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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好女生-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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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样结束,比直截了当说再见温柔一点,比较不伤他人的心。
我很年轻就进入社会,尝过人情冷暖,又因为后来做生意,很学会“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这套,对很有可能成为对手、 客户的人,觉得跟自己同样级数的人,绝对不肯有一丝得罪。本性虽然急躁暴虐,表面功夫可是很周到的。台面上,个性脾气说话磨炼得甚是圆滑,对人对事对物的真正感觉永远不会诚实展现,讨厌是还可以,喜欢是还不错,真正的心事藏得非常非常之深且隐密。
这样的条件下,自然不会轻易开罪曾经约会过的对象,天晓得几时冤家路窄,我还得有求于他。而且,任何人对我付出过感情,我都铭记在心,即使无法产生相对的爱情,即使没有能够长相左右,我还是感谢他们曾经带给我的愉快时光,就算心有别属,或是单纯地只是觉得彼此不适合,一度曾经要好过,也不必使人太过难堪,是不是?
有时候别人对我说,我不介意。
我挑人,人家也挑我,总不能自我中心到觉得只有自己有选择权吧?况且大家约会来往之初,我需要多看看,他也有权再浏览,如果他觉得有别人更加符合他的要求,尽管去,不必浪费我们彼此的宝贵时间,何况这并不是我不够好,只不过是两个人的供需并不配合罢了。
不强颜欢笑做朋友
有时候明明知道他也只能那么说,可是真的听到时,心还是绞痛不已。
当然,我也碰过真的很渴望被选择的对象,可是时间不对、身份不配、个性不合、爱得不够、地点不适宜、环境不允许,种种理由,缘分只有相遇的那么一点点。纵使愿意体谅对方的无奈,可以尊重他人的选择,但是心里那一绾缥缈的情丝却无处牵系,空空落落的,好不伤感,我真正希冀的是他的眷恋爱念,可是,他只能付出友谊。
怎么做他的朋友?我能够给予他跟自己最大限度的尊重,就是下台一鞠躬,静悄悄淡出他的生命,让时间冲淡胸中的寂寥酸楚,再要我强颜欢笑假装“我们还是朋友”,未免太为难自己,不了,谢谢。
有些时候,简直想把说的那个人从十八楼阳台推下去。
早三个月之前已经和我的室友搭上,东窗事发之后,两个人双双像谢媒一样来唱山歌:我们还是朋友。只差没有下台一鞠躬而已。
去他的,我发现他们其实“不只是朋友”以后,立刻单方面决定跟该男分手,完全拒绝他“我们需要谈一谈”的要求。有啥好谈,我当场逮到他“手伸在饼干罐里头”,亲眼目睹的事实,还谈什么?静悄悄搬家走人,对任何朋友的关心询问,均轻描淡写以一句“我们追求不同的目标”带过,绝对不肯诉苦。如常上班上课,极力维持沉默低调,表面上一切平静正常到被讥刺我冷感,其实忍得几乎吐血,情绪恶劣到真想买一把麦格南四十四轰烂他们的脑袋,怒火中烧之际,赶紧跑到健身房狂奔四十分钟发泄,午夜梦回辗转反侧,没有跑步机,只得爬起来剁肉碎、斩鸡块出气,直到开始练拳击才得以释怀。
我们还是朋友?
×。
。。
爱上他的家人
还有时候,会这样说,是因为真心诚意地觉得还可以是朋友。
初相遇时的激情冷却、沉淀下来,大家都没有了非对方不可的感觉,但是没有谁对不起谁,也没有谁伤害了谁,大家都是好人,仍然愿意对彼此付出关怀,可是两个人之间,再也擦不出火花。
V就是这样的一个朋友。我们曾经同一个学校,毕业之后在街上的公用电话亭偶遇,交换了名片,开始约会。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他是我少女时期憧憬的对象。高中时期的某个夏季,每次午饭完毕,别的女孩总是三五成群,边走边唧唧喳喳地讨论着前一夜的连续剧情,或是哪个小生、演员、歌手最可爱,我通常是一个人,慢慢地、缄默地走回山上的教室。南国炽烈的阳光晒得人皮肤发痛,灿烂得令人昏眩,穿越树阴洒下无数金色和绿色的影子,他的脚步声和别人都不同,特别轻快昂扬,偶尔擦身而过,我也曾经暗暗用恋慕的眼光追随他的背影。
开始约会不多久,我病了一场,并发性肺炎,居然咳出血来。V的全家轮流在医院看顾,V妈每两天炖一整只鸡给我进补,织了(其实长得很可怕的)粉红色(!)毛线帽子围巾手套给我,每天逼迫我喝一杯杏仁霜冲生鸡蛋(那味道真的超级恐怖,又温、又甜、又腥……),说是养肺的,督促我吃药、出门要戴口罩,不准吃生冷、戒酒,管着我穿衣服够不够暖。吃得慢了或是稍微皱一下眉头,V妈真的会老大一个爆栗打在我后脑勺上。早早地进入社会,我看过的白眼和冷脸非常多,却很少尝到这样坦率直接热络粗暴的关怀,马上感动到觉得就此嫁入他家也是值得的。
受人点滴当涌泉以报,我在物质上极力回馈,时不时塞几千块菜钱、零用钱给V妈,过年过节给伯母红包绝不少于五位数,亲戚小孩人人有奖,生日、母亲节更是不敢怠慢,上门多半不空手,燕窝、鱼翅、洋酒、水果礼盒的,还到御本木挑选白金珍珠首饰给伯母,不过V妈嫌御本木珍珠“贵又不值”,珍珠又会黄掉,比较喜欢金子。没问题,五千块台币可以在银楼打个粗阔硕大的麻将牌给她戴手上骄之同侪,又便宜过御本木多多,大家都高兴。
那以后我省悟到,适合御本木珍珠的妈妈,是我印象中自己的母亲,并不是别人,我下意识地在V妈身上弥补我没有能够为自己母亲做的一切。私下里,我自己渐渐明白,我爱上的不是V,而是V的整家人,是那种我所渴望但是欠缺的“家人的气味”,最理想的状况其实是被他们收养,而不是嫁进去当媳妇。所以后来V换工作,被他直属上司狂追,他略一犹豫不决,我刚好借机下台,非常非常诚恳地告诉他:“我们总还会是朋友。”
男人并不是傻子,自己是否被彻头彻尾地爱着,不会不知道,他其实对女上司也心动,于是略微惆怅地接受了我的友谊。V妈为之雷霆震怒,誓曰“只要我有一口气在,那个野女人就休想进我家门槛”,三五时打电话召见,喊我去吃饭,要我陪伴逛街(为什么不找我?我意见少,耐心好,付账可爽快的),我也尽量避开V会在家的时间,免得他左右为难。饶是如此谦卑退让、识大体,女上司还是大吵大闹砸烂醋坛子,打电话臭骂我之余,对V妈亦无好脸色,还曾经半夜扑上他家门,披头散发、撕心裂肺、滚地哭叫,惊动全街坊邻居,直闹到有人报警方休。一边是全家疼爱有加、出钱出力、笑脸迎人的青春少艾,一边是泼妇骂街又大男生十岁有多的“老柴耙”,不用说,他们自然交往不下去,三个月就宣告完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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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到一个家庭
V妈一直努力想再回到从前,把我们再凑回来成一对,可惜所有国王的人马也不能再把我跟V拼凑回来。临出国之前,因为听说加拿大天寒地冻,V妈买了几件羊毛衫给我,连压箱底的厚重海军大衣都翻出来叫我带着,其实很重,很难看,而且我相信不会够暖,可是我很驯顺地乖乖带着,不想V妈失望。上飞机以后才发现,V妈在衣服夹层的暗袋偷偷放了两千块美金。我熬得住被客户侮辱、被同事轻蔑,都不会有一丝情绪上的反应,这个意外的两千块美金却挟着山洪暴发的威势淹没了我,十七个小时之后抵达多伦多,我的眼睛还是肿的。
我出国多年,V妈仍然余怒未息,一直生气儿子把她“好好一个媳妇气跑”。V后来交往的女朋友多半是被V妈整跑的,直到后来我先结婚,V妈才终于死心,接受我永无可能成为媳妇这个事实。V现在也结婚了,年轻可爱的太太诞下一个漂亮的女孩,我还从法国寄了贺礼回去,收到回音,全家都很高兴,V妈时时叨念着我不知道会不会又咳嗽生病、没有她做的红烧肉怎么吃得下饭云云。
跟V来往也许是场误会,但是约会一场,却给我赚到了一个血亲之外的家庭,这笔生意,做得值呀。
分手以后不是完全不可以做朋友,只是必须是双方均认同爱意无存而情谊仍在的状况下,不是变心的一方为求脱身卸责,说出来不负责任的漂亮话,或是被弃的一方试图以退为进,挂羊头卖狗肉,守在旧情人身边,以青衫之交、红粉知己的姿态出现,一边暗中破坏人家新的恋情,一边等候机会收复旧河山。
而且,还要他与你的新伴侣(甚至于家人朋友)都有相同的共识才行得通,非常劳师动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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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的私人娼妇?
做M的朋友并不困难,他是个花心的浪荡子,高大健硕、金发绿眼、英俊潇洒,晒得一身金棕色,多金多情爱玩乐,到兰桂坊晃晃,女人简直一车一车送上来供他挑拣。他自己也很坦白,承认自己心不定,所以他的伴侣多半没有话事权,就算半夜打电话去有女生咆哮,质问我是谁,我亦可以大大方方留下姓名请该女转告M回电,不过电话挂上后那一头是否有人哭哭啼啼闹自杀,还是杀人,不在我关心、考虑范围。
但是我们会分手,是因为他改变初衷,坚持要我只能够约会他,苦苦游说我放弃加拿大学业去香港陪伴他,我反感讶异之余少不得要问:“那我何以维生?我学业未竟、国籍未到手,广东话又识听不识讲,到了香港难道讨饭乎?”
“我会支付你一切费用,你人搬进我公寓就得了。”
我冷笑,“你包养我?”
“我赚的钱足够我们优裕生活,你大可以轻松度日,逛街、购物、按摩、喝茶,做一切你想做的事情啊。”
哗,这个人根本不认识我,我要是甘心做被豢养的金丝雀,早在更年轻、行情更佳时已经售出,还轮得到他?肯起早落夜打工上学挨苹果牛奶也不肯缺课的人,是荒野中振翅高飞的鹰隼,即使笼子金镶玉嵌,锦衣美食怎么比得上自由可贵?
“当你私人的娼妇?”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口气愈来愈冰冷,对他的热情以每秒钟摄氏二十度的速度降温中,“香港女人死光了吗,你需要从多伦多进口一个去满足你的需要?不能到兰桂坊去挑选你的每月玩伴?”
“你怎么讲话这么难听,我要你来自然需要负相当责任,这不是很正常?”
年轻一点或是比较爱他的女孩可能就上当了,这样贸然跑去依靠他,既无合约又无保障,光靠他眼下的新鲜感跟占有欲,到时候他老兄腻了厌了,一声对不起我错以为我爱的是你,再见珍重不送不送,老娘这下学业、事业、前途、爱情统统泡汤,四大皆空,我才不上这种洋当。
况且,还可以如此理性分析可能之得失,我对M的感情输送也很有限吧。
见我沉吟不语,M以为事成,愉快地计划我抵达香港后的行程,自说自话:“你的公寓在三十楼?那你会喜欢我家,在三十五楼……”
“我没有要去。”我的口气宁静平和,“事实上,我想我们也许还是当朋友就好……”然后给他五分钟演讲,阐明他是如何优秀,我又是如何高攀他不起,为了大家长远的前途未来幸福快乐着想,只好忍痛让他去另觅良匹,吧啦吧啦吧啦,口气无比伤感诚恳,如此这般结束掉原本很轻松愉快的约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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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梦,过去就算了
跟S维持友谊就没有必要,姑且不论他的伴侣是我们尚未分手时已经介入的第三者,曾经打电话来勒令我退位让贤的,我恭敬不如从命,把男朋友拱手让人,事后S常常遗憾我居然没有提枪上马跟其女友(现在是老婆了)决一死战。神经病!
他老婆是斩草要除根那一型的,虽然胜利,却非常疑神疑鬼,她并不相信我没有打算把S弄回来,也拒绝相信我被“甩掉”并不怨恨,更加介意的是,我这个讨厌的前任女友跟男友全家人仍然保持良好关系,即使我已经嫁夫生子,离开北美洲数年,她还是只要在S妈妈家看到圣诞卡片上的法国邮戳就发狂。
像这样的状况,再要说可以当朋友就是自欺欺人了,即使S坚称一切没有问题,我态度很友善,然而坚决地中止了所有的联系,一点也不介怀,损失的不会是我。但是S妈妈跟我仍然保持遥远而亲切的情谊,我们通信、卡片、电子邮件,偶尔说电话,谈论书籍(我们都迷哈利·波特,还一起去看第一集电影呢)、小孩、语言、饮食、旅行,交换彼此生活的新闻,但是我们很有默契地从来不谈S,我不好奇,S妈妈亦不大八卦,S几次三番想从亲娘那里打探我的消息均不得要领,反而伯母跟我成为忘年之交了。
所以,分手之后要还可以当朋友,先决条件是“没有爱”。也许只是喜欢过,没有彻头彻尾爱上,也许是爱情消失、褪色、蒸发,但是如果一星爱火未熄,眼睁睁看着一度属于你的吻落在别人唇上,曾经热情凝视你的双眸如今为别人闪亮,视线再也落不到你身上,那种心痛、委屈、伤怀、妒意、难堪、羡慕……种种酸楚加在一起,怎么可能有真正的友谊?
还有,必须两人均没有伤害过对方,没有金钱上的纠葛,没有恩怨,没有亏欠,没有负心,没有夹缠不清,双方心态在同一个时区转变,没有谁不甘心不放弃,没有谁自觉吃亏吃味吃醋,没有谁受委屈,即使能给对方幸福的人不是自己,还是愿意对方快乐,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难度非常非常高。
曾经深爱过然后再分手,很难做到真正清风霁月的纯粹友谊,而且因为曾经相处日久,那股熟稔的味道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就跑出来。他记得你喝咖啡不加糖,喜欢放两个奶油球,你记得他衬衫袜子内衣裤的尺码,再时时来往,不但招人误会,给人藕断丝连的印象,又叫新伴侣心中疑惑难堪,何苦来哉。
我觉得会分手,大抵是无法相处的成分多,不需要假惺惺勉强自己仍然做对方的朋友,与其怕人说自己小气、多心、计较,忍耐得吐血胃痛,不如干脆承认不大方,又不是买卖不成仁义尚在,情人做不成也不做朋友又不犯法。
也不要一厢情愿地真把对方还当成多么要好的朋友,有事没事就去找人家吃饭、看戏、帮忙什么的,然后又不能接受对方有新的伴侣,给自己的时间比重不同于往日,苦苦埋怨人家“重色轻友”之类的,扪着良心自己说,这样难道不是假冒朋友之名行情人之实?自欺欺人的结果往往是自取其辱呀。
可也不必翻脸不认人,能够维持客气,路上碰了面,可以打打招呼就够了,对后来的伴侣亦须公平。
诚然新伴侣亦应该尊重人都有过去,可是,也没有理由老是把历史悬在你们中间,试炼人家的信任和感情。
过去的旧梦,让它过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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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洋人的女人
很多人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对于跟异族恋爱、通婚的女生,不管是羡慕嫉妒还是歧视,总是会立刻给人贴上一个大大的卷标,不管这个女生原来是什么职业或是什么样的人,统统一笔勾销不再计分,新的身份,叫做“外国人的女友、老婆”。
而这还算是好听的说法,我听过别人更难听的形容———那个“泡洋人的女人”,说的时候挤眉弄眼,嘴角无比轻蔑,听起来真替那位小姐委屈。
不相信?从三毛到郑华娟,荷西跟老德先生都变成了他们附加的价值,不论人家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上取得多大的成就,总是有嘴巴贱的人要加一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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