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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樱桃-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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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无数次想过一个问题:如果老天开眼,让我再见到他,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装酷肯定不行,也不是我的强项,人家有钱有地位,总不至于反过来讨我的好吧?再说我长得也不特别像秦钟,秦钟白白嫩嫩的,说话都带着兰花味儿,我黑黑糙糙的,闻起来就像放了半年的油条,再说他也未必喜欢这调调;一味奉承也不是办法,哪个有钱人不是被人追着拍马屁呢?想来想去还是应该不卑不亢,这样一来不至于太下流,二来也给自己留有余地,其实这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
两年没见,他好像更瘦了,也老了很多,笑起来一脸皱纹,问我:〃你女朋友?〃我说是,赶紧介绍,说这是谁谁谁,这是……他也有点尴尬,说咳,名字就是个代号,没什么重要的,上车吧,我送你们回家。
一路都在闲扯,他挺细心,说你女朋友脸色不好,不是生病了吧?我犹豫了一下,想干脆说实话,说我们不小心怀上了,刚打完胎,刚才正为这事吵架呢。还没说完,我女朋友就拿眼瞪我,他哈哈大笑,说你这个人很有意思,很有意思。我高兴得有点飘忽不定,笑了半天,最后强忍住,故意拿话逗他,说你们老板现在不用车啊,他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说我们老板出国了,我开车出来逛逛,然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像想明白了什么事一样。
第6节:售价人民币约120万元…
谈起现状,我就不住地叹气,说我现在失业、供房,女朋友又刚打了胎,实在是困难得很。心里暗暗祈祷,想他会不会大发善心,一下子给我个百八十万的。我发誓,我当时就是那么想的。他不怎么说话,只是不断点头,我女朋友听不下去了,在我腿上狠狠地掐了一把,她身负重伤,内力倒丝毫不失,掐得我几乎怒吼。不过那意思我也明白,是批评我不知分寸地乱说话。
我到家了。他停下车,笑眯眯地问我:〃我上次给你的电话号码,你弄丢了吧?〃我红着脸点头,说早就丢了,不怕你不高兴,我连你长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了。他大笑,又一次说我有意思,挺像他的。这就更有意思啦,我美滋滋地望着他,看他在纸上刷刷地写了几个数字,然后递给我,说拿着吧,这次你要是再弄丢了,我就再也不载你了。
老天作证,这次就是谁给我五毛钱,我也不可能再把它弄丢。
万宝龙:MontBlanc,又译作蒙邦、勃朗峰,经典书写工具的代名词,与奔驰(Mercedes…Benz)、马克(Mark)共称为德国的3M。品牌创始于年,产品包括名贵腕表、优质皮具、男士时尚配饰等,用户包括伊丽莎白女王、肯尼迪总统、罗马教皇和大作家海明威等社会名流。该公司有一款皇家钻石墨水笔,镶有4810颗碎钻,售价人民币约120万元。普通款的圆珠笔售价2300余元,如果买普通的圆珠笔,可以买4000支,如果买面包,可以买3000个。
第三章宾利
回家后我女朋友还在埋怨,说那个人是谁啊,你怎么什么都跟他说?好像跟你也不熟啊。我点点头,轻描淡写地告诉她:〃我原来认识的一个朋友,给老板开车的。〃她撇撇嘴,像是打胎打落了牙齿,公然藐视我的社交范围:〃我想你也不会认识什么有档次的朋友,原来只是个司机啊。〃说完咂咂嘴,无限神往的样子:〃那车,我的天,他们老板一定特别特别有钱。〃她是卖汽车的,经常自诩为此行当里的多闻第一、神通第一、头陀第一,等等,排名远在观音菩萨之上。用个比较差劲的比喻,我总感觉她对汽车比对我的身体更敏感,虽说不至于摸摸方向盘就怀孕,想来也差不了多少。如果在我肚子里装个发动机,身上套一圈铁皮,再安上俩轱辘,她说不定也会觉得我俊俏可喜,不再那么虚无。
我赶紧虚心请教:〃那你说说,那是辆什么车?值多少钱?〃一边在心里盘算:桑塔纳卖八、九万,他这辆车,怎么也得顶二十辆桑塔纳吧,天,这可就是一两百万啊。她扬扬下巴,让我把茶几上的一摞汽车杂志递给她,然后翻到其中一页,说就这个,你自己看吧。
那是一辆十分迷人的轿车,银色;银色轿车上坐着一个十分迷人的美女,肉色;肉色美女上点缀着三小片十分迷人的布料,缝在一起勉强够做顶帽子,还是给婴儿戴的,红色;红色帽子下是两道十分迷人的眼神,不知道什么色,给人的感觉是凶巴巴的,凶得都有点含蓄了。
本……本特雷?我拼了半天。
第7节:直接把我塞冰箱里就行了
她纠正我:〃宾利!那叫宾……利!〃驽钝如我,虽然与宾利素无交情,但看说话者的表情就可以断定:宾利此物决非凡物,你想啊,需要翻着白眼、梗着脖子、眼望三十六重天才能说出来的词儿,会是个什么词儿?我羞愧地笑,她继续上课:〃你知道奔驰吧?〃
〃知道,当然了。〃
〃你觉得奔驰好不好?〃
我口水直流,〃好啊好啊就是好啊……〃
她冷笑一声,摆一个万夫莫开的造形,手指轻轻抚摸着迷人女郎身旁的〃B〃字标志,语声渐渐迟缓,渐渐浑厚,酷似电视台的播音员老师:〃与
宾利相比,奔驰,哼哼,奔驰就是垃圾!〃
我说:〃太夸张了吧?有那么狠吗?〃
播音员老师又哼一声,不屑于回答我的弱智问题,像是从来都没见过我一样。过了半晌,大概是内伤发作,造形摆不起了,她歪歪斜斜地靠到床上,嘬着牙花子教训我:〃跟你这么说吧,宾利这个词,只是说给极端高贵、极端傲慢的人士听的,你有资格傲慢吗你?你听都不配听!〃
我谦虚得无地自容,才发现傲慢原来是这么高不可攀的美德。
她长叹一声:〃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座驾!我告诉你,你那朋友开的不是一般的宾利,那可是宾利雅致728!728你懂吗?最高级的宾利!值多少钱值多少钱?〃她把所有的手指(如果她没错,我想应该是十二个)都伸了出来,〃1200万!〃
我得承认我没做好思想准备,或者说,我只做了200万的思想准备,一受到1200万当量的打击,我立刻就靠到了墙上。
1200万。我结结巴巴地……这个词没错……我结结巴巴地想:我工资最高的时候,也不过8000块一个月,这家伙一辆车,我得不吃不喝干120年!
我一生的价值,我流血流汗,胼手胝足,积劳成疾,矽肺、秃顶、肾衰竭、腰间盘突出,……,所创造的价值,他踩踩油门,轮胎一辗就全没了。愚公率领庞大的家族,辛苦几辈子只刨了一个小土包,举头却发现面前横亘着喜玛拉雅山,我的祖母啊。我嘟嘟囔囔地说:〃……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她不理我,双眼望向天花板之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他们老板要是肯包我啊,我就一脚把你蹬了!〃
这话真让人心碎,琐碎的碎。那一瞬间我想的事可真不少,想得脑袋都硬梆梆的。首先是人口素质问题,觉得现在的中国女人,唉,传统美德全都丢了,说起话来简直就是个残酷的资产阶级。接着想到了那个〃扇尸〃的段子:2400年前的中国有一对恩爱夫妻,丈夫要死了,对妻子说:你改嫁至少要等我的尸体凉了。说完就死了,那妻子是个左倾主义分子,像1958年一样冒进,老公刚闭眼就拿起了扇子,使劲地扇啊扇啊。这事间接证明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比如我现在死了,我亲爱的女朋友就用不着那么累,直接把我塞冰箱里就行了。所以21世纪的道德就是冰箱的道德,新飞冰箱吧,新飞广告做得好,不如新飞冰箱好,因为每个冰箱都能装下一个丈夫。
第8节:为你受那么多苦还没说呢
第三个问题比较抽象,我想到了那个难以启齿的字:爱。这世界多多少少患有一点道德恐高症,这个字越来越不值钱,但她总还是说过的吧?就在这张床上,她戴着一个漂亮的红发夹,我是说,她只戴着一个漂亮的红发夹。〃我爱你,我爱你。〃漂亮的红发夹一闪一闪地亮。那点亮总是真的吧?我那时相信,现在也愿意相信:是的,她爱我,不是爱一辆汽车;她爱我,在那时,而不是在我失业之后;她爱我,在床上,而不是在盛满荷兰豆和猪肝的冰箱里。
我那时是什么样子?我连个漂亮的红发夹都没戴。我感动了吧?我想是没有,资产阶级才感动呢,我无法说清自己的感受,就像是,还是找个蹩脚的比喻吧,就像是看见了烤鸡腿,忽然之间就有了胃口。
我相信,这年头的爱情都是从胃里来的,甚至是比胃更低的器官。这结论不知道会不会写进21世纪的断代史。这话可以这么理解:如果她爱我像爱肯德基那么多,看见阿一鲍鱼自然就会出轨,反过来说也成立:如果我对她的忠诚像伊犁牛奶那么甜,给我一碗更甜的冰糖燕窝,我肯定也要叛变。这事没什么好稀奇的。
你睡着了?
嗯。
你睡着多久了?
我气鼓鼓的,说我都睡了他妈的几千年了。
她嘻嘻地笑起来,说小气鬼,跟你开玩笑的,你还真当真了?说完蹬了我一脚,一脸新中国成立之前的表情:〃我为你受了那么多苦还没说呢,我……,去给我拿一块西瓜来,我饿了!〃
你看,我说是从胃里来的吧。我坐起身,看了一会儿迷人的宾利美女,被她迷得阵阵头晕。我顶着头晕来到客厅,打开新飞冰箱,看见了西瓜的残骸,水的尸体,青菜的尸体,还有一条鱼的尸体。这鱼凉得都结冰了,它老婆总该嫁过几百次了吧?这真让人伤感。我切着伤感的西瓜,
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真的睡了几千年一样,我一觉醒来,不明所以,而我的老婆还站在冰箱门口,眼巴巴地等着我变凉。我对她说:亲爱的,别急猴猴的,我还没死呢。
如果我真能睡那么久就好了。我端着西瓜走进卧室,慢慢地想:现在还是公元前四百年,我就是那个讨厌的丈夫,我还没死,但我正在死,我死时心有不甘,满怀绝望,一边死一边望着你。
宾利:Bentley,又译作本特利,以豪华、奢侈闻名的富豪概念车,英国女王指定御驾。宾利轿车最为人称道的是其出色的手工艺和苛刻的选材,每辆轿车至少需用400张优质牛皮,约合15头牛,所需木材均选用上等胡桃木树瘤。
宾利728加长版售价888万元,旗舰版的雅致Mulliner728售价1188万元,这款车在中国的销量居全球第一,仅购置税就相当于一辆奔驰S320,
车上的一副手动窗帘的价值约人民币17万元,如果买普通窗帘,可以买17000米,相当于两座珠穆朗玛峰;如果买棉衣,可以买4000件。
第四章迪奥
第9节:号称一生只爱两个人
那年股市正火,我表哥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放着挺美好的大学教师不当,非要去炒股。在家里求爷爷告奶奶地借了二十万,背着个破皮包就跑过来了。我这表哥也是个奇人,号称一生只爱两个人,第一个是白种人比尔盖茨,第二个没那么白,但年纪比较大,叫庄周。我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两个人绑在一起的,在我看来,盖茨是大热之物,吃了就要流鼻血的那种,而老庄周又极寒,跟华山之阴的蜈蚣差不多,把这两者同时吃进肚子,要换了我,非心碎了不可,这次是破碎的碎啦,可他好像也没什么事。另外我也挺替他犯愁的:要是有一天他妈,也就是我二姨,跟庄子谁的打起来,你说他帮谁好?
因为仰慕盖茨,我表哥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白种人。这么说吧,你听他上课,每三分钟至少可以学到一个美国、两个欧洲,外加大量OK,所以我老以为巴黎就在他家后院。白种表哥特立独行,时有惊人之举,最优秀的就是去农贸市场买大葱,他非要拿美元结账,哦,忘了说了,此人钱包里永远有一张20美元的钞票,不多不少,恰好一张,历时已十余年矣。大概是四年前吧,这个白种人干了一件极其后现代的事,这事除了他和达利,估计没有第三个人想得出来:他在自己36平米的宿舍里垒了一个12平米的壁炉。话说那个壁炉,真是鬼斧神工、美仑美奂,百分百欧式风格,但说也奇怪,人家欧洲人垒壁炉,都是为了躺在软椅上抱着猫读巴尔扎克,这位绅士倒好,只拿它烤红薯吃。有一次我去看他,隔老远就看见窗口咕嘟嘟往外冒烟,我心想坏了,表哥这下怕是要成腊肉了,赶紧去敲他的门,敲了七七四十九下,腊肉表哥才穿着拳王牌三角裤,长发飘飘,眼神飘飘,腿毛飘飘地给我开了门,我在里面呆了一分半钟,共打了九个喷嚏,一直没敢睁眼,心里不停赞叹着人类的生存能力。他让我吃烤红薯,给我倒红酒,然后解释说欧洲的贵族就是这么干的:守着壁炉,喝着红酒,眼望星空深沉地思考着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我不大懂,欧洲也没去过,但有两件事我实在想不通:第一、吃烤地瓜是不是一定得用刀叉?第二、拿烤地瓜下酒也就算了,拿烤地瓜下通化红葡萄酒算怎么回事?
让欧洲表哥最骄傲的就是他的脚。他不至一次夸耀,说他的脚虽然味道不怎么鲜美,离欧洲文明却只有一步,香港嘛,讲英文的地方。关于这味道,如果我是个过气的先锋派作家,我大概可以这么形容:凡是他踩过的地方,草都要隔年才能长得出来;凡是他游过的水域,鱼都特别好钓……咬钩虽痛,痛不过死啊。不过有件事是真的,我发誓,有一天他抠完脚丫子又去摆弄电视,然后你猜怎么着?……那电视连着放了十七遍《新闻联播》。
第10节:这玩艺儿还能当春药用
用古龙的说法,世界上最犀利的武器莫过于一个长香港脚的表哥,比这更犀利的是长香港脚的表哥没地方住,非要住到你家里。现在,你们看到了,我就有那么犀利。自从香港表哥下榻寒舍以来,我每天至少要拖四次地,洗八遍手,拿菲力普吹风机吹十六遍鼻孔,要是从来没长鼻孔我才高兴呢。我吹鼻孔的时候,表哥一般都在股市抻着脖子望大盘,用他的话说就是在〃观敌了阵〃,了了几天,忍不住手痒,抓耳挠腮地买了两万股深金田,接下来那个紧张啊,打个比方,如果触了220伏的电一分钟能抖100下,那我表哥就是被110伏连着电了一礼拜。有时候半夜醒来,还能听见他在隔壁喃喃自语,语完了幽幽长叹,叹完了吃吃偷笑,然后再语、再叹、再笑,循环往复,直至无穷,不知道是在念佛还是在骂人。我女朋友也怪,平日里那么神圣贞洁高不可攀,一旦听说隔壁住了个香港脚,眨眨眼就变成了叶子楣,缠着我不停地要,要到我想逃,频次和强度都有大幅提高,连嗓音都变了,啊啊啊的,又高又尖,稠得粘住苍蝇。我表面高兴,心里却像是装了个菠萝,疙疙瘩瘩的,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另外,恕我无知,我实在没想到表哥这玩艺儿还能当春药用。
星期天股市休市,表哥说请我们吃饭,我节约惯了,坚决不同意出去吃,说我们又不是公务员,费那个钱干吗?争了半天,终于达成协议:他出钱买菜,我女朋友下厨,我洗碗。我连着吹了几天鼻孔,吹得一身酸软,心想既然表哥负责买菜,我就不用出门了,这么热的天。没想到我女朋友不干,非要把我拽上,所以说,女朋友太过痴情也不是什么好事。我婉言谢绝,她一下子板起了脸,说看你这副德性,懒得跟猪似的,表哥,我们走!然后咯噔咯噔地下楼了。
我懒洋洋地窝在沙发上,电视肯定是被我表哥摸过了,一个劲儿地放广告,看得人心里臭哄哄的。我越看越无聊,忽然想起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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