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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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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若云那边有什么动静?”林立翔突然问。
金皓熏从文件里拿出几张照片,递到林立翔面前。
林立翔眯起眼睛,唇边是残忍的弧度。
那是世间最美丽的原罪。
那是深渊最寒凉的罪恶。
那是熔融冰山的烈焰。
那是粉碎山原的恶鬼。
——你在宫殿的王座上,我只能俯首称臣,潜匿光辉,暗藏匕首,静待时机。
我没有能力与你锋刃相接,与你兵戎相见。
唯有除你羽翼,断你臂膀。看你,狼狈的跪地求饶。
******
意料之中的,王瑞恩和马智文像发了疯一样一下子开了三瓶白兰地,当他们两个一人喝空了一瓶争夺最后一瓶的时候,王瑞恩和马智文那种怒目圆睁卷袖抬腿即将就要为一瓶酒大打出手的时候——王瑞恩突然高喊了一声“今天我生日!独大!”然后理都没理愣在原地不明所以的马智文,抢过第三瓶白兰地就灌了下肚。
我拿着本子嘴角抽搐了两下。
喝不死他!
王瑞恩整张脸已经像被太阳晒伤的皮肤那样红。很明显他醉得不轻。
他喝了两瓶酒精含量那么高的白兰地,今晚估计会一觉不醒吧……长眠什么的。
但是。
最先倒下去的不是王瑞恩,而是马智文。
马智文努力清醒着头脑站起身,他的脸上也是挂上了两团天边的火烧云,他摇摇晃晃地原地转了两圈,最后目光终于定格在了林妮雯的脸上,然后满足并且温柔地笑了……我怀疑他现在脑子里是不是借着酒力发作,然后幻想着林妮雯穿着性感蕾丝装拨弄秀发摆弄风姿喊着,“老公~来这里呀~来这里呀~”。
跟着马智文就笔直笔直地走向林妮雯,一头栽进温柔乡里,倒了。
我看了看现在估计前面是悬崖但是你告诉他前面是平地他仍会傻不拉几地往下一跳的王瑞恩,他喝完那瓶白兰地的最后一滴之后,还意犹未尽地舔了两下瓶口,确定真的没有了以后,才一松手,“哐当”一下把瓶子放到了地上。
不过,按照我多年的经验,王瑞恩的酒品还是不错的。他喝醉了不会像街边那些发酒疯的酒鬼一样鬼吼鬼叫,也不会像家暴男主角那样耍醉拳,最多就是把自己的衣服扒个精光躺在床上裸睡而已。
王瑞恩几近癫狂地像是宣告胜利般地万分清醒地超乎常人地打破常规地,用他最后一丝清醒的意志走到倒在林妮雯怀里的马智文身边,抬腿就给了他屁股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只有我知道,这家伙一定是在报复!报复他老婆这么耍方若绮。
王瑞恩在完成了报复以后,终于安心地醉下了,他拎起我的领子,用充满酒气的嘴大喊:“过来!你陪我喝!马智文那小子完蛋了!”我断定他可以准备送进青山了。
我架起昏昏沉沉的王瑞恩,看了看放在一旁的三层蛋糕,心里暗爽着把王瑞恩送进了VIP包厢,把他往沙发床上一甩。然后冷静地看着王瑞恩在沙发床上扭了两下,准备开始他的裸睡酒品。他熟能生巧地把自己的皮带一扯,狠狠地砸在了我的脸上(……),然后潇洒地把裤子脱了一半,碍于鞋子还穿在脚上,最终还是没能脱下来,那裤子就以一种极为诱惑角度挂在他的大腿上……
我赶紧找了面镜子看看我的脸有没有被他的皮带毁掉,确定我的脸只是比平常红了一点点之后,我左右张望了一下,并没有发现摄像机和八卦记者的镜头,于是我抡起胳膊拿着皮带在王瑞恩身上轻轻地(相信我!只是轻轻地……)抽了两下。他半睁着混沌的眼睛看着我,然后潇洒地坐起身来,解开所有的衣扣,把衣服一脱,毫无预兆地拉住我的手,把我拽到沙发上坐下,他的头很自觉并且很不要脸地埋在我的双腿间,还像很享受被皮带抽的样子“啊啊~”叫了两声,在我的大腿上不断蠕动。正当我想要拿起桌上的香薰蜡烛烧光他的头发送他去少林寺的时候,王瑞恩突然呢喃地喊了一句——
“若绮……若绮……”
我顿时气短了。
不是因为他那么风骚地躺在我腿上扭来扭去。
也不是因为我认识他那么多年现在才发现他有小M喜欢被抽皮鞭的倾向。
而是他把我当成了方若绮!!
我真是……服了他了。
我一把抓住王瑞恩的头发,东扯一下西扯一下,企图把他揪醒,但这家伙不仅没有醒,而且还很享受,脸愈发红得热烈,不断地喊“啊~好难受、好难受~”活脱情欲片里的女主角。
我去,你难受个鬼啊,我无端端做了枕头而且这枕头还有个标签叫做方若绮我心里才难受!
然而,就在我琢磨着该怎么处理掉这个麻烦的醉鬼的时候,原装正版并且还没拆封的方若绮端着一杯醒酒茶像救世主一样闪着光辉拉开了帘幔——我感觉我看见了圣母玛利亚。但是方若绮看到我和王瑞恩这样的姿势倒在一起的表情明显不对(我明白的我明白的,因为我也觉得很不对劲)我正想解释,但腿上的王瑞恩又哼哼了两下以极高超的技巧成功把整条裤子都退了下来,于是他没穿衬衣没穿裤子只有一条非常非常紧身的三角内裤暴露在空气里,可以很清晰地看见他胯下那鼓起的轮廓(……),还有他每个星期总花那么几天泡在健身房里锻炼得和大卫雕塑一样结实的肌肉。
我突然想,这家伙该不会是知道进来的是方若绮所以故意脱精光的吧?……王瑞恩什么时候变得这么Open了。
方若绮估计是受到了不小的刺激,她诺诺地把手里的醒酒茶放下,说了句:“打扰了。”转身离开。
我猛地一起身,完全忘了腿上还有个王瑞恩,任由他一脑门撞在了桌子上,像头被雷电劈中的猪一样倒地当场。我叫住方若绮,“等一下!”
王瑞恩这个兔崽子,想我这么简单就放掉他?门都没有!
“方若绮,你有带眉笔么?”
“……有。”方若绮应了我一声后,用踩着风火轮般的速度冲出了包厢,然后又用乌龟爬行般的速度走回了包厢。我接过眉笔,笑了,“有兴趣一起来么?”
在接下来的十分钟里,我爆发出我的生平绝学,尽情地发挥我的艺术天赋,挥洒着我的笔墨,转动我的头脑,势必要把王瑞恩化成一个埃及艳后……不过,碍于他那太过健美的身材……始终还是有些不靠谱,他现在看起来也最多是像个宫廷里翘着兰花指媚眼如丝的娘娘腔太监……
方若绮蹲在我旁边看着我化,她轻轻地笑了,我回过头去,看见她的笑靥绽放在空气里,清澈的瞳眸像是千年风沙也掩埋不了的月牙泉。她脸上有浅红的色彩,我想,她应该是一个酒量极差的女孩。
我把眉笔给她,“尽情地发挥吧!”
兴许是刚才在完真心话大冒险太过兴奋的关系,方若绮原本固定在脑后的发丝悄然地垂下一小簇在脸侧。
她轻笑着咬着下唇,像一个干坏事怕被人发现的小孩在王瑞恩的脸上画上三道胡子,这让我猛地记起,这个女孩,才不过二十岁。
所有的面具,都有它最初的原形。
所有的怨毒,都有它最早的初衷。
其实有时候想想,因为自己的主观臆断,因为看见了席若云踏进演艺圈后经历的不堪的现实,因为曾经经历过一沉百踩任人践踏的年代,因为抱着一颗所谓的想要保护她的心,答应了席若云阻挡方若绮朝演艺圈前进的请求——
也许,在席若云眼里,我是善良的。
但是,如果方若绮有一天知道这些事实,那么,我和那些泼在绿树上的污水,和折断飞鸟羽翼的手,和绞碎刺猬尖刺的机械,又有什么区别?
自己在踏进演艺圈的时候又不是没被人阻扰过,父亲、母亲、弟弟,哪一个不是苦口婆心地劝阻?但是我没有听。
自己在踏进演艺圈之后,遇到了桀骜不驯童靖阳,遇到了毒辣心狠的林立翔,眼见着和自己同期进入的王瑞恩红得发紫,而自己还在干着跑龙套的工作。我也没有放弃。
这样不甘于平凡所以一味向前最终走上了天王之路的自己,又有什么可笑理由,可以拿来阻挡别人?
最初在方若绮眼底看见的那一份野心,谁说不是因为和自己一样,是由不甘演变而来。
林立翔在我眼里,他是断了我直线走到出口的坚石,他是绝了我上位机会的刽子手,所以,他在我眼里,是恶毒的,是我想要迅速碾死想要赶尽杀绝的害虫。
其实,你和我,是同一种人吧?
依着昏黄摇曳的烛光,眼前的女子的肌肤泛着柔和的光泽。心里像是有人在用羽毛在挑弄,化开一阵酥麻。
我伸出手指绕起她垂在脸侧的那一簇头发,拨到她的耳后。
她回头看我。
我们的鼻尖微触在一起。
我们的目光在空气里交错。
和那些狗血的电影情节唯一不同的,是我们两个嘴巴没有撞在一起,女主角没有大叫说“啊!混蛋你抢了我的初吻!”,男主角没有不屑地抹抹嘴,说:“什么年代了,还初吻!”
她只是看着我,毫无闪躲,毫无尴尬,静静地看着。
她眼底的清澈让我一下子无法坦然面对,我宁可她现在看着我的目光是那天在医务室里的那般混沌。
为什么要用这样的目光看着我。
我在你心里,究竟是何种摸样?
或者不论我现在究竟是何种摸样。
因为总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一个披着恶毒的皮囊的人。
到了那个时候,你还会这样看着我么?
我抽开了思绪,站起身来,想要说些什么化解现在的气氛,包厢外却突然传来一道女声——
“大家好喔,我是明权的女朋友莫筱筠。”
莫筱筠。
这个普通甚至来得有些庸俗的名字。我曾经因为席若云而卷进了莫家方家那场纠缠如麻的纷争中的时候,听到过这个名字。
她是莫伟名正言顺的女儿,是方若绮同父异母的姐姐,是席若云所谓的妹妹。
而这个和席若云针锋相对的莫筱筠,竟然摇身一变成了高明权的女朋友。
方若绮霍地站起身来,她脸上的笑意早就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寒意和困惑,她想走出包厢,我下意识地压住她的肩膀把她按在沙发上。
她用复杂的目光看着我。
我的手按在她的肩膀上,一动不动,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只知道,现在的情形,席若云在外面,先不说莫筱筠看见席若云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席若云看见莫筱筠的时候会不会情绪失控。如果方若绮这个时候出去,席若云想要隐瞒的事实可能就会瞬间被揭露,闹得天下大乱。
方若绮颓然地靠在沙发里,眼睛空洞地望向包厢里的一角,不知道她正在想些什么。
我拨开帘幔,走了出去。
……
在刚经过厨房门口的时候,我看见席若云那抹纤细的身影在我面前一晃而过,她手里端着我特别订制给王瑞恩做生日的蛋糕——对,就是那个整个蛋糕都裹满奶油,里面巧克力和酒混合的畸形蛋糕,走到刚刚面带微笑自我介绍完毕看见席若云后脸上表情马上像吃了大便一样极速变化的莫筱筠面前,她穿着高跟鞋的叫微微一个踉跄,配合脸上讶异的反应,然后整个三层的蛋糕脱离了她的双臂,朝前翻去——
林妮雯抱着烂醉如泥的马智文惊愕地张大了嘴。
站在莫筱筠身边的高明权正在四处张望这个生日派对的主人公在哪。
而莫筱筠,则是顶着一张化着瓷娃娃妆容的脸,用着极尖细的女声尖叫起来,以整个身体迎接飞来的蛋糕——
我甚至能看到她深深吸气而高挺的胸。
像是欢乐的迎接。
啪嗒。
承接蛋糕的底盘摔在地上。
地上是裂开的蛋糕和白花花的奶油。
整张脸和礼服都被奶油和黑乎乎的巧克力掩盖的莫筱筠僵立在原地,仿佛一尊雕塑,然后,她缓缓伸手抹去了挡在眼睛前面的奶油,开始小声哭泣起来——
那些眼泪卷着油腻的奶油,滚滚而落。
我不动声色地靠在一旁看着发生的这一切。
莫筱筠。
你可以躲的。
那么大体积的蛋糕,那么明显的意图,那么分明的厌恶,可是你,为什么不躲呢?
是为了博取我们这一群对你并不熟悉的人的同情吧。
席若云吃惊地捂住嘴巴,赶紧从身后掏出早已准备好的手帕,帮莫筱筠抹去一方奶油,并且歉意地说:“啊,抱歉,我刚才手滑了一下。”
那些娇弱的抽泣声,那些虔诚的道歉声,总会交杂在一起,重新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声音,不断地在空气中回响,也不知道是为谁宣告着——
哈,我赢了。
第69章 第六十九章
再度的重逢,只为了验证自己有多么幼稚。——方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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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个傻子一样坐在包厢里,身旁的沙发上是醉倒的王瑞恩。
他的呼吸含着酒意扩在在空气里,与香薰蜡烛散发出来的气味混杂在一起,说不出的怪异。
突然很后悔刚才为什么没把自己也灌醉,那也什么都可以听不到,什么都可以当作不知道。
外面那个毫无预警闯入的女人是陪伴了自己十九年的“姐姐”。
我对她的声音,又陌生,又熟悉。又或者是条件反射的一种逃避方式。
脑子里乱成一团,莫筱筠自我介绍的声音,黎华把我按回沙发时的眼神,全都纠结在一起,像老式电视一到十二点就开始又黑又白地闪着雪花的模样。
茫然,混乱,不知所措。
不断地有疑问从大脑的深层涌上皮层,像是想要冲破天灵盖。自己被赶出家门的那晚所感受的寒冷重新拢聚在一起,不断地反复播放,刺激着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
莫筱筠为什么会成了高明权的助理?为什么会成了他的女朋友?
黎华和席若云到底和莫筱筠有什么关系?和自己被赶出家门有什么关系?
直到外面再度传来莫筱筠的声音,我才愕然清醒。这一次,并不是她温和而虚假的甜美的声线,而是她卯足了气息,由丹田奔向喉口,爆发出的尖细却极有力道的尖叫声在耳膜上跳跃,刺耳难受——
像某夜划破天际的惊雷,像斗胆刺破苍穹的针尖,像赛场上割破空气的花剑,像枪会里穿透靶子的子弹。
而不管是脑海里狂奔而过用来的形容莫筱筠尖叫声中的哪一个——它们的目标,都变得不再是天际,不再是苍穹,不再是敌手,不再是枪靶——而是自己。一直以来,都是自己。
明明自己只是窝在沙发里一动没动,但大脑却是像日夜不息地运转了几十年般疲累,像脑门被草原上缓慢踏过的奶牛踩中,像哥斯拉在头顶一边喷火一边跳舞。沉得像灌了铅。潜意识把从前莫筱筠在人前和自己装得相亲相爱犹如亲姐妹,人后把自己当成菲佣老妈子使唤的情景,统统不留余地地调校出来,像深夜频道播放的那些无声的黑白电影,多么的老旧,多么的怀古,多么的震撼。
那是一段无从否认,无从逃避,深深弥留在大脑的烙印。
——她为什么会成了高明权的助理?为什么好吃懒做的莫筱筠可以成为艺人高明权的助理和他的女朋友?
莫筱筠可是有天赐的演技啊,否则从前怎么能让别人从表面看起来我们是一对友好的姐妹?
至于黎华和席若云,无可置否的,黎华刚才把自己压下的那一个动作,彻底出卖了当初自己第一天到片场席若云脸上无辜的表情——
自己家那档子比墨汁还黑、比麻花还乱的事,怎么可能和他脱得了关系?
******
我走出包厢来到外面的时候,酒馆里除了我和王瑞恩之外,一个人也没有。
走到门口,隔着酒馆的玻璃门,看到和自己身上同一品牌的小礼服的莫筱筠满身是奶油和巧克力浆地抽泣着依偎在高明权的怀里,高明权像一个好好先生一样温柔地拍着她的后背,安慰着她,让她看起来像温室里的花朵,像一个娇弱的公主。
席若云穿着露肩的礼服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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