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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热血熬成欲望-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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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只是希望自己可以为严默分担一些痛苦,结果却发现,我除了可以做他的拐杖,其实什么也做不了。这让我有很深的挫败感,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
  就这样走来走去的将近两个小时,我一个趔趄,严默差点儿向前飞了出去。
  大概是因为太累了,严默早就已经快要睁不开眼睛了,只是被我扶着机械性的走着;而刚才有一刻我也打了个瞌睡,虽然只有一秒钟的时间,但是就差点儿把严默摔倒,好在我一着急扶住了旁边的墙壁。
  就那么一下之后我的心差点儿从嘴里跳出来,“咚咚咚”的一个劲儿狂跳,人也彻底清醒了过来;严默也是吓得脸都惨白了,但他更多的是关心我有没有被他带倒,在确认我没事儿之后他才松了口气,和我说他好像没那么疼了,困了,想要睡觉了。
  于是我扶他在床上躺好,帮他脱掉裤子、脱掉假肢,帮他把被子盖好。他像个任性的小孩儿一样,一定要拉着我的手才能平静。于是我就这么坐在床边,一边拉着严默那粗糙的手,一边唱起了他曾经给我唱过的那只摇篮曲,没一会儿严默的呼吸就变得平稳了,累了一夜他终于睡着了。
  可是看着严默那刚刚被我脱下来放在床头的假肢,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因为聚少离多的日子,虽然我和严默再次相遇已经快两年了,我们正式在一起也已经快一年了,但是我对他的生活了解得还是太少。现在他呈现在我面前的和呈现在大众面前的状态是差不多的,几乎是他最好的状态,但是对于他真实生活的不易与艰辛我也与大众一样,知之甚少。
  但是大概是因为刚才他向我坦诚了他的疼痛以及他之所以疼痛的原因,我忽然担心起他现在的生活与工作来了:如果他在外一个人腿疼了怎么办?马上就要进入夏天了,雨水会越来越多,Andy真的可以好好的照顾他吗?
  我真的真非常非常不放心严默,我想要时时刻刻陪在他身边。即使我不能帮他分担丝毫痛苦,但起码我可以在他痛苦的时候在他身边做他的拐杖,听他说话、给他按摩。
  可是……
  这样的日子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算个头啊?!                        
作者有话要说:  默默的收藏量下降了,555~~请多留言,谢谢~

  ☆、第 144 章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接近中午了,阳光从厚厚的窗帘缝里照了进来,暖暖的。
  我松了口气,终于雨过天晴了。天晴了严默的腿就不会再疼了吧?
  可是我的右肩真的好疼——被严默昨天夜里压的。
  我翻了个身揉了揉酸疼的肩膀,便看见躺在我身边的严默还在睡着。他平躺在那里,微微的张着嘴,眉头却不肯放松,长长的头发也凌乱的散在枕头上,和我的长发纠结在了一起。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结发”吧?《孔雀东南飞》里面不是说过“结发同枕席”吗?我们现在其实已经可以算是夫妻了吧?
  “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古往今来,并不是只有我和严默这一对儿情人希望“同年同月同日死”吧?只是,能够实现这种誓言这也是一种福气。
  经过昨天夜里这一通折腾,现在的严默看起来疲惫了许多也一下子老了许多。是啊,再过一年他就40岁了,人过中年能不老吗?没有谁可以永保青春、长生不老。
  我又何尝不是已经老了呢?眼角都爬出鱼尾纹了,尤其是在大笑的时候那几条鱼尾纹就更明显了,所以除了和严默在一起我几乎不会放声大笑;还有我的脖子上也长出了一道一道的颈纹,因此脖子上如果不戴围巾、不戴装饰物或者不穿高领衫,就显得非常老;手也是一样的,以前年轻的时候冬天不抹油手从来不会觉得干,可是现在一到冬天如果洗完手不赶快抹上厚厚的手油,手就立刻变成砂纸一样粗糙。
  有时候想想就觉得真可怕,时光好像“嗖”的一声就飞逝了,真的是“如白驹过隙”。一下子严默就从一个20多岁健健康康的大小伙子变成了现如今年近40岁的病残之躯,而我也从一个水水灵灵的小姑娘变成了现在的半老徐娘,怎么能不叫人难过呢?
  我们的人生就如那首歌所唱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往事只能回味”了啊!
  我擦了下眼角,又帮严默掖了掖被子,把他的头发也轻轻的理了理,然后穿上衣服悄悄的走出了卧室,没忘把卧室门帮严默轻轻的关上——让他再多睡一会儿吧,他的日子实在是过得太辛苦了。
  客厅里的壁灯还兀自亮着,今天早晨我们俩去睡得太匆忙忘记了关,现在这壁灯的灯光在满屋的阳光下显得微乎其微;茶几上的烟灰缸里杂乱的扔着几颗烟蒂,我看了看扔在桌子上那皱巴巴的烟盒,竟然是那么便宜的都宝,大概连街边下棋的大爷们都不屑抽这个牌子的烟了吧,更何况现在已经是明星了的严默呢?他真的是太苛刻自己了,看着他对自己那么狠有时候我都害怕;而再看茶几底下,竟然散落着几颗白色的药片,还有一滩水迹,大概是昨天半夜严默疼得太厉害起来吃药太着急所以药掉了水洒了,而他自己竟然完全不知道。
  我关掉壁灯,拿起墩布、抹布收拾起我们的小窝来。没一会儿竟然热出了一身汗来,看来今天真是个好天气。
  终于收拾好客厅,看看时间也不早了,严默即使起来也不可能再吃那顿早饭了,我便走进了厨房开始准备上了午饭。往常都是严默给我做饭吃,我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下过厨房了。呃,其实也没多久了,上星期我不是还给他炖过一锅鸡汤吗?
  结果一打开冰箱门我就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冰箱里堆满了我和严默买分别买回来的吃的东西,满得一开冰箱门那些吃的就都快溢出来了。吃货的冰箱就是这么可怕!可我们俩好像又都不是特别能吃的主儿,所以这一冰箱的东西不知道要吃到猴年马月去。于是这么一想我就更想笑了,我们俩这么使劲的买吃的的劲头,像不像饿怕了的暴发户、土财主?
  我笑着摇了摇头,从冰箱里拿了块肉放在水池里解冻,又拿了两颗鸡蛋、两个又红又大的西红柿、两条绿油油顶花带刺的黄瓜、一袋鱼豆腐,然后又从厨房阳台上拿了一块冬瓜和一小碗的米。我准备中午给严默炒个溜肉片,再做个冬瓜鱼豆腐汤,当然了,还要再炒一个严默最喜欢的鸡蛋炒西红柿;我的极限第四个菜我想偷个懒,因为马上就要到中午了再做什么复杂的菜恐怕时间不够了。我想一会儿先叫严默起来把午饭吃了再让他睡,要不然我怕他的胃会受不了。于是我便又从冰箱里拿出两根严默买回来的红肠,切了切摆盘放到了客厅里。接着我把米淘好加好水放在电饭锅中蒸上,然后便切肉片、刷黄瓜、洗西红柿、削冬瓜皮、切鱼豆腐、打鸡蛋……忙得不亦乐乎。
  俩菜一汤其实很好做,不一会儿厨房里就飘荡出了自家饭菜特有的香味儿,而我的心情这会儿也好了很多,竟然不自觉的就着抽油烟机的“嗡嗡”声儿又哼起了严默的新歌儿来了。
  不知何时,身后响起了轻轻的笑声,然后是跟着我的节奏一起哼着那首曲子的声音,我再一回头儿便看见严默撑着拐杖倚在门上一边哼着曲子一边正冲着我笑呢。
  这个抽油烟机的噪音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我才没有听见严默走过来。等以后我和严默有房子了,我一定买个超静音的抽油烟机!
  “怎么不多睡会儿了?”我又翻炒了两下锅里的菜,关了火,在围裙上抹了抹手上的水,才过去搂住严默的腰。
  “醒了,睡不着了。”严默撑着拐杖站直了一些身子,单手给了我一个拥抱,轻轻的拍了拍我的后背,然后来了个深呼吸说到,“好香的菜味儿啊!”
  听着严默这话我也笑了,轻轻的推了他一下说到:“觉得香一会儿你可得多吃点儿,最好能把所有菜都吃干净了才好。呐,你先去外面坐一会儿,米饭马上就好了。先凑和一顿,我就做了俩菜一汤,等晚上再给你做顿好的。”
  “这还不够好啊?俩菜一汤都快赶上地主家了!”严默站在厨房门口没有动,只是喉头滑动了一下,好像狠狠的咽了一口口水似的,然后越过我的身子往厨房里张望,“哇,鸡蛋西红柿啊,怪不得这么香呢!”
  “真不知道你上辈子是什么变的!”我笑着用头顶了顶严默的胸膛,“怎么会有人这么喜欢鸡蛋西红柿?”
  “不知道啊,可能你带着西红柿的味道吧?说不定咱俩上辈子都是西红柿,然后被一起被炒了鸡蛋呢。”严默精神很好的样子跟我打着哈哈,完全不见了刚才他睡着时的疲惫神情。
  “呃,你这脑结构到底是什么样的啊?真血腥!”我假装打个了冷颤,“我可不想红了叭唧的和鸡蛋炒在一块儿,要炒你自己炒吧。”
  “所以用东北话说这道菜就叫‘西红柿炒自己’呢……哎哎,可真的是不能再炒了。”严默说着便撑起拐杖朝灶台走去,“这西红柿可真该起锅了,要不然一会儿都得成浆糊了。”
  “我来吧,我来吧。”我终于想起了我那做了一半还没起锅的鸡蛋西红柿来。
  “得了,我来吧,我也活动活动筋骨。你去把碗筷拿到客厅里去吧。”严默用身子挡着我,麻利儿的把那个菜起了锅,然后调整了一下他肘杖的位置,便右手端着盘子朝客厅走去了。
  我已经把碗筷摆好,米饭这时候也熟了,我便把电饭锅也搬进了客厅,一打开电饭锅盖一股扑鼻的米香就飘过来了,可这会儿严默竟然已经偷吃上了鸡蛋。
  “真好吃!”严默大言不惭的叫了起来。
  “少来,这菜谁炒都一个味儿,能好吃到哪儿去?来,别光吃菜,吃点儿饭。”说着我把盛好的米饭递给了严默。
  “真的,真的好吃。对鸡蛋西红柿我可有研究,之前我天天吃顿顿吃,就没吃过一份比你炒得更好吃的了,所以我说好吃肯定好吃,这方面我是权威。”严默说着往嘴里扒了口饭,一副心满满足的表情,然后继续说了起来,“我们咩咩炒的鸡蛋西红柿绝对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咩咩你知道吗?这个味道我想了整整六年了。而且啊,我就是从你第一次炒这个菜的时候才喜欢上它的,我以前挺不爱吃西红柿的。”
  鸡蛋西红柿是我这辈子学会的第一个菜,和严默在一起的那些年我没少炒,因为我一直以为这菜是严默最喜欢吃的;可没想到严默却是因为我才喜欢的这道菜。
  其实要说起这西红柿炒鸡蛋来,当初还是严默教我做的呢。所以这道菜我们俩做出来的味道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差异,因为我是严格按照严默当初教我的步骤做这道菜的,没有一点儿改进,也没有一点儿创新,最大限度的保持着严氏西红柿鸡蛋的原汁原味儿。
  这可能也是一种“驯服”。就比如我离开严默以后,也曾给一些朋友做过西红柿鸡蛋吃,有的人建议我放葱花会提味,有的人告诉我搁点儿酱油更下饭,可是我从来没有尝试过,我根深蒂固的认为只有严默教我的西红柿炒鸡蛋才最正宗也最好吃。
  但是当初就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家常菜,我学的时候还是闹了个盆朝天碗朝地的一片杂乱,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进厨房嘛。虽然是在我家厨房,但是那个方位我以前的十几二十年真的从来没有踏足过,我甚至分不清哪瓶是酱油哪瓶是醋,哪个是盐哪个又是糖,更不明白那些不同的锅啊铲啊的到底有什么区别,就连煤气灶我都不会用。
  那时候严默还住在村子里,5平方米的小破房当然不带厨房了。倒是不远处小麦家窗子外面放着一个小小的煤气罐和一口破锅,小麦经常自己白水煮菜叶吃,有时候也会自己煮点儿面。那时候村子里的人都说小麦还挺会过日子的,起码顿顿都有饭吃。可是谁也没想到的是,村子还没拆的时候天天都按顿吃饭的小麦却因为胃癌走了。我知道这件事儿对严默的打击挺大的,小麦一直是村子里的老大哥,岁数比严默他们要大,为人又和蔼友善,严默和他的关系非常好,所以他一走严默消沉了很长时间。
  唉,可人终都有一死,谁也逃不掉,就跟逃不掉青春流逝一样。
  青春年少的时候真的很荒唐。那时候为了给严默改善伙食,也为了让严默能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再洗洗脏衣服,所以我每隔一段时间总会逃课偷偷的带严默回我家。现在想想那时候真胆大也真的不懂事儿,怪不得我爸妈发觉之后是那么大发雷霆啊——在家被捧在掌心什么都不会干的女儿,却给人家洗衣服做饭,连洗澡都伺候,还要倒贴钱;这让哪个当父母知道心里都不痛快吧?
  而做饭这件事儿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学会的。有一次严默心血来潮说要教我做饭,我立刻兴奋得大叫着同意,不过严默想了想说准备先教我一个最简单的菜,就西红柿炒鸡蛋了,剩下的的菜以后循序渐进的教我。后来我才知道,除了这个生不生熟不熟都能吃的菜,严默会做的菜也不多。
  不过当时严默和我说的是:这样以后我就可以给他做饭吃了,这样能省下不少饭钱呢——当然了,反正菜也不是他买、油钱火钱他也不出,这样他就一分钱不用花就能吃到饭了,对于他当然合适。不过我当时可想不到这么多,而是觉得严默这主意简直太好了,因为我真的希望学会了做饭以后就能给严默做些好吃的了,而且我也真心希望能帮严默省钱——这样他就可以多买一个效果器了,他说过,每个效果器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
  但是结果那次我差点儿把我们家的厨房点了,锅碗瓢勺更是让我弄了个底朝天,然后在严默眼皮子底下把西红柿块儿扔进油锅里的时候还把自己的手烫了。严默当然骂我笨了,可是他又教我烫伤以后抹上酱油就会好了。但是当时我还是哭得晕天黑地的,我真的觉得好疼好委屈啊!我本来就没做过饭嘛,第一次难免紧张严默却还骂我;而且我觉得烫伤抹酱油的方法一点儿也不管用!可是这一切我都没敢告诉严默,我怕他嫌弃我娇气——那时候严默他妈一直说我娇气。那是我第二次见她,我娇气这个话题她从她回国第一天起就开始说,一直说到她走,走了之后打电话给严默他舅妈还在说我娇气,说严默找我就是找罪受。
  后来,慢慢的我才知道,生活中许多疼痛要比烫伤时疼得多,比如从你的身体里生生的扽一下块肉来,而那块儿肉再过几个月就会变成一个生命了,那种痛才是痛彻心扉。我不知道严默他妈感受没感受过这种痛,也许她经历过太多,所以一切都对她无所谓了吧,所以她才可能在她儿子受了那么大的伤、还没最后拆线的时候只匆匆的露了一面就能一走了之吧?
  不想了不想了,我摇了摇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回忆都抛到了脑后,给严默夹了两片肉片,又给他盛了几块鱼豆腐,嘱咐他:“多吃点儿肉。”
  “嗯!”严默埋头大口的吃着饭,并没有注意到我的那些胡思乱想的情绪。他很快就把碗里的饭吃了个干干净净,然后把碗递给我说到,“咩咩,再帮我盛一碗。”
  一整盘鸡蛋西红柿真的都差不多被严默吃干净了,我一边让他慢点儿吃一边却也高兴了起来,因为我真的没意识到我的菜竟然能做得那么好吃!我一扫了昨晚的无力感,我觉得我能为严默分担些什么,起码我能做出他喜欢吃的菜来!
  吃过饭,我收拾桌子,严默洗碗,我的心情就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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