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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 完-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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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太红了眼眶,别过脸去靠在自己儿子肩头,不言不语。
方非池也是沉默。
方正沉吟片刻,发话:“要紧的是先把海棠找回来,别的事,大家坐下来慢慢谈。是国,跟我走一趟出入境管理局,非池,打个电话去美国那边,叫亦城调人手帮忙一起找人。”
番外之 做一天的你
《应该》
初见那年,程光只有五岁不到,父亡,母行踪成迷。
那年,顾明珠刚上一年级。
两个小孩子,一个顶着西瓜太郎头、吸着溜溜的鼻涕,傻乎乎的站着。另一个穿着红色的蓬蓬公主裙,坐在沙发上,手里抱着漂亮的洋娃娃,本人比洋娃娃还漂亮。
顾博云的手掌结着厚实的茧子,又大又温暖,他揉着程光的小脑袋,对程光介绍顾明珠时,说:“小程光你看,这是我的掌上明珠。”
那个时候,C市顾博云的掌上明珠,意味着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但是程光不知为何,从见到顾明珠的那一刻起,他小小的、执着的、纯白无暇的心,就萌生起了“守护”二字。
长成。
在顾博云不分青红皂白的溺爱之下,顾明珠毫无意外的长成了一个骄纵的大小姐。美丽,高贵,泼辣,能干,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顾家那时候很热闹,每天都是人来人往。
顾博云性子很烈,对家人和手下极好,在外打拼时很凶狠。顾博云的妻子阮姨长的十分美,性格很温柔,是这个世界上心地最好的人。
顾家的两个女儿,顾明珠与顾烟,都不是她亲生的,但是她比谁都疼这两个女儿。顾明珠那样桀骜不驯的女孩子,也对阮姨言听计从。程光长到十五岁,从没见过阮姨对谁发脾气。
方亦城,是某批小混混里提拔上来的少年,年少、稳重。
可程光总觉得,在这个沉默的英俊男孩子眼中,有某种像程光这样子成长环境的男孩所不熟悉的光芒在,所以程光从来不和方亦城多接触。
梁飞凡,是顾博云以前老大梁昊天的儿子,比起程光和方亦城,那时候的梁飞凡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
据说,梁飞凡在国外很有名,那样的年纪就已经白手起家闯出了一番天地,整个东南亚的黑道都非常怕他。
梁飞凡第一次来顾家的那个下午,程光引见他上二楼去拜访顾博云。
顾烟那天恰巧放假在家,不知是为了什么,她急急的从二楼的闺房里扑了出来。穿着白色体恤和黑色热裤,散着一头长发往楼下冲。
程光正上楼,一个侧身,下意识的避开了小火车头。再回头一看,小丫头已经撞上了客人,还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瞪人家。
“顾烟……这是顾叔的客人,梁飞凡,”程光急忙从二楼楼梯中途下来,走到两人身旁给他们互相介绍,顾烟不说话,程光只好对梁飞凡抱歉的笑笑,说:“明珠你刚才已经见过了,这位是顾叔的小女儿,名字叫顾烟。”
顾烟也许是被梁飞凡一身精壮的肌肉撞痛了,左手摸着右臂,淡淡看了他们一眼,什么话也不说就转身下楼去了。
梁飞凡微笑,看着她的背影,默不作声,一动不动。
如果程光没有看错,那个少年枭雄,在那一刻眼里闪过的,是至死方休的光。
顾烟是在顾明珠大一的时候来的顾家,她是顾博云的亲生女儿,有一个热爱自由的画家母亲,据说她的妈妈是顾博云此生挚爱。
这话是阮姨告诉他们的,阮姨说完这话,还得意的哼着小曲,又说,再爱也没用,陪他到老的是我阮无双。
那个下午的阳光很好,方亦城和顾烟骑着自行车在院子玩,两人玩闹的开心,大呼小叫、笑闹不断。后来方亦城一个不小心,连车带人摔了一跤。顾烟摔下来,蹭掉了手肘上的一点点皮,爬起来抹着眼泪就跑上楼去了,方亦城瘸着脚,在后面急急忙忙的追,阮姨嗔怪两人怎么这么不小心,又一叠声的喊人拿药箱来。
顾明珠那几天嚷嚷着说要减肥,那时就正在院子里跳绳。
程光被迫打着哈欠在,一边替她数数以及加油,时不时被她故意甩过来的绳子打的生疼,便“嗷嗷”的叫。
没一会儿,阮姨把顾烟和方亦城从楼上哄了下来,小两口红着脸手拉手出门玩儿去了。阮姨穿上青色的罩袍,照顾着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和程光天南海北的聊,顾明珠在一边,时而的插嘴一两句。
那时候程光以为,这就是幸福。
后来容磊出现了,也是一个天之骄子,但是比梁飞凡更温和一些,比方亦城更阳光一些。
比程光自己……程光不敢拿自己和他比,因为除了一颗守护的心,程光拿不出任何东西。
顾明珠动心的很早,这点程光看的一清二楚。
那时容磊和年少轻狂的顾明珠打赌,互相选修对方的一门专业课程,期末考试时成绩高的一方可以向成绩低的一方提出一个要求。
于是顾明珠每天和容磊一起学着服装设计的课程,还要去容磊班上和他上他的建筑设计课。她回家对程光不断抱怨:建筑设计有多复杂,容磊有多讨厌,今天又来查看她的进度,问倒了她好几次……
这世上哪个女孩的“讨厌”是冒着粉色心形泡泡的呢?程光看着她形容自己“讨厌”容磊时嫣红的脸颊和上扬的嘴角,落寞的想。
那年程光十五岁,理想是做顾博云这样的人。
他以为那样的人,才有资格守护一颗绝世明珠。
程光直到这时才发现,原来明珠喜欢的是容磊那样子的人。
而此时距离他跟随顾明珠跳级读完初中已经三年多了,距离下一次高考还有四个月。
“明珠……我觉得当混混好无聊,我想去上大学,就今年。”少年程光咬着甘蔗说,月亮很圆很亮,他在和顾明珠比赛,谁能把甘蔗渣吐的更远。
顾博云曾经很惋惜的说过,程光不是能成大器的孩子。
而阮姨曾经很高兴的赞过,六六是懂得生活和生命的孩子。
程光自己一直认为,我就是我,不必一定要像谁那样活。
可是他在那个深秋的黄昏,后悔了。
那天,秋游归来的顾明珠一头扎进房间里,鸵鸟一样的把脑袋塞在枕头下面,半晌不吭声,优美的腰线随着急促呼吸起伏。
程光正在她房里看书,吓了一跳,问了她半晌,她声音极甜极颤的闷闷响起:“六六——他亲我……舌头、伸进来了……我吃了好多他的口水……”
那是程光的生命里第一次有这样的时刻:神啊,请让我……做一天的容磊。
让我做一天的你,看一次她只对你才有的表情。
床上趴着的女孩子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害羞的笑,桌边椅子上的少年持着的书久久停留在那一页。
深秋的风带着收获的饱满香气,从开着的窗户里吹进来,萦绕室内,晚霞似乎有甜甜的香气,红红的染在白色的落地窗帘上,如梦如幻。满室都是青春微酸微涩的明亮味道。
守护,从四岁到十六岁,从十八岁到二十六岁。
顾明珠说,要比耍贱,她输过谁?
程光很谦虚很低调的藏着答案——明珠,你输给了我。
我是那只袋鼠,抱起了断掉的小白兔,照顾、呵护、爱慕,但就是从不曾说出。
不是不敢不配,是不愿。
我懂你如此,当然知道你的心。
我……爱你如此,舍不得你因为知晓我的爱而惶恐哪怕一秒。
无以为报,是一件比爱而不得更为沉重无奈的事情。
我的小白兔,我舍不得你断掉过的心再负重哪怕一点点。
守护,直到有人能给你比我更好的爱。
你爱他,我努力变成他。
你为他付出为他伤心,我为你痛。
你等他,我陪你。
你等到他回来,等到他的爱,我便离开。
下一站,美国,MBA。
你不要我,我却还是想变成你要的那种人。而这一切,我一个字也不会说出来,永远不。
明珠,你说,要比耍贱,我是不是天下无敌?
番外之 罗马假日(二)
五、
海棠长到十九岁,从未像这几日这样肆无忌惮的快乐过。
延是个很好的导游,虽然表情总是冷冷的,却很耐心的带着她逛遍罗马的大街小巷。买很地道的当地美食给她吃,她买东西时他替她砍价,然后两人一起被暴怒的当地小店老板赶出来,手拉手的去下一家。
那群追延的人,时不时会出现。一次又一次精彩的脱险,把海棠少女天性中那种好动冒险的性子,完完全全的引了出来。
那样子毫无危险、轻松愉悦的追与逃,就像动画片一样的令人快乐——有美丽风景,有英勇王子,有表情凶恶却总是被主角恶整的坏人,剧情重复而可爱。
晚上的时候,他们坐在一起聊天喝酒。
海棠天马行空,想到什么说什么,延大多数时候认真的听。
后来渐渐的,他也会告诉她一些他的身世。关于他美丽的中国母亲,他的意大利黑手党统领父亲,他众多的同父异母兄弟兼竞争者,他有意为之的叛逆和他父亲对他很特别的纵容。
“我真羡慕你”海棠搓搓冻红的鼻尖,“你有爸爸可以撒娇。我爸爸妈妈在我八岁那年就过世了。我有时真的很想他们。”
延喝下一口酒,喉结耸动,在这样的夜里有着独特的暗示意味。他的眼神柔软的不可思议,伸手拢海棠靠向自己的肩膀。
而海棠在那一刻,正陷在自己的情绪里不能自拔,并未察觉到什么。
“你是不是一直不快乐?”延的英语发音里带着意大利语的独特味道,尾音有着情人之间呢哝的温柔味道。
海棠在延温暖的怀里叹气,“其实我很好,我姨妈带着我,她和姨夫都非常疼爱我。而且,还有哥哥……”她的声音低弱下去。
“你哥哥,怎么了?”
延的语气很平和,让海棠产生了一种很坚定的信赖感。
她告诉他她那长达十二年的暗恋,她十九岁生日那天当着全家人的面许愿、表白,然后姨妈的暴怒,还有方是国、那令她心碎的沉默。
延搂着她的手臂越加用力,温柔的声音在浩瀚的星空之下久久回旋,“不要伤心……我不会那样。”
海棠心中,某一根弦,募的紧绷。
她推开延,坐了起来。
“我的东方小公主,喜欢我吗?”延冰蓝色的眸子,笑意和爱意一样的浓,“我很喜欢你。”
那个许愿池……真的好灵验!海棠当下傻住,暗自心惊。
“恩?”延凑上前,认真的逼问。
海棠的脸不可控制的红了,推开他,逃一般的回房间去了。
身后,延的低笑之声在夜风里缠绵悱恻的跟随着她。
六、
当悠悠转醒,看到一屋子黑西装黑墨镜的高大外国大汉时,海棠脑中闪过的第一个画面,竟然又是初遇延那晚,那个很灵验的许愿池。
不知道许愿,有没有遥控功能呀?不知天高地厚的东方小公主,没心没肺的想。
“你们想要什么?”海棠试图冷静的与绑匪谈判,“如果你们的目的不是要我的命,能不能解开我再说呢?你们这么多人,我一定跑不掉的。这个绳子割的我手腕非常痛。”她的英语很流利,态度也不卑不亢,黑衣人大概都听懂了,一致的看向端坐在门口附近椅子上的中年男子。
海棠注意到,那个中年男子相貌英俊,和延长的颇有几分相似。
中年男子半晌点点头,低声的吩咐手下解开海棠。
海棠很乖顺,没有试图逃跑等愚蠢行为。
延到的很快。
当他一脚踢开门闯进来时,随之冲入室内的还有罗马晴朗冬日特有的爽朗阳光。
那一刻,高大的混血王子逆着光,仿佛从天而降。正抱着膝盖坐在垫子上吃冰激凌的海棠,顿时有种恍如隔世的重逢之感。
“发什么呆!快跑!”延的大吼打断了海棠痴迷的回忆。
他们已经从那间屋子里跑了出来,延拉着她,后面几步路追着一大群的黑衣人。那个中年男子追在最前面,用意大利语吼着什么。延笑的明晃晃的,头也不回跑的更起劲了。
海棠回过神来,觉得这一幕很和谐很温馨的追逐,很滑稽很好玩。
混血王子拉着东方小公主,在罗马的街头狂奔,矗立了几个世纪的古建筑沉默的站着,见证着千百年来无数心动场景之一。
延的力道很大,海棠被他拉着跑,有种下一秒就要飞起来的飘忽之感。他身上那种放肆的张狂魅力,是她从未曾触及过的。她暗恋了十二年的方是国,从未给过她像此刻这般振翅化蝶的鲜活快乐。
七、
他们最后躲在一个小教堂里,缩在神父听取忏悔的小黑隔间里,头碰头,屏息静听对方如雷的心跳。
那帮黑衣人没找到这里来。
过了好久,延得意的“噗嗤”笑出声来。海棠受到感染,也抿着嘴娇俏俏的笑起来。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单纯的小女孩,愉快的、发自内心的、小声的说。
隔间的两壁都是花色镂空的木板,光线从那里面透过,半明半暗的打在海棠娇美的脸上,延正色,很认真的对她说:“我也知道,你一定会等我去救你。”
那个瞬间,海棠的心,蓦地好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似的,轻快的跳起来。
延微笑,定定的凝视着她墨黑墨黑的眸。
年轻的男女,密闭的昏暗空间,劫后余生的同命相连之感……一个缠绵的深吻,再顺理成章不过。
柔软的肢体交缠成一团,碰触、互撞、剧烈的纠缠。
延粗喘着奋力抓住海棠的肩膀拉离自己之时,心脏剧烈跳动的几乎爆炸开来。他冰蓝色的眸子里,□交错之色、颠倒狂乱。
海棠也喘的很厉害,低着头不敢看他。
“呃……”她鼓起勇气开口,打破僵局。
延扬起一边嘴角,笑。低头飞快的在她唇上啄了一下,勉力克制住身体里那沸腾的年轻的热血,哑声说:“对不起,是我过份了,东方小公主。”
海棠无语,红了脸垂下头去。
从教堂出来,两人都有些尴尬。从僻静的小道走回租住的民宿,一路谁都没有说话,牵着的手却也没有放开过。
那种感觉,海棠描绘不出来。她长到十九岁,只为一个人动过心。那躁动的青春期因为有他,她心无旁骛的安然度过。所以那时候的她并不能清楚的知晓,延所带给她的这种,让血液燃烧起来的轻飘之感,到底是什么。
但,其实很多年后的后来再来想想,那个罗马晚霞满天的傍晚,静谧小路上,手拉手的沉默、不知所措,才是她赵海棠最初的纯纯悸动。
罗马血红的浪漫落日之下,小路尽头,高大的混血王子把娇小的东方小公主拥入怀中,深深、深深的吻下去。
八、
夜晚,罗马美丽的夜晚。
海棠抱着膝盖坐在窗边的小沙发上,对着窗外的夜色,发呆。
好像是……掉进了一个魔咒里,生命的轨迹完全的不受自己控制。
为什么傍晚的时候,又让延吻了自己呢?
为什么她那样的陶醉其中?
难道,这么快忘记哥哥了吗?!
很久没有想起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了,海棠狠狠的咬住下唇。
她七岁那年第一次见到方是国时,也是像延来救她之时那样的晴好天气。那时她刚刚跟着爸爸妈妈回国,第一次去姨妈家做客。方宅太大了,她追着姨妈养的小腊肠跑,跑着跑着,小腊肠不见了,小海棠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那个场景,在后来数十年的青葱岁月里,反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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