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臣服吧,狼王子殿下-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不,年龄不大应该叫做少年……
也不!妖精?天使?王子?
呸呸,脑子里能够想到的都是些俗透了的称呼。在没想到合适的词语前,还是称他为家伙吧!
这个家伙—他居然包揽了男孩、男人和少年之间的所有气质,以及一张女孩子见了绝对要哭长城的精致五官!一头桀骜不驯的蓝黑色头发,深蓝色的衬衫深灰色的休闲裤,干净脱俗,在乖和叛逆,酷和温柔,冷和阳光……之间!
这样的人只能用怪胎形容吧?!
我N倍嫉妒外加N+1倍愤怒地瞪着他,不爽即将有一个雄性生物将跟我家链共同分享“帅”的美称!忽然胳膊被一双手抓住,耳边响起浅夏大叫的声音:“拜托,都这种时候了你还有心情看帅哥!赶紧跑啊—!”
我这才反应过来,发现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层层叠叠围满了工作人员、保安和看热闹的顾客。而刚刚跟我讨论“菜花”和“菜包”的服务小生,此时正手指着我,咬着袖角嘤嘤哭泣,仿佛刚刚被我玷污过一样委屈!
八嘎!
我的脑子三百六十度灵敏地转动了一圈,下一秒,我那双天生的运动敏捷的双腿,就载着我狂跑起来。
警笛拉响!原本只是围观我们的保安和服务人员都朝我们飚来!
“有小偷,抓住她们!”
“快快!堵住所有可以出去的过道。”
哼哈哈哈,你们以为仅仅凭你们的三脚猫功夫,就可以把我们堵截在这种地方那你们就太小看我们了!
而且,要为小看我们付出代价!
我把食指关节抵到嘴边吹响一记响亮的口哨,原本跟我分头逃亡的浅夏听见暗号,立即跑回我的身边。然后,在同一秒时间,我们默契地合力操起一根铁质的衣架,朝玻璃橱窗砸去—
“哗”的一声!那一刻,玻璃如破碎的水晶一般,在阳光的照耀下一边反射着炫目的白光,一边铺天盖地地降落!所有准备追上前来的人都因为玻璃的破碎而后退。而我和浅夏,凭借从小在生死逃亡中练就的一身本领,安然无恙地穿过那扇打烂玻璃的橱窗,跑了出去。
人来人往全是尖叫的行人!一双双惶恐的眼睛,惊奇地看着我们!
我拽着浅夏的手,在层层叠叠的惊叫声中准备逃亡的时候,忽然感受到一抹灼在我后脑勺上的目光。我下意识地回头,透过洞开的橱窗看到站在原地的那家伙……
他的眼睛晶晶亮,在无数纷飞的碎玻璃之间,就像两团晃动的火焰。
我伸出一只手比作出枪的姿势,眨下左眼的同时,朝着他的脑袋:“砰—”开火!
他一愣,居然轻轻弯起嘴角,无声地笑了。左手迎着我的目光嚣张地举起,食指勾着的那个“樱桃小丸子”外形的背包—居然那么眼熟?!
我的包包!我恶狠狠地瞪他一眼,他嘴角边的笑容更肆意了。居然敢挑衅我银行卡,你死定了!
而“BOSS”店正门口,一群保安正叫嚣着朝这边赶来!
来不及想更多,我飞快地转身跳过眼前的围栏,一边逃亡一边朝浅夏愤怒咆哮:“该死!你把我们的战胜果弄丢了!我要掐死你……你你你你你你—”
“对不起!银行卡!我我……”
“NO对不起,NO银行卡!不把包包抢回来,我要么宰了你要么宰了自己,你看着办吧!!!”
“呜—”
第三节
我绝对相信上辈子我打了上帝一巴掌,他才会在这辈子这么玩我!
气死我了,浅夏这个臭丫头,每次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那只背包里除了有偷来的名牌衣服,还有我每次作案必须要用到的望远镜,还有钱包!钱包里虽然没有多少钱,可重要的是里面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呀!该死,真想把她搓圆揉扁了踢出地球!
不过幸好我们“山寨街”的法律跟“暴发户街”是分开的,由于我们这里太乱,鱼龙混杂的什么都有,法律根本管不了我们,于是采取一种放任不管、不闻不问的态度。
如果我们在“暴发户街”作案被抓到,肯定会吃到恐怖的果子,但如果及时逃回了“山寨街”,就算暂时逃过了一场危险。可现在,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来,我实在是—不—甘—心!都怪那个突然出现的混蛋坏了我们的好事!
正郁郁寡欢地想着,两个从身边经过的女孩的交谈声引起了我的注意:
“你看到了吗?”
“什么?”
“站在马路边的那个……男生。”
“他啊!我早看到了,劝你别打他主意。”
“为什么?我觉得他挺帅啊……No,简直不能用帅形容,稀有科。”
“因为他是我们‘山寨街’鼎鼎有名的金卡卡小太妹的男朋友!”
“不会吧?那个被传说成神话的金卡卡!她可是我的偶像啊,哎呀呀!不过,她有男朋友为什么我一点也没有听说过?!”
“拜托,你平时细心一点,就会发现附近的小巷里,马路的电线杆上,或者……喏,就旁边这棵树上都贴了—‘金卡卡所有物宣告:山寨街最帅最酷最Man最拽最冷最魅力最妖艳最蛊惑的男人,其实是我家的!谁敢打他主意,杀!杀!杀无赦!!!’还有相片呢!”
“真帅!不愧是我的偶像!”
偶像?啊哈哈,原来我还有粉丝?!
我一扫郁闷的心情,正准备上前跟我的“粉丝”说说话,忽然胳膊被浅夏扯住了,她拽着我拼命要朝一个方向走去。
我忽然意识到什么,目光顺着浅夏拽着我走的反方向望去,果然—
站在马路边身材高挑气质冷漠一身黑色皮衣装束的少年不是我家链怎么可能有第二个人!那么耀眼,那么光辉,那么有Man的气势,哪怕身边站着一个N乖巧可爱的女生,也会被路人甲乙丙轻易地忽略掉作为背景陪衬他。
N乖巧可爱的女生?!What?!就是传说中那个—链的新女朋友!
呸,我刚刚眼睛被枪打了吧,她哪里可爱,简直像个老巫婆!
我挣脱开浅夏的胳膊,朝链的方向走去:“你先回去,我还有事。”
“银行卡你又去哪?都折腾一天了,你就不能歇会吗?!”浅夏一蹬脚,很快又跟上了我的脚步,“你可要温柔点,别冲上去就将那女的暴打一顿!你忘记你上次那样做的下场是什么了?老大立即找了个比被你打伤还要漂亮N倍的女生。”
“知道,你真是啰嗦死了!”
眼看我们就要走近他们了,忽然那女的将一份什么东西出示给“三八”马路上站岗的警察看,于是他们立即被允许过去“暴发户街”那边!
该死,“暴发户街”!
又是“暴发户街”!
我一时找不到可以过去街那边的空隙,于是焦急地隔着一条马路,跟着他们的方向朝前而走。
“你还真是不死心啊!”浅夏亦步亦趋追在我后面,不时小声嘀咕着,“真不明白你怎么可以喜欢他到这样的程度!”
是啊,就连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可以喜欢他到这样的程度……或许?这不是喜欢?是一种割舍不断的感情?!我和链之间,由于一同长大的关系,已经不能用爱情去定义我们之间。
是家人吧?
那种永远不可能会背叛自己,永远都会站在自己这边,深深信任毫无理由地袒护的家人。想要一直保持这样的关系,一直在一起,成为真正的一家人,所以才想要结婚的呀。
可是“那次”以后,他开始明显地疏离我,我们之间越走越远了……
十几分钟后,我们在马路这边看见马路那边的他们上了一座桥。他们靠在桥栏上,迎着夏风,在有说有笑地聊着什么。老巫婆的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两只冰激凌?
应该是我刚刚想心事的时候,她买的吧?
她将其中一支递给链。很好,链拒绝了……
不过老巫婆被拒绝不开心,开始演林黛玉的伤感?!不就是一个冰激凌,凭什么一副死了亲人的样子啊?!我愤愤地捶了一下身边的树干,看见链对她的伤感根本不为所动!太好了,不愧是我家的链!忠心耿耿绝无二心……
老巫婆只好一个人干掉两支冰激凌!什么?就在第二支吃到最后一些的时候,她居然把它递给链吃?哼,链一定不会吃她口水……
我才信誓旦旦地给链下担保,下一秒,就怒火冲天地卷起衣袖,打算冲过“三八”线,把那个不要脸的老巫婆就地解决了—结果前脚才跨出去,就被浅夏一把拽了回来:“喂,你又打算做些什么危险举动?!”
“看不下去了!”我吼,“链被老巫婆逼着吃了口水,心会变黑的,我要救他回来!”
“你就不要担心了!”浅夏慌慌张张地一把拉住我,见我皱眉瞪眼,才装出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叹了口气,
“你看老大全身心地投入到恋爱中,幸福得都快要冒泡泡了!你就不要打扰他嘛!”
是,这,样,吗?
我眯起眼睛盯着浅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浅夏这个丫头就怪怪的,总是变着法打扰我把链抢回来……对了,就是从链开始结交女朋友之后!
被我看得心虚,浅夏一扬手指向一边,大叹:“唉,我们老大还真是帅到没话说,那女孩虽然漂亮但配老大勉强还可以!俊男美女,山清水秀,美如画卷,简直是偶像剧的翻拍啊!哈哈!”
听见她这么说,我猛地回神过来,这才发现那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了高高的桥栏,一只手递给桥栏下的链,另一只手张开,踩着窄窄的桥栏朝前走。风吹起她白色的裙角,这样的她就像一只轻盈的海鸥。
而在她旁边的桥下,是一片清澈的河水,傲然挺放着粉色的荷花。附近有小山坡、有树林、有垂柳、有快要落山的夕阳,散发着丝绸般的橘色光芒……链和老巫婆置身在这样的场景中,一切诚如浅夏所说,美如画卷。
如果,如果这时候,踩在桥栏上,被链小心翼翼牵着手朝前走的那个人是我呢?一定会打破这幅温馨美丽的画卷吧。
可是!我是银行卡,一不认输!二不认命!
于是一分钟后,我做出了一个最具英明的决定—丢下浅夏飞速地穿过了“三八”马路,我也爬上了那座桥的桥栏,就在链和那老巫婆身后的地方,大喊:“链!我也要你牵着我的手!”
第四节
盛夏阳光穿过河边枝叶,掷下燃烧的火点,烧得整个世界滋滋做响。我看到链回头过来,用那双美丽的眼睛看着我,一如既往噙着骄傲和迷离光芒的眼睛,我的最爱!
“链!我也要你牵着我的手—”
见他只是默默站着,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我心急地再重复了一遍。
他的眉头立即好看地蹩起,连蹙眉的样子都是这么的好看,我都要看呆了:“下来。”
“不要。”
“我说下来!”
“我说不要!除非你也牵着我的手!”
“……”
忽然他转身,懒得理我的样子,继续牵着那女孩的手朝前走去。浪漫的场景惊羡了一堆路人,真是可恶!
居然敢真的不理我!?
放心,我绝对不会因为冲动再把这个女生也打到住院。(虽然我的心里很有这个想法和欲望。)
世界上的女生真的太多太多,而随便一个只要链钩钩手指就会哈巴狗一样地扑过去。如果每一个扑过去的,都要我亲自动手打飞到医院岂不是太累?而且这也不是解决根本的办法。
这一次,我要施行苦肉计!
“你敢不理我小心我从这里跳下去!”我索性在桥栏上坐了下来,两条腿放到桥栏外面,白色的球鞋悬空地晃啊晃,“我要跳了,我真的要跳了—1,2—”
链没有甩我,倒是那个老巫婆停下来,焦急地朝我这边张望:“你还是过去看看吧,如果她真的跳下去,会有生命危险的……”
“不用担心,谁都可以有生命危险,只有她不会。”链的声音淡淡的,却带着毋庸置疑的笃定。这样轻巧的声音,却仿佛一枚沉重铁锤,重重地敲向我的脑部中心,敲出那段我怎么也不愿回首的过往……
记忆里,全是铺天盖地的白色,那是雪吧?地上全是雪,一大片,无望无垠……连天空都被这样白的雪映照成惨白色。
三个缓缓行走在雪地里的人影……
一个跌倒了,又一个跌倒了,剩下那一个拼命地扶他们起来。
他们再次艰难地行走……
可四处都是雪,风肆意刮着,视野尽头全是白茫茫的一片。阴暗的天空仿佛变成了一个大漏斗,继续纷纷扬扬地下起了大雪,三个想要穿越这片雪域的人,在无限放大后的镜头里缩成比蚂蚁还小的一个点。
仿佛要再也走不出去……走不出去了!就要困死在这片雪域里!
“就要困死在这里了……”一个微弱的声音说,“就要困死在这里了啊。”
可是另一个声音很快反驳了他:“不会的,我们能够走出去,一定!我们会一起走出去的!”
……
果然,他耿耿于怀的是那件事啊!
不肯谅解,所以用这样的行为表达不满吗?
忽然一只手拽住了我的手腕,我的心瞬间“咯噔”一跳,低下头来,看到一张格外精致的面孔……?是在“BOSS”店遇见的那家伙!
在他身边,停着一辆黑色“劳斯莱斯”,而附近全是朝这边围观的群众。
那家伙单手插兜站在桥下,被轻如薄纱的阳光笼罩着,头微扬地看着我说:“下次请换地方,河很干净。”
什……什什么?!他说的什么鸟语?!
还处在茫然状态的我低头看看自己—发现自己正站在桥栏中心,半只脚踩在栏杆外面,一副“要自杀”的景象。
“啊!好险呢,就差一点那个女孩子就掉下去了。”
“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刻啊……”
群众惊讶地唏嘘着。
忽然“啪”的一声,一只“樱桃小丸子”外形的包被丢在地上。拽着我手的那家伙,轻而易举就将我从桥栏上抱了下来,动作又帅又酷,简直像电视剧里经过N次彩排的标准姿势一样,让桥上一堆的女生立即心碎了一地!
我反应慢半拍,这才理解那家伙话里的意思,恼怒地吼:“喂!本大姐没有要自杀,只不过在上面看看风景。”
“是吗?”他冷淡点头,“站在这么高的地方看风景,还真是奇怪的作风。”
“你管我奇怪不奇怪。”我眼睛滴溜溜一转,趁着群众纷纷散去的势头,忽然一把抓起地上我的包,就要脚踩西瓜皮溜之大吉。
谁知道那家伙反应超敏捷的,仿佛是专门训练过的特警一样,很快地扳手抓住了我的手腕。该死!
包包应声跌落在地,我“哎哟哎哟”地叫:“痛死了!本大姐的胳膊是两个月前才新接上去的,你都要把它拧断了!”
“什么?接上去的?”那家伙一惊,迅速地松开手,我赶紧拾起地上的包,还顺便在逃跑的时候毫不脚软地踩了他一脚!
看着他因为痛楚而扭曲的面孔,我笑得嘴巴都歪了:“当然是骗你的,哇哈哈啊,哇哈哈哈!什么话都相信,你果然是白痴啊!”说完,边逃跑边朝他做鬼脸。
那家伙被我的挑衅激怒,身手敏捷居然很快又逮住了我:“这次,你有什么话就对警官说吧。”
啊?可恶的小人!看不出来长得人模人样,披着一张帅哥的人皮,没想到却是一只老狼!
“是吗?那可对不起了,是你逼我的哦!”我扬高了下巴,朝他危险地眯起了眼睛,“我最不喜欢跟警察打交道了,所以,你逼我对你用不好的方法,可不要怪我啊!”
他挑高眉,一副明显不把我放在眼里的拽样!
我挪出两根指头将左肩上的活扣打开,左袖立即跟衣服分开了:“告诉你,我这件衣服全身上下都是活扣,专门用以陷害人为色狼的!信不信,你再挣扎,我就要大叫了哦!”我将袖子塞进他的手里,一边注意四周的人,一边酝酿着泪水,“再不放开我,我马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