符号。这么河蟹下去,恐怕以后写小说都要用火星文了,因噎废食的事儿居然也做的出来,洪水易疏不宜堵这道理难道不懂吗?只能说某些脑袋被驴踢了或者被门夹了才作出这种傻子都不做的傻事。我也就发发牢骚,别找我喝茶,赖好言论自由,别管真的假的,要说了几句不疼不痒的话就被请去喝茶,那跟蒋光头最后的统治阶段没区别了!

第七十六章 亲王的女儿

有人说现在不要写那种释放魔法就要念咒的,现在魔法都是瞬发了,读者们不喜欢看长篇大论的文字。

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读者们还是有一定的文化基础的,不然跑来看书干啥?玩游戏k歌钓个异性去开房不更好玩?虽然很多小说魔法都瞬发了,不过我总觉得那是网络游戏的做法,就连游戏里面的魔法还有cd时间呢,何况小说?

也有人说我跳的太厉害,忽东忽西的,容易让读者分不清情节。呃,是的。我也发现了这个缺点,电影的拍摄手法拿到写作中来的确有点不适合。看来村上春树的写法的确不适合一个新手,好吧,那我就按照情节写吧,下面主要人物基本上要在一起了,反派早就出场了,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呢?

下面是正文纳逊亲王是坐着直升机来的。是的,人类的直升机。技师却不是人类,是一名血狼。这不奇怪,血狼学习新事物很快,而且他们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份。对于他们来说,多掌握一门手艺就等于多了一份谋生的机会,他们甚至向人类讨教人类的各种科技的使用方法。即使一名血狼是高等血族的护卫,他也会向成为奴隶的人类讨教如何驾驶车辆飞机。

纳逊亲王横扫了印度之后,一部分印度人投降并成为了血亲,这其中并不缺乏飞机驾驶员和船舶驾驶员。所以纳逊亲王能够越过海洋对夏威夷进行袭击,只不过夏威夷一直都是美国的军港所在,保护的很严密,所以纳逊亲王才没有横扫印度一样的打下夏威夷。不过,夏威夷也算基本失落了,除了檀香山,也就是火奴鲁鲁没有被攻陷,其余的地方早就被打下来了。

准确的说,纳逊亲王很幸运也很不幸。如果他没有带着妻子在战前到印度旅游,那么他的妻子就不会在战争初始的时候被杀,这是不幸。如果他的妻子没有被杀,亲王就不会愤怒的命令血狼横扫印度,那么也就不会拥有一个狼族军团,那么在议会里也就没有那样大的势力,这算得上幸运。

在火奴鲁鲁得知了自己女儿的消息之后,亲王立刻停下了攻击,连夜,哦,不,连着白天赶到了死谷。毕竟亲王打仗是为了给自己的妻子报仇,现在得到了最后一个亲人的消息,自然是火烧火燎的往回跑,他实在不能再失去另一个亲人了,何况这个亲人还是以前失散的?

对于博伦和斯卡图并不完善的迎接宴会,亲王丝毫不放在心上,这个时候还有什么比父亲见到失散多年的女儿更重要?所以在匆匆的结束掉宴会之后,亲王迫不及待的问道:“你们谁见过一个叫塞拉的女子?”

“尊敬的亲王,我们这里每个人都知道塞拉救世主。”一名随从弯下腰回答。

“救世主?”纳逊明显的不知道这个,塞拉成了救世主?那我算什么?救世主的父亲?

“是的,亲王。塞拉救世主是惟一一个能在阳光下行走的血族贵族,而且她还会血族的魔法和人类的科技。”随从恭敬的回答亲王的问题。

“我有点不明白,你给我解释一下。”纳逊顿时来了兴趣,自己的女儿是血族的救世主,精通血族魔法和人类科技?这可真是一个令人惊讶和高兴的消息,惊讶的是女儿成了救世主,高兴的是,女儿居然精通魔法和人类科技,对自己的帮助可就大了不少。

“遵命,亲王。”随从行了一个礼,直起身开始介绍:“救世主来了之后,以前城堡只能用昂贵的鲸油点灯来维持光明和装饰,现在已经使用各种彩灯来装饰和照明了。在战前我们可以享用人类的电力,战后断绝了电力供应。救世主来了之后很不喜欢,于是她便让我们制造了风力发电机组为城堡提供电力。”

“以往我们使用魔法狩猎动物,但是魔法要咏唱,会惊动很多猎物,打猎的时候很麻烦。救世主让她的人类侍从和走私商人接触,用了很小的代价换来了大量的人类军械,用来狩猎的确比以前好很多,而且最主要的是我们不再饿肚子了。”

“而且救世主的侍从因为是人类士兵,即使向走私商人买血浆也要比我们向商人买血浆要便宜很多,现在这里血浆价格已经回落到1金币一袋的正常水平。还有,救世主给所有人都购买了人类的空调,现在这里天气这么热,但是我们居住的地方却很凉爽。”

“还有吗?”纳逊更感兴趣了,自己的女儿能量不小啊,在战时居然能找到这么多东西,而且还有一个人类士兵侍从!要知道现在在人类那边,士兵还是很吃香的职业,买什么东西都是半价。现在连远在柏林的血族议会都是点蜡烛喝兽血的,在死谷这么恶劣的环境中的血族男爵都能喝上血浆用上电灯实在是令人惊奇。

“呃,当然还有一个更好的事情。只是……”随从苍白的脸上掠过一丝红润,很不好意思的吞吞吐吐。

“没事,有什么尽管说,即便失礼也没有什么。”亲王看随从样子就知道可能是一些比较难以启口的事情。

“请亲王原谅我语言的粗俗,救世主从人类那里找到了一种药物,让我们在生育问题上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在这里又新降生了三十七名纯粹的血族后裔,而且都很健康。”随从一脸的幸福状。

“哦?你也是一名父亲了吧?”亲王听到这个消息不由得开了个玩笑,血族生育能力低下并不是血族自身的问题,而是……生命太漫长了,什么事儿多了也会厌倦,尤其是夫妻生活方面。所以血族的婚姻一直都很混乱,夫人找几个情人或者丈夫勾引了别人的妻子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当然,这种靡乱的生活也导致了血族在外的声誉不佳。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和原配夫人丈夫之间没了激情,只好红杏出墙大树移阴,就是为了寻找乐趣。但是更糟糕的后果就是,氏族血统不纯,导致魔法能力下降。

现在在这里,居然有三十七名血族的纯血统后裔降生,不能不说这的确是救世主才能做到的事情。

“亲王智慧过人,我现在的确是一名父亲了,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随从一脸的骄傲,那是成为一名父亲的自豪。因为自己的血统不再需要去找一个人类传承了,现在自己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血脉,时间长了,自己还可能拥有自己的家族和氏族,而自己就是族长,那是多么荣耀的事情!

“那我可要恭喜你了,多少年了?”纳逊心情很好。换谁都会心情很好,自己的女儿这么厉害,当老爸的自然脸上也有光不是?

“六百七十二年了,第一次当父亲,全是依靠救世主。”

“你说救世主名叫塞拉?是不是大约有这么高?皮肤白白的,看上去有希腊血统和欧洲血统,金色头发和绿色眼睛的女孩子?”纳逊用手比划了一下高度问道。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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