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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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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学了两声狗叫,表示自己答应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乔四根本不许杨馒头讲话,逼他学狗叫。用乔四的话说,既然做一条狗,那就要有狗的觉悟,有说人话的狗吗?
  卷毛躺在冰冷的病床上,眼神麻木,他早就料到了自己凶多吉少,但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宁可死,也不愿变成一个残废。一子错,满盘皆输。本来,他是有机会打败乔四的。甚至说,在多年以前,如果他够狠,完全可以把乔四刽杀在摇篮当中。可是,他和杨馒头,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给了乔四壮大的时间,养虎为患,他好恨。不过,成王败寇,事已至此,多想无益,他只能无奈的接受这个事实。
  “哥,我一定会杀了李正光,替你报仇”
  张晓光跪在卷毛床前,欲哭无泪,都是因为他,若不是他的婚礼,羊皮卷毛就还可以躲在公安大院,安枕无忧。虽然说这种日子,不知道能过多久,但能拖一天是一天,说不定事情就有转机。这一切,全是因为他,不杀了李正光,替卷毛报仇,他无法原谅自己。
  “不要,不要去,你不是他的对手,听我的,这件事和你无关,不要去”
  卷毛虽然残废了,但脑子还没有秀逗。杀掉李正光,他当然高兴,他都恨不得,吃李正光的肉,喝李正光的血。可自家兄弟,有多少斤两,他心里有数。张晓光的为人,一向冲动,做事不经过大脑,而且势单力薄,个人战力也和卷毛在伯仲之间,不可能杀的了李正光。况且,这件事本来就和张晓光无关,无论羊皮卷毛参不参加婚礼,结局都不会有任何改变,乔四是不会放过他们兄弟两的。
  “哥,别拦我,我这条命,本来就是你的,不杀了李正光,我誓不为人”
  张晓光的脾气,一向极倔,暗杀又不是明杀,用枪杀又不是用刀砍,他未必没有半点机会。况且,他已经报了必死的决心,不成功就成仁。人活一世,总有些明知危险,却不得去做的事情,谁都有这么一天,他不能因为自己的贪生怕死,而内疚一辈子。


第187章 再战(1)
  人潮汹涌,黄挺利、奶胖等人,一下火车,即再次感受到了广州火车站的拥挤,混乱。不过,鬼怕恶人,黄挺利等人,都是犯罪的祖宗,不去招惹别人已经是万幸,哪里会怕有人惹事。可广州,鱼龙混杂的混乱地带,草木皆兵。忽然来了这么一群不速之客,难免会引起各方面注意,毕竟,广州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广州了。黄挺利等人一下火车,即被各路人马盯上了。这么一大票人,浩浩荡荡,想不惹人注意怎么可能。
  黄挺利叼着烟卷,刚出站门,即东张西望,像是再寻找什么。爱情,是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许多人并不一定会了解自己的心,不是每个人都能清楚的知道,自己到底最爱的是谁,有些时候,错过了,就再也没有办法回头的。当年,黄挺利初下广州,一眼即被刘小玲迷了心窍,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始终无法忘怀,几乎没有一晚不想起那迷人的小脸蛋。至于老婆浪八对他的情谊,他其实心里很明白,但感情和爱情,是两回事,无法相提并论。若是论感情,恐怕没人能比父母更重要。况且,养条狗时间长了,照样有感情,可人能把狗当成老婆吗?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茫茫人海,想要找寻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黄挺利张望了半天,没有看到刘小玲的身影,倒是等来了大批的新疆帮帮众,双方一见面即火药味十足,可谓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你们要是来广州玩,我们欢迎,若是想来抢生意,别怪我们不客气”
  许多人认为少数民族,一定体型魁伟,实属误会。大部分的维族人,都又瘦又小,黑不溜秋,只有少数维族人,才五大三粗,又高又壮。说话的这名维族中年人,正是那少数体格健壮的一员,身高足有一米八二,留着满脸的络腮胡子,额头上有道刀疤,名库尔班,是新疆帮出名的猛将之一。
  “草你吗,你说什么,广州是你家的啊”
  奶胖撸胳膊伸腿,就想操刀上去砍,但被黄挺利拦住了。乔四和禹作敏,都和新疆帮有牵涉不清的恩恩怨怨,当年小克差点被红烧了,禹作敏又被炸成了重伤。论厌恶程度,黄挺利一点不比奶胖好到哪去,他也想把新疆帮做掉,可现在可不是动手的时候。莽夫式的白白送死,和英雄式的宁死不屈,完全是两个概念。
  “说完了吗,说完了你们可以走了”
  黄挺利的面色冰冷,双眼狠狠盯着库尔班,丝毫不示弱。不想惹事,不代表怕事,总不能别人给自己一巴掌,自己还要说打得好吧。
  “哼,你们最好小心点”
  库尔班也不是个鲁莽的人,这里毕竟是火车站附近,多少要注意点影响,就算要打,也要换地方打。在汉人眼里,维族男人基本长的都一个样。同样,在维族人眼里,汉人男性长的也都差不多。库尔班不是没和天津帮打过,只是那会太混乱,加上广州的帮派,新疆帮能打的基本都打遍了,倒也觉不出有什么不妥。广州是很大的,没有一个帮派,能将广州全部霸占。新疆帮占据了广州油水最多的地方,已经人手相形见拙了,用不着斩尽杀绝,只要其他帮派别不识趣的抢他们生意,他们也不想整天打打杀杀。
  “吗的,早晚要这帮杂碎好看”
  奶胖骂骂咧咧,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黄挺利倒是无所谓,这种人,他从小见多了,早习惯了。打是早晚要打的,现在狂妄是没用的,谁笑到最后,谁才是真正的赢家。几名机灵的马仔,已经开始招呼出租车了,这么一大票人,几辆出租车可是不够用的。这又不是东北,初来乍到的,先凑合着做的士吧,等安定好了,再弄车。
  人生一世,草木一春。人吗,这一辈子无非就是吃喝拉撒睡,谁都不例外。这么一大帮子人,总不能漫无目的的流窜。所幸,天津帮在广州混了那么长时间,也不是白混的,产业还是有些的。一党人浩浩荡荡的进了一家舞厅,勉强算是有了落脚的地方。住解决了,其余就好办了。至于打探消息,这也容易,自古小偷小摸,贩夫走卒之辈,最是精通此道,黄挺利集团的扒手精英,火拼未必见得有多厉害,但做马前卒,那全是一等一的高手。
  夜色慢慢降临,黄挺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来广州,是来捞金的。集团已经成立,这么多张嘴等着吃饭,拿钱,若是没收入可不行。可现在这架势,若是盲目动手,难免会触动新疆帮的利益,招惹祸端。他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成大事者,能屈能伸,他先忍了,忍到乔四来了广州,好好和新疆帮玩玩。
  李正光自从废了卷毛之后,右眼一直跳个不停。人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混HEI道的,虽然不信这一套,可这么个跳法,难免有些心烦意乱。事出反常必有妖,李正光的第六感,是极其敏锐的,不然也不会乔四所有人都被抓了,只有他啥事没有,依然横行霸道了那么多年,这可不单是只靠精通反侦察,就能做到的。
  “李哥,请上车”
  人的名,树的影,李正光废了曾经不可一世的卷毛陈建斌,可谓是一举将他哈市第一金牌打手的名声,推到了顶峰,成为万千马仔的偶像级人物。这位又高又瘦,给他开车的马仔,姓袁,名少军,跟随李正光也有些年数了,人虽然没多大本事,但忠心耿耿,日常专门负责给李振光开车。
  夜色漆黑,李正光躺在车座上,有些困倦,缓缓的闭上了双眼,睡了过去。名气他有了,钱他有了,老婆也有了,普通人毕生所追求的一切,他都有了。可他却无法回头了,上船容易下船难,他只能一步一步向前走下去,直到自己灭亡。混hei道的,能捞足了本钱,金盆洗手,那是幸运的,可大部分人,是没那个运气的。
  人,都有落单的时候,除了国家领导,谁也不能整天身后跟了一大群马仔,那不等于失去自由吗。至于危险,吃饭都有可能被噎死,人生何处没有危险。该死的总要死,该活的,死不了。黑色的轿车,宛如闪电,在黑夜中划过。正当李正光睡得正香的时候,轿车忽然停了。因为路中央,横了一棵大树。紧急的刹车,让李正光猛然睁开了双眼。李正光的反应,是极快的,直觉告诉他,有危险。他伸手掏出了怀中的手枪,小心翼翼的坐在车中,仔细打量着四周的地形,不敢贸然行动。夜黑风高,正是杀人放火的大好时机,等待李正光的,又会是什么呢。


第188章 再战(2)
  夜深人静无语时,四周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昆虫鸟儿发出的低低声响。李正光坐在车中,精气神瞬间达到了顶峰。他本就从小练武,反应极快,不是普通人能想象的。敌暗我明,老坐在车里等也不是办法,那不是等死吗。李正光果断的下达了命令,让袁少军车倒车,掉头往回开。不过,HEI道中人,要么装和气老,忍气吞声,要么斩尽杀绝,怎么可能犯打草惊蛇这种低级错误。回去的路,早已被乱石大树封上。如果说开始可能是巧合,那事到如今,就算白痴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哪位道上的朋友,想要我李正光的性命,请出来”
  怕是没有用的,李正光大风大浪见多了,有危险就吓得浑身发抖,那怎么可能被GA追捕了十年,才抓获枪毙。这可不是一件容易得事,许多人认为李正光做大哥不行,就一定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笨蛋,却从没想过,乔四、郝瘸子、小克,都给毙了,只有他跑路成功,不但成功,而且在北京混的风生水起,以一个一级通缉犯的身份,在天子脚下横行霸道了十年,才被抓捕枪毙,这哪是白痴能干出来的事。
  张晓光带着十二名马仔,躲在草丛中,一声不发,他退出HEI道不是一天两天了,手底下没多少势力,这十二个人,都是当年和他一起出生入死,忠心耿耿的马仔。他的为人鲁莽,但不代表会蠢到自己跑李正光面前站着,那不是当枪靶子吗。既然要杀人,何必那么多废话,直接杀就好,这又不是拍连续剧,每次坏蛋一得势,总要废话连篇的来上几段,给主角机会,无聊透顶。不过,张晓光一党人,是没有枪的。有人说,乔四在世最大的贡献,就是没收了哈尔滨大部分的非法枪支。乔四,有乔四的考虑,他是需要枪不假,但不需要给不属于他势力一方的人,配上枪,那不是没事找事,等着人野心壮大吗。况且,有钱大家一起发,撕破脸了,对谁都没好处。中国毕竟还是GD的天下,乔四并不想真和市长闹翻脸。既然哈市一统,那枪支就没必要存在了,所以乔四开始全力抓黑枪,别说道上人,就算是自己人,不是有点身份的,枪支都要上交。维持哈市的治安,不但对政府重要,对于乔四,也很重要。谁会喜欢,在自己统治为王的地方,枪支泛滥呢。
  “草,吗的,老子就站在这,都没人敢出来,还想杀老子,草”
  李正光不屑的骂了两句,扭头就大步向前走去。皇帝不急太监急,既然对方都不着急动手,那他这个等着被杀的,着什么急啊。他掏出花了三万多块买得大哥大,直接就准备喊人来支援。跑,这决不是什么明智之举,夜黑风高的,路途又远,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还不如负隅顽抗,坚持一会,等着人来救。两条腿怎么可能跑的比汽车快,只要电话打通了,那还不是十分八分钟车就来了。看到李正光拿出在当时这么先进的通信工具,张晓光等人也呆不住了,总不能化主动为被动,真等着李正光大批人马过来追他们吧。
  “李正光,不用打电话了,没人能救得了你,今天你死定了”
  张晓光冷笑不已,笑的李正光有些莫名奇妙,他还以为对方来了多少人马呢,原来不过就是十几个杂碎,这也太小瞧他了吧,当他是纸糊的呢。他的枪法极好,一把手枪,起码解决七八个,至于剩下的,凭他的身手,应该问题不大。况且,袁少军也在,起码也能缠住一个,对方有什么可高兴地,哪来这么大的信心。不过,他总感觉哪里不对劲,事情不会如此简单,可他又说不上来怎么回事。电话是没法打了,对方又不是木头做的,不会在那看眼。但李正光也有自己的如意算盘,他悄悄按下了电话的重播键,然后随手把大哥大一丢,丢到了草丛里,看都不看一眼。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许多事,要看一点运气的。想要知道李正光在哪里,其实并不难,忙活了一天,散伙等着司机开车回家,那肯定在路上出事了,开着车,顺着路也就找到了,关键看接电话的人,是否够聪明,够小心谨慎,要是万一遇上个粗心大意的白痴,听到电话那头声音不清楚,弄不好直接就会挂机。
  “草,我还当谁想要我李正光命呢,原来是一群下三滥,就凭你们几个破鱼烂虾,也想要我的命,不想活了”
  李正光倒也够光棍,甩手就掏出了手枪,准备大开杀戒,靠人不如靠自己,那些马仔要是聪明,能接到电话来找他最好,要是电话挂了,那他也不能等死,还是靠自己保险点。
  “李正光,你这个朝鲜杂碎,死到临头了,还嘴硬,今天我要把你碎尸万段”
  粗人也有心眼的,张晓光不是蠢材,凡事都有个万一,他才不会说出是要为卷毛报仇这种傻话。万一要是没杀成李正光,那李正光还不把卷毛给剁了喂狗,那不等于又把卷毛给害了一次吗。
  “去你吗的,你当自己是谁呢,死去吧”
  李正光勃然大怒,他是中国人不假,但血液里流的,却是朝鲜族的血脉,只是没有多少人知道。他平生最恨别人骂他朝鲜杂碎,张晓光不知从哪里探听到这个消息的,竟然敢犯他的大忌,那他还啰嗦个屁,直接开枪杀了。
  世事总是难以预料,正因为人生,总有那么多的意想不到,才会变得斑斓多姿,异常精彩。正当李正光准备开枪的时候。锋利的匕首,散发着寒光,猛然从背后捅向了他,绕是他反应迅速,也血流如注,受了重创。他吃惊的转头,看到了手里拿着匕首,面目狰狞的袁少军,一切都明白了。家贼难防啊,反骨仔可是HEI道人最不耻的。
  “吗的,为什么背叛我,我李正光哪里对不起你”
  李正光的眼睛,红的快要滴出血来了。他甩手对着袁少军就是一顿狂扣扳机。可本应愤怒的火舌,竟然意外哑火,根本没有发出想象中的震天怒吼。李正光忙活了半天手指头,硬是一颗子弹没射出来。他顿时愣住了,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事出反常必有因,好好的手枪,怎么可能突然没子弹,还不是面前人搞的鬼。他愤怒的把手枪朝袁少军头部一摔,掏出砍刀,就开始观察四周的形式,准备逃跑。事情已经出乎他的预料,不跑是不行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不过,逃跑行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包牵涉到了许多学问,包括心理学,地理,跟踪,反跟踪,野外生存,暗杀,搏斗,等等等等。李正光能在日后被GD层层抓捕,还快活逍遥了十年,可不是因为天赋异禀或运气好。看似复杂的学问,只要被人追杀多了,相信活下来的,都没几个不精通的。
  “老大,别怪我,怪就怪你锋芒鄙陋,树大招风”
  袁少军咬牙切齿,宛如地狱的恶鬼。男人吗,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受到的诱惑不够。女人吗,无所谓纯情,纯情是因为背叛的价码太低。袁少军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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