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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的媳妇-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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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脸,咱过会再哭,先歇歇啊。”
“你个混蛋”沈依夏犹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着虚空哈哈笑出声来,神情哀戚地哭说,“你看看,你多自私,你不知道我喜欢什么,也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只是朝我笑一笑,”她的手指掐出一小截,木木地盯着它,“我就满足得做梦都是在笑的。我知道的,我早就知道的,你根本没特别对我用心,你对我的好,对我的温柔,都只是你的教养要求的。”
哭了一会,她的语气又凶狠起来:“好啊,你敢挂我电话,你就这样不要跟我说话,不想看见我吗?我讨厌你,讨厌你!”
沈依夏兀自喃喃哭诉着,根本没有感觉到旁人的存在,也抗拒着旁人的靠近。穆玉帮她擦脸,她就挣扎着往旁边躲,嘴里继续颠三倒四地骂着:“听到没有,讨厌死了”
“我不要喜欢你了,我再也不要喜欢你了,你个老光棍,我这么好,你都看不到,不珍惜,活该你打光棍到今天,我告诉你,张青励,我不是你挥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以后我再也不迁就你了,我沈依夏再也不要稀罕你了,你就跟自己过一辈子去吧!你个没眼光的,我有哪里不好,你这样瞧不上”
“你真不要他了?”沈依夏正嚎着,突然插1进来一个清亮的声音,说话的自然是何羡仙,“你确定?你不会后悔?你千万想清楚了啊,再像今晚上这样买醉,我们可不管你了。”他问得格外郑重,又似乎带点提示的意味,但在座的两位听来都感觉他这是在挑衅。
“不要了,不要了。”沈依夏直接就拉起衣摆擦了把脸,气势汹汹道,“不信我们再打电话,这回我一定会有志气地把他骂一顿。哼,我还要揍他一顿,他算什么,这样欺负我。我难道就这样贱,哼,我明天就不认识你了,我再也不要来这里了。哈哈,张青励,这下你得意了吧,你终于甩掉我了”
“哈,我最后再祝你一句,我祝你一辈子跟你的右手相亲相爱!”
她把能想出来的狠话都骂了,到最后,真想诅咒他时,也只能说出这样啼笑皆非的一句。
何羡仙的脸色顿时跟吃了翔一样,阴晴不定地瞄向屏幕亮亮的手机,表情挣扎了下,还是把手机移到了耳边,尴尬地来了句:“那啥,右手,啊呸,不是,我什么都没说,你也什么都没听到哈。就这样,挂了!”话落,就利落地挂了电话。
悄悄拍了拍胸口,何羡仙把手机藏到了身后:“他应该没听到吧?”
穆玉才张开的嘴忽的闭上,默然无语。他什么时候又打的电话?
沈依夏一口气把心里的怒气都骂了出来,一点都没反应过来他的话:“什么?听到什么?我告诉你,我不怕人听到!我这回是真下定决定了嗝嗝!”
大概是吃进了空气,她突然又打起嗝来,这才泪雨滂沱地发现了眼前的人。
是穆玉。
她终于认出来这个正帮她擦着脸抚着背的女人,这个就是她在G市见过的穆玉,是何羡仙那个嘴上不离的女人。
她怎么在这里?
如果她在,那何羡仙也在了?
她惊讶地张大了嘴,嘴里还不受控制地打着嗝。
敢情这姑娘刚才一直是在梦游啊。
这样子可太蠢,太逗了,何羡仙手指向她,揉着肚子,止不住地哈哈大笑起来。
穆玉瞪了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男人一眼,回头朝恢复了点神智的沈依夏笑了下,眉目柔和地问她:“头痛吗?要不要再喝点解酒汤。”
沈依夏在她的微笑中稍稍缓过了神,迟疑着点了点头,又立刻摇摇头:“要不要,喝水。”水就够了。
“嗯,”穆玉的声音更加轻软,“你等等。”
走过何羡仙的位置,她一把扯住他的一角,把他揪到饮水机旁小声问道:“你什么时候打的电话?”那会儿沈依夏正吵得厉害呢,他这不是添乱嘛。
“她不是说不要他了嘛,我就帮她一下咯。”何羡仙瘪瘪嘴,小心地瞟了眼沈依夏的方向,她此时正低着头不知道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好啦,我知道我错了。我知道她喜欢那谁喜欢的要死要活的,我就气不过他那样挂掉电话啦,然后就想让他再听一下,让他听听沈依夏诉诉苦,刺激刺激他,说不定他就悔悟了嘛。”
“谁知道沈依夏还挺凶猛,没打电话前都哭得挺可怜的,我刚接通电话呢,她又叫上了。我刚不还提醒她呢,她倒好,直接就凶上了,尤其那最后一句,我听得都蛋疼。”
“真是这样?不是故意捣乱?”穆玉半信半疑。
“真的真的!”何羡仙就差举手发誓了,“好吧我承认,我最开始打那个电话是故意整她来着,谁叫她随便使唤你,不过听那男人半点骨气都没有,问都不问一声就挂了,我就不高兴了嘛。我们事还没完,他就挂电话,这像话吗?”
他说着就摊摊手,一脸无辜:“现在事情都这样了,那怎么办啊?”
两人这边窃窃私语着,又回过头来小心地张望,发现他们谈话中的沈依夏已经睡着了,眼角的泪痕犹在,真正是凄惨到了一定的境界了,也不知道那男人怎么会这么狠的心,叫她失望成这样。
“你啊你!”穆玉手重重地抬起,又轻轻地落在他的背上,到底还是舍不到真打下去。
两人各自抱着臂,沉默地坐在一旁,面面相觑。
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嘹亮地响了起来。
何羡仙忙冲过去拿起,直直愣了两秒,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神情莫名,似惊喜又似惶恐。
他!他!他居然打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张青励
作者有话要说: 背景提要:张青励多年的暗恋对象林天意要嫁给男神叶石唯啦,忧桑的张青励不想看到这一幕,就外出旅游去袅,接着就遇见了善良美丽的沈依夏啦~~
本章是张青励的内心独白及情感的转变,里面涉及一丢丢《如此天意》的内容,想了解的亲可以看下。虽然他在本书里只是个路人甲,但作为《如此天意》里的男二,石头还是把他的感情线索稍微说一下,也算是对他的一个交代。
不喜欢的亲可以跳过,不影响阅读哈。
把所有的琐事丢开,一个人徒步远足的日子是快乐而惬意的。回到S市,已经是几个月后,从机舱里出来,呼吸到熟悉的空气,我的心情放松而又自在,像鱼儿又回到了大海,重归自由。
这种情绪在接到母亲递过来的请柬的刹那不翼而飞,面对母亲遗憾的目光,我无言以对,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事后我都无法想象,我当时是用怎样的力气堆出了笑,恍若随意地告诉她:“哎,我早知道他们结婚啦。这不在外面玩呢,就没赶上。”只记得当时心里想的只有一句话,求求你,别拆穿我,别拆穿我。
我没有把请柬扔掉,而是等心情平复了又把它拿了出来,一个人坐在书房里静静地看。请柬是金边的,黄金分割点的位置用毛笔写着两个名字。
叶石唯,林天意。
光是把我们的名字并排着放在一起,我就觉得我的心都疼得要撕开了。从来没有哪一刻,我这样深刻地意识到,我们之间已经隔着不能跨越的鸿沟。
我有时候也会怨愤,我们为什么要认识这样久,久到遗忘她就像是割去我一半的人生一样。我曾想,如果十五年前我没有去H市念书,如果十四年前我没有做她的同桌,如果两年前我没有与她重逢,那么,我们此生是不是就不再相识,即便是路过也只是陌路。
这样,我现在是不是就不会这样难受。
呵,我突然自嘲地笑起来,少自欺欺人了,张青励啊张青励,你舍得?
是,我不舍得。
即使很多时候,有些过往的记忆都已经模糊了,那些不同的场景、动作与话语通通混在一起,杂乱的分不清先后顺序,可相处时的那种感觉还在。其实也不是那么想她,少不了她,但只要一不小心想到了,触动了那块记忆,我必定是一夜失眠。
那些或久远或新鲜的回忆不甘被淡忘,被遗弃,于是就像个调皮的孩子一般,时不时地偷跑出来拨动我的心弦。揪一下,又揪一下,初觉是酸的,慢慢地就感觉到了甜,我并不排斥这种感觉,渐渐地,也习惯了这种难言的滋味。
朋友都说:“青励,男人点,往前看吧。”我认同地点头,理智上也是这样想的,可从不真正展开实际行动,因为我知道,我在内心深处,对此,始终是甘之如饴的。
其实我也期冀着有一天我能真的走出来,至于能走出条什么路来,我还没有兴致去想。
倒是没有想到,在这次的拉萨之行中,我会遇见这样一个女孩,像火一样的,热烈地,狂野地,让人充满了往前冲的激情。
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沈依夏,听着就有种清凉的舒服的感觉,在干燥的沙漠中,光是念几声她的名字,就有解渴的效用。
我一直觉得女孩子要眼睛大才好看,就想林天意一样,大大的,有神的,好像有她自己的灵魂。她的眼睛并不算大,平时看着也不觉得特别,但她一笑起来却特别的亮,跟有光折射出来似的,格外的吸引人。
但我不是因为这一点才对她上心的,而是因为我从她的目光里看到了自己,那个曾经眼里只有一个人时的目光。迫不得已,我加上了“曾经”这个词。因为我知道,我马上就没有这个资格了,我得赶紧适应起来,把与她有关的字眼分到过去式的行列中。
事实证明,我的预感是正确的,这女孩确实对我有意思,虽然,她一直在努力遮掩,但我怎么能看不出来。对此,我并不排斥,却也不热衷,就这么跟她不咸不淡地处着。
本来我们处得很好,在这个漫长的旅途中相互结伴,说说笑笑,谈天说地,又谨慎地保持这一定的距离,不会让我感到压迫,也能自在地说话。这一切直到那一天,发生了意外。
那一天,她结婚,而我,在旅行。
其实也说不上有多难过,也没有跑到婚礼现场去截人的冲动,只是心里像有根刺竖着,滋滋的疼,不做点什么就不痛快。
本能地不想出门,不想见人,于是,我买了度数很低的啤酒,一个人安静地窝在旅馆里喝酒,翻着她从结婚现场拍的传到微博上的照片,从我们三个人的初中一直回忆到现在。
从最开始的叶石唯与林天意,到包大人与林小牛,再到叶律师与林老师,直到如今的叶先生与叶太太。
看!不管他们的身份如何变化,从始至终,都没我什么事。
我算什么呢?我什么都不是。
我又想笑又想哭,好像真的喝醉了,都感觉不出来自己究竟是开心的,还是伤心的,下意识地摸了摸眼睛,是干的,又碰了碰脸,嘴角竟然是咧开的。
好样的,张青励,笑起来,再笑得更开些。
其实我控制情绪的能力还行,只要一个晚上。真的,我发誓,明天,我就会好的。
可是她进来了,她还看到了我这副买醉的混账样。我很不高兴,在我缅怀着什么的时候,我讨厌有人在我身边,这让我不自在。
结果,真正让我不自在地还在后面,她突然亲了我,在我完全没有准备,且全身上下都透着股颓败气息的情况下。
轰的一声,酒气全往头上冲去,脑子都乱了。
再次醒来是在第二天早上了。地点不是在床上,而是在洗手间。
捋了半天记忆才恍惚想起,我好像逃进了卫生间,然后——睡着了。真是丢人到了极点,本来还纠结着再见面时该怎么跟她说,是道个歉,还是装什么事都没有,好在她看着跳脱,其实人很宽厚,一点儿也没追究的意思。
但尴尬从来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绪,这种气氛来了就不容易走,一直到旅途结束,我们分离,不善交际的我还是没能打破这种氛围。
回到家的瞬间,有想过要不要给她报个平安的,似乎,好像,理论上来说,我们也算是有一段了吧,怎么着也该画个句号,或者,省略号。
只是,一见到她的结婚请柬,我就什么都忘了。再想起这事的时候,已经是几天后了。这一段时间里,她没有发任何消息过来,电话也没有。她就跟我偶然做的一个梦一样,梦醒了,就不再存在。
我就想,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相忘于江湖。
那么,就这样吧。
我看了看自己编辑好的短信,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去,也删去了这一段过往。
时隔一年,再次看到沈依夏,就像做梦一样,心莫名地漏跳了一拍。
这种感觉有点奇怪,平生未有。
不同于与林天意重逢时激动的心跳澎湃,我的心脏毫无加快的趋势,也没有咚咚乱跳的感觉,但我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缓慢而沉稳,它有力地跳动着,用力地告诉我,眼前笑颜如花的女人属于真实。
隐隐的有种所谓欣喜的感觉,又习惯性地被掩住,记得当时我只微微朝她点了下头。这次会面非常尴尬,比一年前有过之而无不及,是真正的疏离和客套。
很奇怪,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跟她交流,大约真的是分开的有些久了,对我才相处过几个月的我们来说,所以才会连最普通的招呼都自然不起来。
我忽然就想起,曾经我跟林天意见面的时候,就从来不会这样,我们可以很放松地从任何一个话题,任何一个角度切入,却不会感到局促,不会担心没有了话题,也不会担心说错话。
好在沈依夏是个很热闹的女孩子,我不善说话不要紧,她会说,我不会在冷场时制造话题也不要紧,她会想。于是,慢慢地,我们又熟悉了起来,但也始终达不到去年刚认识时的那种自然的感觉。
那时候,我们还不熟悉,确切地说,只能算是同路人。两个远道而来的游客,与神秘的拉萨相遇,是运,也是缘。
我们曾相约,骑着骆驼穿梭在广袤的沙漠中,在敬畏着这个世界的宽广的时候,欣赏都市看不到的广袤风光。我们也曾坐在金碧辉煌的布达拉宫中,共同聆听着喇嘛的谆谆教诲,然后低头相视一笑。
记得她曾调皮地称呼我“栗子”,说我外表看着随和,其实最是顽固,就跟栗子一样,用坚硬的壳包裹自己,不让人进入。
虽然这个比喻不太好,但其实我很高兴,这辈子,还没人给我起过这种外号。林天意号称“林小牛”,叶石唯是“包大人”,他们都有,很多人都有,唯有我,永远只是严肃的“张青励”。
这些事,我从不说,但一直记在心里,从未遗忘。
我那时还不明白,后来才恍悟,原来,在感情上,我真的是个白痴。与过去一样,我又走慢了一拍。多浅显明了啊,我一次次不自觉地把她跟林天意做对比,一次次不经意地观察起她的举止,这不是在意又是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这几次意外的见面,我的表情一定很冷淡,印象中,我似乎连个笑容都吝啬于给她。这样的我,哪里值得她炙热的倾慕。
怪不得,她会哭得这样凄惨,好像天都要塌下来一样。
在我面前,她似乎连皱下眉都不曾有过,整天都是笑嘻嘻的。这本是我好奇的地方,难道,她就没有烦恼的事情吗?
我有想过,她父母离异,各自结婚后又不管她,她有两对父母,却比只有一个还要可怜。她独自求学,父母也不给经济帮助,一个人靠着勤工俭学才勉强度日。毕业后又没找到理想的工作,低三下四地跟父母要了最后一笔钱才开了家自己的咖啡店。她一个人支撑下来把它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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