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但闻人语响,谁家郝欢乐-第5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就好像一朵妖冶艳丽的花肆意绽放。莫名其妙的,我居然想到了彼岸花,那种传说中开在黄泉路上的不祥之花。
那晚,我是和妈妈一起睡的。我终于从记事起第一次能和她睡在一起,那晚特别的冷,也特别的暖。妈妈身上的气息好舒服,她一直在低声唤我的名字,很柔和,很亲切,一如她的手,一遍一遍抚摸着我的脸那般的轻柔。“妈妈”,我低低的叫她,一遍又一遍,从来没有在她面前流过的泪成串成串的落下,打在她起着薄茧的手心。我在泪水模糊的视线中,似乎也看到她红了眼眶。她含着泪,带着笑,瞬也不瞬得望着我连连点头,颤抖的手小心翼翼的摸上了我的眼角,却像是被烫到般缩了回去,最终还是低叹一声,有些局促有些僵硬的搂了我在怀里,下巴抵在我脑后,“睡吧。”
我紧紧的搂着她的腰,将自己蜷成一团埋进她馨香温暖的怀里,生怕她会趁我睡着的时候离开。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害怕,以指为梳,一遍遍提我梳理着头发,贴着耳畔柔柔的唱起了儿歌,那是脍炙人口的《鲁冰花》,“夜夜想起妈妈的话,闪闪的泪光鲁冰花……”那是妈妈第一次唱歌,歌声婉转轻柔,徐徐冉冉,落入耳朵流入心底却是疼得发慌,我用尽力气抱紧了她,却还是扛不住那沉沉睡意,渐渐的沉入了黑甜乡。在意识消失之前,依稀有冰凉的唇浅浅印在眉心,“对不起,语儿,妈妈对不起你。”有冰凉的液体滴落在她的眼睑,破碎开去,再寻不见。
头好痛,身子好冷,我撑开沉重的眼皮,就对上姥姥忧心忡忡的脸。“妈妈呢?妈妈!妈妈!”不知怎的,甫一睁眼,莫名的恐惧就将心里占得满满当当,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猛然坐起,刚欲起身,一阵铺天盖地的眩晕感袭来,只觉得眼前一黑,身体便失去了重心。
再次睁开眼,眼前依旧是姥姥忧心忡忡的脸,连眼角都哭红了。额头上一片冰凉,喉咙里像被火烤了一般,这是发烧了。我这次学乖了,不再试图坐起,只用近乎嘶哑的连自己都认不出的声音一个劲的追问,“姥姥,我妈妈呢?我妈妈呢?”姥姥一直关注的眼神却意料中的躲闪,她尽力摆出个超级难看的笑,用厚重粗糙的手贴上我的脸,“丫头乖,丫头发烧了。姥姥给你熬了香喷喷的碎肉粥,姥姥喂你好不好。吃了粥喝了药,这病就好了,不难受了,不难受了啊。”她一直在耳边絮絮叨叨,明明轻柔得不像话,却第一次让我厌烦无比,我努力转头看了看四周,确信了这房子里再没有了第三个人的存在。我的头轰的一声,再次失去了知觉。
那天,那个人没有回来,那天过后,那个人依旧不会回来。
我终于成了彻头彻尾的野丫头。
第94章 番外 :相见不识()
88
自那人离开后,我开始了与姥姥相依为命的日子。令人讽刺的是,少了那人的存在,我和姥姥反而相处得愈加亲密融洽。再没有直接偷偷摸摸的紧张和无中生有的愧疚。心里面就像放下了一块巨石,豁然开朗,尽管略微显得空旷与虚无,但至少轻松了些。我不用再每天惴惴不安的揣测那人的心情如何,是不是可以让那人帮忙听写,是不是能央那人讲解下习题,还是又只能偷偷地在门边窥看,那昏黄灯光下专注而冷淡的身影。这些小心翼翼忐忑不安,都已经不需要了。每天陪伴我的,是姥姥发自肺腑的舒心笑容。我才知道其实寂寞与人数无关,只要心靠着心,就不会寂寞了。
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那个人不在的日子,那个人亦从我的世界中消失。然而奇怪的是,那人留给我的东西依然存在。无论是这张脸,还是我的性子,习性。尽管我曾刻意去遗忘,但不知不觉间,仍会被她留下来的一切所桎梏。我始终没有像别的孩子那般,蹲在门口捧着海碗扒饭,也没有用手背、衣袖抹鼻涕的习惯,更不会聚众赌牌九,下河游泳……尽管没了那个人,我也无法融入到人群中。依然继承着血管中她遗留下的禀性,优雅,从容,在冥冥之中顺着她的轨迹前行。
她不属于这里,而有意无意间追随着她的我,也无法得到这里的认可。大概是她离开的消息让包括我在内的所有村里人一致认为我已经彻底被抛弃,所以欺负我的人也越来越多,又因我依旧的“不变”而变本加厉。哪怕是老师,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任由那些人踩污,折断我的铅笔,撕毁我的作业。
起初,连我也接受了这样的设定。我除了挺直脊背,再无别的动作,谁叫我是个没爹没娘的野脏了,我洗。铅笔折了,我就自己用废纸将笔芯缠稳,而对作业本,我只需要将它借给一个最高大的同学抄袭,便能很好地护住了。而我本身,则被动地承受着,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上的人们给予我的攻击,视为另类的攻击。
我是另类?我生在黄村却不姓黄,也不随母姓文,甚至取了个复姓的闻人,母亲出走,父亲成谜,只有野孩子才能准确概括我的迥异身份。所以,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被欺负了又算得了什么?即便是将我视若明珠,姥姥的守护也是非常有限的。于是我就在磕磕绊绊中从二年级升到了五年级,我并不知道毕业后会迎来什么?是继续学习还是像村里某些大姑娘一样,毕业后结伴去打工,或者先找个相好把日子定下来。我也会这样么?却有一个声音在心头冷冷地抗议,“既然是另类,就该与旁的人不一样!”我看着手里勾勾画画的课本,还是舍不得就让它们就此蒙尘。我想读书,我想读书!想去外面更广阔的天地,想去把那个人找回来,甚至把另一个连影子都没留下的人也找回来。那样,我就不是野孩子了。
我开始认真听讲,努力学习,成绩果然刷刷刷的往上涨,也终于凭着这些分数,逐渐被一部分人所接纳。仍然有一部人在不允许作为另类的我好过的。我依然会被丢石子,被骂野孩子。
日子似乎改变了,又似乎并没有。直到我遇到了我的英雄小姐姐。我甚至要感那场和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单方面欺凌,只因它把我的英雄送进了我的生命里,那件崭新的红外套亦点亮了我惨淡的世界,鲜艳夺目,温暖如春,一如那个女孩子干净明朗的笑容。我想,这一定是上天的慈悲,让无父无母,身份不明的我,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温暖。活着,真好。我每隔一段日子,就会将那洗好了的外套拿出来晒太阳,待它暖烘烘软绵绵了,才仔细叠好,小心翼翼的放入柜里的最深处。会有归还的一天的,我对自己说,只要能到城里去,会有相见的一天。这几乎成了我唯一的执着,我于是更努力的去学习,更努力的融入集体,更努力的让自己变得优秀。
也许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天,它又一次将小英雄姐姐送入了我的人生轨迹中。当抚上相片的那一刻,我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真的是她!相片上的她,笑容依旧干净澄澈,泛着暖暖的阳光,晃花了我的眼,突如其来的霸占了我的心。从此,我荒芜空洞的心,被喷薄而出的柔软填满,孕育着一颗危险却又生机勃勃的种子。而我所能做的,就是从每一封来自远方的信中,汲取更多的养分。反正是她自己给我的,不是么?
这温馨甜蜜的小时光伴我度过了幸福的两年,为我贫瘠的童年留下最温情的一笔。而我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命运又迫不及待地向我开了一个一点都不好笑的玩笑。说好的考第一名参加市里的答谢会,说好的不见不散,说好的一起去吃喝玩乐,说好的还你一个惊喜,说好的一切,却在那天到来之前,噶然而止。
那个人又回来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她回来了,除了依旧冷淡的气质,几乎换成了另一个人。她的皮肤白晰细腻,乌发飘逸如云,身子也丰润了些,素雅高贵的衣裙,衬得脖子上的项链熠熠生辉。身后那辆血色般鲜亮的轿车更让她陌生得犹如另一个世界的人。她摘下墨镜,精致的妆容有些失真,依稀的眉眼含了我看不懂的情绪,她说,“小语,跟妈妈走吧。你需要更好的教育。”
她没有向我解释在我一岁那年为何不辞而别,更没有向我敞开温暖的怀抱。或许她原本是想,只是她那保养得很好的手带着陌生的香气向我伸过来时,我下意识的躲开了。她正欲扬起的浅笑就那么僵在脸上,那一刻我的心里竟有那么一丝愉悦的快感,也许野孩子就是这么无礼的吧?
她说她要带走我,给我更好的环境,更好的未来。可她不知道,但凡与她沾上边的,就已经与“好”背道而驰了。她甚至只愿意带我走,并因此向姥姥甩出一个厚厚的信封。这算什么?买卖么?她把我当物件一样寄存在这里,等攒够钱,就一次性付清费用将我赎走?我在心底冷笑,死死盯着那笔足以买下我整个童年的巨资。
而姥姥的反应却是震惊加抗拒的,她抖抖索索地捧了那个信封,顶着那个人冷到极致的眼神,将钱原封不动的归还,只反反复复的哀求,“求求你让我陪着丫头吧,让我陪着丫头吧。我就只有她了,卖房也好,卖地也好,让我陪着她吧。”一团无名业火腾腾烧起,我扑过去狠狠推开那个冷漠得面目可憎的人,一把拉起了已经快要下跪的姥姥。
“姥姥,丫头哪也不去,丫头要陪着你。”我抱紧了这个佝偻的老人,这一直对我输送着浓浓善意的亲切老人,这个再我被彻底抛弃后,仍然始终陪伴我的唯一的亲人。
那人似乎被我的举动气得不轻,脸上的血色都气没了,她不怒反笑,“好好,果然是祖孙同心,不愧留着一样……的血!”她似乎吃力地吞掉了两个字,眼眶眦裂,血丝密布,整个人似乎都在颤抖,却又极力的隐忍着,维持着最后的坚强。我吓得脚软,只觉得自己犯下了极大的错,害得她失态至此,痛苦至厮,明明哭出来会更轻松啊?她这幅随时都要崩溃的样子看得我的心跟着难过,我身上同样流了她的血呀!她痛着,我又怎么会真的痛快!
我用力擦掉眼角不知何时流淌的泪水,跪着一步步走到她膝下。她似乎还沉浸在极大的痛苦中,茫然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竟像穿透了我,看到了某段不堪的往。我不敢惊扰她,她此时已然如惊弓之鸟,再经不起一丝风吹草动。她像一个梦游者;在噩梦中挣扎沉浮,偏偏不愿也无法醒来。最后的最后,她同意了把姥姥一起带上,不过不能随便出现在她眼前。我对于这荒谬的要求,第一次没有了反驳的勇气,因为她青白的脸色让我心疼,更为她被自己的指甲抠破的掌心。她终究是妥协了,为了我,哪怕再不愿意,她也强迫自己去接受。或许她的心,并不像她的脸色那般冷漠,那里面,为了留下了最后一丝余温。
我们是当天就搬走的。那人似乎很惧怕这个地方,尽管她曾经在这里呆过很长很长的日子。现在想起来,她住在这里,不过是为了陪我长大而已。我们的东西不多。除了床头的宝箱,和衣柜里的红外套,我几乎什么都没拿。黄家村确实不是一个值得留恋的地方。而我,期待着有郝欢乐的城市,相信有了她,真的会好欢乐。
第95章 番外 :重温()
九十
我给郝欢乐写了信,为自己的失约抱歉,更为搬去城里而憧憬,我甚至不用去参加那个劳什子的答谢会,就能见到她,并且当面的感谢她。我还可以将红外套送到她跟前,问她还想不想得起多年前那场英勇无畏多长时间英雄事迹,还想不想得起她救下的那个小女孩。我人还在车上,心却早飞到了那个就算闭着眼睛也能熟练写出的地址。我来了,郝欢乐。
可事实竟是如此的滑稽!那个人将我带到了另一个城市。尽管是邻市,于我而言却是天渊之别,天涯海角,粉碎了我关于假装偶遇的幻想。阴差阳错,命运让我们擦身而过,终成遗憾。我甚至找不到继续给她写信的理由。我不再需要她的救助,又尚未有能力报恩,而且再不能向她诉说新奇、有趣的乡村趣事,一个无法相陪的祝英台,又怎能吸引梁山伯的目光?我怕是要失去她了。我曾以为,只要拼尽全力闯进城里,就能减少我们二人之间的距离。然而侥幸的选择了捷径后,竟是与初衷背道而驰了!到l市的第一个夜里,我彻夜伏坐在桌子前,竟糟蹋了一整本信纸,也写不出当说之言。
那个人在ls市租了二房一间的房子,为了我报了一家重点中学,就一句我还要工作就再次离开了。城里的房子亮堂宽敞,有许多只有电视上才会出现的家具电器,我还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和自己的床。可那个人根本不知道,早在我七岁那年,她离开以后,我根本再没办法一个人入眠,总是死死的挤在姥姥的怀里,拼命汲取她身上的温度,只有借助旁人的体温,我才能安抚自己慌乱的心,告诉它,不会在睁开眼之后失去了整个世界。她更不知道我,我一直伸长脖子从窗台上往下张望,看着她踩着高跟鞋步履匆匆的离开。从公寓到停车场,她走了五十六步,期间停顿了三次,其中有一次装作检查鞋跟的样子,悄悄向后侧了头,却始终没有回头。
七楼的高度差让她和我隔了老远,就像不同的两个世界。在她的世界里,她有了比种田插秧更在意的工作,她有了比顿顿吃上荤腥更富足的日子,她有了远远超出黄家村的广阔空间。她在这陌生的城市自由自在,丰衣足食,仿佛她原本就属于这里。
而我又算得了什么呢?是她打点好自己后无聊生活的调剂品?还是她那个凉薄心间的一丁点负担?或者更只是一种人道主/义的支持?如果说在我七岁以前,她对我虽表面冷淡,却还偶尔流露出隐晦的温柔。而现在的她,我看不透猜不着,浓郁的香水味,精致的妆容,让她比起任何时候都要高贵,优雅,而我却无法从她这最熟悉的陌生人眼中,找到我自己。我甚至产生出一股错觉,若我真是个陌生的孩子,她会不会就不会如此吝惜久违的笑容?
可事实上,我怎么想的并不重要。那个人依旧每周会来一两次,第一件事就把冰箱塞满,然后面无表情的替我检查作业,甚至连饭也不肯留下来吃,只留下几张票子和一个冰冷的背影。她好像,真的不要我了。这或许是对我为姥姥求情的惩罚,却让我暗自庆幸了许久。若非姥姥陪她,她会不会直接把我丢在寄宿学校就完事了?毕竟她接我到城里的唯一目的,就真的只是为了改善我的学习条件而已。她也确实做到了。新的学校,新的老师,新的教材,新的知识,让我几乎应接不暇,措手不及,这与村里的教育水平完全不可比较。我使出了吃奶的劲拼命的去学习,去消化,去吸收,竟意外的在学习中尝到了愉悦的感觉,那是一种心无旁骛的忘我境界,可以让我忘掉了新同学的欺负,忘掉了房东阿姨鄙夷的口吻,忘掉了那个人。
那个人似乎很满意我的乖巧配合,还是那般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出现。而我的成绩,随着视力度数的增高而同比增长。那时起,我戴起了厚厚的镜片,脸上也因学业紧张分泌失常,长了密密麻麻的痘子。不过我并不介意,因为这样看起来,我和那个人就更不像了。这样子,对她,对我,都好。那时的我已经相信了房东阿姨的话,那个人已经嫁人了,有自己的孩子和家庭,也只有这样,才能为她短暂的逗留时间做出解释。我的境况并没有改变,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