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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故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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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倒也是,啊,如果真这样,那么恐怕他也被那个了。不过反正我们又没被逮到,不用喝茅台的了,走,我请你喝糯米酒,吃烤黄粑。”

  晚上。喝完酒之后我突然又想到去找小芳玩,也不知怎么搞的,莫名其妙地就想到了。

  “你是不是挣了点钱,又想拿去赔嘛?”

  “就在门口前转转,这回不进去了。”

  “那么怎么还能说是去找她玩呢?”

  小刀尖着口气,像是大律师又找到了一个反驳的理椐。

  “那么不如去她家吧?打电话叫她出来,怎么样?”

  “她可能不在家。”

  “去哪里了?”

  “进城读书去了,人家现在可是高材生,上整个安顺地区最好的高中,还会认识你吗?”

  “什么时候去的?”

  “前年的事了,你不知道的吗?。”

  “是不是二十二中?”

  “那还用问?”

  “唉!那么还是不要去了,不要去打扰人家清修。”

  “对,不去,去找她干什么呢?走,我带去更好玩的地方。”

  回到店里,牛嘴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擦得满脸的红药水,身上裹着白布,活像个关云长。整天唉声叹气,一幅愁眉苦脸的样子。问他什么原因,他摇头不语,只是从此不再出门,也不怎么再爱说话。这也好,他不出门,让我有更多的时间跑出去找我的大眼睛。

  是不是有些东西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呢?尽管我天天晚上都会去南街上逛三两个小时,可她就是没有再出现过。她应该是一个极爱看书的人,那么按道理就该经常来买书才对啊。既然她经常来,而我又天天去,那么我们就该再遇见才对啊。倒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呢?

  后来我干脆只要一有时间,就算是白天也都跑到南街上去,然后再从哪里坐公交车回来。我就不信这么小小一个安顺城,我们就连那么一点再遇见的缘分都淘不出来。

  黄天不负有心人,哈哈!这回终于让我逮到了。就悄悄地跟在她后面,这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啊,安顺城虽然小,但要在几十万人中找一个你仅见过一面的人——好比大海捞针,就算不是大海捞针也是大河里捞针了。想到这里我又哈哈大笑,差点就被她发现了,赶紧闪到一边去躲好。

  侦察到她是个学生,念高中,而且念的还是整个安顺地区最好的高中——安顺市第二十二高级高中。

  从此,每天下午我会都换上一身干净衣裳,骑上自行车赶到二十二中去打球,打到晚上就混进阅览室里去看杂志。一来二去的就跟几个常常一起打球的家伙混得很熟了,还遇见了小芳。我这才想起来小刀说过她也在这所学校读书的。都高三了,唉!要是当初我好好读书,现在可能也是在这里上学的吧?说不定和她还是同一个班呢!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小芳走过来,用不可思议的表情和语气问。不过看得出来她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意外。

  “嗯——随便逛逛。”

  我正想躲开,但她都过来了,只好支吾着回答。

  “是吗?我还以为你也在这里读书呢。”

  她又笑,笑得很自然,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自然了呢?看来这回真的是长大了!

  这下让人更加不好意思了,恨不能把头钻进地里去。

  “吃饭了没,走,我们一起吃饭去。”

  她进而又说道。

  “不用了,我玩一会儿就走的。”

  “你来打球?”

  她看看我手里的篮球,又看一眼球场,问。球场上的那些家伙们都等得不耐烦了,我可是抱着球来跟她讲话的。

  “嗯。”

  “那好,我在这里看你打玩再一起去吃。”

  打完球,她还在下边,只好跟着她去。

  食堂里很挤,人很多,我的妈,她竟然也在里边,就是我的大眼睛。还笑着朝我们这边走来,不知道她要来干什么,以为是背后有她的熟人,回头去看,没有,心却都快要跳出来了,得赶紧找个地方躲着——可是她过来了,来不及了——原来她跟小芳认识,而且还是同学。“哈哈,笨蛋,那么就可以通过小芳来认识她呢?真是天时人和,就差地利了,不过每天骑半个小时的自行车也不就弥补了吗?

  可惜,她都吃好了,要走。就盯着她的背影看,直到她出了门,转过弯去,看不见了才回过头来。

  “你来我们学校是不是有什么目的啊?”

  小芳笑着用筷子夹饭吃,问。

  我点点头,她怎么就知道我心里想什么呢?

  “你想——?”

  她的口气让我突然想起“一蒙一龙”,她们怎么就看得这么清楚呢?

  我又只好点点头。

  “她可是我们班上的才女哦,恐怕不太好办,不过你这么帅,一定有办法的。”

  她这话明摆着是在安慰我了,要不就是取笑——她果然笑了。

  “她都喜欢些什么?”

  我坚持着快泄完底气问。

  “嗯,看书、诗歌什么的。”

  “哦——我的事你不要跟她说,好不好?”

  “为什么?我帮你说说嘛,说不定——”

  “不用了,还是我自己来。”

  此后我往二十二中跑得更勤。几乎天天都去,任老板怎么骂都不听。

  小芳经常来看我打球。她偶尔也来一回,我故意让目光跟她相遇,虽然每次只是一小秒钟,可是心还是差一点就跳到地来了,只好赶紧闪开,不然跳到地上,保准比篮球跳得还高呢。

  还是没有机会接近她、跟她说话,怎么办呢?这可真是世界上最烦人的事情了!

  不如写情书吧?不!写情书太老土了。要不写首诗,对!写诗,就算她不答应,也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下面是我写的诗,你看看怎么样。

  我孤独地站在高岗上

  目送一些人的走近 又走远 或是停留

  站在不远处 看他们微笑 幸福 或是忧伤的时候

  千里迢迢 是否你也像他们一样 远涉他乡

  我也曾过想去流浪 去与你相遇在陌生的地方

  一路采撷野* 插满头

  向每一个迎面而来的人微笑 致以问候

  或许 你 就在他们中间

  也把*插满头

  无意回头

  却看见

  那个弯曲背影 消失在岔口

  你的心 该是一清浅的条河

  蜿蜒曲折  正从何处经过? 

  我的目光 是一又长茧的手

  在尘世中将你摸索

  是否

  那激情的河水 已断了流

  对爱情的信仰啊 没有坚持到最后

  奔尘走俗 徘徊在异乡街头

  蓦然回首 才看见

  那个站在高处的人 已风化成一块石头

  千里迢迢 你是否在来 风雨兼程

  如果我的目光看不到天边

  你是不是就永远不出现?

  我孤独地站在高岗上

  阖手 祈求

  爱人啊

  我等得春水都白了头

  如果你迟迟不来

  我宁愿一个人天长地久

  反正不管你觉得好不好,我明天是铁定要拿出手去的了。就算你认为它是一堆臭狗屎也无所谓,因为要把一直以来想对一个人——特别是对一个女人说的话闷在心里实在是太难受了!就像你心里边搁了一个没有充气的篮球,而搁在你心里之后它就自己开始慢慢地吹气——

  我换上自认为最帅的一身衣裳,用水把头发梳了四五十回。都走出门去了又回过头来对着镜子确信好几十回,然后才跳上自行车往二十二中跑。

  跑到那里。把“诗”交给小芳,请她转交给她,死活就看这一回了,阿米陀佛!我的妈。

  晚上。这些天来一直不怎么说话的牛嘴问我是不是瞄上什么好东西,“也带我去找点乐子嘛”,说着他把头凑到我面前来。看着那张因为淫笑而变形的像倒映在反光镜里的脸,我真恨不能将他再痛扁一回,哪里会带他?不过看他满脸的红色刚褪下去,也就罢了。反倒去打酒来跟他请一起喝,心里却七上八下的,我亲爱的大眼睛啊,你可不要给我一碗冷稀饭吃。

  喝红脸之后牛嘴就把他被打的事情端到桌子上来作下酒菜。原来凤梨那小女子新结识了个猛男,就不怎么理睬他了。他想不通,气不过,就去找那斯了断。人家当然不是好惹的,结果大家都知道的了。这牛嘴也是,这种事情怎么能怪人家呢?竟用这种手段,太不成熟!

  第二天。醒来,想了半天才模糊记起昨天像是发生什么大事——对了,我的大眼睛,我的情诗,立马跳起来往二十二中赶。

  “她看了一遍,什么也没说,可能是在考虑吧”

  小芳安慰般的口气让人心里发毛。

  第二天:

  “我问了。她笑一笑,什么也没说,可能是在考验你的耐心!先不要慌嘛。”

  我几乎都要哭了。

  第三天:

  “再等等嘛,可能她还在想。”

  第四天?

  唉!

  第五天?

  唉!

  第六天?

  唉!唉!

  第八天。

  没去。想必是完了,就是投份简历吧,还有什么希望呢?没指望了,安心守店,不要被开除了要紧。

  第九天。正睡得天昏暗,牛嘴突然跑进来摇醒我,说外边有个美女找,顺便骂了几句。大意是说我不够意思!不讲义气什么的。我哪里管,光着膀子冲出去…——是小芳。

  “她叫你再写一封。”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笑得身子都发抖了。

  怎么写昵?我可是江郎才尽了,总不能找本书来抄吧?“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不行不行!她一定看过的,这不是扳起石头往自己脚上砸吗?不行不行!这种蠢事决不能干!还是自己磨吧。

  不是要等春来

  花才开

  也不是要等春去

  花才谢

  等

  是一个我解释不开的词

  无意中就在等

  也在无意中把你等来

  反正我就只有这么两下了,你也不要再在心里骂我“臭屁!狗屁!就这,你也好意思拿得出手?”什么的了,虽然它在你眼里它可能狗屁不值,但此刻对我可是重要得很!只要她喜欢,别说写什么狗屁诗了,要我做狗屁也行。

  “她要你明天早上在虹山公园门口等她”

  小芳像个媒婆似的,欢天喜地的来跟我讲,我当然舍不得用银子打发她,只答应请她吃一顿三块五的便当。

  明明说好早上八点,她却二十点才到,不过我一点都不生气,真的——不过要是她是小刀的话我早就跳上去把他踩死了。

  她慢慢地走来了。慢慢地,一点都不快,怪不得来得这么迟了。她不看我,低着头,就算偶尔抬起头来,也只是假装看别处。

  我就干干站着,不知该把手怎么着放。往哪里放都不是,只好背在背后,交差着不停地搓,搓出许多黑条条来,赶紧扔掉。心都快跳出来了,但现还没有跳出来,只是咔在喉咙里。

  “好啊。”

  她一上来,我就点头哈腰地说出这一句。但心还咔在喉咙里,以至说得很小声,很模糊,恐怕她都听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

  她不说话,低着头,估计还要再等我来说。

  好嘛,“诗”我都作得出来,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呢?但一时真的还不知道说点什么!真是太烦人了,他爷爷的!

  也不知道是怎么熟悉起的了,可能就像东西一久了就会旧一样吧,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也就熟了。她叫婷婷,我可爱的婷婷。

  婷婷爱看小说,还要我也看,我哪有心思看,只管拉起她去虹山公园里逮蚂蚱。

  虹山公园是座废弃的公园。里边有又大又黄的蚂蚱、杂七杂八的茅草、高耸入云的大树,还有怎么搬不动的王若飞塑像、开不动的小火车、烈士纪念碑,反正乱七八糟,很多很多的了。

  婷婷一定要我看书,我们就坐在王爷爷脚下背靠着背看,要不就背靠着背看天。看一朵白云从天那边飘过来,又飘过去,那些不飘过去的呢,就停着,渐渐被风吹散——啊!真希望能再回到那个时候!

  婷婷偶尔也会在晚上出来陪我玩。

  并肩坐在虹山水库边的石阶上,她要我读海子的诗给他听。我哪里记得那么多,只好跑回久违的南街上去搞了几本封面都已经蒙胧得不得了的诗选来,半夜里躲在背窝里背。她还叫我学英语,背单词。她真是读书读昏头了,我又没上学,学英语干什么嘛?可是她硬要我学,也只有好歹背几个单词去哄哄她,Very good bay bay!

  要不我们就去划船。

  水库边有个以租船为生的小老头,耳多不怎么灵光,一到晚上,就连睛眼也不怎么灵光了。

  我们踮起脚尖,轻轻地跳上船去,偷偷把船往水库中心摇,愉快无比,我忍不住唱起歌来,还吹口哨,就吹《笑傲江湖》里边的那首。她要我教她吹,酬劳是可以吻她的眼睛。

  刀头。一个药鬼兼大货车驾驶员。每天需要两三百块的毒资,但他既不偷也不抢,就靠拼命工作和节衣缩食来换。

  那时我爱看《知音》,他也爱看,极爱看。他经常来我们店里买配件,见我放在柜台上的杂志,就向我借,他也把他看过的借给我。久而久之我们就很熟了,他就公然在我面前吸毒。

  从烟盒里扯出一张金皮纸,用舌头舔湿,却掉上面的粗皮。把白粉用掏耳多的小瓢舀到金纸上来,然后打火机在下面烤,冒起的白烟就是所谓的“毒”。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吸,完了还要舔个干净,送进嘴里嚼一遍才舍得扔掉。

  椐说吸毒的人都是喜欢拖人下水的,可是刀头不这样。他四十多岁,长得还挺帅,要是不吸毒,他是一个标准的好人,甚至比我认识的许多人都要好。每当他把《知音》还给我时总这样对我讲:“不要学我,兄弟,不然万劫不復!”

  椐说刀头以前是很风光的。自家有十多辆东风车,还有自己的煤场。人长得帅,还会弹吉它,歌唱得更是不得了的好,好多女孩子喜欢。可惜后来染上了毒瘾,家财便慢慢散尽,最后终于一文不名,沦为替人打工了。

  不过他也没有虎落平原的悲慨,依旧心气和平,对任何人都是一副和善的笑脸——当然,除了毒瘾发作的时候。

  一夜。我和婷婷在水库边压马路,刀头正好开车路过。见我,便叫我们和他去煤场上玩。我从来没有见过大型煤矿是什么样子,当然想去看看。婷婷死活也不肯去,只好由她了。

  汽车在深夜的高原上疾行,畅通无阻。道路两旁不是百米高的山就是百米深的悬崖。悬崖下,一条镜河被月光照得惨淡,煞是骇人。

  在开进一片松树林的时候汽车的强光把夜栖的鸟儿惊得四下飞散,刀头说林子里不久前曾吊死过人。细说来是一家两母女,说是这家两母女同时恋上了一个男人,那男人很坏。在分别骗得她们的身体之后就跑了,而事情又不知怎么就传了开,于是她们只好在一个深夜里跑到这里双双来结束了生命。

  简直是骇人听闻。那家伙真是太坏了,竟然能干出这种禽兽勾当。可那家两母女也太呆,真不知道她们是到底怎么想的。她们在同时恋上那男人时是怎么相处的呢?还有,她们临死前,四目相对时又是怎么想、怎么看待对方的呢?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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