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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太阳-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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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自行车上说:“坐莫名车,嘀嘀昂昂!”我不用说,好多年后都不知道父亲的名字,即使知道也万万不敢叫的。

  在那里居住的后期,我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曾有过很长一段逃学的劣迹。后来妈述说我的“捣蛋史”的时候,不止一次说我常常逃学,家里人不得不时常派哥在后面跟踪着。哥回家汇报说眼睁睁看着我快到学校时,不知为什么就拐弯了。哥便追上,把我撵到学校去。在我记忆当中,也的确有这类“劣迹”。但我回想起来,却从来不以为自己是多么顽劣。许多事情的发生也都有其一定缘故的。

  因为我的幼年是很特别的,这是由父亲的特别造成的。父亲很少在家,更很少管教孩子。因此,我的幼年几乎是个野孩子,是完全自由的“野”。另一个使我逃学的“正当”原因,是当时经常有在马路上扭秧歌和踩高跷的,把我给吸引住。踩高跷的打扮成各色人物,当时正抗美援朝时期,天天都有化妆宣传。我常常跟着队伍,看踩高跷的表演。看“美国鬼子”倒在地上打哆嗦,再“呼”地跳起来。不过,我最迷恋的还是那跑旱船的。虽然那时我还没有对于女人感兴趣的意念,但是我很清楚地记得,自己总是喜欢看那旱船里的女人,看她那被胭脂粉涂抹得很漂亮的脸。忘记谁和我说,那跑旱船的其实是个男人化妆成的女人。可我总不相信,我跟着仔细地看,怎么看也还觉得是女人。很多时候,就是因为此类原因,不知不觉就跑远了,竟忘记了上学的事情。所以,这样的逃学次数就很多。关键是那时自己并不知道逃学的意味是什么。更不明白为什么要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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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羊儿●小鸟●狼外婆

  
  那时的小学一年级课本叫“算术”,“國语”,还是繁体字。國语的第一课只一个“羊”字。那时我还没见过真羊,旁边的图上画着羊。我现在也不明白编书的人为什么选那个字为第一课要学的字。不过,那“羊”字很可爱,样子和图上的羊也很像。我很喜欢羊,也喜欢这个字。不知为什么我就感觉我也是一只羊。我看着那字就像看着自己一样,这种心态几乎我现在回忆起来都能感觉到。那书皮上画的羊,从来都是活的感觉。后面一课就是“大羊大,小羊小。大羊上山去吃草,小羊跟在后面跑。”这是我唯一能记得的一年级课文。

  一年级的班主任是丁老师,一位戴眼镜的老太太。很严厉,我觉得很像那些曾见过的修女(实际上,后来才知道果然她就是原来的修女。不过,她不如自己见过的那些修女那般漂亮。)。我的一年级肯定是在我逃学与哥哥“追捕”中度过的,因为到二年级我还是一个让老师很头痛的学生。

  二年级的时候,我们整班被调拨到新建的人和路小学。那是建国后利用教堂的后院改建的小学。听说我曾经在那里上过一年学的台东六路小学已经庆祝建校百年,不知道我们上学的那段记录在不在册。不过,即使伴我渡过整个小学时代的人和路小学,大概也该过五十年的校庆了。可惜,人和路小学几年前消失了,那里已经完全变成了商场。最初人和路小学还有分校,就是原来的台东区校所在的地方。那里是个很小的校园。大约只四个班级,有一个办公室。我在那里上课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校园里的老槐树。每天上课,就从窗子里看外面的老槐树,树下有时有小鸟儿悄悄落下,在院子里自己一点一点地跳着。我看得很着迷。不知是因为怀念自己在马路上玩的快乐,还是喜欢那小鸟的眼睛,翅膀。我许久都肯记忆起那段看小鸟的情景。那个小校园所在的地方,就是现在的当代广场。当然,校园的影子也没有了,更不用说老槐树了。我曾经把这段记忆写进了自己创作的小说《成长》里,那段文字是这样写的:

  一个天气格外晴朗的早晨。在那所旧社会留下的教会式的小学院子里。天真的孩子们正在院当中的老槐树下,围成大大的圈子,欢乐地做着游戏。一个梳小辫子,扎分红蝴蝶结的女生正在跳舞。她显得那样活泼可爱。

  墙边,三五个男生正在弹玻璃蛋儿,那是那个时代的儿童最肯玩的。不知惹了事儿,一个头心扎独角辫的男生跟一个头戴瓜皮小帽的男生扭打起来。正打得不可开交,眼看会惊动在树底下看学生做游戏的值日老师。忽然谁喊了句什么,院子里的人都往不大的校门口看去。

  只见一个脸膛红红,着军装的中年男人,领一个乌黑精瘦的七八岁男孩儿走进校园。这个小学很小,站在校园的任何一处,都可以把院子的一切收入眼底。孩子们看着那两人走向了办公室,都觉得很诧异。

  “叮铃——”上课铃声响了。

  孩子们忙乱一阵子,排成整齐的队伍走进了教室。喧闹的校园,顿时变得静悄悄了。一会儿,几只麻雀从老槐树上落下来,在地上,东走走,西跳跳,好像这里的世界终于属于它们的了。

  现在,我翻看着这段文字,还完全能够记忆起当年的情景,可惜那个地方却完全面目皆非了。而且值得感慨的是我那小说,却只能在这里挑出一段作为回忆的引子。不过,这也证明了我现在所叙述的是多么真实的生活*。

  到新校后的班主任是一位像丁老师差不多模样,只是比丁老师要老好多的老太太,但她决不是修女。因为我们在她家学习过。她家在一所中学校里的房子里住。我搞不清那是他们家的学校,还是她家就住在校园里。那所中学就是现在的四十二中的校园。当时好像叫过黎明中学。学校里有一尊鲁迅雕像。当然,自己那时还不知那是鲁迅先生的雕像,也不明白为什么要有那么一尊雕像。她家有一辆摩托车。我后来就据此认定她一定是出身于有钱的人家。那时决非一般人家能有摩托车的。她姓王,是一位既严厉又很慈善的老教师。她讲的“狼来了”,给我印象很深。尤其那时候,绿岛的山上还有狼,绿岛人叫“麻胡”。大人也常常用“麻胡”来吓孩子。她把“麻胡”与狼联系在一起。我才明白“狼”真吃小孩。还有一篇“狼外婆”的课文,给我印象特别深。可能是因为她叫我们扮演过“狼外婆”和“小羊”的缘故。我虽然喜欢小羊,却更喜欢扮演“狼外婆”,因为老师常常叫女孩扮演小羊。我真愿意吓唬那些可怜的“小羊”。老师真地让我扮演了,我很开心,同时又使我觉得“狼”挺好玩的。我喜欢狼的话:“小羊儿乖乖,把门儿开开。”常常当作顺口溜放在口边唱。这样唱的多了,对狼也不那么害怕了,倒觉得很有意思呢。可后来在王老师讲一封信的时候,我竟干了出格的事儿。她在念:“爸爸……”的时候,我就在下面答应“哎——”。老太太愤怒了。她把我揪着耳朵拖出了教室。后来每每读奥斯托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到小保尔往神甫的面团里放烟丝的时候,我就肯想起自己的这段经历。我常常喜欢自比保尔,我喜欢他的经历,自然那都是后话。王老太太找到我家告状,无非是她儿子都多大多大了云云。说着说着,竟气哭了。我自然要挨打。

  凡是惩罚的任务大都是妈执行,因为父亲不大在家。妈打我都是用笤帚疙瘩。我自知理屈,所以挨打也得认了。即使后来知道了她与我的真实关系,我也并不记恨这一点。不过,我可不是那种骨子里坏的孩子(当然,原本就没有骨子里就坏的孩子。所有的淘气都有其自然的原因。)。比如,那接老师的音儿答应的事儿,也是独眼龙挑唆我的。他激将我说,老师读信,你敢答应?我爱充能,就喊了出来。这可不是推卸责任。那独眼龙,我至今也记得他的名字,可小学以后再也没见。为了名誉权,我不便提他的名字。他是留级生,点子多,胆子也大。我又是妈说的那种“傻瓜子”,很容易被他当枪使,所以干了不少惹老师生气的事儿。

  “实在是特别啊,一个这样特别时期入学的小学生,难为他还记得这样清晰。”路玉阅读到这里,感慨地想,“多么真实的生活一幅幅画面啊!可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而此刻,躺在病房里的莫名,在医生的眼里依旧是完全昏迷的。但他却一直在思维。

  我是不是要死了?要离开这个世界了?难道就这样结束自己的一生?我不甘心。我有好多事情要做,我有好多东西要写。我的创作激情刚刚开始喷涌。为什么自己的创作欲望到现在才被激发起来呢?为什么现在自己才寻找到自己要走的文学道路?文学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我在这条路上寻觅得这样久呢?难道就因为没有希腊人的缪斯女神的眷顾吗?文学是那么遥远,又那么贴近,多少人在追求你啊,你却不肯轻易赐恩于追求你的人,你是多么苛刻,又吝啬啊!但是,埋怨谁呢?为什么你非要追求文学,为什么你非要渴望文学上的成功?你不是自找苦吃吗?什么是成功呢?多少伟大的作家在世时,并没有看到自己的成功!曹雪芹,或者并不是曹雪芹,而是一个人们并不知道名字的作者,留下了千古绝唱的杰作《红楼梦》。巴尔扎克留下的<;人间喜剧>;也是不朽的伟大作品,可是他在世也没有看到自己的成功,他竟然到死都是欠债的大户,难道不朽的作品都要经受磨难?啊,你的《少年滋味》到底是怎样的一本书呢?你写的东西能够经受时间的考验吗?能够为历史留下笔记吗?

  莫名一直在这样考问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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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路玉在继续阅读着那《少年滋味》:

  5橡皮●斗篷●留级生

  
  王老师大概实在没有办法了,就给我换了个同位。我永远都要感谢她这无意的举措。因为那是一个最漂亮的小女孩,她叫徐曼莉。当时她也并非什么班干部,可学习特别好。她的奶奶(或许姥姥)是学校的家长代表,那是一位很和善的白发老人。老师不仅让曼莉和我一位,还让我到她家学习。

  她家在台东西七路,从我家向后倒走两条路。我每天都是先到她家学习,学习完再一起去上学。曼莉那时的穿着比较“超前”(借用现代的词汇来说)。她爱穿娃娃式的裙子(当时女孩穿裙子的都极少)。那时虽然我能看出她是班里最漂亮的女孩儿,可丝毫还没有对女孩儿喜欢的念头。不过,与别的女孩儿同位的时候,我常常欺负人家,把人家打哭。可与曼莉却连吵架都没有。我承认是她的美丽的作用。这里说的美丽,不单纯是我个人的感*彩在支配着我的判断。后来的大多数人的看法都也证实了这一点。她到五六年级的时候就成为全校都注目的三个最美的女孩儿之一。她在艺术团既独唱又跳舞。当然,在我心目中,再也没有超过她的女孩儿了。

  可当时真正使我和她友好的原因,是她的善良和友爱。也是她的温顺娴静,把我这个老师眼里的“小野狼”变驯顺了。我现在想起来,她也特别像一只小羊。她的眼睛同书上画的小羊一样温顺。我喜欢在她面前当狼外婆。不知道她当时怎么想,每当我出怪样,装狼外婆的时候。她总是微笑着看我,她根本不害怕。好像还有喜欢的意思。小羊对狼外婆是很友好的。比如,我不会削铅笔。常常把铅笔削断,到用的时候就没有铅笔了。遇到老师走来批评的时候,她就会不声不响地递给我。橡皮碎了,她就不声不响地把橡皮推给我。小考的时候,只一个老师,她就把自己的试卷轻轻推到我面前。当然,小孩子是没有是非感的,都会以为这是好。

  我想,她的善良一定是她父母的天性的遗传作用。我不知她父母是干什么的,总觉得她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因为她的穿着总是最出色的,远远超过一般的孩子。我家当时虽然属于富有户,可妈丝毫不想打扮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几年冬天特别的冷,我穿棉衣都觉得冷。每天我去叫曼莉上学,她都把自己的斗篷和我一起披,我们总是肩挎着肩一起走。她的红斗篷是学生中独一无二的,再加上她那独一无二的漂亮脸蛋,在我后来回忆起她时,总要把她当作童话里的“白雪公主”来联想。我读安徒生童话时,把里面所有美丽的女性都联系成她,尤其是后来离开她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眷恋那段冬天在斗篷里的情景,可以说那也是一生唯一的天真无邪的青梅竹马之恋。

  那时候,有好多学生年龄比我们大几岁,已经有封建的意识存在,在学校里男女生还是不能一起玩的。因此,曼莉对我的友好态度,我自然心里感到甜甜的。尤其是不久我家搬到离学校很近的地方后,曼莉还让我到她家叫她一起上学。学校在威海路,离父亲新买的房子纵横都只有一条路之隔。而曼莉家离开我家和学校,横数是七条路,纵数又是七条路,我却要反向走去她家,再一起来学校。可以说这些路程,就是我们友谊的最好见证。

  至今我都清楚地记得她那大红斗蓬,那美丽的小脸蛋儿。那可真是“两小无猜”的纯真之情。我们一起挎着肩走的时候,都是那么自然。

  但使我最感遗憾的是,那年我考试两课都没及格,留了级,从此离开了曼莉。那时,我对考试全不上心。暑假里,还天天玩,因为新搬到的地方正是当时最繁华的东镇,邻居孩子也多,从那样偏僻的小街到这样热闹的小街,我感到特别新鲜,从早到晚有孩子在街上玩。以至于补考也不知道去。开学后,我记不得是谁把我送到了当时的姜沟路分校(一个不知道什么解放前有钱人留下的房子改为的教室),我本来班级的同学都不知道哪里去了,面前教室的同学都不认识,我被告知是留级了。我先想到的是曼莉再也见不到了。我流泪了,我清楚地记得是因为见不到曼莉而流泪。那该是我人生中能够记得的第一次流泪。现在,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禁眼睛里又湿润了,因为我此刻才明白:这是我一生最大的一次损失。我当时也的确心里很难受,觉得丢人。从那时起,才开始知道学习。

  现在分析起来,二年级留级的原因并不能全怪我,这其中有好多非主观的原因。第一是妈说的哥哥上学被打得手肿老高,深深地印在我心中。我一直厌学。二是父亲当时正结束了纸箱的生意,不知又在寻找什么生意。忙得无暇顾及我。第三,那时父亲已经和那个女人好上了。妈曾有一次领我去光陆戏院看戏,那本是程砚秋演《锁麟囊》,很值得看的,可妈忽然觉得不对劲,看到一半带我回家了,就把父亲和那女人逮个正着。多亏我家那时有前后两个门,那女人从后门走了,父亲还不算太难堪。可即使这样,父亲也把妈好打一顿。我一度很为妈哭过(当然那时还不知道妈的本来面目)。处于那种状态的父亲哪里有心管教我呢?第四个原因是我从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学前教育”(当然,这也是现代词汇,那个时代还没有这个词儿。至少我们周围的人都没有提过。即使上幼稚园,也只是很少的人才有的幸运),一个在马路上撒欢儿玩的小马驹突然被圈起来,怎么能受得了呢?上学前,我连一个字都不会写,用手指头数数都不会。更不用说看什么画书了。而且对周围也一无所知。第五个原因就是当时值得看的热闹太多,大概是庆祝志愿军归国,也天天有宣传的队伍,踩高跷,扭秧歌,跑旱船,打腰鼓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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