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枭雄无敌-第8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夫人继续给司马擦脸擦脖子,道:“这也是子书他们一番好意。”
司马点头道:“是啊,还请来了那么多故人,真难为他们了,哈哈,不过没想到我司马停云这个名字还被大家惦记着,所幸我没做过什么坏事,否则朋友多仇家肯定也多,我还不得天涯海角的逃窜啊。”
下床冲了个热水澡,脑子彻底清醒,换上一身宽松的休闲服,司马嘴里叼着烟,站在窗前,看着院子里的孙子书蔡进狼山三人,喃喃道:“他们又在商量什么阴谋诡计?”
夫人也早换下穿在身上各种不舒服的婚纱,走到司马身边,轻声问道:“老头子,你后悔娶我吗?”
司马转过头看了夫人一眼,又转回头依然盯着孙子书三人,道:“我不早跟你说过了吗,你我的命合,于我的事业有很大好处。”
夫人沉默片刻,依然问:“那你后悔娶我吗?”
司马狠狠吸了一口烟,顿了好久才答:“不后悔。”
夫人一笑,满脸皱纹的脸上滚落几滴泪,她抬手擦去,走回床边,缓缓躺下,闭上眼安静的睡去。
院内孙子书三人站着说了一个小时的话,司马就在窗边站着看了一个小时,待见三人散去,他终于转过身,在床边坐下,给夫人掖好被子,轻轻道:“我爱你,怎会后悔。”
………
孙子书走进厨房,把正在刷碗的牧秋拉出来,说:“你师兄要死了。”
牧秋大惊:“啊?怎么了?师兄人呢?”
孙子书伸着舌头笑道:“开玩笑的啦,哈哈。”
牧秋皱眉,白了孙子书一眼,道:“什么事你快说。”
孙子书道:“我们发请柬招来了那么多宾客,不巧的是你师兄的仇家正好也在其中。你知道的,能让你师兄满世界逃窜的仇家必然不会什么小人物,所以…”
“有我在…有我们大家在,谁也别想伤害我师兄一根汗毛。”牧秋说的话显然有些底气不足。她单纯,但不笨,师兄的仇家她不知道具体是谁,但她听师兄透露过,那是个一方霸主式的大人物,当年要不是师兄凭借着几位铁哥们的拼死保护,他早就死了。
孙子书见牧秋脸色有些发白,心中有些后悔吓唬她,干咳一声道:“你放心好了,你师兄的命就是我们几个的命,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们都不会让他受到伤害的,你放心。”
牧秋嗯了一声,低头转身回厨房去了。牧秋一走,孙子书就皱眉叹了口气,喃喃道:“难办啊……”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年过完了
() 在牧秋面前表现的自信满满,胸口都拍肿了的跟她保证,狼山一定不会有事。在狼山面前也是故作轻松,一幅‘摆平你仇家其实很简单’的姿态。可一个人的时候,孙子书就开始发愁了,狼山的那位目光能令人背脊发凉的仇人,不用狼山细说,孙子书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其身份必定无比显赫。
高人这一怒,孙子书想抹平这份怒气,难啊。但再难他也要去做,不知为了救狼山,更是保护自己的这个团队。这个五男一女的团队,是他孙子书一手组建起来的,他作为领导者,绝不能容许旗下成员受到伤害。
婚礼后的第三天,孙子书在酒店附近转悠,果然发现了狼山仇人,也就是那个老头的踪迹。那老头身边没有保镖,出行都是独身一人,也没见到他开车。孙子书猜想,这老头若不是周围有暗暗埋伏的高手保护,就肯定自己本身是个高手,所以不需要人保护。不过孙子书看那老头至少也有六十岁,这么大年纪,即便年轻时候武功再高,到这年纪也该打个折扣了吧。
但,高人行事,从来都不能以常理猜度。换句话说就是,跟高人打交道时,要把高人当成神经病去揣摩。
狼山自从婚礼后,一直都萎靡不振,不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就是站在酒店后院的梧桐树下长吁短叹。孙子书劝过他几次,跟他说事情很快就能解决,不用担心,却依然没用。偶尔孙子书也会跟狼山说说追踪那个老头所得到的信息,狼山却是一幅完全没兴趣听的样子。
于是孙子书也就不再安慰狼山,毕竟当一个男人消沉的时候,若想要他重新振作,只有靠他自己,别人想帮也帮不上。
那位仇人老头自从司马婚礼来过一次,之后就没再来过,倒是有其他人会来拜访司马,所以司马在婚礼第二天就让夫人自己回家去,他自己这几天则一直待在酒店,接见各种各样的人。
狼山的事孙子书暂时还没有跟司马说,一来他不想随便动用司马的人际关系,毕竟若要司马出面,那司马肯定就得有所付出,比如说替那老头批个命什么的。俗话说的好嘛,泄露天机若太多,是得遭天谴的,因此孙子书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劳驾司马的;二来,他想自己先试试,总是麻烦别人,会让他觉得自己很没本事。
孙子书记得父亲曾经跟他说过的一件真人真事。说父亲有个朋友,儿子比孙子书要大几岁,有一次,朋友儿子因为工作的事,朋友找到了孙子书爸帮忙。孙子书爸当然二话没说满口答应,不过却想让朋友带他儿子来一起吃个饭大家聊聊。但孙子书爸的那位朋友却不愿意,不仅不愿意而且还嘱咐孙子书爸,说千万不要把帮他儿子搞工作的事告诉他儿子,不能让他儿子知道自己工作的事办好了是孙子书他爸的缘故。言下之意也就是要让他儿子认为:工作的事是自己老爸的功劳。
这样的老爸都有,孙子书当时听了这故事,笑的合不拢嘴,说有此父亲,儿子必定厉害不到哪儿去。后来果然不出孙子书所料,那位要在儿子眼中树立高大全形象父亲的宝贝儿子,新工作干了不到半年就被辞了。
这个故事就更加印证了老爸从小就教育孙子书的一个道理:你要知道,那些事是别人帮你做成的,哪些事是你自己做成的。否则,你会越来越自高自大,最终一定会败的一塌糊涂。
道理不难懂,简单的很,但也说的很实在。男人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是最可悲的事。
而目前,虽然孙子书已小有所成,但他很清楚自己距离真正的成功还差很大一截,所以他需要更多的磨练,有磨练的机会,他就不能贪图轻松把问题甩给别人。
新开张分店的生意出奇的好,超出孙子书的预料很多。大多数顾客都是冲着高山酒店这四个字去的。口味、服务自然是最重要的因素,其次就是分店除了厨房里是男人,其他所有服务生均为年轻女xing,而且都是姿容上佳的。
这是孙子书特别安排的,在招服务生的时候特地招的这些美女。当初团队开会的时候,孙子书提出这个招揽生意的方法,蔡进等人均不以为然,尤其是牧秋,说搞这么多美女服务生,女顾客肯定都不愿意来。但孙子书说,长的不咋地的那些女顾客当然不愿来,但吃饭这事,毕竟还是得男人买单,既然是男人买单,那在选择餐厅的时候男人就会占主动权,况且,如此之多的美女、无处不在的美女,男人们即便是冒着被身边女人胖揍的危险,也还是会来这里的。况且,在如今这个同xing相恋横行的年代,美女同样也是能招来女顾客的。
众人听了孙子书此番言论后,纷纷点头,当然,只有牧秋依然觉得此法行不通。不过五票对一票,孙子书的提议顺利通过表决。
赵磊成了分店总负责,而蔡进也被孙子书安排让其每天至少去一趟分店,巡视一番。
这年一过啊,该忙碌就得都忙碌起来了。现在对孙子书来讲最麻烦的还就是狼山的事,正月已经过完,那位老头仍然住在酒店附近,孙子书在外面转悠的时候常常看到他。有一次,那老头还对孙子书笑了笑。
不走,却也不动手,这到底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孙子书几番打听,甚至动用了林万重的关系,都没能弄清楚那老头的身份。由此可见,那老头要么如今已经归田卸甲,人早不在江湖了;要么就是隐藏的非常好。
不走,却也不动手,这到底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孙子书几番打听,甚至动用了林万重的关系,都没能弄清楚那老头的身份。由此可见,那老头要么如今已经归田卸甲,人早不在江湖了;要么就是隐藏的非常好。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多看多记多思考
() 孙子书拎了几斤从温书记那搜刮来的大红袍去拜访狼山的仇人。是天心岩九龙集石壁上六号茶树上的茶叶,孙子书尝过这昂贵的茶叶,味道确实好,当得起它如雷贯耳的大名。以前,孙子书会觉得很多有名的人和物其实都是徒有虚名,只不过是市井小民们穿凿附会出来的大名气而已。但后来渐渐长大,他却发现,百分之九十九的名人,都并非是浪得虚名,其必定有高于常人之处,不说百分百的名副其实,但也差不了多少。就跟这大红袍一样,喝上一口确确实实能让人唇齿留香回味无穷,配得起它的大名。
好茶叶虽难得,但这么点东西肯定入不了老头的法眼。不过初次见面,送点小礼物权当作小小心意而已,再说了,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即便是送个几百万的礼物,也不见得就能对上对方的胃口。
孙子书早已探明老头现在的具体住所,就在距离高山酒店不到五百米的一个高档别墅区里。这种过江神龙才不会去住宾馆,很可能还没到h市之前就已经买了栋别墅作为落脚点。
孙子书是上午来到老头家的,敲开别墅的人,开门的并非那老头本人,是个管家模样的jing瘦老头,看到孙子书这个陌生人后,并没有表现出惊讶和疑惑,只是很平静的对孙子书点点头,然后引着孙子书进门。
屋里装潢不出孙子书所料的非常华丽,但也仅仅是华丽,并没奢华到让人无法睁眼的感觉,似乎真正的巨贾豪门都不会随大流的花大心思在门面上。
管家模样的jing瘦老头沏了杯茶给孙子书,之后便消失了。孙子书在客厅里把一杯茶喝完都还没见正主出来,正暗自纳闷的时候,当年把狼山逼得满天下流浪的主终于出现了。
孙子书赶忙站起来,有些尴尬的笑笑,道:“前辈你好…”
“不用自我介绍了,我都知道。”老头头发已半白,全身上下看不出一丁点高人的风范,除了那双眼。那种眼神,用猛禽二字也无法形容的贴切,就是一个词,锋利。
孙子书当然无法与他对视,所以对于他打断自己话的行为更是不敢放半个屁,干咳两声,继续道:“那我就开门见山的说了,狼山现在是我的兄弟,我不知道他以前做过什么需要被千刀万剐的坏事,也不知道他得罪过多少大人物,但我以自己的项上人头担保,他不是那种需要被除之而后快的渣滓。”
老头露出一个看不清喜怒的笑,道:“你的人头,和我没关系。”
孙子书挠挠头:“我的意思是说狼山不是那种作死的人,您老人家如果真有非杀他不可的理由,我想替他求个情。”
“我要是有非杀他不可的理由,你觉得你求情有用吗?即便我没有非杀他不可的理由,但我就是高兴想杀他了,你求情有用吗?”老头脸上没有不耐烦的表情,倒是流露出对孙子书饶有兴趣的样子。
孙子书此时也不觉得尴尬了,毕竟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化内心的尴尬为勇气,说道:“您老这么说是抬举我了,我当然是没这资格的,但我想跟您做笔买卖。”
老头终于是笑了,虽然笑的不易察觉,但孙子书还是被孙子书看到了。
在沙发上坐下,老头又示意孙子书坐,道:“说来听听。”
此时,给孙子书开门的管家不知从哪冒出来,给孙子书和老头的杯子里加了点水,又再次消失。
孙子书挠挠头,心中暗想:这富贵人家的管家怎么都跟幽灵一样,神出鬼没的。不过并没过多纠结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孙子书理理思绪,说道:“我想用…三年后我所有的家当,换狼山一条命!”
………
从老头那回来后,孙子书变的很奇怪,一直站在后院里看天,一看就是整个下午,夕阳终于消失不见时,牧秋来喊他吃完饭,他才动身回到大厅。往桌子旁一坐,直接吃饭,五分钟不到他就吃完,接着便回房了。
桌上其他人都面面相觑,不知道向来喜欢在饭桌上跟大家喋喋不休说家事国事天下事的孙子书今天这是发什么神经。不过发神经就发神经吧,作为一大家的头头,总得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行径,才符合孙子书在众人眼中扛把子的身份。
不过司马老头目光向着孙子书房门的方向,用牙签剔着牙,似乎想到了些什么,但神情依旧淡然,什么都没说。
孙子书这会儿却是趴在桌子前写东西。一本三块钱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写了许多字,本子中所记的东西很稀松平常,但凡是有志青年都会做的事,事业笔记。所谓事业笔记,无非就是记录一些事一些人,外加一些自己对人对事的感悟。
就像读书笔记一样,光读不记,要么你真有那过目不忘且都能顺利全部消化的天赋本事,否则,你看过也就了了,还是你不认识书书不认识你,狗屁知识都得不到,瞎看一番,图个开心罢了。
孙子书知道,这做事业跟读书其实是一个道理。每天遇到的人和事,肯定都会对自己有或多或少的启发,也许这些启发单独拎出来,都算不上能够让人醍醐灌顶的大道理,对自己的影响也没多大,但这些个小道理加在一起,一环套一环,弄在一起,若能让自己去其槽粕的吸收掉,那益处可就大了。
上大学那会儿,教数学的老教授曾经说过,成功之路,除去客观因素,无非就是水滴穿石坚持不懈的去学习。学习什么?向谁学习?抛出这两个问题后,老教授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挠挠头续道,这人生啊,遇到的每件事每个人,对我们来说,都有它的意义。
那时候的孙子书对这番话只能理解一半,到现在他才算明白老教授真正想告诉自己学生的,不过是跟上学考试一样的道理:多看多记多思考而已。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