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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纪元-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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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缓平复了下因为剧烈跑动而显得急促的呼吸,李清风郑重地翻到目录,找到了林风的诗词位置——在最前面。
一首叫《浪淘沙·北戴河》,另一首叫《海燕》。
又欣赏了一遍《浪淘沙·北戴河》后,他才双手略有些颤抖地翻到了下一页。
“咦?是首现代诗。”李清风有些讶异,原以为狂生林风擅长写古诗词,毕竟除了那首《浪淘沙·北戴河》外,他在报纸上那篇文章中写的几句诗也都是古诗,却是没想到他居然还擅长写现代诗!
现代诗入门门槛低,这是毋庸置疑的——有些人甚至把几句话拆成几行,就敢称现代诗!
但真正能写得好的却是没有几人,好作品也难出!
心里嘀咕了一番,李清风便轻声念起这首名为《海燕》的现代诗:
苍茫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闪电,高傲地飞翔。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它叫喊着──就这鸟儿勇敢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欢乐。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暴风雨渴望!这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愤怒力量、热情火焰和胜利信心。海鸥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着──呻吟着,它们大海上飞窜,想把自己对暴风雨恐惧,掩藏到大海深处……”
狂风吼叫……雷声轰响……一堆堆乌云,像黑色火焰,无底大海上燃烧。大海抓住闪电箭光,把它们熄灭自己深渊里。这些闪电影子,活像一条条火蛇,大海里蜿蜒游动,一晃就消失了——暴风雨!暴风雨就要来了!这是勇敢海燕,怒吼大海上,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预言家叫喊……”
——让暴风雨来得猛烈些吧!”
一首诗真是震住了所有人!
那是一种来自心灵深处感触和震撼,很难用言语形容!
念完诗,又细细回味了一番,李清风不由赞道:“好诗!真是好诗!看来,今年的最佳诗作和最佳词作都是狂生林风无疑了。他简直就是诗词中的天才啊!”
旋即又想起了林风的一些事情,李清风顿时不屑道:“上语文课?狂生林风还需要上语文课?我上你一脸!照我看,他根本就不需要上课,多浪费时间啊,用来专心搞诗词创作多好?去学校上课简直就是浪费他的才华!那个逗比教务处主任!”
……
“主编,很多报刊杂志打来电话,要求增订这一期的《诗词》文刊。”《诗词》文刊的一个编辑向主编张晨报告说。
“什么?!要求增订?难道我们这一期印少了?”张晨有些怀疑地问道。
“没,我们就是按照以往的印刷量来印的。我调查了下,这次会造成供不应求,是因为这一期里面有狂生林风的两首经典诗词,而且他本人便是个话题人物,离他在报纸上发表那篇文章甚至还没过去半个月,所以,我们投放到市场上那些,很快便被消化掉了。”编辑有些兴奋地说道。
张晨有些目瞪口呆——这……狂生林风还有这么大的加成?
回过神来,连忙道:“快,赶紧加印!”
吩咐完手下后,张晨不由一声苦笑——原以为每首诗词给了3000元,自己够厚道了,现在看来,却是自己占了大便宜。
……
第二十七章评价()
这是一间装饰并不奢华,却颇为古典雅致的客厅。
此时,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沙发上看报,神态虽然放松,却不自觉地流露出几分威严,想来应是常年身处高位。旁边,一个知性优雅的中年女子正看着手中的一本杂志,整个人散发出一种知书达理的味道,一看便知是出身于书香门第。
在中年女子斜对面,一个眉目如画的少妇盘腿坐在沙发上,纤细修长的大腿上摆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而在不远处的书桌上,正堆着好些纸张,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子趴在那儿写写画画,不知是在干嘛。
许是保持这姿势久了,盘腿在沙发上上网的少妇慵懒地伸了下腰,露出虽还有些已成熟,却已具曲线的身材。少妇抬眼看了眼中年女子,奇道:“妈,你在看什么?看得这么认真?”
若是林风在此,必会惊讶地发现,这名少妇便是自己不久前刚与他发生不寻常关系的老师…蓝悦。
蓝母抬头,看了眼蓝悦,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意,道:“这一期的《诗词》文刊,里面有你那个学生的新作。”
“林风?”蓝悦有些惊讶。
说实在的,蓝悦对于林风近半个月来的变化感到颇为惊奇。
一首《浪淘沙·北戴河》震惊了所有人,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高中生”——虽然自己觉得这外号有些庸俗……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首词非常的优秀!常年受母亲诗词文化熏陶,也极为喜爱诗词的自己,更是从这首词中看到了林风气吞山河的胸襟,这种笑看古今英雄人物的挥洒恣意,说实话,很是吸引人……
此后,针对外界说他学习态度不认真的批评,他更是在都市报上进行了还击,整篇文章将他的年少轻狂展露得淋漓尽致,从那篇文章开始,很多人似乎便喜欢叫他“狂生林风”?
而今天,自己还在都市报上发现,他居然开始连载武侠小说了!报纸上虽然才第一章,但文笔之老辣,用词之精炼,连父亲都赞不绝口,连称好久没看到这么正统、有味道的武侠了。
究其原因,大概就是他所说的——他不再韬光养晦了,不再低调了吧。
而现在听母亲的意思,他还在《诗词》文刊上发表了新的作品?
蓝父也惊讶地抬起了头——又是他?
想到这儿,蓝父不禁微微一笑,暗道:“有意思,这小家伙还真有意思!”
只有那趴在书桌上写写画画的娇小女孩充耳未闻,只顾埋头做着自己的事。
“妈,给我看看。”蓝悦不禁道。
接过蓝母递来的文刊,蓝悦正准备看,却听蓝父道:“悦儿,你给我念一下吧。”
见蓝母和蓝悦不解地看着自己,蓝父解释道:“你们也知道,最近部门在征稿,上次看到了《浪淘沙·北戴河》后,这小子便在我初步考虑范围内了,我最近在考虑要不要给他发邀请函。其实在我看来,以他的才华,绝对是够资格了。但这小子太轻狂了,很多老一辈的人看不太惯,对他有些看法。所以,我考虑他时要慎重些。悦儿你把他的新作念一下,让我再参考参考。”
听到蓝父的解释,蓝母笑了笑,道:“我想你会大吃一惊的。”
“哦?你这样说,那我可就期待了啊!”蓝父也笑道。
给林风发邀请函?这对林风来说,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啊,要是他的作品被选用了,他的名气将实现一个大的飞跃!
想到这儿,蓝悦不自觉地便拿出了十二万分的专注,低头看向了手中的文刊,先将那首名为《海燕》的现代诗看了一遍。顿时一阵恍惚——在他那气吞山河的胸襟、年少轻狂的姿态下,还有这么一颗不畏惧的心的吗?
“悦儿,怎么了?怎么在那儿发起呆来了?”蓝父的声音响起,打断了蓝悦的思绪。
蓝悦脸色微微一红,道:“没……没什么。”
蓝父久经官场,察言观色的本事早已如火纯青,而蓝母出身书香门第,自幼便沉浸在文学之中,如今更是知名大学的教授,心思可谓细腻至极,此刻,二人看到蓝悦这般姿态,不禁对视了一眼。
……
很快,这一首现代诗便在蓝悦饱含感情的声音中结束了,蓝父点点头,道:“不错,这小子在诗词方面确实才华高得惊人。这种经典之作,几年能出一首便算不错了,这小子连着出了两首,实在是了不得啊!”
“那……爸爸,你要给他发邀请函吗?”蓝悦问道。
蓝父微微沉吟了会儿,道:“还是再考虑考虑吧!”
蓝悦有些急了,道:“这首《海燕》非常优秀啊,这有什么好考虑的?难道爸爸你不清楚这首诗的经典之处?你不清楚的话,可以问妈妈呀!”
蓝父有些好笑地看了眼蓝悦,道:“我跟你妈在一起几十年,也被熏陶了几十年,而且,我的工作也是文学这方面的,怎么可能连这点都不懂?”
“那,爸爸你怎么还要考虑考虑呀?”蓝悦有些不解。
蓝父道:“我们部门这次征稿要的是古诗词,一来,古诗词更符合国人口味;二来,这能宣扬传统文化,要知道,国家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一直是非常重视的;三来,古诗词更能写出契合主题的气势,现代诗很多时候在气势上不行。”
顿了顿后,蓝父接着道:“你看,这首《海燕》算是非常经典的现代诗了吧,但在气势和胸襟上却是比《浪淘沙·北戴河》差了不止一筹。虽然,这种差异和这两首诗词的主题不同有关。但现代诗总体而言,文青的气息太重了,主题多是展现诗人的多愁善感。
纵观国内的现代诗中,有几首是写得有气势的?这也是现代诗的一种通病,跳不出的怪圈。在诗词方面,你和你妈都比我懂,应该知道,那些最经典的、能流芳百世的现代诗中,有多愁善感的,有富含人生哲理的,有表达心中情感的,却少有能如《浪淘沙·北戴河》这般大气魄的。
而古诗词中,这种气势很足的经典作品,却是比现代诗多多了。这次征稿,部门想要的,便是这种有气势、有气魄的诗词。”
蓝悦考虑了一下,疑惑地道:“爸爸,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但这和你还要再考虑考虑有什么关系呀?《浪淘沙·北戴河》不就很有气势吗?”
蓝父解释道:“《浪淘沙·北戴河》确实很有气势,我前面也说了,在我看来,他的资格足够了。但问题是,老一辈的很多人对他有些看法。所以,我要在此基础上再加些筹码,去说服他们。这首《海燕》,林风展现的是他写现代诗的才华,用它去说服他们的话,筹码不太够。如果他能再写出一首经典的古诗词,即便也是这种豪放类型的,也有足够的说服力了。因为,我要向他们展示的,是他写古诗词的才华。”
再写出一首经典的古诗词?这谈何容易啊!蓝悦有些失望……
蓝父看了眼显得有些失望的蓝悦,笑着道:“怎么?你很在意?”
“啊?!没……没有啊,他是我学生嘛!关心下不是很正常嘛!而且他为人还不错,我能帮他说几句,自然是要说几句的喽!”蓝悦连忙否认道——嗯,没错,因为他是我学生嘛!自己如果说几句话就能帮他大忙的话,自然是要帮的啊!
想到这儿,蓝悦不由松了口气。
见到蓝悦这般说道,蓝父和蓝母对视了一眼,便也不再提——年轻人的事,他们也不想多管,无论经历什么,总是人生。
……
第二十八章婚礼()
……
林风出门后,就在路边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婚礼现场了。
婚礼,是在杭市有名的花园酒店举办。
据陈凯说,老黄和那个女总裁方文的婚礼完全是公开的,以至于整个花园酒店都提前半个月歇业,用于筹备婚礼场地。
如果没有请柬的话,只要缴纳9999块礼金就能观礼,酒水宴席不限。
之所以设这个条件,主要是为了防止被一些无聊人士影响婚礼,就算是‘公开’,也只允许社会中上层人士出席。
以那个女总裁方文的身价,连那花园酒店都是她名下的产业之一,那点份子钱根本不算什么。
而且,这场婚礼下来,花园酒店的名气也会更大。
在司机师傅娴熟的开车技术下,林风终于在两点半抵达了花园酒店。
不过在掏钱包的时候,他也发现自己没带手机和请柬了。
当然,他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反正是认识的人,到时候确认一下就行了。
刚一下车,林风向酒店门口没走几步,就听到背后响起一个令他心生厌恶的嘲笑声音:
“哟,这不是林风吗?啧,你还好意思来啊?”
“嗯?”林风微微皱眉,转身看向说话的人。
说话的人是个三十岁出头的高瘦男子,模样还算是英俊,刮得泛青的下巴,再配上一身藏青色的西装,对那些小女生还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这男的是林风初中时的年纪主任‘张杰’,可以说是林风这些年来最厌恶的人,没有之一。
当然,厌恶都是相对的,这个张杰对他的态度也是一样。
张杰在初中时还算是挺有魅力,被他故作沧桑的成熟感迷住的小女生不在少数,再加上权力大,男生中拍他马屁的也有不少。
老黄在初中时期,是全校公认的大女神,张杰光棍自然也是她的追求者。
在学校,只要一有机会,张杰就往老黄的办公室跑,可以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林风那个时候人小鬼大,特别喜欢亲近这个漂亮的大姐姐,可是也没理由接近,就整天故意犯错,借着抄课文的机会待在老黄的办公室。
以前,他还不知道老黄为什么会拒绝所有异性的邀请,甚至于连接近都不行。
现在他懂了,原来……老黄性别女,爱好女。
说起来,林风整天被罚抄课文,也算是接近老黄时间最长的男性了。
张杰之所以厌恶林风,也是因为这事。
每天放学后或是中午休息的时候,张杰来找老黄聊天增进好感,林风几乎都在办公室,老黄美曰其名是监督林风抄课文,实际上就是拿林风作为挡箭牌,宁可罚林风多抄几遍,也要借此来拒绝张杰的邀请。
后来,张杰单独找林风谈话,让他别去老黄办公室了,而林风初生牛犊不怕虎,再加上老黄事先和他交代过,自然是一口回绝,也算是撕破脸皮了。
从那之后,张杰就对林风越看越不顺眼,林风由于张杰的几次阴招,而对他厌恶至极。
尤其是一年前,张杰也参加了林风班上的同学聚会,张杰故意冷嘲热讽了他几句,结果被他和陈凯揍了一顿,自然更恨他了。
此刻说是仇人见面,也丝毫不为过。
“这不是张主任吗?听说你经常带着未成年的小女生开。房,怎么还没进监狱啊?”林风微笑道。
“关你屁事?”
张杰呵呵笑道:“倒是你,居然还有脸面来?不怕恶心到徐老师吗?我那时候还以为她可能真的喜欢你,才天天让你去她办公室,原来只是把你当成挡箭牌啊,你个白痴被利用了整整三年,你有什么可得意的?”
“啧,那也比某些人整天死皮赖脸,却连单独相处都没机会要好吧?”林风不以为然地瞥了他一眼。
张杰脸一黑,随即冷笑道:“你也毕业半年多了吧?目前在哪高就呢?看看你这身行头,啧啧,从头到脚加在一起,价格能超过四位数吗?”
林风捏了捏拳头,关节发出一阵脆响,露出一个笑容:“对了,我是不是因为该把陈凯叫出来呢?”
张杰微微一紧张,想起了一年前的经历,不由得一阵胆寒,下意识地退后一步:“这是婚礼现场,我才懒得和你这种人计较。”
说完,他狠狠地瞪了林风一眼,便头也不回地朝着酒店走去了。
林风嗤笑一声,不屑和这种人一起入场,正好等一下郑伊,算算时间,郑伊可能也快到了。
不过,等了足足十分钟,郑伊也没有到场。
林风不由得想道:“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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