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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客·第五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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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娱乐节目
文/李自强
在我们这个时代,娱乐节目其实是很多的。可以到处乱拍狮子老虎的照片,可以把自己或者别人的照片发论坛寄Email,可以重复一句无聊至极的话十二遍甚至一百零八遍……总之,娱乐无疆界,我们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文学只是其中之一。
从自己的生活中举例的话,我怀念小时候那些挂着蓝布帘子的游戏室。那些明明暗暗的所在历经风雨,从红白机到街机到PS到网吧一路升级,无数青涩时光伴着屏幕里流离的光影悄然滑过。游戏中是一个个生龙活虎、建功立业的超级英雄,屏幕前的我们却在不知不觉间成长为汗流浃背、抽烟搔头的大老爷们。传说中桓公北征经金城,见到自己以前种下的柳树,慨然兴〃木犹如此〃之叹,我们这些望秋而落的蒲柳之姿,又哪能抵挡凡嚣中滚滚浊世的侵袭。
据说,在古代的时候,文学有时候是作为一种娱乐节目存在的。文人们宦游之余有所感发,或是传抄吟唱,类似今天的流行歌曲,或是大家你写给我,我写给你,应酬唱和,类似今天的QQ聊天。所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不外写美女与美酒。到宋代的〃奉旨填词〃柳三变,写了词,套上一个曲,教给青楼的歌伎舞姬们传唱,快乐癫狂,也完全是娱乐路线,跟儒家传统的中庸之道,官场上端庄肃穆的精神并不一致。可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那就是要有这么一点哀而怨、乐而淫的娱乐精神,要不全变成白开水似的说明文体,又有什么意思。
大概因为这个原因,北宋时文人编自己的集子或他的家人编集子,词都是不编进去的。这样的传统到南宋的陆游那里才转变过来。没办法,他那些〃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的绯闻被娱记们传得太厉害,赖也赖不掉。
中午吃饭的时候,颜歌同学黑白分明的眸子不断射出晃眼的白光,令我想起〃希望工程〃广告片中的女孩……可爱的仿佛邻家姑娘般的人物。她刚完成一部长达二十五万字、略带乡土风味的长篇,被种种琐事折磨得神困力乏。
〃我希望能够找到自己将来创作中的一个基点……〃
人能有所追求总是好事,希望她到60岁仍能保持这样的力量,像英国文坛那位叫多丽斯·莱辛的老祖母一样,天真、自持地一路写下去。
这样想着的时候,闪出一个念头,文学虽然某种程度上是一档娱乐节目,写作这件事本身却颇有一点苦行的味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道理各行都是一样。可悲的是不少人因为写作的苦痛,把作品也弄得苦大仇深,完全不顾娱乐和趣味,不顾由文字所引起的复杂情绪,不顾那些悲情、壮志、浪漫情怀和自嘲精神,折腾着仿佛要把自己受过的苦熬成汤、炼成丹,十倍奉还给读者。于是,阅读渐渐变成一桩艰难的,需要一点勇气和毅力的事,这实在与其本来的意义相差太远。
忽然之间,我理解了自己对某些现代和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厌恶……厌恶它被绑架、被篡改、被劫持。
值得高兴的事情还是有的,文字的娱乐与娱乐的文字依旧灿烂,依旧会在这熙熙攘攘的世间,陪伴着寂寞的我们与我们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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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Keep My Way(1)
青春波若蜜
Keep My Way
文/Magic
编者按:20岁的杨凯,一身BREAKING打扮,戴一顶棒球帽,像个邻家大男孩。只是,举手投足间却散发超出他年龄的成熟气息,言谈间更有着年轻人少有的宠辱不惊。14岁时杨凯和街舞第一次亲密接触,从此开始了自己的街舞生涯,经过六年的摸爬滚打,获奖对今天的杨凯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从2004年CCTV〃双星杯全国街舞大赛〃成都赛区第一个单人斗舞冠军,到2007年〃动感地带全国街舞电视挑战赛总决赛〃男单Breaking冠军,杨凯已经拿下了20多个冠亚军头衔……成名后的杨凯依然保持着自己不服输的闯劲和低调处世的作风,谦虚而上进。
〃问题少年〃
大家好,我是杨凯,传说中的B…BOY。我喜欢街舞,喜欢街舞的音乐,喜欢街舞的活力。跳街舞是为了要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活得更加充实!每当我练到大汗淋漓的时候,我都会感受到一种快乐,忘记了所有的悲伤和痛苦,这种体验让我觉得街舞就是我的一切!
14岁时,我第一次看到别人跳街舞,自由的风格,多变的步伐,没有条条框框的约束,还有那种特定的音乐,那么美妙无比的组合……原来舞还能这样跳!这对我震撼太大了。从那一刻起,我对街舞一见倾心,从此开始了街舞生涯。当时没有老师教,我只好跟着那些跳街舞的孩子学,偶尔观摩一下韩国街舞的录像带,但都是偷偷进行的,不敢让家人知道,因为当时的我还是父母眼里的乖孩子。也许社会最初对街舞少年的认识是片面的,在很多成年人眼里,我们这些玩街舞的孩子都是〃问题少年〃。父母发现我的秘密后,坚决反对,包括一些亲戚和邻居也都认为我是〃不务正业〃。但我清楚自己的选择,街舞并不是他们想的那样,总有一天他们会明白。
当时我已经深深地迷恋上了街舞,为了学街舞,我离开了家,开始了独立生活。练功房里的日子,仅仅一个〃苦〃字是难以概括的。为了自己的梦想,每次流汗,每次摔伤,我都咬咬牙挺了过来,之后还会笑着继续练习。那时候,我觉得最大的快乐就是跳街舞,为了跳街舞我可以不去想任何别的事情。 大部分时间我都泡在练功房里,一个高难度动作,有时需要练习三个月,我一次次地挑战自己, 每一点进步,每一次挑战成功,都让我心底产生莫大的欣慰和幸福。渐渐地,托马斯旋转、头转、大风车等高难度动作,我也可以挥洒自如了。我开始认真审视自己:一路走来,苦过、痛过,唯独没有放弃过。几年的时间,我从一个依赖父母的乖孩子变成了一个独立而坚强的少年。
◇BOOK。◇欢◇迎访◇问◇
第3节:Keep My Way(2)
后来,我开始参加一些商演和比赛,获了不少奖,经济上宽裕起来,也逐渐有了点名气。当我的身影第一次出现在中央电视台,坐在电视机前看比赛的家人这才相信,我并没有学坏。以前因为我不回家而说三道四的邻居,也转变了观念,开始关注我的比赛。
街舞的魅力
当很多同龄人跨进大学校门时,我开始带领自己的团队……星空间。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一起跳舞的伙伴们由于种种原因纷纷离开了舞台。而我始终坚守着自己的信念,不停地跳,不停地练,用激情的舞步和高难度的动作,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领略到街舞的魅力,不断加入到我们这个充满活力的团队中来。
很多人问我,街舞到底有什么魅力?我不想罗列街舞的种种好处与精神。其实街舞不只是一种舞,它是一种文化,当然只有热爱这种文化的人才会理解;它还是一种感觉,一种表达音乐的感觉;还有就是一种气质,一种自由而潇洒的气质。我希望有一天,街舞也能像其他娱乐形式一样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和热爱。中国街舞如何发展,向哪个方向发展,我和许多舞者都在探索,因为我知道,我们这一代,是关键。
关于朋友
尽管跳了很多年街舞,但除了圈内的朋友,我并没有更多其他的朋友。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但是,大家成长的轨迹不一样,关注的内容和对生活的理解也不一样,我觉得和很多同龄人无法沟通。回想这几年,我的生活基本是被街舞填满的,不过偶尔有点闲暇时间,我也会和朋友一起去K歌、旅游,体会街舞之外的快乐。
心 愿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每个人的梦想可能完全不同。我不想给自己树立太多的目标,先努力来实现一个,然后再去实现下一个。只有这样不断地追求,人活着才有激情,才会感觉到充实。我目前最大的心愿是希望自己可以去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上跳街舞,我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中国除了传统的经典艺术外,还有时尚的街舞,而且,我们跳得一点都不差!
姓名:杨凯(Keven…Y)
爱好:街舞
星座:天蝎
最尴尬的事:走路不小心被自己绊倒
最难忘的事:第一次比赛获得冠军
最喜欢的卡通形象:猫和老鼠
最喜欢的游戏:CS
第一次登台表演:15岁
以动作为标准,街舞分为两大类:Hip…Hop和Breaking。 Breaking属于技巧型街舞,要求舞者具有较高的力量、柔韧性和协调性, 属于技巧性较高的体育舞蹈,所以最先为国内青少年所喜爱。 跳这种类型舞蹈的青少年叫做B…Boy 或B…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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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对猪头肉的乡愁
对猪头肉的乡愁
文/刘 瑜
以前于光中好像写过一首诗,叫《乡愁》,邮票船票什么的。我的乡愁没那么诗意,都很具体,比如中友百货的夏季打折,比如肆无忌惮地闯红灯,比如中关村附近的盗版光盘,当然,还有重要的一项,就是吃猪头肉。
我在人大上学的时候,吃饭很困难,要排长队,而且去晚了,什么都没了。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如果说还有什么能让我振作精神、冲向食堂的话,就是橱窗后面那一盘晶莹剔透的猪头肉。
要吃到猪头肉,并不容易。第一个障碍就是它的价钱,1块6一两,很贵哟。一般来说,只有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下才〃放纵〃一下自己,比如跟男朋友分手了,郁闷地去吃猪头肉;跟男朋友和好了,高兴地去吃猪头肉;跟男朋友既没有分手又没有和好,无聊地去吃猪头肉。第二个困难就是,〃猪头肉〃似乎并不是很高雅的食物,听起来简直像骂人,而我,还自视为一个窈窕淑女,在别人眼里,没准还是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呢。这就给我造成了一个深刻的悖论:是要维护自己一个窈窕淑女的声誉,还是要满足自己恶俗的口福?一般来说,这个问题是这样解决的:我来到卖小菜的窗口,先四处张望一下有没有熟人,然后非常小声、含糊地说:来二两猪头肉。买到猪头肉后,我立刻把它盖起来,低着头匆匆从食堂后门出去。比起毒品交易,就差没带墨镜和使用暗号了。
我在朋友圈子里,以喜欢各种恶俗的食物而出名。以前一个好朋友快结婚了,要把她的丈夫介绍给我们几个女朋友。吃饭的时候,大家点的菜都挺高雅,在生人面前嘛,清蒸鲈鱼、海鲜豆腐煲什么的,最俗的也就是酸辣土豆丝了。轮到我的时候,我抬起头,豪迈地说:火爆腰花!当时就差点被我的好朋友踹出门去。
人大西门外,有一个老陈麻辣烫火锅。那个时候,我有个男朋友,我们经常去吃。我不能吃辣的,一吃就三把鼻涕一把泪的,第二天还拉肚子。但是一提到麻辣烫,我就视死如归、势不可挡。每次要决定去哪儿吃饭的时候,我男朋友就故意装作很困惑的样子,问:〃那,咱们上哪儿去吃呢?〃其实他知道我的答案,但他就是想看我丢人现眼的样子。果然,我会嗫嚅地说:〃咱们再去吃麻辣烫火锅好不好?〃这个时候,他就会大笑起来。这个细节,成了他一个屡试不爽的娱乐项目。
我对猪头肉之流的爱好,除了使我小小地丢过几次人以外,对我的人生,还是颇有进益的。一个最大的作用就是让我觉得,一切低俗的东西,在高雅的东西面前,有它自己的奥妙和自尊心。比如说,我虽然是〃做学问的〃,但是我对术语缺乏迷信……不至于听到一个〃政权内卷化〃就荷尔蒙分泌加速;又比如说,谁要跟我吹他开的车多高级,我可以气定神闲地伸出脚来,说我脚上的鞋子才花了18块5;又比如说,刚从第五大道的名品店出来,走在破破烂烂的中国城,我还是会从那拥挤破烂中体会出一种古怪的魅力。这些,我以为,或多或少都和我对猪头肉的爱好有种隐秘的联系。当然了,我对高雅的东西也没有什么阶级仇恨,莫扎特、梵高、柏拉图,第五大道橱窗里的那些手工鞋,我也都拿来主义,犯不着为了显示自己的〃平民情怀〃而和高雅划清界限。
到了国外,当然就很难吃到猪头肉了。虽然偶尔也能在中餐馆吃到〃豆腐肥肠〃、〃小椒鸭舌〃什么,但猪头肉却是难觅芳踪。这不禁让我有了一丝惆怅的乡愁。
看起来,我还是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只不过让我深深地、深深地徘徊的,是人大橱窗里的那二两猪头肉。
(作者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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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细小与不忘(1)
细小与不忘
文/朱 婧
时间飞速流转,记忆面目模糊,过往的片段停顿在细小的回忆中。
关于某年夏天,所能记得的是一双颜色柔和的鞋子,舒服合脚,安慰贴心。街边刨冰加西瓜的冰凉滋味,天空云朵变幻的优游姿态,刺耳的蝉鸣,小孩子毫不厌倦的哭叫,是这一年,或者那一年……
ELSA终于与男朋友分手,原因是对方爱上了别的女孩,她日日打电话给我,想说出来的,不想说出来的,在舌尖的犹豫中含糊,像读一首印象派的诗歌,我要头脑清醒才能分辨出她的真实情绪。她只是念念,说那些好,不能放,说起他会蹲下身帮她系鞋带,他走在街上总让她走在靠路里面的那一边,他骑单车载她去医院……再说下去几乎可以编辑成一本拙劣的恋爱手册。当细小已经广为流传,成为某种常识,太过有表演的姿态,聪明的人很容易做到,真心却有多少?他会把这些细小再谱成与别人的恋歌,这已不是属于你的唯一了。
这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太多的可能,叠加的智慧、经验。人们很可能去记得和做同样的事情。但是,每一个个体,却又是不能完全复制的,一定有所不一样。你记得那些唯一的细小吗,或者,那些这一生再难以寻找或听别人说到的细小吗?
一唱三叹的告别,不可言说的情绪蔓延;还记得那些关于相似的寻找吗,你多么希望与他有一点牵连也好,你与他手心有相同的一颗小痣,你与他用同一个颜色的雨伞;你在意他身边的小物件,他的旧物对于你意义深长,犹带手泽的亲切芬芳,只想留在靠近皮肤的地方;你与他在不同的时间,走过同样的路,到过同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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