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睡吧,那些年华-第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撑起身子,抬起手揉揉眼睛,发现手下按的温热的地面原来是程谦的胸膛,冲着突然又变清晰的程谦,我开心的笑了:“真……嗝……真好,你没受伤……没有……嗝……没有死掉……”突然间,我又觉得很伤心,忍不住撇下嘴角,开始不顾形象的流泪,“顾夏不……嗝……不要我了……嗝,李哆……嗝……心死掉了……嗝,也离开……嗝……离开我了,陶路路……嗝……骗了我,走……嗝……走掉了,现在连陆……嗝……陆小阳也走了……”我看见我的眼泪滴滴答答落在他英俊的脸上,又开心起来,我抬起手,用力点点他的额头,然后对着他粲然一笑,“你!不准离开我!”
那张纯男性脸庞上无奈的表情,不知什么时候换成了认真,他琥珀色的眼睛突然变的深浓,定定的看着我,性感的薄唇微启,好像说了句什么。我吃力的俯下身子:“你……嗝……你说什么?”
然后那一夜我最后的意识,消失在他突然变的深浓的眸光,还有那唇上温柔的触感里。
第三十二章 真正厉害的黑道,是在白道上混的(上)
为什么我不能如小说中电视中说的一样,宿醉后醒来,忘记一切喝醉后的事?
头痛欲裂的将脸埋进被子里,我痛苦的呻吟一声。一觉醒来,我发现我躺在自己的卧室里,我发现鸟儿在阳光普照的窗外唧唧喳喳欢乐的唱,然后,我还发现我竟然记得,哦!我怎么可以记得一切,甚至比清醒时亲临现场还要记得确切!我记得自己要酒喝,记得自己喝多后开始滔滔不绝,记得自己扑倒了程谦,还记得……记得……
“啊啊啊!”我大喊着发泄一声,幻想能驱散所有关于昨夜的记忆。
门上象征性的响起两声敲门声,接着妈妈便走了进来,看见瘫爱床上两眼无神的我,她扬扬唇角:“行嘛,越来越出息了,还能在外面醉成泥?”柳眉倒竖的看着在床上蜷成一团的我,似乎考虑了一会儿,才终于决定不数落我,走到书桌前的药柜前开始翻找,“你朋友早起来了,你也快点儿。”
这句话简直让我恶鬼附身。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激灵,我坐起来,瞪大眼睛怯怯道:“他还没走?”
“当然。”她奇怪的看看如临大敌的我,不满的数落道,“你看看你这德性,一点儿都不像你仪态万方的老妈。一惊一乍的做什么,人家昨天特地赶来看看你,在家里让人家等了半天,你都不回来,等的我都不好意思了。我才说着你可能会去学校那一带散散步,他就立刻表示说也想出去透透气。挺懂事的孩子,我想他是去找你了。也幸好他去了,不然就冲你喝成那鼻涕一样的鬼样子要怎么回的来?!”说到后面,她的嗓门都大起来。
“好啦好啦。你叫什么,要不是遇见他,我也不会喝那么多。”我蒙着被子小声辩解。
听见我的嘀咕,她大力一把掀开我的被子,塞给我两片药跟一杯水:“吃掉,头疼的快炸了吧?再喝!”咬牙切齿的骂完,她才难得母爱的抚抚我的头,“妈知道被看见醉态很丢脸,可你也不能不见人家不是?人家多老远的来看你,妈也总不能把他撵出去。”
我垂头丧气的坐在床上,几不可闻的“哼”了一声。
“乖。妈就在等你醒呢。现在已经中午了,妈得给你陆伯伯送饭去。我走了啊,你好点儿对人家,可别给你老妈我丢脸。”她恨铁不成钢的捏捏我的脸。
“好啦,你走吧走吧,我知道啦。”不耐烦的赶走她,我无力的再次躺倒在床上。陆伯伯的身体其实一直是健朗的,跟陆小阳一样,不愧是父子,打小我就没见过他俩有过什么大病。但这一次,刚安葬了陆小阳,陆伯伯的身体突然就垮了。我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病,但妈妈凝重的表情就说明了一切。从小被她看着长大的陆小阳就这样突然走掉,紧跟着十几年来对我们母女照顾有加的陆伯伯,身子也突然垮掉。妈妈几乎是在一瞬间老了好多岁。
不管怎么样,扛过来了就好。看着妈妈一天一天开朗起来的样子,我在心里也暗暗舒了一口气。在我心里,妈妈,陆小阳,陆伯伯就是我最重要的亲人,我从小没有爸爸,也从没觉得自己需要那样一个名存实亡的爸爸。我有三个亲人,他们给了我爸爸所能给的一切,包括爱。这对我来说早已足够了。现在陆小阳走了,我除了伤心以外,竟不能帮同样悲伤的妈妈跟陆伯伯做任何事,还要他们时时为我担心……可我要怎样强装开朗呢?我甚至无法逼自己离开这个有着陆小阳气息的地方一步。
“你果然只能喝橙汁跟巧克力。”邪恶的声音从我上方飘来。
我迅速睁开眼睛,警惕的拉好被子,看着身边一身清爽的男人,我皱眉道:“再没教养,也不能随便进别人卧室吧?”
他扬扬眉毛冷笑一声:“我怕我再不进来,你就将自己溺死在羞愧当中了。”
看来我先前又叫又吼的发泄声被他听了个够。想起昨晚越整越乱的关系,再想到要面对他,我就禁不住一阵头痛。可是怎么办,这样拖拖拉拉算什么?该解决的事终要解决,总不能永远逃避,永远这样暧昧不清的纠缠,这样无论是对我还是对他都不公平。在心里暗暗叹一口气,我扬起脸对一脸的程谦平静道:“你先出去等我,我有话想跟你说。”
第三十二章 真正厉害的黑道,是在白道上混的(下)
经过艰难的沟通,我不得不承认,想跟程谦达成共识是件很难的事。我想他已经是足够认真了,如果说他不冷言冷语,含针带刺的说话就代表他是认真的话。从头至尾,只有我一个人动之以理,晓之以情,而他只是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盯到我无数次落荒而逃,找这样或那样的理由离开他强大的辐射范围,去深呼吸以免再次被盯到脸红心跳,结结巴巴。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咳,昨晚的行为,也许是酒后显真心,也许是我伤心过了度,谁知道。我只想说,现在,我的心是很乱很复杂,我没有办法静下心来去设想你与我之间的关系。我不是圣女,也从不是扭扭捏捏的人,我能大大方方的承认,是,感情真是很奇妙的东西,说来就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确实对你动了心,但是,由于一些我不想说的理由,所以如果你要我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我只能说,现在的我无法接受你。”
直到我终于阐述完我的立场与决心后,他才从容的啜了一口咖啡,慢条斯理道:“你愿意承认你记得昨晚的全过程,还真是出乎我意料。我以为你一定会抱着必死的决心否认到底。”停顿了一会儿,他挑挑眉,懒洋洋的笑笑:“既然摊牌了,我也就说开吧,你接不接受是你的事情,我要不要喜欢你是我的事情。”他放下空咖啡杯,然后用仿佛能洞察一切的,深邃的眼睛深深的看着我,“不想说的理由?林海儿,你真是个胆小鬼。”
我低头半晌不语,最后才有些哽咽的喊道:“是!我是胆小鬼。可从前的那个林海儿不是!我想变成这样吗?你以为我想吗?”眼泪几乎是在那一瞬间决堤,不由自主的落了下来。泪眼朦胧中我看见他先是愣了一下,才深深叹一口气,伸手过来欲搂住我。我躲开他的手臂,站起身来,胡乱抹了抹脸,看着他神色阴郁的收回手臂,我抽抽噎噎的道,“你不能生气。你说的,接不接受是我的事情。”
“可不是吗?我自作自受。”他自嘲的笑笑,然后正色道,“好吧,这事先搁着也罢,我原本也不是为这事儿而来的。我来是想告诉你,你什么事都可以逃,就是不能逃避生活。你必须要回到学校,想回到这个地方,起码也要等书读完。我知道说这些有些残忍,可我还是要提醒你,陆小阳已经走了……”
我冷静的看着他,冷静的捂住耳朵。
这个动作彻底惹恼了他,他突然站起身大步走到我面前,抓住我的手腕大声吼道:“你以为你可以逃避一辈子?你以为你在这里,就可以骗自己说他还在身边?他已经死了!死了!林海儿,这不是我认识的你,我认识的你没有这么懦弱这么自私!我告诉你,再这样下去,不仅你自己会疯,连你妈妈也会疯!”
我的意志在一瞬间崩溃,我挣脱他,跌跌撞撞的走向一个角落,然后缓缓的蹲下身子,捂住耳朵,发出如动物般的,最崩溃最悲伤的悲鸣。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程谦才对我说,我那次的崩溃吓坏了他,从那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能忘记我那时的声音,那样的绝望无助,仿佛是整个灵魂的悲泣。
大学毕业后大家都各奔东西,我是不想太早面对张牙舞爪的社会,所以选择在本校继续读研。小蕾一心向家乡,按她的说法是还是抱着家乡的大葱睡觉心里比较塌实;“毛茸茸”舍友早在大二时就绑定了一个多金男朋友,现在男朋友家里要他回原市工作,她也就夫唱妇随的跟了去;安沁是跟着男朋友去广东,她的爸爸级男朋友在广东给她买了房子。安沁跟“爸爸”如胶似漆的稳固关系是当初我们都没有料到的,也许是真的就磁场相吸了,也许是各有图谋,谁知道呢?小蕾早就跟安沁陷入了冷战阶段,事实上,冷不冷战并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我们都不太能常见到安沁了。小蕾不说,可我知道,她不止一次偷偷坐在安沁的床上掉眼泪。我不能说谁对谁错,毕竟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不同。人各有志,所以便不必苛责。
所以到最后,一直在身边的朋友竟只有程谦跟迟姐。偶尔大家都有空的时候,一起相约吃饭,三个人一起回想起那些气焰嚣张的过往,心中不是没有感慨的。
这两年我有再写过书,可也如众多写手一样,能出书,能够有三两个喜欢我的读者,能有一点点的名气。但无论是荣誉,还是知名度,都不能达到陶路路借我的文字所达到的高度。我知道陶路路是个有跟迟姐一样背景的人,她所在的势力,连迟姐的组织都要礼让三分,可我没想到它竟然能有这么大的操控能力。我一直以为黑社会只是借贩卖毒品,经营*场所或者走私来敛财的组织,是属于社会黑暗面的,是只能偷偷摸摸干一些不能为人知的勾当的,然而现实却打了我一个大嘴巴。
迟姐叹息着苦笑:“海儿,你不明白,真正厉害的黑道,是在白道上混的。”
我与程谦的关系,倒是在那次摊牌后进了一大步。彼此明白了心意,反而一切都好说。他不逼迫,我不抗拒。男女之间的感情原本就微妙,有时候顺其自然,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只是程谦虽然沉稳,却终究是个习惯快节奏的男人,也许不久后的某一天他的耐性耗尽,是暴怒还是拂袖而去,就都不是我能掌控的事了。这个男人太让人琢磨不透也太危险,没有十成十的把握,我不敢让自己沦陷。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三十三章 她不懂我的繁花似锦,我看不到她的雪人(上)
研究生的生活其实与大学生差不离,都还没有离开校园,所以无论年纪多大,就总带着那么一种学生气,毋怪迟姐总笑我,一大把年纪了,还要老来俏。收拾收拾散落一桌的论文,想起还要去赴迟姐的约,心里不禁感到微微有些累。尽管这么些年来共同经历了这么多事,可每每面对她,还是难以有好姐妹之间的那种亲密感,无论是成长环境还是生活方式,我们的差异都太大,就好像她在冬天我在夏天,她不懂我的繁花似锦,我看不到她的雪人。
“迟姐,不好意思,我晚了一些。”我坐下来,转头要了一杯巧克力,看看旁边,我迟疑的看着迟姐笑问道,“迟姐,我们是不是得挑个三个人的位置?不然,他一会儿来了可得阴阳怪气。”程谦是个自制力极强的男人,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在复杂的关系圈里成长的缘故,他总是能很好的调控自己的情绪,让人难以看透。所以想要看他发脾气是很难的,不过也用不着他发脾气,光是那张已经百毒不侵的毒嘴,就已经足够让人招架不住了。
“不,我们今天不要他。”迟姐微笑着看着我,“我只是今天,突然想跟你聊聊天。”
我含着一口巧克力,微微诧异的望着她。自从身边的人都走完之后,我们一直都是三人行,无论怎么说,就算我跟迟姐再没有话题,有一个两边世界都有踏一脚的程谦作调试,整个气氛就总还是轻松愉快的。迟姐是个聪明人,她比我更清楚我们两人之间的鸿沟,聊天?这不会太古怪了吗?
我想我的表情已经轻易出卖了我心里的嘀咕,迟姐看着我不禁莞尔:“你一定在想,我们有什么好聊的对不对?”然后她有些苦恼的笑笑,“其实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约你。这么多年以来,我第一次有了想倾诉的欲望,结果脑子里闪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不要问我,因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怪力支配了我的脑袋。”
原来是倾诉,只要不是让我绞尽脑汁找话题来应付冷场就好。我眨眨眼睛笑道:“迟姐,跟我你何必见外。”顾虑一打消,原来我也是个可以把漂亮话说的如此顺口的人哪。
我忘了我与迟姐究竟是认识了几年,如果是从我大一第一次见她时算起,至今为止,都已经有四年多了。四年的了解,都比不上那一夜来得彻底。
也许是那一次误打误撞的听到的电话,也许是她眉眼间凉薄疏离的气质,我一直都下意识的不与她太亲近。直觉告诉我,也许我们跟许多不同圈子的人交往,然而只有迟姐,只有她那个圈子,是复杂而不可信的。她的身上有着不安全的气息,我本能的想躲避。
我一直都知道迟姐的厉害。她的厉害并不是街上混混的那种装腔作势,也不是为了哥们儿义气而动辄就吆喝的莽撞。她是骨子里的狠。
“我跟妹妹是从人贩子手下逃出来的。我用身体赚过钱,出卖过收留我的大哥,陷害一起做任务的姐妹被*,为了达到目的,用过一切你所能想到的残忍的手段。甚至有一次,我做掉了一个七个月大的婴儿。”
其实单从外表看,迟姐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气势,她不是那种会把“谁敢惹我”挂在脸上的人。相反的,从气质上说,她相当内敛;从外貌上看,她眉目清秀而平凡,放在人群中绝对是最不起眼的大众脸。她是个有能力的人,只是我敏锐的发现,与那些看谁不顺眼就找茬动手的校园大姐大最大的不同是,她从不做出头鸟。校园里关于她的谣言很多,是把她往神里吹捧,说她无所不能也好,是无中生有,故意中伤也罢,她本人永远是不澄清,不回应。如果不是领教过她的能耐,我几乎要以为,她一定是个得过且过,喜欢息事宁人的老好人。
“为了让她爸妈屈服,说出我想知道的东西,我是让他们亲眼看着我怎么弄死那个小婴儿的。我还细心照顾了她好些天,喂牛奶,哄睡着,那小东西,总是让我手忙脚乱。”
如果是浅交,根本看不出迟姐与一般的二十四五岁的女孩有什么不同,顶多是有些过于内敛隐忍罢了。毕业后她顺利签了一家中外合资的公司,做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员工,过着朝九晚五的日子。其实比起全国泛滥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她是幸运的,一毕业就找到一份称头的工作。只是每每见面,她虽然时时带着笑,但那微笑却掩不去那仿佛是精神散发出来的疲累。她越来越憔悴,仿佛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