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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骨头抚摸你-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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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我和沈东宁最终分崩离析的原因,其实有二:吵闹只是其中之一,既是表象的那个,也是根本的那个;表象下的原因是身体的疏离陌路。
医生说我的身体条件不适合吃药。和沈东宁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打雨伞,可我非常抵触那个东西,再薄的也抵触。初期我以为只是个别牌子的问题,后来在用遍了市场上能买到的所有牌子所有款,仍感到疼痛甚至事后充血后,医生又给我下了这样的诊断:橡胶过敏。何其不幸,双重障碍,最经典有效的俩渠道都不待见我。不吵架时沈东宁倒也曾一时兴起地说,那我们就快把孩子生了,之后我去做结扎。可不出两天,他就恨不得自己没说过这话——谁希望孩子初来乍到这世界,听见爸妈的日常对话,竟以争吵的形式进行?
两个原因相互助长,成就了婚姻的迅速恶化,促使他最终上了别人的床。大家看到的只是:我们吵架,他出轨。却都不知他出轨的更深一层内幕:没有夫妻生活,不出才怪。没有必要知道。无法治愈的疾病,不能解决的私事,何必翻得太开,只给他人徒增话题——这大概是我俩唯一的默契。
只是这脉理我虽看得透彻,可当张帆每每想为我俩复合而努力时,我都坚拒。理解是一回事,接受是另一回事,沈东宁给我这样的伤疤,如此打击我的自信,即便归根结底两层原因都在我,这回头草我也坚决不吃。
“听见我说话了么?”高铮把我拉回到当下。
“嗯。”我们仍连得紧密。我说,“你先出来好不好?有件事儿,我想跟你坦白。”
他不依,“你说吧。这样没关系。我好好听着。”
“高铮,我……”他的器官依旧带着热力,自与我连接之处起,向上,向上,那力量直抵心窝,我有了些勇气,“我心脏不好。”
他忽地抬起脸来,一脸关切,“严重么?是不是我刚才太激烈,让你难受了?”
我忍不住捧他的脸,摇头,“没有。……我喜欢呢。”
他羞涩又得意,把脸又埋回去,埋回我的颈与肩筑成的暖巢,照着锁骨轻咬了一口,“那就没关系。你怕我嫌弃病弱儿童?别瞎想,我不会的。”
“……医生说我不能吃避孕药。”
“那就别吃。”
“……我皮肤对橡胶也过敏。”
他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静静琢磨着。
“所以,安全套,我们也不能用。”我只得解释得更具体。
“那你和……他……怎么做的?”他问得不安。
“离婚前都有两个月没做了。这也是我们都想分的原因之一吧。这方面……不是很愉快。”这是纽带,没了它,不怪婚姻难维持。何况越不做就吵得越多,越吵越不想做——我和沈东宁就这样渐行渐远。
他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肃性,起了身,用纸巾擦去液体,然后抱着我坐起来。我猫在他怀里,良久听见他说,“我们去医院,看看有没有别的办法。”
办法不是没有,可要么不适合我们——比如某些手术;要么成分我不放心——比如药膜;要么不十分安全——比如喷雾。我这样说给他听。
他思量了一下,低下来凑近我耳朵,说悄悄话似的,“那就……外边儿吧。”
我脸有点红。好,第一个问题解决,现在着手另一个,“你能别那样叫我么?”
他眯了眯眼,不太确定,“你说‘桑桑’?”
我点点头。
“那你想听我怎么叫?”他撩起我一束头发,指尖插进去滑下来,再进去再下来,如此反复。
“比如……‘宝宝’、‘宝贝儿’什么的。”好吧我承认,这话一出口,还没等他有反应,我自己先肉麻住了。可我就是有这么点小心理,小时候听到别人家爹娘叫孩子宝宝,我嫉妒;长大了听别的女孩的男友叫她们宝宝,我嫉妒。“宝宝”是很俗,可在恋爱中,这是一种必要的态度,犹如通俗的“我爱你”,再俗也得说,再俗也得叫。
他果然皱眉,“不好。”厌烦得很,“你不喜欢‘桑桑’?我喜欢。”
“你看过琼瑶的电影么?”
他笑出来,“恐怕没有。”
“她有部电影里有个女的就叫内个,可她还没出场就光荣了。”原因状语我没说——男方太穷,家里不同意。
他恍然大悟,“你还挺迷信。咱中国那么多电视电影小说话剧的,肯定也有个叫高铮的挂了,那我也改名去算了。”
我被他说得无言以对,想想还真是那么个理儿。其实除却琼瑶原因,我还是喜欢这称谓的,他叫得好听,而且没别人这样叫。他的专署,更生暧昧。
“桑桑。”
“嗯。”这回我痛快答应了。
“咱做饭去吧,”他说,“我急需补充体力。”
。
我们拿着食谱去厨房。其实那不算个厨房,只是一石砌的台子,砌在厕所和屋子之间的狭长过道的一端,另一端是高飞的窝——小木屋一座,离地三寸的高度,里面铺着草席,被收拾得干干净净。我突然想起高飞还被锁在门外,这大下午的,可别中暑了。
他笑着把高飞带进来,对它说,“给你正式介绍,这是桑桑,我的……”他看了我一眼,宣布,“……女朋友。要认得,记得,她的地位等同于我,是你最亲的人。”然后贴过来赧赧问我,“……没意见吧?”
我狠狠点头,一点不犹豫,生怕它过期作废似的。貌似我们俩都觉得占了对方很大便宜。
他有简单的厨具,都是最基本的。我打算做腰果虾仁、土豆烧排骨和香菇菜心。他主动要求打下手,为了显示我的诚意和实力,我把最小工的任务给了他——切土豆块。其他的准备工作比如洗洗油菜,泡泡香菇,焯焯排骨,都是我将要完成的光荣艰巨任务。我忙得满头大汗,恨不得三头六臂,惊讶于他比我娴熟的刀工,“你会做饭?”
“会做简单的。复杂了不行。”
高飞在一旁立正,眼睛却瞅着食材不放,我问他,“高飞吃什么?”
他叹口气,“它跟着我,真是受苦。已经是成犬了,按常理每天就需要一斤狗粮、一斤牛肉、五个鸡蛋、四五斤牛奶、还有剔骨鸡肉啊内脏啊什么的补充营养。可这样吃一天下来少说得五十块钱,我没这条件。有钱的时候能给他按上述标准减半,没钱的时候,我吃什么他就吃什么,甚至有时候还得跟我挨饿。”他一边说一边盯着高飞,万分对不住它的样子,“好几次我都想让人把它带走算了,跟着我我太不忍心了。可是,舍不得。”
“夸张了吧?”我半信半疑,“我没听说谁家看门狗一天按五十块钱标准吃的,你看人家个个不都长得壮壮实实的,叫得都挺卖力。”
他边笑边摇头,貌似挺无奈,对我说,“切好了。还有什么指示?”
我研究着三道菜的耗时和程序,脑子里有了个大概顺序,便开始忙乎起来。虽然不是第一次照着菜谱做菜,可因为前几次都以失败告终,所以阴影还是存在的。我给高铮的任务就是在一边待着给我念程序,既然我说了是我给他做饭,那他就不许插手。一通手忙脚乱,半个多小时以后,我大汗淋漓地看到三盘成菜,很香很诱人,我却没胃口了。
高铮高高兴兴地拉着我坐,给我冲了杯桂花酸梅晶。我战战兢兢开始品尝,出乎意料,味道竟然还不赖。他给我打九十分。我说怎么不是一百分。他说这样以后才有进步的空间。我想想觉得有道理,接受了。
他吃得很带劲儿,还分给高飞不少,最后盘子干干净净。见他这么捧场,我也乐呵,生平第一次有极大的成就感。我忽然觉得,其实我是有成为一个好女人的天分的,只要那个让我甘愿的人出现。
酒足饭饱后,我们回到床上,他躺着望天(棚),我趴着翻书。他的书不多,可对我来说比他架子上的大部分CD耳熟能详多了:翻来翻去不是海子王小波,就是卡尔维诺卡夫卡。都是旧版本,可保护得蛮好,看得出被他爱不释手了好多年。还有一本《狂犬吠墓》,我突然想起著名的“三百条短裤”一诗,于是把书给他,“帮我把那段找出来。”他翻了翻,递回给我。
即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亲眼读到,我还是景仰地喷了。左兄这样写道:“临睡前我想出了一首诗: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此处略去二百九十次“一条短裤”,原文三百个排下来一个不少,刷了一页多)………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一条短裤,我藏着一条喝满精水的短裤。”
“觉得怎么样?”他懒淡地问。
我气儿还没顺回来,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清清嗓子假模假式地评论,“可以说他先锋,也可以说他庸俗。天才与白痴之间不也就一线之差?就像疼痛与快感,腐朽与神奇,生与死,爱与恨。”
他歪头看着我,脑子里不知翻涌着什么,忽地把我拉近,让我枕着他胸口,对我说,“你答应我件事儿。”
“说。”
“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不许离开我。”
十四
买谱买菜,□做饭,吃饱吃好,翻书聊书。在又做了两次地球人都爱做的事后,我们看看表,七点半了——六个小时过得还挺快。
我洗碗筷,他洗澡,然后准备出门,进行我们的首次正式约会。这么说是因为,第一次是偶然相遇,第二次我中途晕倒,第三次他贸然来访,哪也没去,都不算数。
这次出行的交通工具——他的二八自行车,是个老永久。这种车我曾试着蹬过,结果是还没骑出去就当众跌倒。现下我眼见着高铮跨上去以后在车子不倾斜的情况下那脚还能轻易落地,就恍然大悟了:这压根就是男人的车,尤其是战士这种人高腿长的。
他问我,“坐前边儿后边儿?”
“后。”前边我屁股硌不起。
“你上来我试试,我没带过人。”
我蹦跳着跨上去,像坐在摩托后面那样,腿搭拉在两旁。院子大,他骑了几圈儿,重点揣摩如何拐弯,说句“成了”,就带着我这样出门了。
一路途径小半个海淀和大半个西城,对话都是用喊的,四十分钟的样子,到了。胜利影院,老字号了,貌似我小学的时候随校来看过几次革命电影。天色已暗,门口等场的人并不多,他锁好车子,我问他,“累不累?”
他抿嘴摇头。
“逞强吧你。”明明后背都是汗,我贴着坐了一路,脸都跟着湿了。
他改口,“好吧,有点儿。”
这还差不多。他说,“等我,我买票去。”
我在原地站着,乱看:左边是对男女,年纪与我相仿,该是情侣;右边是一中年男子和一十岁左右的男孩,估计父子;斜前方仨女孩,嘀嘀咕咕的兴奋劲一看就不过二十,好姐妹呗;左后方俩男的,都架着眼镜,谈笑风生,貌似同窗或同事………我不是喜欢研究陌生人,我打量他们是因为自从我和高铮到达这里,这些人就突然产生了一个共性,那就是盯着我俩看,好像多不可思议似的。我左思右想也琢磨不出来,我俩究竟哪里不对劲,值得别人如此诧异着关注,关注着诧异?
这些人里,小朋友最好下手,他爸爸去给他买饮料,我趁机搭茬,整出一幼儿园阿姨式的慈善微笑,“小朋友几岁了?”
“九岁。”这爸爸没教好,不知道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么。
不过正中我下怀,“上几年级了?”
“四年级。”
我酝酿着要进入正题,可却被小朋友先了一步,“阿姨呢?”
阿姨??好,阿姨就阿姨吧。阿姨皮笑肉不笑,“二十四。”
“那刚才那个哥哥呢?”
晕,原来如此。一个是阿姨,一个是哥哥,原来连小朋友都看得出来,我在老牛吃嫩草。我并不是不高兴九岁孩子叫我阿姨,以我和他的年龄差,这样叫没有问题。我是郁闷在,他怎么不跟高铮也叫叔叔?难道我俩就那么明显不是一个年龄层的人?我气。想安慰自己他定是胡说八道,可心里明白童言无忌才最真。
高铮回来了,男孩爸爸也回来了,搭讪至此告一段落,我低落得想回家。高铮看出我有问题,问我。我把事情复述了一遍。他哈哈笑,却不开解我,故意当众亲了我一口,拉着我的手就大摇大摆进去了。
他这样做,我长了点自信,可还是难抵自卑。
观众不多,大约也就座位的十分之一,由此可见,本片值得期待。我关了手机。
电影是《寻枪》。对于一部国产片来说,此位导演这处女作无疑算是惊艳的。跳跃的镜头,跳跃的思维,跳跃的马山,带着点卡夫卡式的幽默,用枪的丢失暗指精神的缺失,寻枪的过程即是对人生方向的找寻与判别。说白了人人都是“在路上”。
我和高铮交换了意见,还挺一致,我们都很高兴。我甚至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打算下周和他去广院那边淘些碟共同观摩,交流思想。
出了影院,夜幕已笼罩,霓虹和路灯打亮夜晚的京城,粗糙着斑斓,暴躁着暧昧。途经的公车里飘来售票员不厌其烦重复着的“刚上车的乘客请买票”;卖烤串的摊铺里飘来各类混合了孜然和辣椒酱的被烘烤过的肉体的香味;或匆匆或悠悠的来往行人眼里飘来或异样或看戏或哄闹的眼光——因为我和高铮在接吻,像小时候被家长蒙住眼的电影镜头那样,男女主角非常热烈缠绵激情无忌地当街接吻。他捧着我脸,我掂着脚尖,恨不得融化成水,松散成土,燃烧成火,凝聚成金。
高铮一手推着车,一手拉着我,沿着平安大道一直走,不说话,一直走。每迈一步,就像多认识了一天;每迎面一个路人,就像又一起看了场电影;每经一个路灯,就像又经历了一次□;每过一个路口,就像又过了一个纪念日。
这样走啊走,走到了后海。他用车子把我带进去,骑了一圈儿,问我,“喜欢哪儿?我们就停下。”说着正好路过爆肚张。
店门已关,我遗憾道,“呦,晚了点,我有几个月没来这儿了。”
“他们八点关,可一般不到八点爆肚儿就卖完了。咱改天早儿来。”
我说好,顺着银锭桥,往对面一指,“就那儿吧。”
他骑了过去,停稳后把自行车贴着栏杆固定好。我还留在车后座上。他倚上栏杆站着,望着湖面的微波,有些出神儿。我也跟着不言不语,望着对面的烤肉季和越南馆子那二层亭楼,幻想有钱了把它连后院买下来住着。
良久他突然问我,“会不会游泳?”
他可真会问,这是我历经数年的难题,“半调子。”
“什么意思?”
“学了好几年,一直没完全学会。就是怎么说呢,你把我放水里我能游个十米,但也就止于十米,再往前就不会扑腾了,就沉下去了。明白不?”
他没回答,静默了一会儿,又问,“现在和我一起跳下去,你敢不敢?”倍儿无理的要求,倍儿严肃的表情。
我当然知道他不会真的要我跳,他只要我一句话,一份激情。可即便如此,我也不想对他撒谎,我实话实说,“不敢。”很懦弱,很没胆。
他脸上没任何变化,像是早料到这样的答案,仍是望着湖面,像是望得见水下的泥沼,夜幕里的青莲。“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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