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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弟来了-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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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鸡建议我,只要在认同他们的事情上退一步,不但可以重新夺回哥的宠爱,任我撒娇任我抱,Vincent就算气到快吐血,也杀不了我骂不了我,只能眼睁睁的吃醋,吃大桶醋!
黑鸡,感谢你!
毕业典礼结束後,中午David招待Vincent、哥、大个子和我到某间高级的餐厅吃饭,结束後我回去睡了个简短的午觉,就收拾包包准备坐火车回家了。
同样坐上Vincent那辆车,可这次我拖著哥一起坐在後座,故意大摇大摆牵著手,还小鸟依人的偎在哥身边──哈哈哈,看他眼中欲置人於死的杀气,我开心的嘴巴都闭不上了。
车上我对哥说:「哥,昨天我想通了,你喜欢跟谁在一起就一起,我不会阻挡也不再无理取闹了,不过将来爸妈那边你得自己去疏通哦!」
「弟……」哥被我一席话感动的快要哭出来了,握紧我的手,像是有千言万语想表达,却说不出口。
我点点头表示了解,临下车,哥问:「笨弟,我陪你进去等火车吧?」
Vincent终於忍不住发难:「瑞瑞,小华这麽大一个人了,可以自己一个人坐火车;你回来……不对,坐回我身边……」
哼,独占欲真不是普通的强,看我再送你一个临别礼物。
「哥……」施展出我们石家特有的撒娇绝技,再往哥身上擦擦挨挨的,顺便对那位眼睛冒火的臭男人投以恶意的嘲笑:「你研究所都考上了,有空也要常回家嘛……」
「好……快去买票吧,火车要进站了……」哥显然不知道身边潜伏著暗潮汹涌。
一俟我关上车门,哥也坐回前座的老位子,Vincent像是甩掉什麽大麻烦似的急急扬长而去,我则冷笑数声,心想总有一天还会再交锋的,Vincent臭男人,洗好脖子等著我吧!回去我一定苦练武技,终有一天把你打在地上求饶!
正要走进火车站,一辆拉风到引人侧目的流线型跑车停在身边,我不以为意的继续往站内走。
熟悉的声音突然在身後响起:「喂,小弟,别走那麽急!」
「……乌骨鸡?你来做什麽?」嚣张的鸡,不管走到哪里都引人注意。
「你怎麽又给我取了好笑的绰号?」他的口气有些不满,眼里却尽是开心:「上车,我送你回家!」
「你有没有搞错啊,这可不是吃完晚餐送女朋友回家那麽简单,从这里开车到我家起码要两三个小时……」
「反正我没事,就当是郊游踏青罗──赏个光吧!」他又露出那种勾挑诱惑的笑。
不知为何我心一动。自从被他亲了之後,只要看见他坏坏瞅著我的眼神,心脏就会不由自主的紧缩,像现在这样……
「快上车啦!我也顺便有件事要找你商量一下……」
有事商量?他一个飙车族头头能有什麽事找我这清纯善良的学生商量?不过想想,如果搭他的便车回家,我可以省掉几百块的车钱,何乐而不为?好,打定主意,迅速上了他的车。
「到底什麽事?快说!」绑上安全带,我问。
他将车缓缓使出,浑身漾满得逞奸计的喜悦:「小弟,别急,听我慢慢说……」
往後的岁月里我一直懊悔不已,当时为什麽要上了这部贼车、还答应他要求我帮忙的事?害我从此被他吃的死死的,一脚踏入万劫不复的深渊里……
7
暑假长长两个月,傻妹高一升高二,每天要到学校上辅导课,爸妈白天上班,我一个人在家无聊的要命,本来想找个打工赚零用钱,可是没发现什麽好工作,最後答应帮阿姨辅导她即将上国中的双胞胎女儿英数等科目。
还有,一周三次我比以往更勤奋的上道馆练跆拳,把所有对练的大哥大姐小弟小妹都当成Vincent来揍,害得道馆里所有人一见我就避而远之,无趣透了。
总而言之,以上就是七八月炎热日子里我大略的生活。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不太想接电话,可是,电话铃声就是有种魔力,不管你手头上正在做什麽重要的事,都会忍不住停手,接起那话筒。
「喂,你有权保持缄默,但是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看看来电号码,捏著鼻子说话,想也知道又是那个穷极无聊的变态打来的。
「……小弟,要找你很难耶,好好的一个暑假干嘛老往外跑?」带著戏谑的声调,一下子就让人联想起那种奸奸的脸貌。
「笨蛋啊你,就因为是暑假才有时间往外跑!」我一听他的声音就会忍不住耍起性子:「倒是你,死黑鸡,你别再虚度人生做飙车族头头了,找个正当工作做,学我一样将来要贡献自己报效国家社会!」
就是这只鸡、就是这只鸡,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出我家的电话号码,上次从台南开车送我回家後,以後每隔个三五天就会打电话来骚扰一下,却还美其名为问候我。
他是不是晚上忙飙车,白天太无聊才学女孩子打电话聊八卦?呿,我才没那麽多的美国时间陪他哩!
「我有工作啊,只是时间比较弹性。小弟你搬家的行李准备好了没?过几天我会南下高雄谈生意,顺便帮你搬行李……」
「……顺便帮我搬行李?没诚意,不用了啦,我东西又不多,自己会搭公路局的车子,不用你鸡婆。」我故意挑他语病。
「公车可不会刚好停在我公寓门口,小弟,你别客气,我很乐意为你做任何事。」话筒再次传来他带著挑逗意味的语气。
黑鸡这麽说是有原因的,上次哥毕业典礼後,他在台南火车站前逮到我,巧言令色的诱我上了他那台拉风到足以令人发指的流线型跑车,展开不怀好意的笑容,说要送我回家。
想想耗的是他的油,我又可以省下车资坐零用钱,何乐而不为?一时糊涂就上了贼车。
驶回屏东的路上,他向我做了个提议,说最近为了拓展生意的版图〈我猜是拓展帮派的地盘吧〉,在南部的时间多了,就在高雄买了间公寓,好方便他谈生意〈是械斗吧〉时有地方栖居;公寓地点正好在我学校附近,他希望我在读书期间能搬进去,当他人不在时帮他看房子。
「咦,有这麽好康的事吗?」当时我极度怀疑的问他:「你该不会是想藉机骗我吃了我?我记得你跟Vincent一样是死同性恋……」
他脾气倒好,听我骂他也不生气,只是陪著笑脸说:「我不是同性恋,真的!而且我一个月顶多下来三四天,空屋没人住容易发霉,才拜托你帮这个忙的,好不好?」
看来挺有诚心的,况且,一个月他只来住三四天,这意思就是说,大部分的时间都没有房东管我,好像我才是公寓真正的主人……
「你说你不是同性恋谁相信?哪有人会无聊到随便往身边抓一个同性就吻下去?」我兀自怀疑的问。
「当时真的不能怪我,谁叫你舔冰棒的样子太淫……太好看了……」他边开车边说,我好像听到他吸口水的声音。
我还在考虑,住在外面的确比住在宿舍自由,可以享有个人的自由空间,黑鸡也保证不收房租,水电费由他支付,怎麽看都划算,可是……看看他一脸坏胚样,这赌局……负率极高。
看我迟迟不决定,他又说了:「……书房里我刚添购了最新型的个人电脑,搭配高画质的液晶萤幕,还申请了宽频线路,可全天不受限制的上网,如何?」
「好,我搬过去!」脱口而出。
搬家的事就这麽拍板说定了,现在想想,好像又中了他的计。这只死黑鸡,永远知道什麽时候掏出一颗糖,诱惑我这个涉世未深的清纯少年一步步走入他设下的陷阱。
现在在电话里,我听到他说愿意为我做任何事,不由得冷笑一声,说:「你一副夜店王子的派头,只怕对每个美女都说过愿意为她做任何事的甜言蜜语吧!」
「……或许是,不过……」他停了一会,再度开口:「你是唯一让我真心说出这句话的人……」
我吓了一跳,死黑鸡,你这句玩笑话太过火了,我想最好就此打住这个话题。
「……黑鸡,离我开学还有半个月,现在就过去高雄太早了啦!再说,你既然有事下来高雄,我怎麽可以占用你的时间?我这麽大了,提个行李走几步路只是小事一桩。」
「我的事只要半天就可以处理完毕,先让你搬进我房子比较要紧……」奇怪,我好像听到他轻咳了几声,接下来的话语显得有些慌乱:「咳……总之……那个……我们俩个对高雄的环境其实都不太熟,你提早几天到,我们可以开车四处转转,顺便熟悉一下四周的环境,如何?」
嗯,他这样说倒是合情合理。
「说的也对,那,你什麽时候有空过来?我可以预先把行李打包好。」
「三天後的下午……大约四点左右,可以吗?需不需要我跟你父母照会一下?」他很好心的问。
「四点OK,你别被我爸妈看到啦,我妈一直说我脾气冲,怕我被坏小孩带坏,偏偏你又一副地痞流氓样……我怕她会对你产生误会……」我说的是实话,才不担心会伤了他的心。
他果然甘之如饴:「可是我的长相在夜总会、在高级俱乐部里倒蛮受欢迎啊……」
我哼了一声:「有句话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你是为了这个原因才受到女人欢迎的吧!」
「……那你呢?小弟,你喜欢我这张坏坏的脸吗?」他突然沉下嗓子,用暧昧的语气问。
「你的脸?还好啦,刚看时的确觉得你邪里邪气的,像一只洞里赤练蛇……或许再多看几次,我就会看你看的更顺眼。」
我话说的直,也不怕得罪他,他要是不爽,可以拿刀砍了我──不过我谅他没那个胆,有哥在我背後撑腰,而哥背後有Vincent撑腰──看的出来,死黑鸡对Vincent非常忌惮。
他没生气,只是哈哈大笑:「我喜欢你的直率,小弟,那你以後可要多看我几眼,把我看的熟悉些,到永远都忘不掉的程度才好……」
「放心,我早就忘不掉你的长相了。」我仍旧在电话里不客气的回他话,本来嘛,他脸上总是挂著奸诈的笑,让人想忘都忘不了。
「……小弟,你现在还有吃冰棒吗?」他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个奇怪的问题。
「我哪有那麽多零用钱天天吃冰棒?你又想到了什麽,啊?死鸡,你说啊!」我可没忘,上次他就是用吃冰棒的理由夺走了我宝贵的初吻。
「……我只是好想再看一次你吃冰棒的样子……那风景……对眼睛来说是一种无上的享受……」
我立刻摔了话筒。
隔天上午,宅急便送了一箱名厂牌的冰棒来,塞爆了我家的冷冻库,所以接下来的三天我一面啃著冰棒,一面喃喃诅咒那个害我吃冰吃到牙疼、头疼、加上肚子疼的死黑鸡!
8
依照约定的时间,黑鸡果然来了,照旧,开著那辆招人怨恨的跑车,停在我家那栋20年屋龄的房子前。
两个字:嚣张!
我已经事先跟爸妈报备过,说黑鸡是哥的朋友,拜托我去高雄看管房子,爸妈不置可否,只交代了别给人家添麻烦──爸、妈、你们现在是不是对我太过放心了?D8F8:)授权转载 惘然【ann77。xilubbs。】
家里没其他人,倒是附近的邻居对张狂的车及放肆的人指指点点的;看那些三姑六婆眼中的嫉羡与猜忌,我心下不爽,给她们一人一个白眼:哼,有什麽好看的?黑鸡是我朋友,又不是你们的!
乌骨鸡本人倒不太在意,心情好的很,看著我将两个大袋子扔向後座,笑著问:「还有没有?我帮你提。」
「没有了,就一些衣服、一些书,妈说我欠了什麽到那边再买。」我摇摇头:「等那边安顿好了,爸妈会亲自过去一趟看看。」
「好,到时候我招待他们到饭店吃饭。」黑鸡有些跃跃欲试,怪哉,他兴奋个什麽劲?
「不行,要是让妈知道我跟流氓住同一间屋子,她准打断我的腿!」我一口回绝:「他们如果来,你就回北部去。」
「怎麽搞的我像是你外面的秘密情妇,而你爸妈是负责捉奸的?」他有些委屈、有些好笑的说。
「什麽情妇?别乱说。」我淬他一口,摸上前座位绑好安全带。
他嘴角扬起一丝得意的笑,上了驾驶座将车开向大路,一路上没停过嘴,尽问我些繁繁琐琐的小事,比如我在家里都做些什麽事、有哪些要好的朋友、喜欢吃什麽口味的食物、连每天几点上床起床的时间都问的一清二楚。
「喂,乌骨鸡,你在身家调查是不是?要不要我把祖宗三代的家谱抄一份给你?」到最後我被问的不耐烦,吼他。
「我们都要同居在一起了,彼此多了解一点有什麽不对?」他说的理直气壮,却笑的贼贼的,虽然开著车,又老是偷空瞄我一眼。
「谁说我们是同居?我只是帮你看房子,要像Vincent跟我哥那样才叫做同居,understand?」我澄清。
「了解了解,只要成为情侣就算同居了,小弟,你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他豁然开朗,点点头。
不知道为什麽,我想起借住Vincent家时,看到Vincent与哥两人间的互动,有时仅仅是一个眼神的传递,就有尽在不言中的味道;当他们进行平凡生活的对话时,眼神会专注的凝视彼此,将四周围成一个奇异的、只属於彼此的空间──
我没谈过恋爱,却也知道围绕在他们身周的气氛就是爱情,当彼此的共识建立後,结婚前住在一起就叫同居,结婚後住在一起则是善尽宪法里夫妻的义务。
所以,黑鸡嘴里所谓的同居在我耳中听来是件极遥远的事,我心里虽然已经默认哥的爱侣是男人,也不会特意去破坏他们俩人的生活,但这并不表示我自己会接受跟另一个男人成为情侣……
「小弟,你想到什麽?怎麽脸红红的?」黑鸡的声音像是自遥远的天外响起。
我一个警醒,回过神来。
「乌骨鸡,我可不可以先跟你约法三章?」做点预防措施来未雨绸缪:「在你逗留高雄的期间,你能克制自己不吃我的豆腐吗?」
我还是不太信任他,谁叫他老是想把人一口吃掉的样子?不过,或许他对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嗯,有空要多观察观察。
「……怎麽突然这麽要求?瞧你脸红成这样,想到了你的初吻?」又是一副坏胚样。
「哪、哪有──」我恼羞成怒了:「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嘛!我早就、早就忘了那件事,总之,上次看在你是我哥跟Vincent的朋友,所以只揍你一拳了事,要是再有下次,我一定……我一定……」
临时想不出来有什麽惨烈的极刑能让这只鸡害怕。
他却哧一声笑出来:「好,我不再主动吃你豆腐,除非是你自己要求,这样总行了吧!」
「……你的话好像哪里怪怪的……」我歪头端详他半晌,终於想到了:「你头壳坏了是不是,我怎麽可能会主动要求你吃豆腐?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不可能!」
他斜瞄我一眼,胸有成竹的喃喃道:「咱们俩……拭目以待……」
被他那一眼吓的心惊胆跳,有某种不好的预感……
走快速道路,不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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