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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苍山恩仇记-第1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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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爷的戏演完,下场去了。场上的林炳,就成了三军统帅。他看看四周,五六十名衙役都在静听他的号令,心里有些美滋滋的,嘴角上浮起了一丝带有杀机的笑意。忽然想到:袁正纲说的行刑刽子手,不知道到了没有?就喊了一声:
“行刑刀斧手!”
随着一声脆脆的“在”,转过一个小伙子来,躬身唱喏。看那人,不过二十七八年纪,中等身材,白净面皮,身上斜披着大红彩绸,腰里挎一把带鞘的鬼头刀。按照林炳原先的估计,以为刽子手必定是膀大腰圆,一脸的横肉,即便不像真周仓那样,至少也应该像“赛周仓”那样。没有想到这个刽子手,倒像个文弱书生,心中先有了几分不快,又见只有他一个人,就更加怀疑是袁正纲在捣鬼,登时笑意消失,气虎虎地问:
“怎么就你一个?”
“回守备大人,小的是专学出人①的军牢快手,就这三十几个活儿,有小的一个人,满能对付了。”书生似的刽子手文质彬彬又满有把握似地躬身回答。
……………………
① 出人──刽子手的行话:泛指用各种方法在刑场上杀人。
当时小县里斩人,一年中也没有多少,而且集中在秋季执行,因此并没有专职的刽子手。每逢行刑,刽子手都是从军牢快手中挑选兼任的。每砍下一颗脑袋来,由县里拨给一份儿赏钱,当然砍的脑袋越多赏钱也越多。反正一只羊是轰,两只羊也是赶,袁正纲有意把这三十五注赏钱全照顾他,就打发他一个人来了。
张胖子见林炳有些不相信的样子,笑着打了个圆场:
“林守备有所不知,我们这位兄弟,祖祖辈辈都是吃的这行饭,家传的一手出人好刀法。在他爷爷手上,有一年县里一次要处决八百多个造反的畲客,他爷爷一把刀,做了二百多个活儿,连刃儿都不卷。林守备不信,一会儿看好的就是了,”
林炳将信将疑,叮嘱了几句“小心在意”之类的话,就吩咐列队出发。
一面破锣在前面开道,那难听的声音低沉而刺耳,叫人听了全身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难受劲儿。──不是县衙里没有声音好听的锣,而是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传统:死刑犯进法场,必须敲这种破锣,以示与官员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本质上的区别。
三十六个死刑犯排成双行,夹在两行手持刀枪的衙役中间。本良打头,正觉殿后。两个人互相都瞧见了,但无法说话。本良心里直嘀咕:“山上的人要下来,正觉师傅是不是已经知道了?怎样通知他一声呢?”
本良走在最前面,昂首挺胸,左盼右顾。一出衙门,他就十分注意街上的行人,看有自己认识的没有,有从山上下来的没有。但是,出于他的意料之外,他不单连一张熟识的脸也没有发现,而且觉得街上的行人比平时明显地减少了。店铺虽然都开着,但是除了伙计们趴在柜台上瞪着无神的眼睛看着他们这一伙儿押赴刑场砍头的死囚之外,哪家店铺里也没有顾客。一路上,连所有的吃食摊,包括卖水果的,卖姜糖的,卖烧饼油条的,全不见了。好像他们约齐了今天要歇一天工过八月半似的。──当时有一条并不成文的规矩:凡是死刑犯被处决之前游街,一路过去,见到饭店、南货店、吃食摊儿,可以开口讨吃的,而且要什么就得给什么,押解的衙役也不制止。据说凡是布施过死囚的店家,一定会生意兴隆,利市十倍的。因此店老板们大都不吝啬这一点点东西。也许是人们不敢结怨于死鬼;也许是对行将处死的罪人表示宽恕,而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因为犯人在监狱里总是吃不饱的居多,临死之前饱餐一顿,省得死了做饿鬼的意思。对店主、摊主来说,向一个即将处决的死刑犯施舍几块糕点、几个烧饼,也是做好事的意思。但是八月初八日贴出来的布告,人人都知道这一天要处决三十五名罪犯,对资金雄厚的店主来说,一人给半斤糕点,就要十七八斤,虽然心痛,咬咬牙也还供应得起,绝不能为此关门一天不做生意;但是对本钱短少的摊主们来说,如果死囚们路过摊头张嘴向他们要吃的,三十五个人,就算一人要一个烧饼,摆摊儿的也赔不起呀!何况心里都知道今天白水山上的人很可能要全伙儿下山,动起武来,首当其冲的,就是路边的摊贩,难怪他们宁可少做一天生意,也不来凑这个热闹了。
看这个劲头,十字街口大概也不会有烧饼摊儿了。本良想到:从早晨起来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一点儿东西,肚子里早就叽哩咕噜地唱开《空城计》了。要是山上真有人下来,一会儿动手的时候,饿着肚子跑也跑不动,岂不是要吃亏?对,是得先把肚子填饱,即使今天果真要掉脑袋,也应该让那几位因为饿肚子抢大户而被捕处斩的弟兄们吃一顿饱饭哪!
于是,按照大家事先的计划,每逢经过糕饼店、饭馆店、南货店,本良就带头停下脚步,向店里要吃的。才要了三五家店铺,三十多个人的肚子,就大都填饱了。
行刑刽子手披红挂彩,喜气洋洋地走在犯人的后面。一大清早起来,从狱卒到牢头,都向即将被处斩的死囚道喜。其实,那是错了。要是单从得利这一点着眼,倒是应该向行刑刽子手道喜才对。这时候,那刽子手就一边走着一边在计算着:今天一刀一个砍下这三十五颗脑袋来,一共能得多少赏钱,事后县里的这三家肉店,又一共能孝敬多少猪肉。──也不知从哪朝哪代开始的,刽子手跟屠户居然认起同宗来了。也许一个是宰人,一个是宰猪,反正都是宰,因此每次“出人”之后,带着滴血的鬼头刀进了肉店,指哪块肉好,屠户就得孝敬哪块肉,连一点儿还价都是不许有的。
每年秋后处决犯人,南校场总是人山人海,跟看戏一样热闹。奇怪的是,今天街路两旁冷冷清清,跟着到南校场去看杀人的“观众”实在太少了。林守备马后,固然有百十个人跟着,不过那大都是绿旗营的官兵乔装改扮的,当地居民们一看全都明白,更不敢来凑这个热闹。
林炳骑在马上,对于自己近来所得到的好运道和种种成功,十分满意。自从走马上任以来,深得金太爷的信任和赏识,言听计从,便宜行事。凡是有关刀兵的事情,几乎是完全放手,让他一个人去独断独行。就拿这次处斩吴本良来说,他能够当上监斩官,只要他一声命令,就能砍下仇人的脑袋来,就已经是一件十分难得、无比痛快的事情了。更何况还有可能把山上的人引下山来,一鼓荡平、统统歼灭呢!为了一次歼灭这帮人数众多的叛匪,林炳确实也动过不少脑子,谋划计策,务求一次全歼。但是三百绿营兵、五十名小队子,加上衙役里面抽出的五十人,一共四百人马到底埋伏在什么地方最稳妥最有利呢?他反复琢磨,决定分两步棋走。照他的估计,城里的告示一贴出,消息传到雷家寨,那帮亡命之徒是一定要下山来劫法场的。既然要来,当然得乔装改扮一番,才能混进城来。因此,能够在城门口严加盘查,当场截获,那是最最省便了。按照他的推测,从白水山进城来,必经的道口就是东门。所以,每天他带了来旺儿单盯这个道口,只要是吴石宕人,不管他怎么乔装改粉,就别想逃过他和来旺儿这两双眼睛去。奇怪的是,从初八日到十四日,一连七天,不单一个吴石宕人的影子没见着,包括南门、北门在内,竟连一个身上暗藏兵刃的可疑之人也没逮着。“难道这帮叛匪看见城里早有防备,吓得不敢来了么?”
十五日一大清早,他比谁都着急,天还没亮,就带领二百人马摸出了东门,到沿路两旁的沟沟坎坎可疑之处搜索了一番。这一回,他完全相信白水山上的土匪不敢来冒死抢人了。不过他也想到了梅得标的全军覆没,知道义军首领诡计多端,出没无定,惯会声东击西,迷人眼目,谁知道他们这会儿是不是已经在城里了呢?他们会不会绕过东门,偏要大宽转地从北门混进城来呢?
林炳不放心,谋划再三,决定每座城门留下五十人把守,一百人埋伏在校场四周,一百人扮作老百姓尾随“看热闹”,一进入校场,就注意搜索可疑目标,加上押解的五十名衙役,他手中可供驱使的四百兵力(奇。书。网…整。理。提。供),完全出动了。他觉得这样调兵遣将,有如布下了天罗地网,雷家寨的叛匪不来便罢,只要一来,是完全有把握全数就擒,一鼓歼灭的。
这时候,林炳骑在马上,看吴本良背着斩旗蹚着重镣艰难地一步步走向刑场,别提心里有多高兴了。他觉得自己是一位得胜的将军,是一位亲手把仇人送进地狱的神明,同时也是一位手操生杀大权的霸主。他越想越得意,高高地扬起脑袋,飘飘然似乎就要飞起来似的。看看街路两旁,他也看出这异乎寻常的冷清来了。一种奇怪的念头,驱使他半转过身子去看看后面。要是在往常,照他猜想,那是一定会有许多闲汉簇拥着跟到刑场去看斩人的;但是今天,要说连一个人也没有倒不是,马屁股后面明明有百十号人一步不离地跟着。没有人比林炳更清楚的了:除去他的一百兵丁,真正的“观众”,又有几个呢?林炳没有想到,一座小小的山城,只有几百名驻防的官兵,一条街上,有几家人家不认识他们呢?他们要是正大光明地身穿号衣手持兵刀,老百姓们倒是不会觉得奇怪的。如今他们一个个都打扮得不伦不类,不知道他们要演的是哪一出,再加上早已耳闻雷家寨人要下山来劫法场的消息,老百姓躲之唯恐不及,谁又愿意拿吃饭家伙耍着玩儿啊!
杀人,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没见过杀人的人,想到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或者鬼头刀扬起,人头落地,那场面一定非常恐怖。尽管这是一件十分可怖的事情,没有见过杀人的人又总惦着看看活人的脑袋是怎么从脖子上面掉下来的。看舞台上表演杀人,砍脑袋似乎跟砍柴也差不多:刽子手高高举起钢刀,从半空中劈将下来,手起刀落,人头就抓在手里了。事实上,除非是战场上两军对垒,各挺刀枪,才会举刀砍人;到了法场上,如果也这样砍,不单三刀两刀砍不下一个脑袋来,即便力大刀快,真能砍下来了,但是连砍了三个人,那把刀也就全是缺口,再也磨不出来,只好报废了。
刑场上杀人,自古以来有各种各样方法。到了清代,不说别的死法单说砍头,最常见的一般有这样三种:
第一种,让犯人跪在地上,一个人在他背后扽着绑绳,一个人在前面扽着辫子,这时候犯人面朝黄土,后脑勺朝天,脖子伸得长长的。行刑刽子手站在犯人的侧面,手举大刀,名副其实地往下砍。由于犯人的脖子下面是空的,刽子手如果不是锻炼有素,找不准刀口,再加上刀子不快,就很有可能一刀砍不下脑袋来。犯人负痛,挣扎一下,还很可能把扽辫子的人都拽倒在地,那洋相可就大了。何况前后两个扽辫子绳子的人离犯人都很近,也难免溅上一身血。所以这是最笨的方法。
第二种方法,是在处死犯人的脖子底下垫一个砧子,这样,砍起脑袋来是实打实的,只要有力气,哪怕是从来没杀过人的人,一刀下去,也能够叫犯人身首分家。就是没有辫子的死囚,也一样能够砍下脑袋来。我国古代的刑场杀人,用的就是这个方法。清代北京菜市口刑场杀人,依旧沿用的是这种方法。
第三种是职业刽子手杀人,他们一般都经过名师传授,锻炼有素,有的还是祖传的手艺,有一手不传外人的“绝活儿”。他们所用的杀人刀,不是沉甸甸的鬼头大刀,而是长不过二尺,宽不过二寸,不单刀口锋快,而且刀板极薄。“出人”的时候,不是高高地举起刀子来往下砍,而是反拿着刀子,刀尖儿不是冲前而是冲后;也就是说,右手握住刀把儿,让刀子与小臂平行,刀刃儿朝外,刀尖儿正好在手肘附近。到了刑场,不论有多少死囚,一律做一排儿跪着,刽子手从死囚的身后走过去,左手先轻轻一拍死囚的脑袋,死囚一哆嗦之间,“刀口”就显示出来了,于是刽子手的左手用力往左下一摁死囚的脑袋,让颈椎骨的环节略微张开一些,这时候右手用肘力把刀刃从颈椎骨之间的缝隙中间从右向左抹去,割断了颈椎、气管、食管、血管,却又连着一层皮,不让身首异处,以便于尸亲认领尸体,这时候,左腿一脚把尸体踢倒,让腔子里的血都往前喷,站在死囚身后的刽子手身上连一个血点子也溅不着。杀完了一个,接着再去杀第二个。一个有本事的刽子手,一连杀了几十个人,除了卷起袖子的右手小臂上沾有血迹之外,别处不许有血,所用的那把刀,一连杀十个八个人也不许卷刃儿,更不许有缺口。
今天袁正纲派来“出人”的这个小伙子,是个祖传的刽子手,他爷爷、他爹干的都是这一行。他爷爷一口气杀了二百多人不换刀的故事,在缙云几乎是尽人皆知的老典故了。他继承了先祖的许多绝活儿,据说本事并不在他爷爷之下。他最拿手的活儿是活剐人,每下一刀,都能叫犯人身上一哆嗦,而连下三千六百刀,还能叫犯人活着,他不下最后一刀,犯人绝不会断气儿。
正因为他的活儿做的漂亮,看过的都称赞不止,名声在外,没有看过的想见识见识,看过的还想再看一次,所以每年南校场秋后处决犯人,总是人山人海的,比城隍山演戏还热闹。
袁正纲今天特地把这个小伙子派出来行刑,一方面固然是他的手艺高明,当仁者不让,而骨子里的原因,也因为今天处决的是雷一鸣的朋友,他别的忙帮不上,找个有本事的,也好让吴本良少受点儿罪的意思。
“三声破锣响,一朵纸花摇”,押赴刑场的囚犯们向例是走不快的。这是因为一者谁都不会兴高采烈、活蹦乱跳地走向刑场,心甘情愿地去引颈就死;二者脚脖子上套着二十四斤甚至四十斤重的死镣,每迈出一步,都要花费很大的力气,走得慢又有什么奇怪的呢!三十六个人,在一步一哗啦的锒铛声中,好不容易走到了十字街头,应该折而向南了,忽然开道的衙役停下敲锣,站住了脚步。这里人声嘈杂,街路阻塞,大呼小叫的,吵得正欢,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尽管这是“出人”的行列,也没人让路,无法通行了。
十字街口,打北面来了一拨儿出殡的,抬着一口棺村。棺材前面有个撑着破雨伞提着香碗篮的孝子,穿一身白。棺材后面有百十个送葬的,大都是男人,还有香亭魂亭之类。看样子,死者还是个有钱的乡绅。一面铜锣,两盏灯笼,四支海笛,在前面开路。走到十字街口,正好跟南面来的一拨儿人马顶了牛了。
南面来的这一拨儿,是娶媳妇儿的,抬着花轿。花桥前面,一位半老的喜娘,穿一身红,花轿后面,有四五十个人,男的女的都有,穿着新衣服,还抬着几杠嫁妆,像是送亲的。看样子,是小家子嫁闺女:前面是一支号筒、一支喇叭、两盏宫灯、四支唢呐开路,场面不算太大。
两拨儿人马走到十字街口“狭路相逢”,双方都不高兴,谁也不肯相让。于是一言不合,恶言相向,炒开了包子。
先是开路的吵:锣不敲了,号不响了,大海笛小唢呐全不吹了。只见双方都在指手划脚,唾沫星儿四溅:一方说挡了他们的路了,一方说冲撞了他们的喜事了,各说各理,互不相让。接着是本主吵:双方的争执,吵烦了孝子,放下香碗篮,收起破雨伞,就上前来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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