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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爱情-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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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谢谢。”他来做什么?
“我将你放在我那的书也带来了。”一只纸袋出现在她的眼前,洛凡没有说出口的是,这袋里的书他已先行看过一遍了,他甚至又买了十多本她近期出的小说来看,以期能从书中找到她内心情感的蛛丝马迹。
“谢谢。”正好她刚交稿,可以趁这几天把这些书啃完。
“平平,”实在不想开口的,但,等了这么久他不得不提醒她,“你不请我进去吗?”
他还想进来呀?甘平有些不情愿,要知道虽说她已经调适好自己的心情了,但,知道了自己喜欢过他,还是让她在他面前不若以往的自在。
看她犹豫犹豫再犹豫,他不打算给她充足的时间想出理由将他拒之门外,洛凡主动得不像话地帮她将纸袋拿到客厅。追求第二招:打造出可媲美十层装甲脸皮,该主动时就绝对不要客气。
呆呆地看着他自在地登堂入室,甘平几乎以为自已是开门揖盗了,“洛先生,找我还有什么事吗?”她的口气不是太客气,嗯,甚至还应该说有几分逐客的嫌疑。没办法,既然他不知客气为何物,她自然也不该太客气了。
“怎么了?今天心情不好?”他一直以为他们上次相谈甚欢,没想到再次前来,她却冷淡了不少。
“没有。”忍不住狠白了他一眼。在他来之前她的心情可是好得不得了。
看来他的到来不怎么受欢迎。读懂了她的意思,洛凡有些懊恼,要是早知会这样,他上次拼着被老编大解八块,也要死赖在这里和她联系感情。
“平平,虽说你不愿做我的女朋友,可你不会连做普通朋友的机会也不给我吧?”追求第三招:以退为进。
做普通朋友?呵,跟她玩这招,他好像忘了她的职业是什么了,“普通朋友见面可不会送红玫瑰。”
“我对花语没什么研究。只是以为女孩子一般都喜欢玫瑰,便送你了。”追求第四招:难得糊涂。
睁眼说瞎话,现在的小学生都知道红玫瑰表示什么,他会不知道?骗鬼还差不多。
“是吗?”功力实在不足以与这么厚脸皮的人相抗,再勉强自己拉下脸皮也只是枉费气力罢了。
“你不喜欢玫瑰,下次我送你别的花。”追求第五招:越挫越勇。
“谢谢。”甘平淡然地捧过尚未喝完的鲜奶轻啜,“我对草类植物没兴趣。”
草类植物?!他的脸色有点黑,不过不要紧,还有追求第六招:山不转路转。“你喜欢喝鲜奶?”没关系,下次他可以改变策略,带鲜奶给她。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喜欢喝鲜奶?”幸好记得咽下口中的水分再说话,否则她要被呛死。
两只眼睛都看到了。不过,追求第七招是:能屈能伸,洛凡立刻改口:“你不喜欢喝鲜奶?”
“废话,我恨死它的味道了。”如果不是生活守则明确地列着早晚各一杯鲜奶,她会让它靠近她五步之内才有鬼。
“你喝鲜奶是为了营养?”他依她不甘的表情猜测,若真如此她为什么不找其他东西替代鲜奶,“豆浆的营养也不错。”
以后他可以每天早晨打了豆浆上来和她一起用早餐。追求第八招:要善于运用每一个机会。
“豆浆?!”甘平的眉头拧起来,“我有没有说过,我讨厌一切奶制品和豆制品的东西。”
一切的奶制品和豆制品?洛凡咋舌。她挑食挑得有点严重。但是,不要紧,追求第九招叫做:百折不挠。“平平,你平时都喜欢上哪玩?”
虹桥书吧BOOK。
第26节:平凡爱情(26)
“窝在家里。”她想也不想地回答。
“什么……”有没有搞错?他可是归纳出了一百零八招追求方案呢。她要是窝在家里,他剩下的九十九招怎么办?“那你不能每天都窝在家里不出门吧?”
“有何不可?”看穿他在打什么主意,甘平不吝于打击他。
有碍他追求,当然大大的不可了。可惜,这个理由显然不能让她接受。无妨,只要能找出她必须出门的事,他就等于掌握了先机,首先,“你每天都要喝鲜奶……”
那又怎么样?甘平灌掉最后一口鲜奶,顺便截住他的话,“现在的乳业公司都有送货上门的业务。”
也对,他把这事给忘了,但,“你不会不吃菜吧。”一个人在外面住,要买菜的话,她就必须出门了。
“我当然吃菜。”她的生活守则第二十一条就是每天至少要吃一顿蔬菜。
“那你……”洛凡面露喜色。
甘平没有理会他,径自去洗杯子,并顺手丢给他一本小册子,“这是附近五十家带外卖的饭馆名册,你想吃什么,打电话叫。”买菜做饭?杀了她还比较快。
“你不会做饭?”他直接猜测。
“学会自己做饭是我搬出来住的条件之一,你说我会不会做饭。”不过淑女远庖厨房,她自认为自己是淑女,所以不、下、厨。
他就不相信她能完全过隐居的生活,他想到上次在书店看到她,“你喜欢看书,要是不出门怎么买书看?”她的金钟罩毕竟还是有破绽可寻。
这人真笨。“你不会不知道现在的网络有多便捷吧?我若不想出门,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载我想看的书。”但是不管现今网络上的藏书怎样地丰富,她还是喜欢捧着充满书香的纸张那种感觉。不过……“就算我不喜欢在网上看书,也可以在网上定购图书呀。”就是时间上慢了点。
她说得也没错。洛凡再接再厉,“可你的职业是作家,每次写完稿后,应该需要打印出来寄邮件……”
可怜的人。他应该看到她家中连打印机的影子都没有,甘平的目光充满同情,“E-mail。”
E……E-mail?老天!他喜欢上的是什么怪女人啊。他敢打赌,现今她这样的人几可媲美朱罗纪恐龙了。
看他大受打击的模样,她有些不忍心地拍拍他,“人毕竟是群居的生物,所以即便是我的‘隐居’也是建立在外界的条件上的。”当然她不会告诉他,她基本上只有赶稿期是处于“隐居”状态的。
他管别人是不是群居的。洛凡莫可奈何地扒了扒头发。看来惟今之计,他也只能有事没事就厚着脸皮跑她的香闺,彻底地贯彻执行他追求的第二招了,只希望他的脸皮真可媲美十层装甲……
唉,为什么他感觉自己的追求之路走得有点惨淡呢?
连着数日,洛凡往她的香闺跑得十分殷勤,当然也跑得她十分不快,直想拉下脸皮轰他出去。无奈“来者是客”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再加上她学不会拒绝不受欢迎的访客,致使领土主权不受重视,履履遭受外敌入侵……
但是,拉不下脸皮轰他出去,不代表她必须善尽地主之宜。所以,他想进她地盘,随他!他想让她做个好主人招呼他,没门!
对不受欢迎的客人,她能做的极限就是,允许他进屋,然后对他视而不见由着他一个人唱独角戏,再多,没有了!
只不过,他如果知道她能够冷淡他这么些天,大半要归功于他那日送来的精神补给——那些小说,不知他会是什么心情。
埋首在《寻秦记》的后面,甘平空出一只眼瞄她的客人。大概是终于知道了独角戏的无味,他今天改了方式,进门没多久便自动自发地在她的书柜上抽了本书,窝在一旁的椅子上看了起来。
她注意了一下,他看的书是书柜上她很少翻动的书——她写的。
可恶。发现了这一点之后,她突然竟有股想将书抢下来的冲动。就好像担心——他会透过书,窥视到内心的秘密一样。
这让她不禁懊恼地回忆自己当初写下它们时,是否投注了太多个人的情感在其中。 第27节:平凡爱情(27)
该死的,看来这几天的相处,她对他并没有完全做到无动于衷。
“平平……”
每天拼命从紧巴巴的时间表里炸出两个小时往她的香闺靠,洛凡自然不可能是为了来这儿看书。
只是这些天她一直不理他,他才为自己找点事做的。所以,虽说他在看书,但注意力却仍集中在她身上,她那儿有一点风吹草动,他都不会遗漏。
“平平……”
十分钟了,她书中的书都没有翻页,这种情况相当稀奇呢。
第一次看她看书时就发觉,她看书的速度超快。
他开始还以为她是不想理他,才借着翻书来赌气,后来才发现她的确只是在看书。虽说,他不认为她看书的方式真能看得进去多少内容。但仍不能不承认她看得很认真——她大小姐经常性地看书看到遗忘了室内还有一个他就是证明。
一想到这就让他心中就有些不是滋味。不过今天她竟在看书时走神了,倒是难得。
“平平……”
“干吗?”一不留神给他应了回去,懊得她差点咬下自己的舌头。
“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装作没看到她又气又恼的模样,洛凡径自兴致勃勃地靠了过来。
“我在想……”该死,怎能让他知道她在想什么?险些被他拐了,“要你管?”甘平借着凶恶的口气掩下上窜的红潮。
咦,她脸红了。难道说,她是在想他?太好了,“平平……”
“平什么平?”知道自己对他产生超出友谊的情感了,还容他在她面前晃,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失误。甘大小姐恼羞成怒了,“要想看书,我可以借你拿回去看。你从明天开始不要再来烦我了。”
她以为每个人都像她一样嗜书如命呀,“明天你有什么事吗?”
“我明天开稿。”休笔期他来招惹她无所谓,但一旦她开稿,他还敢来,那就真是不知死活了。
“开稿?好啊,我还没见过你写稿时的样子呢。正好……”呃,他突然想起曾经有几次打电话给她时,她的态度相当的……糟。
甘平笑出了一口的白牙,“你确定?”
而她的笑让洛凡直觉地联想到鲨鱼。
现在不确定了。他也扯出了一抹笑——僵笑,“我想我还是等你完稿之后再来找你吧。”
“随你。”甘平轻应,再次埋首书中,掩去一闪而逝的精光。
算你识相!
6
真是搞不懂,在过去二十七年的岁月里,她不曾沾染过爱情的滋味,也掰出了一堆的言情小说。可如今她尝到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却反倒不知要如何下笔诠注爱情这个字眼了。
烦恼啊!瞪着屏幕上的白底黑字,甘平不禁有些头痛。她手头上的这本书已经进入第九个章节了,可是,书中的男女主角居然还停留在嬉笑怒骂的阶段?!哈,虽说她的小说一向被评为缺少爱情的味道,但,这下混得也太离谱了吧。
这还不算什么。更恐怖的是,书中的男主角,她竟然越写越有洛凡的影子。洛凡……老天,为什么她最近越来越常想到他了呢?被小晴将迷雾点破之后,她应该早已非常清醒地将刚冒出头的那一点点的星星之火灭得干干净净了才对。
为什么应该的事情没有出现,不应该的事情反倒出现了呢?
这样的结果表示什么?难道她弄清了情感之后,一不小心竟让星星之火燎原了?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状况呢,而她到底是因为喜欢而喜欢,还是后来的相处才越陷越深的?
嗯,仔细地分析一下,她认为后一个可能性比较大,毕竟在这之前,她可是有十成十的把握慧剑斩情丝的。
该死的,她就知道对他产生超出友谊的情感后,还容他在她面前晃,绝对、绝对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失误。
不过,既然她已经失误了,小说也掰不下去了,干脆就玩个缘分的游戏好了。
她与洛凡……算来自上次分手后,他们也已经近一个月不曾见面了,也不知他这些日子在做些什么……
不如,她现在去报社找洛凡,如果他不在,就说明他们没缘分,没缘分自然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但,要是看到了他……她就得认真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是真沾染上了恋爱症状。
第28节:平凡爱情(28)
想到就做,甘平即刻关掉电脑向报社进发。
然而,到了报社之后,她突然发现了一个蛮严重的问题:她没有办法从一大堆的人中间将她想找的洛凡给找出来,因为……她大小姐还是认不出人家洛凡先生的尊容。
没办法了,既然她认不出人,那惟今之计她便只好等着被人认了。
可惜枯站了十分钟她也没能等到有人认领,甘平不禁有些失落,既然他不在,就说明他们无缘吧。
她只好在心中说一声,拜拜了众位,她要回家去也。
“平平?你怎么来了?”
在这里叫她平平,那叫她的人该是洛凡喽。但他为何偏偏要在关键时刻出现,这让她到底是该感动还是懊恼呢?
轻叹口气,甘平转头九十度,对上一张男性的面孔,“嗨,洛凡。”或许,她并不若自己以为的喜欢他,也或许她真的只是因为喜欢而喜欢……唉,没想到,他们只是不到一个月没见面哪,她对他竟然开始觉出几分陌生来了……
“平平,”一声叹息响起,她的头被一双厚实的大掌捧住,再转九十度,“我在这儿。”
呃,“呵呵……洛凡……”果然这个比较眼熟,也比较有感觉。
“对,是我。”洛凡再叹,本以为她来找他,是代表他的感情路出现了曙光,可是没想到竟是给了他更大的一个打击。可叹哪,他追了她这么久,人家甘大小姐居然还没记住他长什么样。
真想躲到某个角落去,拭掉一把辛酸泪,然,他还是放不下,“平平,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对呀,她先前只想到要来测试一下他们有没有缘分,顺便看看自己是否是真沾染上了叫做恋爱的病菌而已。可还没去想,真要是见到他要怎么说呢。现在怎么办?她总不能实话实说吧?
“平平?”
“没事。”他低沉的嗓音莫名地引发了一阵热气,扑上她的脸颊,甘平听到自己说,“我只是赶稿赶得有些累了,出来放松一下,顺便来探你的班。”老天,谁来告诉她,这不是她说的话。
“你是特地来看我的?”洛凡惊喜地道。曙光、真的是曙光啊。
“当然。我们是朋友嘛。”对,就是这样。千万不能让他误会呀。
朋友?噢,他不就是打算用朋友的身份来蚕食鲸吞吗?对,他们是朋友——即便他永远不可能满足朋友的身份。洛凡微笑,“平平,你难得来我这儿,走,我带你出去走走……”
“不用了,我也该走了。”既然今天来的目的已经达成,她就该撤了。
“走?”开玩笑?她好不容易来找他,他会这样放她走?“别走,快到中午了,你不如陪我去吃午饭?”
吃午饭?在上午十点半的时候?甘平挑眉,还未等开口,旁边已有人先行抗议:“你不能走,别忘了,老编刚交待了一个长篇报道要我们两个在下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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