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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意绵绵-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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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坦荡荡地望着孟觉,眼睛里看不到一丝的埋怨和不满——能为他设想至此,她轻轻吹了一口气,那些假想中的隔阂就烟消云散。
  孟觉牵着她的手,心中是从未有过的快乐和轻松。
  亲爱的恋人啊,爱情是一条如此自私的河流,它翻滚着愤恨、不满、惶恐的暗涌。如果盲目跟随嫉妒、挑剔、猜疑的指引,我们便会葬身此处。
  “我喜欢翠岛。”
  “我也是。”
  电话里终于传来了嘟嘟嘟的挂断音。
  “你的同事怎么样了?”
  有两只海鸥停在露台上,罗宋宋用梳子去逗它们,呼啦啦一下子全冲着海面俯冲下去了。
  “没事了。走,我带你去吃早餐。”
  当孟觉和罗宋宋出现在露天餐厅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们吸引了过去。
  孟觉是个引人瞩目的角色,这一点自不必说。他无论站在哪里,就像头上有一束聚光灯打下来一样耀眼。所以大家都在想象,如果庞然也认输,要怎样倾国倾城的美女才能配得上他。
  而他却选择了一个乍看上去眼睛不够大,脸蛋不够小,满脸冷冰冰的女孩子作为伴侣。
  这种配搭很明显是对物种进化的蔑视。
  “早餐在这里吃,还是去沙滩野餐?。”
  “嗯……”
  小任和小邵更是自罗宋宋走进餐厅就没有将目光从她身上离开过。
  但即使是最挑剔的同性,细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个女孩子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气质。隔代遗传下来的优秀基因高傲地展示着她那黑亮浓密的头发,光滑紧致的皮肤,整齐洁白的牙齿,匀称修长的四肢。虽然穿着时尚,她没有时下年轻人普遍的浮夸味,而是蕴含着线装古籍般的大家态度,耐人细品——也许没有美貌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因此旁人在欣赏她的时候便不至于模糊了重点。
  “吃什么?”
  “粥很好啊……”
  罗宋宋和孟觉之间的身高差了二十公分,孟觉和她说话时总会微微弯着腰,恰似公主身边随时待命的骑士,一声命下,就会为了她去赴汤蹈火,攻城掠池。谁也没有见过孟觉可以一往情深成这幅模样,眼中只有对方,甚至连他最心爱的游戏机也久已不碰。
  “我们去搭个讪,怎样?”
  小邵对罗宋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昨天没看清楚,今天非要好好研究一番。
  一向谨慎的小任急忙摆手:“这个女人不简单。你看不见她满脸写着生人勿近。”
  “那又怎样?我去和她打个招呼,她吃了我不成?”
  “你何必去自讨没趣。……她给我感觉很熟悉,好像哪里见过。”
  不是有着深厚的情感基础,罗宋宋与孟觉的交谈互动不会形成这样强大而排外的气场。简直就像互补的脱氧核糖核酸,螺旋缠绕而生。原本大家还很可惜庞然的不辞而别,但现在却又不得不承认除了这个可人儿,那还能有谁可以和孟觉并肩呢?
  孟觉和罗宋宋买了早餐准备带走,性急的小邵趁孟觉去结账之际,拉着小任快步走到了罗宋宋身边。
  “嗨,你好。我叫邵嘉嘉,她叫任甜甜,昨天见过面啦。”
  孟觉知道罗宋宋不喜欢社交,所以昨天上岛时并没有特意地将她介绍给同事们认识。罗宋宋也没有要和孟觉的同事搞好关系的认知,所以也就淡淡地回了个好。
  “我闺蜜说和你似曾相识哦,真是有缘份。”
  小任不想招惹罗宋宋,听小邵这样说,心里不由暗暗叫苦。
  “也可能是我记错了。你和我以前的优算学老师长得十分相似。”
  “你是理工大零四届毕业生?”
  小任疑惑地望着仿佛能看穿人心的罗宋宋:“是的。”
  罗宋宋的外婆在去北戴河休养前曾在理工大学进行过为期一年的督导教学,教学对象是数学及统计学院的一年级新生。
  虽然理工大有意聘请莫馥君为终身教授,但繁重的教学任务触发了她头痛的痼疾,于是莫馥君很潇洒地忽略了校长的邀请,直接飞到北戴河隐居起来。
  小任越想越觉得蹊跷,很想要问个明白,怎奈小邵插嘴道:“你也是理工大学生?”
  说格陵大,有着数十所的一流大学;说格陵小,随便在哪里都能遇到校友。
  “我不是。”
  话题一旦被截掉,罗宋宋也失去了回答的兴致。小邵浑然不觉,只管兴冲冲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我见过你和孟觉在伯牙路附近逛街呢。我没有向姑姑告状哦。要她知道,你就惨了,祖上三代都会被问出来。”
  小任立刻补充:“小邵的姑姑就是孟觉的大嫂。”
  罗宋宋有些吃惊地看着小邵,小邵以为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亲热道:“我嘴风很紧!请我吃一支冰淇淋就可以了哦。”
  她这番装傻扮痴的话显然不会收到任何预想的效果。因为罗宋宋恰恰是不吃这一套的。
  当两个女孩子做朋友的时候,往往不自觉会扮演着公主和侍女的角色。一山不容二虎,同样的,一对闺蜜里也没有两个公主。罗宋宋从小到大没有什么同性朋友,所以在她的世界里,缺少这种约定俗成的认知。甚至因为罗清平的虐待,严重地影响了她对周围环境的感知和回应,这使得她的变通能力几乎为零——小邵如此明显地拉拢她,只差高呼公主千岁,罗宋宋只是在思考其他的事情。
  罗宋宋更加吃惊了:“孟觉的大嫂只有一个哥哥,生的一对龙凤胎我都见过的。”
  “……我是表亲啊。”
  “那你一定是孟觉大嫂的外婆的堂侄子的外孙女了。我听说她和孟觉在一个单位——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这样的亲戚关系也是称姑侄的。”
  罗宋宋很自然地说完这番显然会令对方气炸肺的话,神色如常,仿佛刚刚只是打了个哈欠。一群扛着冲浪板的年轻人走过,不知讲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恰好爆发出一阵笑声,更加令小邵无地自容。她敢对庞然下狠手,乃是因为她知道孟觉压根不可能看上庞然这种绣花枕头,且庞然也无相当的身家与她抗争。而罗宋宋风头正劲,即使被讽刺,也不敢出声。
  说穿了就是欺软怕硬。她想过孟觉的女朋友玲珑剔透,端庄优雅,高贵冷艳,但万万没想到是这样尖酸刻薄。小邵一肚子的火,等孟觉和罗宋宋走远了才恶狠狠发作:“只要孟觉把她甩了,我就要她好看!”
  小任劝道:“她恐怕不是有心讽刺你。还记得我向你提过的莫馥君老师吗?”
  “就是那个你们起哄说‘老师讲课太深奥’的莫馥君?”
  “她当时立刻回击说‘不是我深奥,是你们太肤浅’。”
  小邵嚷嚷:“说不定真和她是亲戚!一样刻薄!”
  “一开始我们也是这样想来着。于是班上有很骄傲的同学拼命学习,忍受无尽的羞辱和讽刺,直到换来莫老师的一句‘你是我教过最好的学生,我没有什么可教你的了,你可以自己多看这方面的书籍’。然后顾家琪,那个女生啦,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就特别激动地喊‘我对优算学才没有兴趣呢,我就是要证明给你看,我不肤浅!’”
  随着回忆,小任回到了当时的课堂上,顾家琪一张脸涨得通红,对老师大吼大叫。一般老师这个时候要么大发雷霆,要么会说我是用激将法之类,但莫老师只是揉了揉太阳穴,冷静地看着激动的顾家琪,转身将当初同学批评她授课中过于深奥的内容写在了黑板上。
  “你觉得不能理解这段原理的人,不叫肤浅叫什么?”
  在长期的教学中,莫馥君在顾家琪心中已经不知不觉形成了权威地位。顾家琪看着黑板,竟然也觉得当初的自己,确实是幼稚而可笑的。
  莫馥君从顾家琪的沉默中看出了她的动摇。
  “可见说什么话不重要,重要的是发言者在你们心中的地位。”
  “我一开始就说过,优算学是一门基础科学,它所提供的最优算法是营销,贸易等经济科学,通信,模拟等电子科学,乃至于航空航天,卫星导弹等军事科学的入门算法。你不喜欢优算学,还下大功夫去钻研,只为了争所谓的面子,这本身就违背了优算准则。但我不收回那句话。”
  顾家琪垂头丧气:“莫老师,您教训得很对,我明白了。”
  莫馥君便发了脾气:“你明白什么?我说你听着!你依然是我教过最好的学生。”

  第三十四章

  罗宋宋隐隐猜到任甜甜多少和莫馥君有些渊源。
  莫馥君是一位很独特的女性,作为格陵市第一批引进的内陆科学家,她不仅仅有着知识分子的清高和傲慢,也有着老一辈革命者的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但是她也有缺点,那就是过于片面化。你能够以国家输送人才的宗旨来培养学生,但用同一种方式来养育儿女就容易撕裂亲情的纽带。
  罗宋宋就是在这样一根快要断掉的纽带这头,而莫馥君在那头。纽带缠在罗宋宋的手上,缠在莫馥君的颈中,令她们痛彻心骨。
  没有人生而是优秀的家庭教育者。
  吃完早餐后,孟觉和罗宋宋在海滩上踱着步。
  天空从海的另一边延伸过来,海水里飘着海藻,染得天空也绿了,就像一根打开的豆荚,而这一对小情侣就是豆荚里紧紧挨着的一对小豆子。
  一对小豆子挽着手,在海滩上快活地转来转去,叽叽喳喳地说着怎么也说不完的话。真奇怪,他们明明已经认识了十几年,其间的记忆却象贝壳一样被浪头冲得七零八落,要重头拾起。每拾起一枚,崭新而甜蜜。他们从第一次见面聊起,互相补充着细节,回味着当时惘然而懵懂的心情。他们在这片海滩徘徊,等着十几年前的他们追上这幸福的步伐。
  “你每天都扯我的头发,害得我要重梳。”
  “你那辫子太可怕了,拽着你的眼睛直裂到太阳穴。”
  “夸张。”
  “绝无夸张。每次一看到你的脑袋,我都觉得眼角疼。”
  罗宋宋噫了一声。音调打了个弯,在海面上轻轻一弹,溅起点点亲昵。
  “那就谢谢你啦。”
  “你好客气呀,罗圈圈同学。”
  他是大家庭出身,身处热闹繁华,众星捧月,却都对他的身世守口如瓶。他的成长,也经历过猜忌,不安,恐慌,自弃的阶段。何况还有孟金贵如同园艺高手,将每个弟弟都移植于金盆玉瓶中精心培养,变成华而不实的盆景。孟觉纨绔子弟的外在正是因此而来。
  “军训出动了保姆车,真是空前绝后。”
  “你居然不和我同甘共苦,没有义气。”
  “我正是有义气,才潜伏在群众中,倾听人民的心声,对孟七少的第一印象。”
  “说到印象,我记得某人的外婆拿了相机来拍摄某人军训中的飒爽英姿……”
  “哎呀,今天天气真好。”
  对,就和那天天气一样。教官在莫馥君的命令下,乖乖地指挥全体女生正步走向镜头。
  “宋宋,外婆来给你拍照,笑一个。”
  罗宋宋又噫了一声。孟觉以前从来注意过罗宋宋有这个发音习惯,婉转多情的语气助词仿佛花旦在舞台上甩出的水袖,又仿佛花猫在阳光下伸展的懒腰,随意中带着柔情。
  他们都缺少了一块,隐隐作痛。因为不完整,才更懂得珍惜。
  “生科院的缩写是SKY,多拉风。”
  大三的校级篮球决赛中,由体育特长生组成的国软队遇到了实力扑朔迷离的生科队。曾是生科队手下败将的信科队队长也跑来观战,挥舞着手里的战略分析叫嚣着“生科必将大比分败于国软”和“孟觉若能投进两个以上的三分球我就把篮板吃下去”的言论。
  国软的“野人王”一开场就紧盯着孟觉,像香口胶一样黏着他,动作很大,孟觉被他缠得烦不胜烦:“同学,你来打球还是摔跤?”
  “少废话!”
  在那场比赛后,所有人都知道了“野人王”的母亲就是体育馆的一名清洁女工。她常常混迹于学生当中,默默地看儿子打球。她既要维护儿子的自尊,又要保障儿子的开销,活得隐忍而辛劳。当“野人王”和孟觉为了抢一个球而一起撞向篮球架并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时,她终于忍不住从场外跑向了儿子,和罗宋宋分别扶起了那两个挂了彩的年轻人。
  孟觉伤得更重一些,手臂上被抓出了条条血痕,眼皮也流着血。任何人这时候眼睛都要喷火的,况且国软队和生科队的比分正在交替上升,两大主力都被罚下场,局面立刻变得更加混乱,双方的肢体冲突更多,最终国软在裁判的明显袒护下凭借多次罚球命中获得了冠军。
  奖杯被递到了“野人王”手里,有人问他怕不怕孟觉将来找他麻烦。“野人王”搀扶着老妈故意大声道:
  “怕个球!咱光脚不怕穿鞋的!”
  他把奖杯塞到自己母亲怀里,又是拥抱又是照相,那位清洁女工受宠若惊,却又习惯性地缩着肩膀,站在高大的儿子身边。反观孟觉,被许多花一样的女生围着,罗宋宋早被挤出去了。这样悲剧般的英雄更容易激发女生的母性,但这种伪母爱,无论如何代替不了真正的母亲所给予的呵护和关怀。
  “有些人该兑现他的诺言了!”
  生科的拉拉队把信科队长拉到篮球架下叫他吞篮板。罗宋宋觉得站在体育馆的顶灯下格外的寒冷。输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无论输赢都没有一位母亲分享荣辱。宋玲为了罗宋宋看球而没回家吃饭将她骂的狗血淋头,只因为她那天一时兴起煲了鸡汤却没人品尝。更糟糕的是,等晚上罗宋宋想要听mp3的时候才想起自己把书包忘在体育馆了!
  一般情况下落在体育馆、食堂等公共场所的东西都是有去无归,为了这个罗宋宋心急如焚,在体育馆附近找了又找。
  罗宋宋看着当年的自己在体育馆外粘贴着寻物启示,把智晓亮送的铅笔盒描绘的很详细。
  “你怎么知道我的书包里有什么呢?”
  “我们两个之间哪有秘密。”
  “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
  孟觉似乎料到了她会问这个问题。
  “那让你害怕了吧……”
  孟觉休完病假返校,第一件事又是跑到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别上麦找罗宋宋。
  “罗圈圈,啊,不,罗宋宋同学,你的书包找到了,到我这里来认领。过时不候。”
  罗宋宋像一发炮弹似的从最后面冲到前面去。失而复得难免让人激动,激动过后罗宋宋才发现孟觉“捡回来”的不是她丢的书包。
  “这怎么能不叫人害怕呢?你可是穿越到以前,把我刚买的书包捡回来了。”
  书包是新的,寝室钥匙是新的,手机是新的,mp3是新的,《新编分子生物学》是新的,护手霜是新的,就连一包纸巾也还是那个牌子——他全部重新配了一整套送给罗宋宋!
  沈西西这时候才说:“孟觉找我借了寝室的钥匙去配……原来是为了这个!”语气中不无艳羡之意。
  如果单单如此,罗宋宋倒不会恐慌——一个富家子朋友做到这一点已经仁至义尽。
  但是他为了她,还把书上的笔记重新抄了一遍,mp3里装的歌也是一模一样。只是没有智晓亮送的铅笔盒。他给她买了一个画着音符的笔袋,里面装的水笔圆珠笔铅笔都还是一模一样,新的。朋友做到这份上已经越位了!
  孟觉当时在准备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只是单纯地觉得罗宋宋是为了他才不小心把书包给掉了,他得负责。可是他在配齐一切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暴露出了自己的本心:友谊是无私的,而爱情是霸道的。
  “你现在还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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