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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喜了)-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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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人家是超级赞助商,也算“财神爷”吧,看我们的同志们,看见他只怕比看见领导更激动————要是别人,我肯定也激动,可是是俞浦!我恨不得吐出来!
  
  懒的再看那一窝乱,我走到一旁坐了下来。他们领导来了,不需要我再在旁边指导,汤所亲自上!
  
  那边忙活着,热火朝天!我索然无味,要不是还想等等童航,我真想先走了————
  
  还好,领导们时间金贵,只站了一下,一行人就要往外走了,这时却————
  
  “余米!”
  
  千刀刮的!他怎么这个时候还看见我了?看着扭头跟我打招呼的俞浦,我心里可烦着呢,他不是平时在哪儿碰着都当我是透明空气不理睬的吗,今天怎么还特意叫声?让我真不知道拿什么脸色给他看!
  
  “哦,你好———”
  
  后面的“好”字都变成轻音了,我愣了愣。这样的情绪到不是因为俞浦,而是————他身边的那位易局长————
  
  他怎么见着我这个表情?
  
  惊讶!
  
  绝对是强烈的惊讶!
  
  不过,他很快掩饰了过去,朝我点了点头,并且微笑。
  
  “哦,这位是余老师,是我们特意请来的音乐指导老师,呵呵,她也是我们所童航同志的爱人。”
  
  汤所连忙为他的局长介绍,
  
  “哦,你好!”
  
  他走过来同我握手,举止谦和。我礼貌地和他点点头。
  
  一行人继续往外走,只当这是个小插曲。童航他们依然在礼堂那边练习唱歌,谁也没发现,俞浦停下来在我旁边轻声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我全身冰凉的站在那里,久久不能动弹,
  
  “你不记得他了吗?那天晚上,他也在那里。”



 
28
  第十三章
  
  每一个沉重的肉身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佛能看透你。
  
  香雾缭绕,我身在佛堂,望着佛祖那张仁慈的脸,心里倔强地想哭。佛教并不是我的信仰,我只是爱极了佛那张具有大唐遗风、光洁饱满的脸,那些生动鲜活的衣褶。我只是觉得佛是我冥冥中的一个朋友,可以任由我诉说心事。
  
  坐在佛堂的门槛上,我吸着烟。这是亵渎,可是,现在没有人,不会有人指责我。
  
  我还带来了一支小录音机,是那种很古老的方块,以前,人们常拿它来听“党中央的报告”,可现在,它播放着法国诗人卡扎里斯同名诗篇改编的《死之舞》。
  
  这只曲子描写的是死神在墓地里为一群骷髅拉小提琴的故事,尽管是描写死神的,但其中的旋律特别是小提琴却很动听。我一个人时,很喜欢这支曲子。虽然,此时中不中,洋不洋,可我就想这样!放纵着,就让我这样吧。
  
  专心地吸着烟,一口一口,也专心地听着曲子,脚上甚至滑着拍子。乐曲旋律采用了中世纪末日审判的圣咏《愤怒的日子》的曲调,给人以阴阳怪气的感觉。起初音很弱,逐渐发展到全奏,好象聚集到墓场上的骷髅越来越多,舞跳得越来越热烈。木琴的干枯音色,描写了骷髅在跳舞中的互相碰撞声。整支曲子,神秘,恐怖。
  
  可是,我喜欢。
  
  脚边已经横着几只烟头,手上这只也快烧到烟屁股了,烟身上吊着长长的烟灰,燃烧的亮光在晦暗不明的佛堂里时隐时现。
  
  “余米,你有多长时间没吸过烟了。”
  
  扭头看向身旁,应祺的身影在烟雾里迷蒙如幻影。不奇怪他也在这里,小时侯,我们就有这样奇妙的默契,我难受的时候,他总能知道。如今,我想,那份感应还在吧。
  
  笑了笑,我睨着他的手。那双漂亮的手正将横在地上的一只只烟头整齐的摆在我们之间的门槛上,象儿时玩耍的小玩意儿。
  
  “还在吧。”
  
  “当然。”
  
  相视一笑,彼此眼中有着了然的趣味儿。这些烟屁股让两人同时想到隐在这佛堂的“秘密”。
  
  叼着烟,眯着眼,我蹲在佛桌前,左手在曳地的冥黄绸缎里摸索。
  
  嘿!有了!
  
  掏出一只精致的小瓷坛子,吹开上面沉沉的浮灰,打开一倒,五颜六色的珠子洒开一地,还有各式各样希奇的洋画片儿,反面,依然写着,应祺,余米————
  
  这是我们的玩具。
  
  小时侯,一放学,应祺和我就偷偷溜到这佛堂,趴在地上拍洋画儿,玩弹珠,也没少让师太捉住了责罚。
  
  “这些珠子一大半儿是我赢回来的吧。”
  
  拾起一颗,熟练的屈指,应祺弹开一颗黑子。
  
  “胡说,这些银色的全是我赢回来的,瞧它有多少————”我用脚随意的扒了扒,笑地蛮娇憨。突然看向应祺带笑的眼,开始有些不好意思,“当然,很多银色的是你赢回来送给我的。”
  
  “你喜欢银色。”
  
  “是啊,所以,你专门找银色的碰——…”
  
  “余米,现在你想要什么,我也会给你的。”拂开我颊边的发,应祺这话说的真心。我知道他不会矫情,打小儿的情谊,他说这话是真的。
  
  “我想要两千万。”吸了口烟,我喃喃道。我这话说的也是真的,我现在就想要两千万,救救我的童航,也救救我自己。
  
  我知道,自己现在有这样的想法糟透了,可是,我禁不住自己这么想:两千万是在赎罪吧。
  
  赎什么罪?
  
  我不得不承认,俞浦很了解怎样突破人的心里防线,瞧!他不是成功让我有了罪恶感了吗?曾经我理直气壮的放纵,此时此刻,无论如何,成了我承重的枷锁,我承认,我扛不住了。
  
  “童航家里出事了,我们没有办法,”佛堂里,只有我低低的声音,
  
  “我需要两千万,我就想要两千万————”象个孩子有了执念,我喃喃一句,抽一口烟,眯着眼盯着那满桌通红的烛泪。
  
  高高的佛俯视着他那两个坐在门槛上的孩子,也在洞悉他们的心思吧,我不知道。只听见,应祺的声音悠悠地传来,
  
  “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什么。可是,两千万你自己就有,余米,你是蒲林莅宫的女儿。”
  
  我没有出声,只一径抽着烟,透亮的玻璃珠里,看见我的眼睛,一片灰暗。



 


29
  篇外二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洛丽塔》里,我记住这一段: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间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早晨,她是洛,平凡的洛,穿着一只短袜,挺直了四英尺十英寸长的身体。她是穿着宽松裤子的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莉。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蕾丝。可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那个中年男子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对女孩发出的呼唤,依然是激情的,诗性的,令人砰然心动。
  
  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洛丽塔”,我不否认我心中也有,一直是她,那个叫余米的女孩儿。
  
  无疑,她非常漂亮。
  
  那晚,当柔和的光线照在她那有着同样柔和曲线的胴体上时,让人惊艳,更让人怜爱和珍惜。不施粉黛、素面朝天的女孩儿,没有让人疯狂的美艳,但多了使人心疼的妩媚。是的,心疼。见她忍着疼微微弯唇的模样,你的心就会突然有碎了的感觉。
  
  可是,如果你以为她是只折翼的娇蝶,那就错了。惊异!高潮时,她的笑容又是那样慵懒散漫,她在享受,毫不掩饰少年人那种洋洋自得与情欲浮动。她让人感觉,年轻就是年轻,即使苍茫,也还是疯狂。还有一种纯洁和妖冶的混淆,纯洛丽塔式的,青春,无辜,尘俗,沧桑,忏悔————
  
  余米。
  
  很近,又很远。
  
  杂陈,但又纯粹。
  
  这个女孩儿,让人惊讶。
  
  尽管,我和她的相遇只有那么一晚。
  
  此后,我时常在心里猜想:这样的女孩儿将来会成什么样儿?
  
  多半的肯定是,延续洛丽塔的命运:一个物质少女,对爱情懵懂却放纵,懂得利用自己的身体,为自己换来好吃的糖果,漂亮的衣裙,受用的钱币。换来有如在旅行汽车上恣意的快乐,和对男人无处不在的抗拒和驾御。
  
  错了,这次,我却错了。
  
  她安分的嫁为人妇,恬静地站在那里,散发着夏日里最迷人的浪漫。
  
  和她握手,和她简单的打招呼,和她微笑,然后自然的离开。我的心始终飘浮着。
  
  多年前那个迷离的她,和多年后这个恬静的她,一直交织在我的脑海里。身边的同事不知道,下属不知道,俞浦,不知道。
  
  原来,真有这么一句话:
  
  男人只是进入了女孩的身体,女孩却永远进入了男人的灵魂!
  
  那晚,我仿佛在梦里又见到了少年时那一夜的余米————靡丽的眼神,昏暗的灯光不断闪烁,忽明忽暗,暗示着一种难言的暧昧———— 
  
  ————易享
  
  (篇外二 完)



  

30
  篇外三
  
  当我进入她的时候,整个灵魂都在盯着她这个,毁了一切的女人。
  
  单纯与放荡的奇妙融合,她的眼神,她的啜息,迷人的小动作,氤氲着对欲望的渴慕,又有着万千劫数的迷离。有香,有毒,符合男人对于尤物的定义。在烟雾里消失,又给人香消玉陨的视觉想象。
  
  也许,那个房子里所有的男孩儿正是会随这样的余米深深沉沦着。
  
  我没有。
  
  佛的注视下,我让她看见了最真实的绝望。
  
  她抬起手,想抚摩我的眼睛,我握住了她的手腕。其实,我更想握住她的颈项,想渐渐收拢,收拢是的,那一刻,我想让她死,真的。让她死在我的绝望里,祭奠纯真。
  
  我一直认为,余米和我分享着这个人世间最干净的所在。
  
  在这个污秽的世界里,我们是一对互相取悦,互相依靠的无忧无虑的孩子。在烽烟滚滚的大沙漠里,站在大漠之巅我们比赛谁先到达山底;在静谧的大草原上,我们徜徉在郁郁的草丛中,空气中似乎都散发着幽香;在远离纷争的地方,我们是纯真的顽童,在草地上撒欢,雪地里打滚,我们在四处流射着金色阳光的海洋世界,靠在海中的小岛上数着快乐,倾听着彼此美丽的心跳声,幸福的相视而笑。一直到此刻,我仍然可以叫出那里每一朵花的名字。两个人一起面对这个浑浊的世界,不再有危险,不再有肮脏,不再有孤独。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一直这样,我们永远是最纯真的孩子,永远这样放肆而自由的,彼此扶持着,活到老,活到死。
  
  我信守着这份纯真,象一个清教徒,苛刻地拒绝着一切诱惑,包括性。
  
  我知道,只除了性,我和余米没有秘密。她那时就象一个探奇的小恶魔,张扬地注视着这原罪的欲望,兴奋着,欣赏着,却从来没有力行。我很安心,我以为,她会和我一样,珍视着这份纯真。
  
  可是………那一晚,她毁了它,用最残酷的方式毁了它!
  
  既然如此,既然如此!我的那份纯真留着还有什么用?毁了吧,全毁了吧
  
  我把我的纯真给了她,然后,离开了她。起身的那一刻,我觉得,我死了,余米,也死了。
  
  离开她的十年里,我从来没有想起过她,尽管,我生活在她出生的国度里日本。
  
  却是为了,遗弃。因为,这里正是遗弃她的地方。
  
  ……应祺
  
  (篇外三 完)



   




31
  篇外四 
  
  有个下流笑话说,一个男子在沙漠里突然来了性欲,而身边只有一只骆驼。他费尽力气,即使站在石头上也无法完成与骆驼的亲密接触。无奈之下继续前行。遇一绝色美女,奄奄一息哀求他道:给我点水喝,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男子以水救之。女子害羞问:我可以为你做什么吗?男子咬牙切齿把缰绳递与她:你给我牵住骆驼!
  
  我给这笑话起了个名字叫执着。可能有人会有不同意见,但我理解的执着就是这种可爱的傻气。
  
  余米就是这样一个执着的人。曾经,她跟着实习的我去典查一个杀人犯的家当时,无意中翻出了这位杀人犯以前写的一部小说。它吸引了她,以至于她彻夜不眠来阅读。仅仅如此也许并不算执着。她执着地认定,它应该出版。
  
  于是,她买来了打字机和打印纸,把那本小说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出来。又找来全市的出版商名单,一个人一个人地寄送。然后便是每天不停地打开信箱,查看有没有回复。
  
  我的女人就是这样一个傻气的女子,可爱也疯狂。
  
  童仝并不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我们的第一个孩子死于先天心脏畸形。
  
  那时,医生说,她的子宫有肌留,还好,后来查出来是良性的,可医生认为这妊娠还是很危险,很有可能随时会流产。但,余米坚持要怀。
  
  奇异的,我认为那时侯的余米美丽的骇人。
  
  那时侯,我们都刚毕业,在台北路附近租住一套很小的公寓。水泥的地板,灰暗的墙壁,班驳的天花板渗出渍水发黄的痕迹。余米坐在木板的阳台上含着烟。她有很大的烟瘾,怀孕让她克制许多,孩子死后,她再没有抽过。蓝布花裙,湿润的参差短发,半遮半露的丰满乳房,性感的红唇,却,纯真的眼————
  
  她向我跑来,会兴奋的搂着我的脖子惊呼:
  
  “白僵尸乐队的主唱Rob Zombie,别让我再听到他的歌!简直恐怖无比。我要削掉他的头皮,砍下他的手脚,轻轻撕扯他的皮肤,露出鲜红的肌肉,把他的小弟弟塞进他的左眼里,然后缝死,阿门!”
  
  然后,咯咯笑地象只放肆的小动物。
  
  怀孕六个月,她的身体瘦而奇突,乳房肿胀,腹部突起。她又常脸色苍白,皮肤上冒出蝴蝶一样的褐色斑纹。余米的身体开始变成一个易碎的瓦罐,少量的出血,温暖而稀薄的液体,散发着淡淡腥味,覆在她的腿上,床单上。
  
  我吓坏了,带她去医院检查。还好,每次胎儿都是好的。
  
  她很乐观,从医院回来,她会赖在我怀里躺在阳台的竹椅上。宁静优美的城市。叮咚作响的钢琴。余米说:夕阳是我的吗?我点点头。余米说:大树是我的吗?我点点头。余米说:你是我的吗?我点点头。她把手伸进我的裤裆:它也是我的吗?我点点头————
  
  那时侯,她会坐在我的腹部上,开始一边摆动自己一边象个孩子喃喃:
  
  “或许有一天,走在没多少人的街上,不经意的,有这么一个男人,他皮肤象阿尔卑斯山上的积雪一样白,头发象阿拉伯骏马的马鬃一样飞扬,瞳孔想加勒比海湾上的天空一样湛蓝,手指纤细冰凉,嘴边擒着抹隐忍的激动,隐约的还会露出一颗挺锋利的牙,我不会错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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