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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婚-完结-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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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多像我的哥哥或者老师,总之,可以和他无话不谈,但即使恋爱,我也不好意思和他说一些情话。
PS:嘿嘿,趁着之放不在,让我们的程朗感受一下一点点季素的温存吧,让他们俩好好在一起相处一下,也算是给那个一个解释都不说的之放一个小小惩戒。之放啊,老婆都要被人抢走了,你还不快点出来!!!
第三百零四章:蜗婚(304)【12月21号第一更】 文 / 白槿湖
程朗受宠若惊的样子,也许他还有些太意外了,他看似靠近,却又在躲避,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和我说着一些新闻消息,兜兜转转,我们还是老样子,即使要牵手,也没有情人的感觉,他好像是有些顾忌,那种若即若离的感觉。
如同明明爱着,却不敢紧密靠近,我隐约感觉程朗也有心事在瞒着我,我把枕头靠得高一点,和他的目光齐平着,我问他:“你怎么了今晚,怪怪的,像是话到嘴边说不出口,是不是有什么事怕我担心不告诉我啊,你怎么和贤芝一样鬼鬼祟祟的,你有话就告诉我,要是嫌弃我的腿以后有疤有后遗症你就直说。”我激将法使了出来,想听他的真话。
“不是,怎么会,你的腿不会有疤的,再说有疤,我也不会嫌弃。”他笑着看着我说,又问我:“怎么,贤芝有鬼鬼祟祟的吗?她做了什么事还是说错了什么话啊让你有这样的感受呢。”
“昨晚啊,她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也不跟我说一声,今早回来还吞吞吐吐不交代去向,我看她啊,八成是去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嘿嘿,我下次迟早要把她给严刑拷打出来。”我开着玩笑,气氛活跃起来。
科“她肯定是去哪儿贪玩了又不好意思告诉你。对了,季素,你有之放的消息吗?”程朗问道。
望着他,我没有撒谎的念头,我想我不可以欺骗他,但我也害怕他会觉得我是因为之放离开了我所以才选择了他,把他当作婚姻的备用轮胎,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之放的离开,而是因为程朗对我的付出。
最重要的是,火燃烧的时候,程朗扑向了我,是他不顾自己救了我,他的手受了伤,在大难来临那一刻,我在他眼中,不是个被火燃烧的女人,而是他该救该不顾一切的女人。
尚就凭这一点,我想,我学会了什么该放手,什么该把握选择。
仍记得之放将麦乐拉过身后保护的那一幕,记得之放对程朗说让程朗放麦乐走的那些话,那个时候,之放担心的是另一个女人的安危。不是我绝情,不是我见一个爱一个,而是之放连解释都不肯给我就离开,而我又怎么能再辜负一个下去。
抓哪个?放哪个?谁可以教教我,怎么选择,还是一直在原地等待之放找寻回来,这值得吗?
他既然走了,不辞而别,还会回来吗?
麦乐来羞辱了我一番,那些话虽然可以不信,却仍有刀子一般犀利的锋芒划在我的心上,一下下地划着,心被划了很多个裂口。那些裂口,像张着嘴一样找我叫喊着索要着。
我想,该放手,该重新拥有,这场火,让我明白谁是对我最好的那一个人。
所以,程朗问我之放的下落,我如实相告:“之放,他走了,贤芝说他出国回葡萄牙了,我打过电话去他国外父母家,几次都是自动留言的状态,他是怕见到我吧,我这个样子,也许会让他害怕,其实我自己看我的腿都觉得怕呢,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说不定啊这辈子都别想穿短裙和丝袜了。”我苦笑着说,也不想流露出太多的伤感,免得程朗难过。
“相信我,我绝不会让这双腿留下一点点的伤痕,我会找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明年这个时候,你一定可以穿短裙带着孩子踏春。”程朗踏实坚定的样子,让我相信我会好起来。
每次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他总是在,一直都没走开。
我身边遇到过的那些男人,虽然没有贤芝那么多,但来来去去,总有一些在我最艰难的时候躲开了我,唯有程朗,从相识至今,他都没有抛下我扔在一边。
我是多么没有安全感,最害怕,被人中途丢下,之放,终于还是丢下了我,只有程朗,一直都在。
“多谢你,程朗,如果不是你,也许我都被烧死了,也许我烧得都面目全非了,是你在最后的关头扑向了我,没有你,我根本没有机会还躺在这里和你说话,所以,我也明了,对我最好,最值得我去珍惜的是,是你。”我说完这些话等待着程朗的回答。
“你这么说,我倒不安了,季素,不管怎样,不要把恩情放在第一,你心里最最在意的是谁你一定要认识到,不要被自己的恩情欺骗了,我在这里等你,但也给你选择的权利,如果你选择的是我,那我会好好待你,如果你选择的是之放,我也不会怪你。”他说这话的时候,很真诚,是真的在我的考虑,他怕我为难了自己。
“不会的,请你放心,我有分寸,我们正式交往吧,当然,如果你是真的不嫌弃我的烧烤腿。”我笑着指着我的腿。
就这样子,正式和程朗交往了,那晚我睡在病床上,他趴在一旁,晚上做恶梦的时候,我在梦里叫着程朗的名字,很害怕,他拍着我的肩膀,给我掖被子,在我额前轻吻一下,我模糊的记得,很踏实,想到程朗就在病床边很近的距离,我都不害怕了。
如果不是他的手背还有伤,我会紧握住他的手的,我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忘掉那个叫杨之放的人,忘掉,此后我的心里,只有程朗。
PS:大家对季素和程朗在一起的看法是什么呢,也许有的是支持季素和程朗在一起,更多的还是希望季素应该等待之放一个解释,快结局了,我不需要透露,但是我想说,结局会给一个意料之外但也情理之中的解释,请等待,结局很快了。
第三百零五章:蜗婚(305)【12月21号第二更】 文 / 白槿湖
在医院住了十天,我其实都坚持要出院了,可是程朗非要我多住一段时间,还说如果警察知道他没有履行对受害者最大的关心和疗养,他会被再次关进去,我知道他是开玩笑,但是我还是很开心。
程朗,是知冷知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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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季素日记。
科四月二十日,天气晴,阳光很明媚。
我已经试着和程朗交往一段日子了,看到他的笑脸,我就会很踏实。
伤口基本上愈合了,原来灼伤的肌肤都愈合长出了新的皮肤,我坚持着用药,浅边缘的疤痕也越来越淡了。
尚伤口总是要从受伤浅的地方慢慢愈合,最终还是会好起来,和从前一样,只要我们细心料理。
感情也是这样的,受过伤,总是要让自己学会愈合起来,学会疗伤。
再也没有之放的一点点消息了,妈妈和季飒都不想我再提及这个人,孩子的名字也不得不是个问题了,宝宝还能叫杨小放吗?
小放,是多么可爱的名字,我竟不舍得给宝宝换一个名字。
为什么换一个爸爸,就要换一个名字,这对孩子,似乎有些不公平,可是只怪我这个妈妈,太不能争取。
我试着忘记,也渐渐能做到了,再提起杨之放这三个字,我也不那么心痛了,但我想,如果他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仍然会惊慌会忍不住哭泣,太爱了,所以如果重遇,我也会没办法面对。
程朗每天都幸福的样子,他手背上的伤也愈合了,他也可以牵着我的手握着我的手了,我也可以穿上薄薄的裤子走在地上了,可以自由行走的感觉可真好。
在医院的楼下,散步,听老人聊天,孩子来的时候,我就一遍一遍地教他喊妈妈,想起之放曾在电话里,叫我要教会儿子喊爸爸,等他回来了,他回来了,他要听儿子叫他一声爸爸。
于是我又一遍一遍想教宝宝喊爸爸。
想念一个人,也许是自己都不知道了,每遇到那些似曾相识的画面,就会波及自己的心绪,触景伤情。
明明知道那是一块不可以触碰的记忆,却在一幅幅画面里冒了出来,不能自抑。
天空很蓝,这么多天,都没有下过雨,我总是看着天,想着他过得好不好,他身边会有什么样的人在陪着他。
只是一刹那的念头,忙叫自己放下来,别再多想,我已经,不是原来的季素了,那场火,把我和之放烧得一干二净。
了无牵挂了呢。
在医院的花园里,草坪上,我日落之前都会坐在那里,也不说话,见到有人来,就会微笑问好,都说我长胖了,都夸程朗对我呵护有加。
又收到了一个最好的消息,马卫明天就到南京了,贤芝兴奋地一直在念叨,我看着贤芝,真为她开心,她没有复吸,虽然一直没给我解释那晚她去了哪里,但我相信她。
在爱情的面前,毒瘾又算得了什么呢,死亡又怎么样呢,都敌不过我爱你的方式。
医生观察了我腿上的伤,也给出了好消息,说这些伤疤,会淡掉,最后变得很不容易看出来。
其实,我并不希望这些伤疤完全都淡化掉,只是不要太明显吓人就好,我希望它们留在我的肌肤里,浅浅地留着,如果记得在那场火里,我最后一次见到的那个人。
之放,这么多天来,你没有再见我,我也没再找你,我有了我新的生活,我是为了你,被烧伤了,如果不是为了推开你,我也不会有这些伤疤,但是你因为这些伤疤,离开了我,所以,我也就真的不那么痛苦了。
这些伤痕,考验了你我。
再过几天就要出院了,贤芝说马卫这次回来,就不会再走了,也许他们会很快就结婚,贤芝闹着非要和我一起举办婚礼,还要热热闹闹的举办,我说两个二婚的女人一起举行婚礼会不会被人笑话,她说她要把她过去的那些恩客都请来参加婚礼,让他们瞧瞧她现任的丈夫多么好。
我笑话她不知羞,还没见面,都想着婚礼了,她说连婚后的生活都设想好了。
我羡慕贤芝,她可以没心没肺很快就忘掉郑兆和以及过去的那些恋情。
我也要做这样的女子,懂得淡忘和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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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卫回来的那天早上,贤芝早早的就从酒店过来了,我看着她素颜的样子,着实是很惊讶,她穿着素净的白衣,像大一刚入校门的样子,最最纯净的时候她就是穿白衣白裙的,我想起来了,她穿的衣服还是十年前的旧衣,她竟然保存的这么好。
“怎么不精心打扮一下,穿的这么素,还是旧衣,不怕你的王子不喜欢吗?”我放下手中的日记本问她。因为这是这么多些年来,我第一次见到她再一次回到十年前那样的素净和纯真,有着叶蓓的那首歌《白衣飘飘的年代》里的味道了。真的很难把这样的贤芝和那欢场里的样子联系在一起。
PS:贤芝终于要幸福了呢,经历了那么多,我知道很多人还是喜欢贤芝多于季素的,虽然贤芝坏,但是她真,她为友情两肋插刀,而更多的是因为,我们很难做到贤芝那样肆意妄为生活,所以,这样的女子,注定最后会幸福的,只因她本真和善良。
第三百零六章:蜗婚(306)【12月21号第三更】 文 / 白槿湖
“不会的,马卫是不会的,因为这件衣服,是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穿的,那天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见我第一眼的时候,我穿着白衣白裙很素雅,他喜欢那样子的我。所以我就穿这套旧衣,去机场接他。”贤芝扯着裙摆,在我的面前转了一个圈。
我依稀看到了贤芝当年的模样,只是十年了,经历了这么多风雨,现在的贤芝,更像是当年贤芝的妈妈,她成熟了,也磨练了。
我为她祝福,她的幸福,比我还来之不易。
“贤芝,你确定马卫看到你这样不会兴奋的扑上来吗?哈哈,我可告诉你噢,男人呢,最喜欢女人的样子就是最初见到一见倾心的样子,我估计马卫见到你这样清纯的打扮,会激动地抱着你狂啃的!”我逗着贤芝,她脸上的一抹红润害羞的样子更让我开心。
科“素丫,你真是越来越坏了你,越来越风趣了。”贤芝不好意思地说。
“哎哟,你瞧瞧镜子里的你,羞成什么样子了,你真像回到了十八九岁啊,不过有个男人可以让你回到十八九岁,还真是不错噢,你现在说话也变得文静多了,以前的你,肯定说——素丫,你真是越来越风saol了。你都学会有风趣来替代这个词了。”我不放过一丝捉弄她的机会。
“你知道人家变熟女了你还这样子笑话人家,讨厌——嘿嘿,这样说话是不是很恶心,不过我知道,男人喜欢,我这次要拿下马卫,噢,我的艺术家,我来了。”贤芝又开始回到Yin荡的深情卖弄着。
尚真受不了这个善变的女人,马卫啊,赶快把这个疯婆娘去回去免得她花痴得失心疯。
贤芝美滋滋的走了,她去机场迎接她的王子了,我站在窗户旁,看着她走出医院大门,她的样子,真是迫不及待,好久没看到她走路屁股不扭了,只是跨着大步子,白裙飞了起来。
回到了过去,贤芝是回到了过去呢,和过去的小王子再度牵手,贤芝说要在机场接到小王子后就去约会,约完会,再带着马卫来医院见我,一起叙叙旧,她说她会偷偷地向我汇报战果。
她是要带马卫去酒店开房吗?哈哈,相信贤芝自有谋略。
午饭和程朗一起吃的,妈妈带着宝宝和季飒先回家了,我的伤势好了下来,他们总算是可以放心回家了,我过一个星期出院,也许会回家,也许会回公司暂先上班。
我决定上班,不再待在家里,带着孩子,总是会忍不住胡思乱想,过段时间就可以带团,到处走一走跑一跑,也会让自己走出来。
这样子的自己,才是正确的。
所以那些心思敏感多疑的女人,更是不适合在家做家庭主妇的,倒要出去工作,走入社会,有自己的社交圈子,有自己的女性朋友和男性朋友,让自己开朗明媚起来。
我对程朗说:以后我要做职业女性,虽然我是你的下属,但是该涨工资还是得涨,别以为是自己的妻子就可以克扣奖金。
程朗的父亲来医院看过我,他对我很亲切,是个很开明的父亲,说只要儿子喜欢,觉得好,他做爸爸的也会把我当自己的孩子看的。
这一切现状,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如果不出意外,我还真的可以和贤芝一起举行婚礼了。
其实我还不想举办婚礼的,但是程朗说不然不公平啦,他还没有体会到婚礼的感觉呢。
他无辜的样子,于是我笑着说一切都由他去办,我听他的,不然他不给我发工资行了吧。
这样的我,越来越乖巧和顺从,跟着程朗,觉得他很踏实,很有安全感,不会被抛弃,只要我需要,他都很快出现在我身边,他没有太多的女性关系,他的手机里,除了最简单与公司有关的女职员,还有生意伙伴,他没有过多交往的女性朋友,至少程朗的身边不会有个像麦乐那样的暧昧伙伴。
麦乐的新专辑确实是很火,盗版碟卖的到处都是,她越来越闪耀了,也许很快就是一线女歌手了。
她也是凭借那首《心湖》,只是我没有再看到关于她和之放的新闻了,媒体和八卦娱记也渐渐淡忘之放了,娱乐圈就是这个样子,再火爆的新闻,过一段时间出现一个更火爆的,自然就会掩盖掉之前的了。
麦乐的身边,也有了不同的绯闻男友,她依然大大咧咧地表白,说着自己多爱对方,似乎也忘记了之前只怎么在镜头前大表自己对之放的爱了。
我猜想,是麦乐抛弃了之放吧,也许是她更红了,也许是她有了更好的炒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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