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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魔录-第3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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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拉回两个多月前,那个撷芬庄被攻破的夜晚,那片阴森森的榉木林旁---
儒雅俊美的白面书生侧头听着西南方向传来的阵阵马蹄声,一向悠然安素的面容却也露出了一丝凝重,对布奴莎痴求苦告一时未果的情况下,却也没时间再去施展那水磨工夫了,所以他用的法子,是先把布奴莎缩体擒获于身,他不想错过这个美得令人心醉的女子。
然而布奴莎在多重压力之下已涌起了前所未有的疲惫之意,虽然这个金发碧眼的绝美体态本就是为诱惑男子而生,但在种种阴差阳错之下,却总是难臻圆满:云泣珠本是要教她的,然而未及传授便身死大司马府;虞洺潇也曾有诱发的机会的,却偏偏被鲡妃横生了枝节;即便是鲡妃,却也在虞洺潇战死后方寸大乱,疏忽了对布奴莎的授业;直至前往撷芬庄一行,又在短短时日下未得精进。所以就形成了现下布奴莎奇怪的心性,在成熟魅惑的身体之下隐藏着孩童的本心,还当是天真烂漫的年岁,她不想成为那个虻山白狐的玩物,什么情真意切,什么倾慕至深,不过是贪图自己身体的花言巧语罢了。
既然你要我的身体,那就把我的身体给你!
就像奶奶被害的那个夜晚,那个伤心欲绝的女童通红的双眼死死盯着俞师桓的背影,用兔族的誓言为自己取下了名字;现在她用同样决绝的心理对那个白面书生用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狠狠的说:不!
小女孩的执拗和倔强,可爱也可叹
于是,当她行将被白狐收入怀中的时候,她于心念驰摇的关口灵机一动,心念驰摇,那代表着自己的元神尚可自由运转,而恰好,在她身为小兔精修行的时候,曾蒙奶奶传授过一种古老的术法---元灵附体。
这是作为弱小生灵的兔族都会的法术,兔子没有锋利的爪牙,没有强韧的体魄,也没有可资御敌的尖角硬皮,它们唯一逃脱捕食者的方法,就是快速的奔跑。与之相应,元灵附体也是一种逃跑的法术,然而这法术却有很大的缺陷,一是元灵得脱本壳,灵神固是无碍,本体却是大险,倘若对方将本体毁却,那便是失去肉身的后果,如果是这样,元灵只能附在寄体之上,自此用本不属于自己的另一个肉身进行事倍功半的修行;而另一点,元灵附体也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到合适的寄体的,如果对方是个带着玄灵之气又或者有通灵之身的体魄,那便最是得宜,只是这样的身体往往意志力也强大,以兔族弱小的灵力,却也很难将对方作为自己的寄体加以控制,正所谓出壳易,附体难。也因为这元灵附体的术法这般不便,大抵妖灵间稍有修为者都是不屑修炼此道的。
布奴莎决定之后,仔细审视场上几人,白狐自不必想,附体上去完全是自投罗网;那甘斐现在不知出了什么状况,全无灵力之通;而另一个大胡子威武的壮士,玄灵之气虽然低微但是意志颇为刚硬,也不是好人选;只有那个瘦瘦小小,面容丑陋的小女孩,有着完美的通灵之气,而且年岁尚幼,于意志上也好控制,简直像是上天为自己安排了这样一个圆满的去处一般。这样一来,再无犹疑,就在那裹住布奴莎的黑气已然化作小小一团之际,隐隐的飘出一道朦胧气流,径自飘向了当时定若木塑的甘斐几人之中,没入了洽儿瘦瘦小小的身体里。
甘斐和徐猛得脱大难,并且在和北境莽族的胡服骑士朝过相后,正向山林外安全的所在奔跑之际,又岂能想到伏在肩头的洽儿体内正起着天翻地覆的变化?
变化的开始,是一场古怪的对话,洽儿虽是口不能语,灵神却是极为清明,一旦察觉到脑中多了另一个古怪的元灵之后,脑中的意念自然便形成语言,和那个不速之客般的元灵开始了对话。这说明,洽儿绝不像布奴莎事先预想的那么好控制,这点倒令布奴莎很为意外。
这场关于身体归属的古怪对话争论的很激烈,尤其当洽儿发现对方竟是先前有意引诱自己爹爹的那个金发碧眼卖弄风骚的小女妖之后,更是很不客气。而布奴莎则一再诉说着自己的苦衷,诉说着自己不得以的缘由,渐渐的,善良的洽儿竟被布奴莎面对强徒绝不屈服,甘愿舍弃肉身的做法打动了,话题悄悄偏转,成了两人互道生活历程的倾诉。
其实,洽儿只是个十一二岁的淳朴女童,对布奴莎初时只是一种先入为主的抵拒而已,一旦话说开了,心境便即大为改观;而布奴莎按妖灵年岁来算,却也是个方当髫龀的小女孩,两个年岁相近的女孩子之间,总是很容易投机的说到一起。而且她们很快找到了另一个共通点---对仇人的那种刻骨铭心的仇恨以及对亲人的牵绊。
洽儿想着母亲,为了报母亲的仇,死里逃生又虚弱不堪的她坚定的指引着索寻仇人的方向;布奴莎怀念奶奶,为了报奶奶的仇,心伤痛悔的她历经磨难,只想着拜师学艺,手刃仇人
她们成了朋友,这是同一个躯壳中的两个元灵彼此接纳的结果。一个友好协商下的契约也应运而生,一人一天,占据这个身体,做自己想做的事,当然,在布奴莎找回自己的肉身本体之后,这个契约自然立即解除。
有趣的情景出现了,洽儿喜欢穿村里人那种简朴耐脏的男孩子装束,并且不挑嘴,甚至因为过去长期的贫苦生活,对肉类情有独钟;而布奴莎最是喜欢人间那些花俏的物事,所以她一直坚持要穿女孩子家最最漂亮的衣裳,偏偏她是慕枫道的出身,一向茹素,虽说在洽儿这个身体下,吃肉并不妨害什么,但是出于习惯,她还是抵制一切肉类。
甘斐哪里知晓这些曲折?只道自家闺女或者有什么怪癖,又或者是亲生母亲被害之后落下什么痫症臆病来,他不忍多想,总之以他溺爱孩子的脾性全力满足洽儿所需就是,当了个尽心尽意却也有些糊涂的爹。他如果稍微用点心仔细分辨一下,就会发现内中的蹊跷:穿男装爱吃肉的洽儿,嘴角抽搐的次数更为频繁,而且笑起来时总是那样的憨纯质朴;着女裙只食素的洽儿,嘴角抽搐的并不自然,眼睛总会悄悄划过一抹晶亮迷离的蓝色,而且越来越喜欢调皮的吐舌头。
就像现在,欢快的山歌曲调中,洽儿望着一路同行的人们,忽而也笑了,俏皮可爱的吐了吐舌头,她喜欢这种暖洋洋的感觉。
自从在这个身体里之后,她总觉得放松,倒不是说淡漠了杀害奶奶的仇恨,这点她无时或忘,然而再也不必像拥有那成熟艳美身体的时节,总保持着警惕和专注,要么是准备诱引男人,要么是防范男人对自己的侵扰,好累。现在这个样子,对我好的人才是真的对我好,因为我再也没有他们垂涎三尺,从而不怀好意的身体。这种放松隐隐让她似乎又有了昔日那无忧无虑,快乐生活的小兔精感觉,不得不承认洽儿很认真的看了看攥着自己小手,正走一步喘一步的甘斐这也是因为这个曾经又恨又怕的斩魔士男子。
“姐姐,山梁看的如何?昨夜的气息是怎么回事?”脑中那个稚嫩的女声忽然响起,这是属于真正洽儿的声音。
布奴莎的思绪被打断,她刚才滞留在山梁上的目的正在于此,却被那曲山歌分了心神,她的面上表情浅浅笑了笑,在脑中用轻柔的声音答道:“曾经有过一只妖和一个伏魔高手在那里待过,不过现在看来,也许他们只是路过,既不是冲我,也不是冲父亲来的。”
第四章 闹市()
出山的路径足足走了三天,这也可见山藏村隔世之深。
按照两个小姑娘的约定,由于布奴莎连续占据身体两天之故,其后便是洽儿为主导的两天,因此到了出山的第三天,却又是布奴莎的日子了。
不过那位二壮小哥说的没错,翻山越岭,行走崎岖,穿着鲜艳女裙确是诸多不便,还很容易弄脏弄坏漂亮的衣裳,所以布奴莎并没有重新换上女裙,而是保留了前两天洽儿换回的男孩子的朴素装束,待就着山边小溪倒影映看之下,倒有些嗔怪的皱起了眉头。
所以当看到了久违的通衢大道时,布奴莎冲甘斐嘻嘻笑着吐了吐舌头,早从甘斐随身的包裹里翻出了那套色彩鲜艳的女裙,甘斐根本没在意,对自己闺女这样的举动也早就见怪不怪了,三天在山里的昼行夜宿已让他累得晕头转向,问了队里出过山的后生才知道,从这条通衢大道向东北直走下去二十余里,便可以走到一个名为广良的极为繁华的市集。
广良?甘斐觉得这名字透着耳熟,侧头思忖了半晌,却记不起来究竟是哪里听过这名字的。
“哎,甘哥,你也是见过大世面的,怎么没听说过那句俗语?远行苦,有佳地,诀山的野味广良的酒,洽镇的烤羊安集的妹。那广良名酒澄芳醇远近闻名,可不知吸引了多少南来北往的客商至此聚集呢,所以啊,那里最是繁华热闹不过,货品也齐备,我们带来的物事也好销些。”说话的便是那个唱山歌的后生,名叫谷生,天生就是副好嗓子,据说往年里他往市集上一吆喝,再嘈杂的情形下也能听得清清楚楚,倒是卖货的头一把好手。
听谷生一说,甘斐一拍脑袋,立刻想起来了。记得刚救下洽儿的时候,正跑到那洽布堪镇上,却是听那城门边车马小店的店伙说过这话来。所谓诀山镇、广良镇、洽布堪镇和安集镇,都是中原之地最具特色的四大好去处,讲白了,便是野味、美酒、烤肉和**四大绝。不过说到洽镇,那却是与自己和洽儿大有关联的地方,便是洽儿这小名儿也是随着那里取的,话说回来,那里阿善的烤羊确乎美味,唯一可惜的就是吃多了犯齁,还容易闹肚子。想到阿善家,便不自禁想起了那胖胖的大婶和一身油晃晃筋肉的大汉,他们竟然也是伏魔道上的?可不知是什么门派
甘斐甩甩头,似乎是要把这些无聊的念头抛诸脑后,管他什么伏魔门派呢,反正妖魔间的事有他们操持着,关自己这个废人甚个鸟事!再想想广良的名儿,很快便是眼睛一亮,广良靠什么出名的?美酒那,妙极,到那里可得畅饮一番,他似乎找到了转移思绪的好办法。
“二十里路,便走慢些到那里也不过午间时分,正是热闹的时候,大伙儿消消停停的走着,赶午间到就成!”甘斐大声宣布,这话还有层意思就是,大家伙儿的走慢些,几天山路一走,他可真是腰酸背痛的快走不动了。
大伙儿都很体谅甘斐,闲聊着走完了这二十里路程,到了广良镇那座青石堆砌还算高大的城墙前之时,却正是日正未时相交之际,中午的太阳火辣辣的照着,早让行走于途的众人们一身大汗。
出乎意料的是,今天的广良镇没有预料中那么热闹,尽管城门口的往来人众也算熙熙攘攘,川流不息,却远非那谷生所形容的摩肩接踵,项背相望的拥挤情景,城门口甚至还站着顶盔贯甲的军士,像一堵气势森然的墙。
“怪哉,今天怎么还有兵?头几年都没有的。”谷生缓缓停了步,看着那些军士迟疑的道,山藏村里避世的人们总是对甲戈兵仗有种天生的恐惧。
“别停脚步,自然而然的走过去,不然你们这般神态落在当兵的眼里,只怕更有嫌疑。”这是甘斐发挥强项的时候了,所以他很快提醒道,众人经他一说,才如梦初醒般又迈开了步子,只是行走的速度比先前慢了许多。
甘斐认出这些军士都是晋军装束,很显然,是因为大司马的北伐之战使这座繁华的市集加强了戒备,也走了这些时日,不知大司马的北伐大计进行得如何了,然而一想到大司马,神思便不自禁的飘向了那些过往,心中遽然一痛,打了个悲噤,立即收住了思忆。
只是这小小一颤,身边的洽儿便抬头看了甘斐一眼,目光中划过一丝同情。她还记得那三天他枯寂如死的在军帐中沉默哀悼,也正是这三天,让她对甘斐的观感有了彻头彻尾的改变,如果这便是人类所说的,那种悱恻缠绵的款款深情,为什么没有那种据说是欲语还休,脉脉萦旋的柔情蜜意,却只是那般的沉重哀伤?她不懂,却也不经意的兴起了一种奇怪的伤心和怜悯
“站住!”看着山藏村的众人越来越接近,尤其打头的还是个身负兵刃的大汉,城门口的校尉警觉的喝道:“什么人?”
众后生都不自禁的露出了骇惧之色,只有甘斐堆起笑脸,神态自然对那校尉拱拱手:“军爷哎,恁辛苦,厄们山里来滴,做买卖,换呷食。”
甘斐说话故意用的村里的土白口音,倒是模仿得惟妙惟肖,兼且这一身麻衣陋衫和透着红光的胖脸,当真像个常见的山野匹夫,当然山藏村的所在他也不会吐露,只是含糊其辞一句罢了。
校尉环视一番,见那一圈后生的面孔都是敦朴又带着怯意,身上背着厚实的包裹,还有那瘦瘦小小却着实丑陋的女童,十足便是村闾乡民的模样,早放宽了心,只是目光对甘斐身后背着的那把锋锐的宽刃长刀扫了几遍,心中有些疑惑,山乡鄙民,哪里来的这般好兵刃?
像是从队率眼神中看出其心中所想,甘斐又陪着笑道:“军爷们那是王师天降哩,恁们莫来的时节,厄们苦哩,胡虏欺侮人不说,山里也闹强盗,还是村里纠集后生们打跑了强盗,那强盗落下这把刀和弓,却是被小人得了,这不是,出来买卖,小人背着,也给大家壮壮胆嘛,嗨嗨,虚架子虚架子,军爷莫笑哩。”
对于甘斐这说法,那队率倒也很快认同,他是会家子,一眼就看出这红脸胖子气喘虚浮,这大刀长弓不过是装点门面的虚货,况且对方话说的中听,也就不再为难了,轻轻挥了挥手,示意放行。
甘斐点头哈腰,带着后生们穿过了城门,连那头褐马也没遭到盘诘,料想是这马实在太瘦,人家也没什么兴趣,甘斐吁了口气,摸了摸衣衫底衬里装金锞的囊袋,还好这些物事没被发现,不然可不敢担保这些军士会不会见钱眼开,假作个罪名强抢了去。
既然入了城,便当是做正事的时候了,虽然客商没有预计中那么多,但镇中行商贩贾的市集也颇具规模,甘斐听着沿街商家叫嚷,看那货架上大抵算得琳琅满目,心中更是大喜,也不枉这出山一趟,总要置办得丰富些才划算,下一次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出来了。
“大伙儿不必匆忙,我的意思,先分作两路,一路由谷生打头,把村里那些好物事卖了换钱,另一路跟我,先买些村里急需的物事,安安心心的,不急,今晚便在这城里食宿,一应用度全在我身上,明儿一早再回去,如何?”
有了城门口对那些军士的谈笑自如,众后生已是颇为佩服这位走山路不大在行的甘老哥了,更何况甘老哥应允今日一切吃喝用度都由他出,这可是往年里从没有过的好事,众人在山里闷得久了,岂有不愿之理?当下一阵哄笑叫好:“得,都听甘哥的。”
大部分后生都留下卖货,小瘦马跟着他们一起,也是方便搬运的意思,只有二壮跟着甘斐洽儿做那采办的活儿。不过采办起来主要还是二壮奔忙,甘斐跟在后面只管付钱就是,他也乐得自在,干脆拉着洽儿逛起了市集,倒把洽儿乐开了花,昔日小兔精的时候她便是最喜欢人间这等热闹繁华,只是炼化横骨之身等闲也不便得入人间闹市,想不到今日倒有了这机会,饶是市集中喧嚷嘈杂,气味难闻,洽儿也浑然无觉般兴奋的到处穿走,恨不能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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