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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盛开-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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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龙摇了摇脑袋,一本正经的说:“你是小孩子,我是大人,哪能让你动手的呢。”
常欢呵呵一笑,径直往厨房里面走。走到门口,她站定身子,回头看着冯晓龙笑道:“别忘了,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在古代十三岁的女子已经开始掌管家中庶物了。”
冯晓龙呆了一呆,昏黄的灯光下,少女一脸无奈又好笑的看着自己。他忽然凝眼看着常欢,心底那种感觉越来越明显。他总觉得眼前这个十三岁的少女身体里面,一定住着一个成年女子的灵魂。
可是为什么呢?
难道是因为她太过早熟的缘故?
刚想到这里,冯晓龙的就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想太多。自古以来的聪慧的神童不是没有,战国时代还有甘罗十二为丞相。如今这样一对比,常欢十三岁写小说,倒也不是那么惊世骇俗了。
常欢手脚麻利的生火烧水,不一会儿就下了两碗面条。就着外婆晚上炒的辣子鸡,两人美美的吃了一顿宵夜。
常欢拿手帕擦掉额头辣出来的汗水,抬头看着冯晓龙道:“冯编辑,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儿吗?”
冯晓龙吸了一口面,含糊不清的说:“啥事……?”
常欢嘻嘻一笑,夹了块鸡肉在他碗里,卖萌道:“冯编辑,要是我们村的人问你来干啥,你就说你来农村取景,顺便看我作文写的好,给征收了咋样?”
冯晓龙把鸡肉放进嘴里,想了想才明白,人怕出名猪怕壮,常欢这个岁数因为这件事出名确实有些浮夸。也就点点头:“成,反正我来乡下,刚好可以拍摄点素材,然后国庆节的时候可以用来做一个普天同庆,农民大丰收的主题。”
常欢深觉冯晓龙上道,够义气,于是又给他夹了块鸡肉。
冯晓龙啃着鸡肉,问:“对了,你作文写的怎么样?”
常欢哽了哽:“大概……不怎么好……”
冯晓龙点点头,不是每个写小说的人都会写作文。所以对常欢的回答他也是心有戚戚焉,不过这就来问题了,要是常欢的作文写的不好,那还怎么圆谎啊。
所以责任心很强大的冯晓龙当即一板拍定,让常欢写个作文,他再指导指导。要说这冯晓龙,当初读书的时候,那可是文科状元,所以帮常欢知道一个作文是小问题。
常欢一听,深举得这个主意好。
当即去屋里拿出她认为写的最好的一篇作文,拿给冯晓龙看。冯晓龙仔细看了看,拿着笔就专心改了起来,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他才满意的把作文本递给常欢:“成了,这绝对会被我们报社采用的。”
常欢拿过作文一本一看,当即就残念了。
除了中心思想没跑偏,所有的文字用词已经焕然一新,这已经可以算是冯晓龙自己写的作文了。
冯晓龙仰着头,哈哈笑:“别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
常欢只能呵呵哒!
常欢洗了碗,又烧了洗澡水,让冯晓龙去洗澡。
冯晓龙是城里长大的人,第一次进农村的厕所,恩,觉得一边洗澡一边和猪圈里的猪两相对视的感觉很微妙。
他洗了个战斗澡,然后被常欢带去睡觉。
常欢平时和外婆一起睡,冯晓龙睡的是偏方的空屋子。一应事物俱全,外婆铺床的时候还特意洒水打扫了一下,所以屋子里空气清新,还干净的很。
冯晓龙对常欢的家还是很满意,虽然简陋了些,可处处都很干净,透露着主人家勤劳节俭的美好品德。
第二天一早,常欢和冯晓龙打过招呼去上学了。
冯晓龙拿着相机开始穿梭在田野间取景,路上碰到的村民都对他这个外地人很好奇。所以很多人都爱和他搭话,冯晓龙第一次感受到农民们的热情,不过他也算明白了。在这农村里面,确实没啥秘密。
瞧这些人连他昨晚歇在常欢家,几点熄灯的事情都知道。所以他打心底开始了解,常欢为什么要他帮忙保守秘密的事情了。毕竟,谁也不愿意把所有的事情都摊开在别人眼前!
到了下午,常欢正在桌位上写早上老师布置的语文作业。就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诶,常欢有人找你。”
常欢抬头,朝外面望去。只见冯晓龙挂着相机站在窗户旁朝他招手,常欢放下笔,走到外面:“咋了?”
冯晓龙扬了扬手里的相机,笑到:“今天的收获很丰盛啊,今天我才彻底明白稻香是什么味道。”
常欢点头,城里的人嘛。第一次到乡下,都觉得很稀奇。就算冯晓龙是个二十几岁的成年人也不列外!
冯晓龙感叹了几句乡下如诗如画的生活,然后才对常欢道:“我准备坐末班车回去了,那个合同的事情有后续我再联系你啊。”
常欢点头:“那成,我下午还要上课就不送你了。”
冯晓龙点头,仔细看了眼常欢才道:“你该去买个手机了,这样我方便找你。”
常欢抽抽嘴角,她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拿着一个好几百的手机不要太惊悚了。现在的黄水镇,能有手机的人绝对不超过二十个。她还是低调,不要装b的好。
看她的模样,冯晓龙有些好奇:“咋了,你买个手机你还不愿意!”
常欢呵呵一笑:“没事儿,我们乡下穷,俗话说钱财不外露。我这小小年纪就用这东西,我外婆会被人说的。”
冯晓龙这才点了点头,也对,他自己的手机也是挣扎了好久才下定决心买的。他想了想,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了上去:“你有事儿也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哦,对了……”他抬起头,看着常欢:“你们村里有电话不?”
“有,我们村公社有一个电话。”常欢说了一串数字,公社的电话,都是用高音喇叭通知。谁家来个电话,搞得全村的人都晓得。想到这里,常欢又加了句:“你要给我打电话,就说你自己的名字,千万别说报社啊。”
冯晓龙点头:“这我知道,那成,我先走了啊!”
常欢将他送到校门口,目送他离开之后才回了教室。
李冬趴在窗台上,好奇的看着常欢:“你最近咋老是认识些奇奇怪怪的人啊!”
常欢嘻嘻一笑:“我人缘好呗。”
李冬:“…………。”
话说冯晓龙回了城里已经是晚上七点多的光景,他自己下了一碗面条,就洗洗睡了。
等第二天他去了报社,将作者宁安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的事情告诉了主编。主编也是被震惊了,这完全是超乎想象的一件事。
看着主编瞠目结舌的样子,冯晓龙心里那个爽啊。
谁让他是宁安的责任编辑呢,不过主编下一句话就让他陷入沉思中:“照你这样说宁安本人是个很聪明的小姑娘,但是你想想过没有?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就算喜欢看书,可小说里面的爱情观和字里行间表现出的旖旎情丝。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怎么可能拥有那么丰富的感情?”
冯晓龙怔住,这些他当初震惊之后完全没想到。
主编又开始说了:“小说里的亲情、友情、爱情,还是世界观和贴切清朝背景的官僚主义、社会发展形势,你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能写的出来?”
冯晓龙内心有些动摇,不过他还是点头:“我想宁安不能用常人的眼光来看待她,《情迷大清》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倒不是说常欢的小说写的有多好,而是当时的文坛背景,金庸和琼瑶分别代表了武侠和言情的泰斗。但是常欢的小说胜在创新和奇葩,这让她在当下的小说中有脱颖而出的资本。
主编翻了翻华谊的合同,然后把手里的一份资料递给冯晓龙:“你看一看。”
冯晓龙拿过资料,翻开一看,蓦然睁大了眼睛,大声道:“我不同意这么做,就算金灵玲近来名声鹊起,可也不能让她顶着作者宁安的名字,来为自己再镀上一个才女的名声!”
主编沉默了一会儿,神色深沉的看着冯晓龙:“别忘了,我们报社的赞助百分之八十都是属于华胜公司的。而且,如果宁安真的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她将著作权卖出来,能获得的钱远远超出她自己本身能赚到的钱。而且,让一个新生代女明星作为《情迷大清的》的作者,远远比一个十三岁的少女作为原作者,来的更有真实性!”
第12章()
冯晓龙放下手里的资料,试图说服主编:“如果金灵玲真的想给自己镀上一层才女的名声。他们公司完全可以找枪手来写,只要出得起的钱,还怕没人愿意写?”
主编叹了口气:“我当初也是这样说的,可是华胜公司准被买下《情迷大清》改编拍摄成电视剧,再加上金灵玲是华胜新捧的女明星。如果报纸上刊登出当下畅销的小说是由主演金灵玲自己写的,再加上华胜暗中造势。华胜公司和金灵玲会名誉钱财双丰收,你觉得换做任何一个有眼光的娱乐公司,会放弃这块美味的大蛋糕吗?”
冯晓龙语哽,娱乐公司里面的肮脏事情,简直数不胜数!
而且,以华胜公司的强势手段来说,常欢完全没有反抗的资本!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神情郑重的看着主编:“我想宁安是不会同意的,没有人愿意忍痛割爱!”
主编意味深长的笑看着冯晓龙:“你可别忘了,华胜出的可是天价!”
事已至此,冯晓龙知道主编是铁了心要帮华胜完成这件事。他扯了扯嘴角,勾出一抹讽刺的笑:“想必主编已经是胜算在握,我作为报社的一个小编辑自然是无话可说。”
主编深沉的看了眼冯晓龙,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可不也是一样怀着一颗光明磊落的心在文学界跌跌撞撞的走到至今?可惜,但愿在三年、五年、十年之后这个年轻人还拥有一颗赤子之心!
冯晓龙出了主编办公室,走到阳台上抽了一只烟。才给常欢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个中气十足的大爷,问明了缘由,让他十五分钟之后再打过来,就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此时,常欢正在家里写作业,就听见高音喇叭里面,传来村支书那高昂充满韵律的声音:“下面出个通知,红旗村的常欢有个叫冯晓龙的人找你,你听到通知以后十五分钟之内到公社接电话。”
这句话,村支书反复说了三遍,才关上广播。
常欢一听是冯晓龙找自己,心想可能是华胜公司合同的事情有了着落。忙放下手里的笔,往公社跑去。
路上的人见常欢笑眯了一双眼睛,纷纷打趣:“怎么了,小才女又写了作文上报纸?”
常欢弯眼笑了笑,加快了脚步朝公社跑去。她的心情现在有些忐忑,毕竟是自己的第一本书,能被影视公司看中,这是她一开始想都没敢想的事情。
她超速跑到公社,只用了四五分钟的时间。
公社的支书正带着老花镜在算账,见常欢来了,忙找她招了招手,从抽屉里摸出一颗水果糖塞给她:“你吃。”
常欢拿着水果糖,有些不好意思。
村支书见状又呵呵笑了起来:“小娃娃可以啊,你可是咱们黄水镇第一个上报纸的女娃娃。这颗糖你吃,你吃!”
常欢腼腆一笑,把糖放在桌上:“谢谢爷爷,我不吃。”
这可糖是沾着芝麻的软糖,常欢一拿到就晓得这大概是村支书的子女卖给他吃的。所以她实在没好意思把这颗软糖吃下去,村支书见状,对常欢这个懂礼貌的孩子更加喜欢了。
他仔仔细细询问了下常欢的学业问题,常欢也一一回答。
没过多久,冯晓龙又把电话打了过来。常欢满心欢喜的接起电话,却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冯晓龙干涩的声音:“常欢,你听我说。”
听到这个声音,常欢心里一沉,她想自己只卖拍摄权不卖改变权的事情,华胜公司肯定不会同意。
却没想电话那头沉寂了片刻,冯晓龙才语气失落的道:“华胜公司拿二十万块钱想买你的著作权,把《情迷大清》的作者改成金灵玲。”
“金灵玲是谁?”
“是一个新生代二线女明星,是华胜公司准备力捧的新人。”顿了顿,冯晓龙又道:“也是准备拍摄电视剧《情迷大清》里的女主角!”
常欢一听大约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她淡淡道:“我不答应!”
就算这年代二十万块前很多,可她并不需要贩卖自己呕心沥血的作品,来赚这种钱。
冯晓龙一听,心里很高兴,他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常欢。当即松了口气,对常欢道:“那行,我会告诉我们主编的。不过……”他话风一转,又小声的提醒得道:“那你也小心些,华胜公司肯定不会就这样作罢的。”
常欢点了点头,才道:“我知道了,谢谢你啊,冯编辑。”
冯晓龙笑了笑:“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刚挂电话,常欢还没走出公社。
又听见公社的电话响了起来,没过一会儿,村支书就从里面跑了出来,大声喊道:“常欢,又找你的。”
常欢偏头,眨了眨眼,走进去接起电话:“喂,是冯编辑吗?”
“常欢您好,我是报社的主编。冒昧打这个电话,是想和你商量一下关于著作权贩卖的事情。”电话那边传来一道中年男子的声音,他开门见山的和常欢说起了这件事。
常欢勾了勾唇,淡淡道:“您好,很抱歉,我没有贩卖它的打算!”
电话那头顿了了一下,才传来主编胸有成竹的声音:“既然如此,我想见一见这本书的真正的著作人。不晓得您可以帮我们引荐吗?”
常欢呆了一下,原来主编不相信那本书是自己写的啊。她过了一会儿,才轻笑一声,慢悠悠的答:“主编您好,我就是宁安。”
主编也笑了一下,直接道:“无论从哪个方便来讲,您觉得,你说出去有人会相信一个十三岁的少女能写出那样一本书吗?”
常欢沉默了片刻,主编不信这很正常。
但确实写出这本的书是自己,只不过是带着记忆重生,灵魂二十四岁的常欢。这种事情,她是不可能告诉任何人的。先不说可能会被抓去做研究,这种玄乎其虎的鬼神之事,唔,在zg还是被禁忌的。
她缓了缓,才道:“如果您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如果您想找真正的宁安那就是我,也只能是我。”
常欢的话一出口,电话那头就传来低沉的笑声。她皱了皱眉头,这笑声代表着轻视和不屑一顾,她忍着心里的不悦,没有挂电话。
等那边笑够了,主编才叹了口气,开口:“既然如此,那我会把那比钱给你寄过来的。”
常欢蹙眉,冷道:“我说过我不卖!”
“你不能代表宁安,如果三天之内,宁安不亲自出面的话,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这句话刚说完,那边就挂了电话。
常欢看着被挂的电话,简直被气笑了。报社主编这股‘唯我独尊’的霸道总裁风,到底是哪里来的自信?还是他觉得一个十三岁的小女生,是偷来的小说稿子发表?还是他觉得,真正的‘宁安’既然不想出面,那这件事情就任由他们拿捏?
无论从哪个方便来讲,报社主编的自信都令人火大。
她深吸了几口气,又给冯晓龙打了个电话。电话刚拨过去,就被接了起来:“常欢,你听见我们主编说的话了吗?”
常欢忍住怒气,咬牙切齿:“我又不是聋子,当然听到了。不过……”她顿了顿,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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