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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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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光的笑容,有些嗜血,不要以为在战斗中笑的狰狞很容易,平常人遇上打架这种事,多是大脑一片空白,别说笑,能不能保持正常的反应力都要看情况。甚至说,从小练功夫的武术家,都不一定能打得过街头流氓,这也是为什么武术没落的根本原因。缺乏实战,不能与时俱进。现代技击,讲究的是快速击倒对手,一招制敌,然后才是武“道”试问,无法击倒对手的功夫,还谈什么道,难道是扯道。
乔四穿着医生的衣服,大摇大摆的站在医院门口,暗中观察李正光的表现,无奈的摇了摇头。蠢,实在太蠢了,一群笨蛋,这又不是比武,讲什么原则。既然短兵相接,枪法好的人快点偷偷去拿枪,两记黑枪解决掉就得了,装什么英雄,一点觉悟都没,hei社会就是hei社会,又不是大侠。现实生活也不是在武侠书中指点江山,再讲原则也变不成宗派。他偷偷的顺着墙角,向李正光的方向移动,缓缓地从怀中掏出了一把手枪。他的怀中装着两把手枪,一把是黄庭利怕他在医院无法应付突发地危险,偷偷塞给他的,另一把则是李正光给他的。乔四的想法很简单,李正光赢了倒罢了,一旦不妙,那他就算豁上暴露,也要把对方留下。夜长梦多,对方如此强悍,一旦被对方跑掉,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这个险他冒不起。暴露不过是让内在的敌人继续潜伏,但总有办法能揪出来,若是被对方跑掉,那上哪里追杀这么危险地两个人物。他可不想以后连睡觉都做噩梦,饭都不敢随便吃。如果人的一生要活的这么累,那即使有大把的钞票,又能有什么乐趣?
寒光映亮了李正光血红的双眸,他的胳膊,已经挂了彩,淅淅沥沥的流淌着鲜血,专业和非专业,明显就是两个档次,即使用刀,李正光也别想占半点便宜。小霸王那边的战斗,倒没有太大的悬念,女人即使再强悍,天生气力方面也会略显吃亏。一力降十会,以巧破千斤。女人靠的是巧,可一旦遇上高手,既精通巧又气力强悍,立马会落入下风。不过,小霸王一时半会想要取胜,也没那么容易。霸王花可没有那么好惹,再柔弱的胭脂马,也要能骑上才算成功。至于场边那二十多名战力极强的打手,早就被激动人心的生死搏斗,刺激的面目通红,两眼圆睁,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哪里还会注意有人悄悄向这里靠近。直到乔四靠近了身边,他们都没有发现。
长长的粗气,从李正光嘴中喷出,久战不下,处于劣势的一方,难免有些心浮气躁。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李正光这些年实在太顺了,单挑无敌,一直没遇上真正的高手,以至丧失了练武的动力,天天没事就喝酒玩女人,体力不言而喻,一落千丈。而反观A,面不红,气不喘,依然保持着面无表情的状态,像是活动了下筋骨热了个身。若李正光再想不出办法,继续缠斗下去,那不要说败北,能不能保住性命都是问题。所以,李正光决定冒险一搏,用自己的身体做武器,哪怕同归于尽,他也不会让对手活着离开。因为乔四在天上看着他,因为四周都是跟随他多年的老兄弟,他不想让他们失望。因为倘若败了,他那多年打下的名声,将如同激流的江水般一去不复返,他输不起。世上许多东西,不是用钱可以买归来的。男人,可以输人输钱,就是不能在相信你的人面前输了面子。李正光已经没有了选择,必须搏命。不过,他死不了的,因为乔四已经悄悄的把枪口瞄准了打斗中的A,只要找准时机,轻轻扣动下扳机,一切都会结束。
第249章 兄弟相残(5)
浑浊的粗气,随风飘散。沉重的缓吸,化为淡淡的汗水,夹杂着一股股鲜血,静静流淌,谱写着一首动人的男性歌曲。这是人性的证明,这是男人的世界,纵使千般磨砺,纵使粉身碎骨,我心无悔
李正光的体力,由于连番争斗,已经明显下降,反应力迟钝,出刀的力量速度也明显不如开始那么快狠准。武之一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李正光的处境,已经到了极其危险的境地。每一刻每一秒都会有生命危险,饶是有乔四躲在一旁,暗中放黑枪,可远水解不了近渴。枪声一响,不但乔四会暴露,李正光打了半辈子才创下的名声,也将出现不光彩的一面。不过,成功固然风光重要,可敢于直面失败,更是一种勇气。肉体的成长,并不能代表一个人长大成熟,只有心智,才可以决定一个人到底能走多远。拳脚武器皆落下风,那李正光只剩下一条路可走,战术
两军交战,非匹夫之勇,当年项羽号称力拔山河,功夫盖世,一样被甘愿钻人胯下的韩信活活逼得自杀,不过跳梁小丑一介莽夫罢了,成不了千古霸业。李正光是hei社会,本质就是无赖地皮,不管他多么的有美名,这都是事实,改变不了。为了获得胜利,他是会原形毕露不顾一切的。李正光从最初交手时即发现一个情况,就是A经常会看似无意,实则有意或下意识的一直注意着旁边B的战斗,这说明什么,这说明B在A的心目中,比他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这说明A从一开始,就没尽全力,有些分心,所以才让李正光侥幸活到现在。兵者,诡道也,李正光从没说过,要和A进行单挑分胜负,即使说过,又能怎样?这是战争,战争就要不择手段。避其锋芒,攻其软肋。李正光猛然接连三刀,把A逼退,身体一个旋转,不顾一切的凌空跃起,当头就是一刀,狠狠的砍向了B。A的面色,顿时巨变,关心则乱,只要B在,他就有一个家。若是B死了,他一人独活世上又有什么意义。钱和权力真的重要吗?不,若是没有了家,钱和权力不过粪土。A的双眼,遽然变得通红,红的快要滴血,手中匕首反握,同样高高跃起,狠狠插向李正光背后。按理说,围魏救赵,李正光速度虽快,可毕竟气力下降,不如A那么反应迅速、敏捷,若是不闪不躲,即使砍中了B,也铁定要当场被A刺个透心凉。可人生,就是一场赌博,知道底牌的一方,总是占上风的。李正光压根就没打算躲,他在赌,赌A不敢冒险。
冷汗,从A的额头滑落,他和李正光激战良久,面不改色心不跳。可李正光才刚偷袭B,A即变得宛若疯狂。李正光的生死,A压根不在乎,但他是不会让B受一点伤害的,若是B死了,那他的存活,又将有什么意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A顾不上杀掉李正光,右手忽然松开,手中匕首落地,顺势原地抱头一滚,硬是后发制人,在千钧一发之际,抱住B的双腿,将其扑倒,险险躲过了李正光和小霸王的双重攻击。但他自己,却受了一定的伤害,胳膊上一道狰狞的伤口,正不断往外冒着鲜血,瞬间染红了衣襟。这是李正光第一次砍中A,虽然手段实在有些卑鄙无耻,可这不是以武会友,战争要的是胜利,不是过程。
残忍的冷笑,挂在李正光面颊上,人在逆境中和顺境中,完全是两种表现、心态,试想一个家产过亿的款哥,会怕请美女在高档饭店,点上鲍鱼龙虾一堆美食吗?可若是一个打工仔,恐怕早就冷汗淋漓,衣服都湿透了。李正光现在一扫刚才的阴霾,意气风发,底气十足,他给小霸王使了个眼色,小霸王颇为会意的抢先出手,刀刀砍向战力相对弱得一方B。李正光也不甘示弱,两个大男人挥舞着手中的长刀,上下翻飞,刀刀不离美女的要害,气的A咬牙切齿,又有些无可奈何。不管他如何进攻,李正光和小霸王都当没看见,铁了心的同归于尽,逼得A只能不断替B挡刀,打到最后,A干脆把B一把拽到身后,一人顶住了李正光和小霸王两人的狂轰乱炸。此时,围在场边的一众马仔也回过神,反应过来了,这又不是公平单挑,他们站在一旁楞毛啊?难不成看戏?于是,二十多把寒刀,晃的天空都失去了颜色,疯狂的涌向了B。他们是hei社会,本就不是正人君子,冒充什么侠士啊。先把女的宰了,然后好虎架不住群狼,这么多人集体上,还怕搞不死剩下的。
刀光剑影,血肉横飞,A在也没有了初时的从容,金发狂舞,发了狂一样的左冲右突,想要杀出一条血路,可李正光和小霸王都不是好惹的,倘若没有B连累,A倒是可以轻松逃走。可若是没有B,那他的人生,又将有何生存的意义,他宁可选择和B一起死,都不会独自逃走的。警车的呼啸声,远远传来,李正光一党倒是面无惧色,警车而已,自家人,警匪一家吗,他们怕什么。A和B就没这底气了。他们明白,一旦落入警方手里,恐怕比落入这些hei社会分子手中更加悲惨,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鲜血四溅,挥洒在沧桑的大地上,宛如不要钱的雨水。A已经顾不上保护自己,豁出去受伤,也要快速杀出一条血路离开。B也明白此时不走,永远都别想走了,她大声尖叫,口中说的虽然是外语,但大体意思就是让A先走,别管他。不过,想走没那么容易。由于人多,乔四等了好久,都没找准机会开枪,虽然说他已经做好了宁可暴露,也不放走A和B的打算,可若是能两全其美,岂不是更好。警方就要来了,一旦警方到了,他必定无处藏身,所以,他要在临走前,杀死A和B,以绝后患。
愤怒的子弹,咆哮嘶吼,誓要撕开皮肤骨肉,在A的身上开个血洞。A被李正光一党死死缠住分了心,没有发现暗中偷袭的乔四,B的眼神可没问题,作为国际职业杀手,若是眼神不好用,那岂不是贻笑大方。B不顾一切的冲到了A面前,用身体挡住了漫天的刀光剑影,和诡异阴毒的子弹。血肉横飞,无需多余的言语,一切尽在不言中。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根本不需要考虑、犹豫,即可为对方牺牲一切,这是本能,爱的本能。没有B,A无法独活于世,同样,B又何尝能让A死掉,独自存活呢。至少,她死了,A就没有了累赘,可以逃出去,而A死了,她一样无法离开。
悲凉又古怪的声音,从A的嘴巴里发出,他想痛苦的仰天咆哮,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他毕竟是个哑巴。B的惨死,已经刺激的他快要变成疯子,可他明白,自己必须走。B临死前虽然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可那哀怨惆怅的眼神,已经让A明白,她在让自己快走,让自己好好活下去。心有灵犀一点通,这种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许多人终其一生,都想寻找到这么一段爱情,却徒劳无功。人生,并不一定平平淡淡才是最真。一见钟情,或许短暂,像盛开的烟花,转瞬即逝,可没有人规定一见倾心不能长久,为什么不能好花常在,一生相守不离不弃呢?
两滴泪水,从A的双目中滑落,饶是铁汉,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一道道血泉,在他面前飞溅,他狠狠盯着乔四离去的背影,像是要永远把这个人记在心里,他好恨。警车的声音越来越近,他猛然凌空接连两脚,逼退了李正光和小霸王,快速出刀,杀出一条血路,夺路而逃。
“不要追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或许是真英雄,但更多的则是莽夫。李正光见A已经逃走,阻止了手下人继续追赶,他和小霸王,已经气喘吁吁,而二十名好手,竟然死伤过半,若是追下去,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他不是傻子,知道这种人一旦发狂,会有多可怕。知道追击这种高手,要冒多大的风险。不过,他是不会放过A的,杀了他这么兄弟,又让他颜面尽失,若不能把此人埋骨在哈尔滨,他还怎么混。
“把这个女的衣服剥光,挂在四哥别墅门口,他会回来的”
如果这是一条不归路,那坏就坏到底吧,明明是hei社会,偏偏还要装仁慈,那只会让人觉得更恶劣,李正光不会那么假惺惺。他本就罪大恶极,活人都照样杀,侮辱下死人尸体,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他的这招,不可谓不恶毒,只要把尸体挂上了,无论A躲藏在哪里,早晚都要回来。因为爱就是不顾一切,爱就是奋不顾身,爱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只是,为什么李正光会觉得那个开枪偷袭的医生,身影这么熟悉呢?
第250章 狂风暴雨(1)
成大事者,固然因素很多。但不管有何机遇,其本身必具备两个必要条件,第一要识人,第二要果断,不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人,即使天生富二代,家财万贯,也是富而不贵,成不了大器。
淡淡的硫磺味弥漫,黑洞洞的枪口,一屡青烟若隐若现,迎风飘散。乔四冷冷盯着悲痛欲绝的A,瞳孔猛然抽搐,浑身打了一个冷战。他的感官极其敏锐,对于强者,更是有一种特殊的感应。对面的人,貌似疯狂,但却让他感觉到了一股滔天杀气。直觉告诉他,那个和疯子差不多的男子,正面进攻,不是一支手枪可以搞定的。倘若现在不走,那个男子很有可能会像疯狗一样紧紧尾随,不死不休,直至同归于尽,也不会放手,而这是乔四绝对不想看到也不想尝试的。狂妄不代表无知,乔四心里有自知之明。李正光的战力,他心里清楚的很。连李正光都不是对手,他可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能对付的了如此人物。况且,他现在还是一个被人拔光了羽毛的鹰,伤还没养好呢,需要休息,不能做太剧烈的运动。这又不是抗日战争,用不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后续那些打打杀杀的体力活,留给年轻人去做吧。所以,他果断的选择了离开,趁警察未到之时,迅速消失在街头。
寒风凌厉,天空依然阴暗,看不到一丝阳光。乔四漫步在街头当中,不知该何去何从。敌人,是永远杀不完的,人要开心的活,而不应该活在痛苦当中,惶惶不可终日。A既然已经跑了,那也不需要计较,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只有从长计议。现今他已化明为暗,生命没有任何危险,但是,他遇上了一个非常大的难题,以至于让他都有一股想要转头,回去告诉别人他没死的冲动因为,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他出来的时候,什么都考虑得很周全,就是忘记了,躲在暗处,是需要钱吃饭睡觉的。
肚子的抗议声,响个不停,乔四不想钱还好,一想到吃喝用度,肚子反而忽然变得很饿,咕咕的叫个不停。他这些天在医院打点滴,本就没吃多少食物,如今一运动,哪里还能抗的住。可俗话说,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没钱,饿死街头都没人会可怜你。他乔四响当当的一代大哥,中国hei帮排行榜上的风云人物,让他去捡别人吃剩的饭菜,这是不可能的。要饭,想都别想,他又不是黄庭利,打小就没干过这么龌龊的事。打劫,这倒是个不错的好主意,他怀中揣着两把手枪,抢银行都富裕。关键是人要脸,树要皮。他的名声实在太大,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和个小混混似地出去打劫,一旦传出,面子挂不住有损形象啊。有时,他倒真挺怀念自己少年的时候,那会他做什么都可以放开手脚,没有任何估计,现在倒好,不管做什么都要考虑下得失后果,真的是越有钱越不开心,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啊?
香喷喷的面汤味道,钻入乔四的鼻孔,让他的口水差点流了出来。他好恼火,怎么走的时候就忘了搜刮点钱带上呢?他宁可用从前随手丢出的一沓沓万元大钞,来换取现在的一碗面汤。人得幸福,其实很简单。只要你能学会知足,一碗面汤,就会让你感觉到人生很美好,就会让你感谢上苍。民以食为天,乔四舔了舔嘴唇,摸了摸怀中的手枪,静静地沉默不语。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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