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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婚-完结-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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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东西,你出世了以后,不可以抢走我的女人哦,她是你妈妈,可也是我的老婆哎,你不能抢光光她对我的爱,否则,嘿嘿,我就不给你喝。”之放说完,马上又抬起脸,对我说:“素素,不得了,这孩子脾气比我还大,我就说不给他奶喝,他马上就一脚踹在我的脸上。”

    我笑了,说:“你活该,不给他奶喝,难道给你喝不成!”我话一说出口,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说的有些让人听了有别的意思了,我低下头,不说话了。

    他挤坐到我身边,说:“你给他喝,那我也要喝,不管,你不能偏心。”

    我哭笑不得,哪有这样的臭家伙,我望望吧台那边的子晚,我说:“之放,你说声音小一点,子晚在客厅吧台那呢,要是被他听到,岂不是要在心里笑话我们。”

    “不管,反正杨小放享受到的待遇,我也一个也不能少,你不能有了小放不要大放。”他将头贴在我的腿上,看起来,他是那么的乖。

    他的头发,很浓密带着微微自然卷,上面有着海飞丝的香,他喜欢简单的海飞丝。

    “那杨小放出生后每天都要穿着一个纸尿裤,你难道也要穿嘛?”我扯着他一根胡子威胁着问他。

    “穿啊,怎么不穿,只要你开心,我怎样都成。”他眯着眼睛笑。

    他有些淘气,可他冷静沉着下来的时候,又是那么的男人味十足,尤其是他认真工作的样子,他写歌的专注样子,真迷人,眉头会稍稍皱起,眉骨高隆,他的眼睛,总让我会想到梁朝伟的眼睛,那么的深邃且深情。

    他是个介于男孩与男人间的样子,他无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都单纯的像是一个孩子在向大人索要玩具。

    比如他央求着要我带他睡觉,他说只有睡在我身边,他才不做恶梦,我也十分怀疑在我之前这二十年,他是怎么睡觉的。

    当说说他的房间,你就会更明白,这个男人,是多么的可爱了。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蜗婚(173)

   第一次进之放的房间,我还以为我进入了一个植物园,原来他是那么喜欢植物的男子,房间里,到处都是盆栽盆景吊兰藤蔓,毫不夸张地说,他的房间,简直空气都要明显比别处好,可见他房间里的植物净化空气的能力是多么得强。

    我摸着一棵我叫不上名字的盆栽叶儿,我问之放:“你怎么这么喜欢这些植物,换做是我,我倒宁愿养几只动物,也比植物好啊。”

    他心爱地摆弄着他的植物,说:“你看它们,总是安安静静的在那里,不吵也不闹,浮躁的时候,总能在这些植物的身上,找到静心。”

    这让我,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不仅仅我看到的那么酷酷才华横溢,他有种不张扬的静,他安静落寞的样子,总是会让人心疼。

    也许,这是每一个作曲人总会有的悲伤小心境,这时,我不吵他,只是看着他,坐在地板上,亚麻的长裤,他抽烟,见我来了,将烟很快的灭掉。

    而我,并不会说他。

    朝夕相处了几天,对他的感情,更加的深厚,我想,如果孩子出世了,我会和他感情更深的。我们可以一起去某个城市旅游,住在靠海滨的酒店里,过属于我们的日子,当然,也要把孩子带着,他说的,要和我一起照顾杨小放。

    元宵节的那天早上,是之放准备要和我一起去我老家看望我妈妈的,早上我给季飒打了电话,说了我要回来的事,之放也和我一起回来,我让他先别和妈说,妈定会忙得准备这准备那,其实,不需要准备什么,就当是自己家人。

    这次回家,至少是要在家待四十天的,等孩子出世满月了,我再回南京。之放把我的衣物什么都准备好了放在车上,还有他事先买好的一些母婴用品,满满地塞了一大箱子。

    之放说他也要和我一起等杨小放满月了回南京,反正他请好了假。

    我笑他是不是打算这四十多天就住在我家了,住这么久,多像是上门入赘的女婿。

    他搂着我说入赘也不错啊,只要季飒不介意,他是愿意做上门女婿呢。去

    我在他的下巴上捏了一下,说:“美得你,才不给你上门,便宜了你。”

    子晚略略伤感地说:“我好不容易过了有几天有嫂子在家的日子,你们却一起都回徽州,把我孤孤单单落在南京,还一走就是一个多月,不过回来我就可以抱我的小侄儿了,我就只好等了。”

    之放关着车门,对在楼下送我们的子晚眨了一下眼睛说:“趁你老大我不在,你赶紧带个女朋友回来吧,好好享受你这四十天的幸福生活,二人世界,多好!”

    “嫂子,你也不管管我大哥,总是让我带女朋友回家住,教坏了我。”子晚来向我投诉。

    “肯定是你哥他经常这么做,不然怎么这样教你呢,之放你也真是的,子晚还小,你别教坏他。”我笑着对之放说。

    “我哪有做过,你问问子晚,我什么时候带过女孩子回家的,不就是带了你吗?我向贝多芬起誓,我要是说的假话,就让我音乐灵感枯竭,再也写不出一首好歌。”他认真地说。

    子晚说:“对啊,嫂子,我哥可乖了,从未犯过夜不归宿的错,更没有带女孩子回来留宿过,这点我可以作证。”

    “切,子晚,你唬我吧,你哥在我那里都住过几个晚上呢。”我说完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相信之放和子晚都是一样的,看起来是个很后现代的男孩,他们骨子里流着有葡萄牙的血统,浪漫而特别,但他们都一点也不花里胡哨地同女孩子轻易搭上。

    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未来丈夫呢?我会相信他,而关于他的过去,就像他对我的过去一样的大度包容,过去的,是属于过去的那个人,现在的,才是属于彼此的。

    何必拘泥于过去的那段感情那个人呢?

    我开始学会去经营一段感情,去小心的呵护,纵使我曾错过,曾错得有些不可原谅,重新开始的时候,我依旧要满怀信心,再婚的女人,最忌讳的就是重蹈覆辙。

    所以,我会对之放一百个信任,一百个放心。

    相信是幸福的,为什么不信任自己的男人呢。如果现在还有一双丝袜一撮长发落在我的卫生间,如果之放说那不是暧昧的产物,那只是一个女同事借用卫生间留下的,我都会相信,然后清理干净。

    我望着坐在我左边的男子,我头靠在座位上,我微笑着看他,他和子晚说着话,没有注意到我的注视,我心里的踏实,是无法形容的。

    从离婚到蜗婚再到即将的再婚,都那么的不容易,幸福,也许只有来得不容易,才回去珍惜,也只有在错了一段婚姻后,下一段婚姻,会更好的经营。

    我感谢,之放他给我的安宁和踏实,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可以爱和被爱的女人,让我对男人的宽容与深爱,又有了一份认识。

    到底,之放做的最让我感动的事,不是对我怎么怎么好,而是,他可以接受我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还没有出生就为孩子策划着名字和未来,承担着一个亲身父亲都未必能做到的义务。

    我想,单凭他这一点,足够我的托付。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蜗婚(174)

    车在高速上行驶着,我还在想他这样的一辆悍马像小坦克一样开到了我的那个小城里,会不会有些招摇了,我离过婚,再婚,我并不想太高调,免得人说闲言碎语,自是不会在我面前说让我听到,可等我回南京了,妈妈肯定要听到了。

    “之放,你这车,是不是有点高调了,要不你和你哪位朋友换一辆比亚迪或现代开开吧,我那就是一个小山城,都是认识的人,要是看到这车,真有人会跟在后面看这车是开往哪家的,到时候别弄得被人说我再婚还那么的高调。”我弱弱地说,又怕之放会错误理解我的意思。

    “傻丫头,我就开我的悍马,况且我的朋友里,好像也没开三十万以下车的,你放心,我就是要高调,你之前的不幸,统统被洗涮掉。我要让你们家那儿的十五到五十五岁的女性,都羡慕你。”他伸过右手揽着我,稍用力的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他的意思是,不用管什么流言,有他在,怕什么。

    是啊,有他在,我的所有担心,听起来都是多余的。

    爵我也许太顾及了,想想也没什么,谁下了定义离婚的女人就非得像偷偷摸摸一样的再婚吗,谁愿意离婚呢,若不是一段感情真的维持不下去了,谁会没事找事要离婚。我一生未做亏心事,我怕什么,谁爱说就让谁谁去说,嘴巴长在人脸上,我也管不到的。

    也在心里暗暗窃喜,之放的模样,要是出现在我们那块地方,准能如他说的,引来很多女孩子的羡慕,他穿着棕色的夹克,大大的翻边毛领,戴着一顶报童帽,星味十足。

    车里放着我爱听的邓丽君的歌,我哼着歌,之放拿过一个小小的空调被盖在我的肚子上,他知道我嗜睡最近,总是靠着靠着就会睡着了,他特意在车里准备了一个小空调被,就怕我会在路上睡着了。

    “之放,什么时候,你也写一首像邓丽君一样甜美的歌给我,好吗?就像是那首《甜蜜蜜》一样。”我哼着歌说。

    “好,没问题,为你写的新年歌曲,你可以自选,我为你量身定做,谁叫你是我的老婆大人呢,我的人都是你的,可况我写的歌。”他一副绝对服从组织命令的样子说。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因为爱听邓丽君的甜蜜蜜,我就和贤芝俩一起花了四十块钱去电影院买了门票,看了那部黎明和张曼玉主演的电影《甜蜜蜜》。

    一下子,我和贤芝竟然第一次的喜欢上了同一类的男人。

    本来是我喜欢金城武那样的男人,她则喜欢梁朝伟那样的。

    可那部电影《甜蜜蜜》,让我和贤芝都爱上了里面的黎明饰演的小军。

    我喜欢小军,是因为他外表憨憨的老实的,其实,他内心什么都明白,他的感情也是很激烈很丰富的,他不说,他看起来的老实,却不是那种木讷,总之,是说他老实其实他不老实,说他不老实吧其实也是个老实男人。

    我总觉得这样的男人,是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看起来很踏实,但绝不是那种像武大郎一般的老实木讷,他心里和明镜一般聪明澄澈。

    这便是那种有内涵的男子,很多事情,放在心里,而不是用面部表情来表现,他也许爱你只是一个很细微的动作就够了。

    我仍然记得电影里他们的那一段对白,就是在张曼玉进了一大堆邓丽君的唱片却没有卖完的时候,他们一起坐在那个小小的店铺里靠近着喝维他奶。

    张曼玉说:“你占我便宜啊?”

    黎明说:“你占我的更多一些。”

    张曼玉说:“你明知道还让我占啊?”

    黎明说:“我担心我不让你占我便宜,你就不来找我,那我在香港连唯一的朋友都没有。”

    他一直都清楚她是在占他的便宜挣钱,但是他愿意,只是为了她能找他,有她这么个朋友。

    这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看似老实其实很坏坏的男人。

    你猜贤芝是为什么喜欢上这部电影里的黎明?是看他在电影里,给她的衣服系扣子的时候,系到脖子上的那枚扣子,却怎么也系不上,到是他们的脸越靠越近。他突然的就抱着她亲吻,解开她衣服上刚扣好的衣服。

    他是那么得疯狂地要着她的样子,一下就让贤芝爱上了。

    贤芝说她喜欢在那方面像洪水猛兽一般的男人,她喜欢朝她扑过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抱着开战的男人,她说那样特别的刺激。

    所以,她不适合结婚,不适合有一个固定的男人,我想一个男人如果和老婆结婚几年了,每次办那事都还像猛兽一样扑过来,而不是细水长流,那么这男人指定是有毛病。

    同样喜欢一个男人,我和贤芝的视角却决然不同,我看的是性格,她看到的则是性。

    我觉得之放就是像黎明饰演的小军那样的男人,他看似像个大男孩,其实他内心十分的有担当,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我喜欢的,就是这样的男子。

    车一路开着,他的车技很好,车开得很稳,我想着电影里的画面,又斜咪着眼看他的侧脸,慢慢地我就睡着了。

    我只是和他说了大概的地址,把家里所在的路和小区名字告诉了他,没想到,他还真就独自找到了,车开到了那栋旧居民楼里,我都还没有睡醒。

    “宝贝,你醒醒,咱们到家了。”他轻轻在我旁边说。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蜗婚(175)

   他轻柔的声音把我从梦香里拉醒,到家了,真快,我觉得我好像做了一场梦,晃晃悠悠的,就到家了,很快就要见到妈妈了。我倒是不紧张也不激动,我看着之放有些紧促的样子,我有点忍俊不禁了,这时的他,才真像是个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模样。

    我伸了一个大揽腰,手揽过他的脖子,我说:“哎呀,真快啊,你无师自通啊,竟然没有我这个活地图,就被你找到我的家的。”

    “这不是你的家,是你的娘家,你现在啊,是叫回娘家。”他说着打开车门,将我搀扶下车。

    一下车,我就看见了熟悉的街坊邻居原是在一旁聊天下棋的,都凑了过来,有和我问长问短的,也有的就直接和之放攀谈了起来。

    “这么好的男人,怎么就被季素撞着了呢。要是离婚的女人都能遇到个这么好的男人,那我真愿意去离一次婚。”

    “季素这孩子有福气啊,从小我就看她有福相,你瞅瞅,如今过得多体面多风光,坐着大奔,咱这里嫁出去的姑娘有谁比她风光回来的。”

    “就是,谁说离婚的女人就是烫手的山芋呢,你看季素,不和香饽饽一样,你看这男人对她多好,真甜蜜啊,我就是说,别看低了离婚的女人,别把我们离过婚的女人都看得不值钱”

    大家都在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

    “小伙子,你是哪里的人啊,我怎么看着你像外国人啊,高高大大的,鼻子这么挺,我觉得你怎么那么像**大片里的帅哥呢!”从小看着我长大的街道阿姨,本是在锻炼身体的,也过来问。

    “阿姨,你好,我是有一点外国血统的,我爷爷是葡萄牙人,所以我也有一点葡萄牙的血统,我现在定居在南京。”之放说着,手搂着我的腰,眯眯笑着说。

    阿姨高兴地拉着我的手说:“瞧瞧,真真是个懂礼貌的孩子,看起来是又体面有大方,素素啊,你真是我们这里离婚女人的榜样啊,你妈妈前段时间和我聊天还和我说她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了,要是你妈妈待会看你带这样的一个未婚夫回来,是肯定高兴地没话说了。”

    “是吗?真有那么好吗,阿姨,你可别被他乖乖的样子给施了障眼法,他要是犯起倔来,还真是个孩子呢。”我和阿姨说笑着。

    隔壁的大爷也摸着之放的那辆悍马说:“啧啧,这好车就是亮啊,比起那些国产车,锃亮锃亮的,我认识这牌子,别看我一辈子没买过车,可我喜欢没事就瞅路上的车,这是奔驰悍马啊,得百吧万吧。”

    “大爷,您哪,再过些年,都能成专家了。”我说笑间,看到妈妈走了过来。

    妈妈穿着藏青色的外套,刚从家里出来,手上还沾着白面,兴许是正在搓汤圆呢,我刚想迎上去喊一声妈,没想到的是,我妈在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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