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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爱你1-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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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灯火,一盏盏清减下来,我也不知道是在沙发上待到几点,才拖着冰凉的脚掌,裹着棉被走回卧室去。瞥到舅舅房间的门缝里仍有灯光,我推开门,舅舅上半身靠在枕头上,身前摊着手提电脑,电脑屏幕开着,不过舅舅已经睡着了。我心内哀戚,觉得这样的舅舅看起来好寂寞。想帮舅舅把灯关了,让他睡得舒服点,却听他的电脑有声音,这个时间,舅舅跟谁聊天?我把电脑从舅舅的床上挪到写字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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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第三章 婚礼的邂逅(2)
和舅舅聊天的还是伟,不过这次用的是Q,页面上舅舅在四个小时前说了一段话:“浮蹉蹈海是勇者的选择,苟且偷生的只好长梦不醒,所以,我选了苟且偷生,春节结婚,要不要恭喜我?”
伟刚才来的几个字是:“恭喜你。”
原来舅舅心情闷想和旧友聊天,伟现在才有空。我帮舅舅敲几个字回去:“你好,我是咏哲,舅舅等你等太久睡着了,抱歉。”
伟好一会儿没反应,我还以为他下线了呢,他突然又回说:“没关系,多照顾他。我还有事情,有机会再聊,拜拜。”
伟大概很忙,这次的他没上次热情。唉,我叹口气,舅舅结婚,他的朋友都没替他太高兴吧,他根本不喜欢那个叫曲冰的女人啊。回首看睡在灯影里的舅舅,眉头锁着,很孤独无助的样子,假如他喜欢的人看到他连睡觉都不得展颜,不知道是怨恨,还是心疼。
我蹑手蹑脚回到自己房间,缩进被子里。被窝很暖,我的心却有点冷。记得从前,陈妮说,爱情的结果是绝望,我从来对这样的绝望只闻其声,未见其形,现在,我终于看到一点了,绝望,好像不那么强烈与坚硬,它只是绵长的,纠缠的,无休止的,缓慢而坚持的,把我最爱的舅舅吞噬了,覆灭了。
终于见到了曲冰,家人让我喊曲冰舅妈,我礼貌地依言而为,就去帮我妈用洗衣机洗衣服。我家的洗衣机还是老式的半自动,洗衣粉的白泡泡中间飘着几张RMB,五元十元不等,真是,谁外套里的零钱啊?曲冰不知道为什么随在我身后,瞅着洗衣机里的钞票笑,帮我捡出来,用水冲净,边冲边和我闲聊:“你可真粗心,洗衣服之前口袋要掏干净啊,不过没关系,等等我用电熨斗把它熨干。”
我半是尴尬半是生疏地道谢:“谢谢你。”
“不要这么客气,”曲冰语气温婉,她身上带着股能让人心平气和的能量,我怀疑再剑拔弩张的人到了她面前,都能柔和地化成一摊水。
“我和家明要回温哥华结婚呢,我爸妈都在那边,那时候正好是寒假,一起去好不好?”我未来的舅妈向我做出邀请。
“去温哥华结婚?”我惊异,“那这边怎么办?”
“也要办啊,这边是中式的,温哥华是西式的,我信基督教,要去教堂行礼,你来观礼啊,西式的婚礼很浪漫。”
有个念头邪恶地冲进我脑子里,哗,婚礼办这么多次吗?多到这辈子只剩下离婚这件事情可以忙了,只敢坏坏地想一秒。对西式的婚礼多少有点向往,表示兴趣,“这个很诱惑,我想去温哥华看看,也想亲眼见识西式的婚礼如何的浪漫,不过太麻烦了,还要办手续。”我有迟疑。
“不麻烦,”曲冰善意说明,“手续的事情容易办,你放心啊,家里人都答应的,尤其是家明,一直说要带你出去玩玩,当旅游好了,旅费你也不要操心,住的地方当然是在我家,我家房子还算宽敞,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曲冰热情中有腼腆,“听说,你舅舅最疼你了,请你相信我,”她用她湿着的手,握住我的手,百分百诚恳,“请你相信我,我走到这个家里,是增加一份爱,不是想分走什么,我会和你舅舅一样疼你的。”
曲冰,冰雪聪明的曲冰,她看得到我眼里的拒绝,她以为我的拒绝是来自我的私心和孩子气,她不知道我只是不要我舅舅不开心,啊,她知道不知道,她未来的丈夫心里住着别的人?想到这层,我突然有点同情她,忍不住就答应:“好啊,那就去温哥华吧。”
曲冰很高兴,眼睛都亮了,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笑着去拿那几张钞票,“我去把这个熨干。”
我守着洗衣机,机械地放水,再装水,蓦然想起《大话西游》里的孙悟空,悟空睡着的时候,梦里念叨晶晶的名字很多很多次,他以为自己是想着晶晶的,可是有人告诉他说,他念叨紫霞仙子的名字更多更多次的时候,悟空呆住了。
以前看《大话西游》,是觉得好笑,可现在想想,却觉得讽刺。我的舅舅,千万不要像《大话西游》里的悟空,以为自己可以控制得很好,却在梦里泄露了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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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第三章 婚礼的邂逅(3)
舅舅的婚礼准备到万事俱备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个小插曲。那是放寒假我从学校回家的一天晚上,我们全家都打算去睡了,突然间门铃乍响,不是礼貌性的一声声响,是不甘心不罢休的一串串响。门开处,站着陈妮,她还是无懈可击的漂亮,浅灰的窄裙,水粉的贴身毛衣,紫红的大披肩和长靴,艳光四射,那么娇媚的可人儿,脸上却带了点豁出去的愤怒。
舅舅见到陈妮颇意外,“妮妮,什么时候从北京赶回来的?”
“刚下飞机。”陈妮居然没顾全礼貌和我们家人打招呼,直走到舅舅面前,抬手欲掴舅舅一掌,却被舅舅抓住她的手腕。陈妮挣扎无果,红了眼眶。
和多年前飘着茉莉香的一个夏夜一样,舅舅温柔地环住陈妮,让她靠着他的肩膀哭,嘴里轻哄着:“好了,冷静一点。”
陈妮声泪俱下:“你要结婚,也是先轮到我,怎么是别人?”
这个场面太惊人,外公外婆,我爸我妈全傻在当地做声不得。我纯粹福至心灵,抓起舅舅的钥匙外套拿给他,舅舅感激地瞥我一眼,把陈妮带出去了。
陈妮走后,我妈惊诧,“我们家明在外面过的什么日子,好像很乱是不是?”
我爸百年不遇地责备我妈一句:“少胡说,家明不是那样的人。”
春节,舅舅的婚礼在没有受到任何外力的影响下顺利进行,然后结束。
“圆满漂亮。”外公是这样说的。
我不甚了然圆满漂亮到底是怎样,我只像提线木偶一样,人家拨我一下,我动一下,自己做了些什么我是不知道的。不过我知道自己见了好多不认识的长辈,见长辈的好处是,我的荷包变很满,这一点很重要。
上飞机飞温哥华办另一场婚礼的途中,我和舅舅狂睡,好像刚做过很多天苦工,筋疲力尽,睡得昏天黑地。下飞机的时候舅妈一路笑,说我和舅舅一大一小,睡得像两个孩子。与舅妈相处这些日子,我有点喜欢她了。她漂亮,高贵,有学识,谦逊,人也会说话,这些优点在她身上表现得十分得体,不会让人有压力,假如一定要找她的缺点,那就是太合理了,她是个合理的,中规中矩的女人,她的身上缺少生动与惊喜。
温哥华的冬天有雪,铺天盖地的雪花棉絮样撕撕扯扯地落着,我长这么大没见过如此壮观的雪,只觉稀奇兴奋。去了几天没帮婚礼任何的忙,尽和舅妈哥哥姐姐家的小朋友瞎闹,滚雪球,打雪仗。舅妈家一家人都是好人,和我爸妈一样,有点?嗦,是老百姓都有的那种?嗦,?嗦得让你安心,消除了我不少身在异乡的恐惧。
玩过几天,很喜欢温哥华,这是个美丽干净的城市,交通方便且简单,比我待的那个城市住起来舒服很多。曲冰舅妈说,以后可以来这边修学位,有亲戚在这里,申请学校很方便。我当然同意,我喜欢温哥华。
舅舅对温哥华似乎不陌生,他说他以前曾到这里旅游过。来温哥华后,他对曲家的亲友,保持着一贯温文有礼的态度,对身边的人也都体贴亲厚,闲的时候他看看报纸,静静地听MP3。我有一次拿他的MP3听,其中一曲《这么远,那么近》居然歇斯底里地录了十遍,黄耀明无休止地唱,张国荣则没完没了地念着广东话的旁白。这是首我听一遍就会被憋得想扁人的歌,完全不知道歌手到底在唱什么,可我亲爱的舅舅一听就是一个钟头,他行径有够另类。
舅舅婚礼前夜,我用舅妈的电脑上去自己的邮箱,发现里面有小舞给我的一封信。她寒假没回家,努力打工,试着筹足自己下半学期的生活费。小舞在信里说,我的男朋友令狐冲前些天,在一家电影院前面与肖瞳瞳当街拥吻,场面惊天地泣鬼神,当时围观者众,且给予吻者如雷掌声。
我对着电脑呆怔良久,回信给小舞:“现在这个结局也不错,或者可以符合某些人的期望,只要不是大家都不高兴就可以,我无所谓。”
晚上,大雪,我坐在窗前看着飘雪的温哥华看到半夜。嗯,我有点点受伤,一点点而已。没像偶像陈妮说的那样,感受到爱情有多绝望,之所以没绝望,或者是因为,我未曾深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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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第三章 婚礼的邂逅(4)
西式的婚礼确实浪漫,也不像中式的那么烦琐。舅妈披着白色的婚纱,端庄优雅,缓缓走在教堂的红毯上,风琴奏着美丽的婚礼进行曲,我觉得自己几乎是流浪到某个电影片段的场景里去了。教堂的门被晚到的客人打开,室内的光线由明到暗瞬息变换,音乐悠扬而清亮,牧师用英文问舅舅愿不愿意娶舅妈为妻子的时候,舅舅竟停了两秒,大概是不想在上帝面前撒谎,直到牧师问第二遍才答yes。这一刻,我觉得忧伤,不是悲哀,不是怨怒,我只是觉得忧伤。有客人把教堂的门打开,又关上,也不知道是哪个晚到的客人,如此扰人清净——
我没和舅舅打招呼,独自离开教堂,随意上了辆公车,车子随便开,我随便地坐,随便到哪里去。天气很好,眼前远远近近的都是白雪,头顶深深浅浅的都是蓝天,车到终点,竟是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附近,舅妈拿过这家学校的介绍给我看过,Universityof British Columbia,大家都叫它UBC。我下车,站在站牌下,看着人流在身边晃荡,直至只剩下我,也不是,还有个男人就在我旁边,穿件设计大方得体的黑大衣,围着条深紫色的围巾,随意地靠着站牌翻一本书,我不太确定他是从车上下来还是一直就在那里,不过,有什么关系?
不想乱走迷路,索性没动地方,我打算等下班车来就坐车回去,问题是,到底我该坐几路车?算了,见车就上,到时候问司机。定下心,摘下保暖手套,让手指裸露在空气里,我的手也需要自由呼吸,然后我发现,靠着站牌看书的男人有张很中国的脸。温哥华的华人不少,他是中国人也不稀奇,可在陌生的地方,身边站着个同类,心里总是安稳踏实一些。我的同类个头不高,大概和我差不多,我站在他身边,半低头,能和他欣赏同一本书,还是中文书,真是太难得了,我反正无聊,就瞄了几行。
“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一个存在的理由,你当下也许不知道,那个理由是什么,而这正是天堂的功用……”
天堂的功用?我思忖,第一次听说天堂是拿来用的,有意思……
“天堂是为了让你认识你在人间的一生,一说到天堂,大家就想到极乐花园,以为天堂里可以在云端漂浮,可以在山巅河畔发懒,可是美丽的风景,假如不能让人得到安慰,他就没有意义。这是上帝送给你的最佳礼物,让你有机会了解,你一生中发生过那些事情,并解释原因,这是你一直在寻找的那份宁静……”
我不是个爱看书的人,可是天晓得,在这个异国的车站,清冷纯净的冰雪天地里,顶着蓝透到极致的天空,我竟站在一个陌生男人身边,耐心地读完了小半本书。风吹得很淡很淡,空气爽洁清新,蕴涵着雪和松枝的味道。我的手很冷,但是心里很平顺,我知道我眼前车来车往,身边人来人去,没人理会我,我也没上车的打算。奇妙的是看书的同类好像也没有想去哪里的打算,他没上任何一辆车,也没有走开到别处去,他身上有种让人安定宁静的气息。
直到我看得有点累了,跺跺脚,喘口气,那男人回过头来,望着我浅浅地笑。他年纪应该大我很多,下巴上密密丛生着一层黑胡碴,相貌也实在谈不上是有多帅气,但眉毛干净工整,尤其,他有双深邃如海的眼睛。
“喜欢这本书?”他问我,说中国话的,还是很好的普通话。
“嗯。”我点点头,这个人给我种熟悉感,好像我认识他很久了似的。
“送给你看。”
我意外,“你送给我自己怎么办?”
“我看过很多遍了。”他说,他说话声音醇厚温柔,我应该在哪里听过。
“来,拿去。”他拉过我的手,把书放在我掌中,他的手和我的一样冷。
我好像不能拒绝,可这样接受下来又不好意思,想说句谢谢,还未等我开口,他却先道了再见:“我还有事情,先走了,你记得乘44车回市区,就不会迷路了。”
“哦,再见。”我机械地说,心里奇特的有种舍不得。
他走了两步,又定住,回身从口袋里抓出一把太妃糖,望着我,“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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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第三章 婚礼的邂逅(5)
我伸手去接,一把糖放在我的掌心,他又顿了顿,好像又有点不甘心,再拿一粒回去,冲我笑笑,眼睛笑成两弯月牙,这次,是真的头也没回地走了。
我握着一手糖,抱着他送的书,望着在前面雪地上走远的黑色背影,脑子里有一瞬的空白。这个人知道我会迷路吗?他看过的书为什么还要靠在这里看?他像是突然掉在我眼前的神,是为我存在的吗?
我等到了44路车,安全地回到舅妈家。对于我的失踪,大家都很着急,我回去后有认真地道歉。至于失踪的理由,我无奈地撒谎:“我被婚礼刺激得有点神经失常,疯狂地想找家婚纱店,看有没有我能穿的,最好可以拍照留念。”
我的屁话有几个人信我不知道,但大家都还体谅地说:“年轻就这点好,偶尔疯狂可以理解,而且很可爱。”曲家的人,善良得让我愧疚。
我舅妈后来还想真的帮我借婚纱拍照,我惶恐拒绝,只借她的婚纱穿上,象征性地照了两张相片。舅舅拿着我的婚纱照片笑话我:“像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全无气势。”
真是——当然全无气势,我只是说胡话,根本就没想那样穿啊。
假期结束回家的时候,我的行囊里多了很多礼物,但最被我珍惜的,是意外获得的一本书,还有,留在记忆里,白雪上蓝天下的黑色背影。
舅舅婚后,我们家的日子是一贯的传统温馨甜蜜型。家中的新成员舅妈是个好女人,有她在,我偷懒少做了一些家务,以至于连向来惜言如金的外公都看不下去,数落我:“你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也没见头脑多发达,可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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