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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橙-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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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送医院啊?”老太爷语带焦急地吼了一声。

    席晔将她打横抱起,急匆匆地往外赶。西瓜要去,老太爷拦住他,和声和气地说:“今晚就住太爷爷这里。”

    “可是妈妈……”

    老太爷意味深长地看了门口一眼,“你妈妈没事,她想和你爸爸单独相处一会儿,乖娃娃不会去打扰他们的对不对?”

    “哦……”西瓜有些不情愿地留下了。

    老太爷摸摸他的头,两撇胡子歪了歪。

    停在门口的卡宴迅速开了出去。“快点,去最近的医院。”席晔吩咐司机。

    他低头,却看见李绮橙睁着眼睛,头枕在他大腿上,完好无损。席晔瞬间明白过来,他将她的身子扶起,淡声告诉司机:“回别墅。”

    李绮橙坐正,松了口气。算是瞒过去了。

    哪知席晔竟然不理她。她去拉他的袖子,他扯开,把头转向窗外;她挨着他坐近了些,他反倒朝那边挪。

    李绮橙拿出手机,按了几个字,递给他。

    “你难道不想撕旗袍了嘛。”

    男人叹了口气,总算是给了个反应,“你刚才吓死我了。”

    她主动抱住他,告诉他,他再被打,可能就会残废了。

    “你当爷爷是吃人老虎?”他觉得好笑,“他有分寸的。”
第43章 撕旗袍
    不过他很欣慰,她会这么关心他。

    这个善良又心软的女人,怎么如此傻?

    席晔心上一软,长臂伸过去抱住她。两人紧紧依偎着,将彼此的体温传递给对方,有种前所未有的亲密感。他低头,嘴唇在她的发顶上亲昵地摩擦;大掌同时握住她的手,捏了两下。

    车子经过一个急弯时,他自然而然地护住她。

    李绮橙抬头,他英俊的侧脸在昏黄灯光的照射下,令人心动又心痒。暂时忘却了那些痛苦的过往,她抬起手,轻轻触碰他的锁骨。这个男人,有着令其他男人歆羡的外表,令女人着迷的气质,这么优秀的他,她从没想过会和他有任何交集。如果不出当年那件事,她现在可能依旧那个自卑的胖女人,而他,或许早已牵着别的女人步入婚姻的殿堂。

    别的女人……李绮橙内心一阵钝痛。同时她真真切切地发现了一件事,原来,她也会嫉妒,会在他面前自卑。跟多年一样,她还是那个在喜欢男生面前爱隐藏自己的可怜虫。

    很多时候,李绮橙在面对他的时候,都会选择去逃避。一旦她深陷,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恩怨,就会堆积起来,成为罪恶的藤蔓,将她越缠越紧。

    她将手放在他的锁骨上,那里带着他特有的温度。划了两下,她正要收回去,却被他捉住了手。

    “把帘子升起来。”席晔沉声吩咐司机。

    帘子将卡宴的前后座隔绝起来。她的手腕差点被他的温度灼伤。然后,他用很低的声音在她耳边问:“你是故意的么?”

    她正要抽回手,却被他按在车座上。席晔发誓,他这辈子绝对没有像这么一刻如此躁动过。

    “李绮橙,你为什么不能说话,为什么过得那么辛苦?嗯?故意让我来注意你?”他边说边握住她的胸,那里有着全天下最饱满的手感。他坦白地告诉她:“我承认我一开始就被你勾去了魂儿,你满意了么?”

    她以这种姿态出现在他人生中,故意让他心疼,让他内疚。她的经历像一把锋利的刀,磨着他的心脏。知道她曾经被拐卖过的那段时间,他整夜整夜地失眠,睡不着就起来抽烟,恨不得将那些作恶的人给千刀万剐。

    她看着他,眼里带泪。

    席晔低头,舔去她眼角旁边的晶莹,“以后你别这么可怜了,你可怜,我比你更苦。”说完,他将另一只手探进她的旗袍,找到那处柔软,施了力道按压。

    她脸色微红,和他四肢亲密地交缠着。席晔吮着她的唇,温柔却急切。

    车子行了一路,半个小时后,准时停在了别墅门口。回到别墅的卧室,他大力踢开门,将她抱了进去。那间有着大床和穿衣镜的卧室里,飘着一股精油的味道,迷幻、缠绵,似乎一切早已准备。

    “你后悔么?”他问她。

    李绮橙看向他,摇头。

    他快速将她抱到床边,替她脱掉脚上的高跟鞋,再往上,是透明的丝袜。旗袍是半开衩的,她均匀白皙的小腿搁在床边,引来他喷火的目光。卧室有一面几乎两人高的穿衣镜,席晔将她抱到那面穿衣镜前,从后面半拥住她。

    镜子里的她,有着天然的柔美,纤细的身段凹凸精致,仿佛从江南雨巷里打着伞走出来的女子。他将手轻放在她的小腹上,低头亲吻她的脖颈,“你很美。”

    她一愣,随即低下头。李绮橙看向镜子里的女人,再也无法和以前那个胖子联系起来;她忽觉心酸,又庆幸。

    还好,还好那段日子已经过去了。

    “你今晚答应我的事,我要行动了,不许反悔,我也不会给你机会反悔。”他在她怔愣之际,大掌从她的背后一直游移到脖颈处。那柔而薄的布料紧贴着她的曲线,滑腻、甜美而性感。

    李绮橙缩了缩身子,他将她固定住,俊脸凑近她:“来不及了。”

    几乎在下一秒,他将手放在她旗袍的边缘处,用尽蛮力,“嘶拉”一声,那件淡紫色的旗袍从背后被撕成两半,她的雪背暴露在空气中,腰线以下有着细细的带子。他强迫自己别开视线,颤抖的大掌伸到前面,试图将那几颗扣子解开。

    “该死……”

    干脆也撕了吧。

    这个念头让他彻底发狂,他走到她面前,低头吻住她的唇,上面有淡淡的唇膏味道。他的大掌伸向了她前面的布料,没过两秒,那件可怜的旗袍便四分五裂地挂在李绮橙身上。他放开她,英俊的脸上满是不正常的红。

    她饱满而匀称的身体,成了一朵致命的罂粟,诱着他去采撷。

    床头只亮了一盏小灯,男人的衬衫、长裤和女人破烂的旗袍、丝袜、高跟鞋散落在地上。

    “媳妇儿,你现在要我死,我就去死……”

    “放松,太紧了……”

    “乖,下去一点……”

    这个夜晚,李绮橙总算是明白了一件事: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

    他席晔再是个人物,一旦到了这个时刻,就恨不得拿她当上帝。可惜,这人的流氓本质依旧不改。那条丁字裤第二天被她偷偷拿袋子装好,扔进了垃圾箱里。

    她一辈子都不想再穿这种东西。

    ***

    端午节过后,席晔飞去了瑞士出差。

    李绮橙在回曹家村的前一天晚上,被老太爷叫去了老宅。那天,席晔的父母、弟弟也来到现场。

    老太爷坐在堂屋正中央,旁边坐着席晔的父母,最左边站着一个形貌俊朗、气质冷清的男人。而她,则单独坐在一边。

    李绮橙有些紧张,毕竟是第一次面对席晔的所有家人。

    “孩子,你和我家大孙子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你这些年吃了很多苦,还把我的重孙抚养那么大,我们这些做长辈的,自然是站在你那一方。”老太爷啜了一口茶,悠悠道,“只是,我想听听你的想法。”

    他歪过头,对一旁的席川说:“席老二,你会手语,给你大嫂翻译一下。”

    “是。”

    李绮橙深吸口气,告诉他们,她现在有自己的事业,暂时还没有婚姻方面的打算。她想和席晔再相处试试,谈恋爱的那种。

    老太爷听了,很不解:“席家不注重门第观念,我唯一一任妻子都还是贫苦人家出身,你自然不必在意这些繁文缛节。可你这孩子,莫非试试后,觉得不合适,还想把我大孙子甩了?那我可不干。”

    她连忙解释,因为她和席晔之间有些说不清的纠葛,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理顺的,强制在这个阶段让他们结婚,还不如循序渐进来得好。

    “早结婚晚结婚都是一张纸的事情。”老太爷蹙眉,把茶杯放下,“重孙在外面吃了那么多的苦,这些日子我是要亲自照看他的。我让你来,也不是为了说服你和席晔结婚。他干的混事他自己解决,我只是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把西瓜留在老宅,让我照顾一段时间,你同意么?”

    老太爷自从得了这个宝以后,面色红润不少,比那两个刚做爷爷奶奶的后辈还激动。

    “爸,这个要求是不是太苛刻了?”席母适时开口,“人家姑娘养了这么大的儿子,一时半会儿能让给你?”

    “我没说抢,只是说来我这儿住个十天半个月的。我老头子不比得你们这些年轻的,哪天去见阎王了都不知道。”老太爷正色道,又转向李绮橙,“孩子,你说说看,你愿意不?”

    李绮橙看向老太爷,缓缓点头。

    老太爷一拍大腿,“好!”

    席父席母也赶紧表态:“我们这几天也不出国了,回老宅来住。”

    这一家人的反应和态度,倒是令李绮橙没料到。不过之前席晔说过,他的家人比较好相处,这个事倒是真的。至少从她目前看来,这个所谓的大家庭,还没有一个人给她难堪。

    事后,李绮橙揉揉鼻梁骨,她在想什么呀,这又不是宅斗。

    第二天早上,李绮橙被老许用车送回曹家村。半路上,她收到席晔发来的暧昧短信——

    大概五天后能回来,回来我让老许去接你,你穿那天的丁字裤好不好?

    呸。

    李绮橙面红耳赤地回他:专心工作,爱护肾脏。

    没过两分钟,那边就回了:我肾脏很好,你可以试一试。

    她扯开嘴角,一本正经地回:注意身体,要好好吃饭,少抽烟,别工作到太晚。

    那边的席晔正在酒店的房间里喝着咖啡,收到这条短信,笑容怎么也收不住。他打了个电话过去。

    “我才走了一天,就很想你。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一个人,李绮橙,你给我下了什么蛊?”他在那边自说自话。

    车外的风景一闪而过,老许轻哼着不知名的歌,李绮橙拨了拨耳发,静静地听他说话。

    她给他下了什么蛊?她自己也不知道。

    “我会尽快把工作压缩起来,你也知道席氏有多大,所以这段时间我可能会很忙;等忙过这段日子,我会抽空陪你,你等我。”

    他说“你等我”的时候,说得极为缓慢,声音极为低沉。李绮橙握紧电话,像是掉进了蜜罐一般。他又说了些下流的话,在她的脸如火烧时,最后心满意足地挂断电话。

    那晚的接触过后,李绮橙有种已为人*妻的错觉。

    即使她深谙,电话那边的男人早已把她当做妻子。

    端午节过后,热闹的余波依旧在小镇上持续着。李绮橙在镇上下了车,准备买点水果。她让老许先回去,自己到时候会回曹家村。

    老许有些为难:“先生让我送您到曹家村,您这一路过去,也得花些时间吧。我也不放心,就在这里候着。”

    最后李绮橙妥协了。

    镇上有个不大的菜市场。今天赶集,现在路边各种摊贩占着,人来人往的,也算挤。李绮橙一路往前面走过去,见到一个摊上有一笼小鸡还剩着。那卖小鸡的男人是个秃子,见她在摊前驻足,赶紧放下旱烟,指了指小鸡,微抬起身:“这土鸡我可是一个个挑的最好的,你看它的毛,我家的鸡生蛋可厉害,妹子你要是想买,这笼鸡我便宜十块钱。今天赶集要结束了,我就便宜个十块钱给你,你要不要?”

    李绮橙本来没打算买小鸡的,可她觉得,平房旁边那块地也要荒了,养个鸡来生蛋吃,也不是件坏事。她蹲下来,打量了下那笼小鸡,觉得看起来挺精神,便指了指商贩脚边的饲料。

    他懂她的意思,“行行行,送你饲料。”

    等到她提着水果和那笼小鸡走回公路时,突然瞥见一旁的饭馆里有个高高大大的平头男人。李绮橙恍惚记起这男人有点眼熟,尤其是他脸上的疤痕。她往那边看了一眼,男人正喝着酒,桌上摆着一盘猪耳朵。他也往自己这边看来。

    那双眼睛,又黑又亮,锐利得跟鹰眸一样。

    她打了个寒颤,低着头加快脚步。
第44章 番外之苦涩
    九月份,开学季,g大校园的门口,挤满了迎接学弟学妹的大二学生。他们举着牌子,好让那股新鲜血液找到各自的去处。

    那个臃肿而肥大的身体慢慢挤进了学校。夏天的热浪还未褪去,李绮橙身上宽大的t恤早已被汗湿。她拖着厚重的行李箱,慢吞吞地走向那群人。周围的学生迈着轻快的步伐,有说有笑地从她面前走过,她擦擦汗,低头走路。

    没有一个人来替她引路,李绮橙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走到报道处。负责注册的漂亮学姐淡淡扫了她一眼,让她把自己的校园卡领走。

    “阿明,你帮学妹提下行李!”那位学姐指了指旁边嬉皮笑脸的平头男生。

    “我马上有选修课,去不了。要不让花花去。”他拉过旁边一个短发、戴着眼镜,皮肤黝黑的女生,又朝李绮橙眨眨眼,“学妹,让这位学姐带你去。”

    “谢谢,谢谢……”李绮橙擦了擦汗,不停说。

    那位被称为“花花”的学姐名叫王丽华。她走到李绮橙旁边,友好地笑了下,拖过她的行李,“我带你去找寝室。”

    一路上,王丽华给她说了些注意事项,包括去哪里买被子、床单,去哪里打开水。

    李绮橙很不好意思:“谢谢学姐。”

    “没事,咱们还有三年的相处时间。”王丽华拍拍她的肩膀,留了个电话号码给她,“以后有困难来问我就行。”

    待她走后,李绮橙看着她的背影,觉得这个学姐人真是好。

    忙活了一天,李绮橙总算是把寝室的工作搞好。她是第一个来的,后来陆续三个室友都来了。室友人很好,其中两个是东北的,另外一个也是本地人,长得瘦瘦小小,却像是有无限的精力。

    后来,李绮橙觉得,她的大学四年生活中最值得回忆的就是这三个室友。在别人用异样眼光看待她时,她们却总是在维护她。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有天下午,她从澡堂出来,在学校某处发现有人打架。

    一棵很大的黄桷树下,高高瘦瘦的男人身上撒满午后的阳光。那双半眯的卧蚕眼里满是凶狠的光。她看见他用大拇指去抹嘴角上的鲜血,动作不屑而冷漠。在他的脚下,是一个染着黄发的瘦弱男人。

    她走得很慢,低头不敢去看。

    男人淡淡瞥了她一眼,继续去踩黄发男人的手指。

    后来,她知道了他的名字。那个叫席晔的男人大她一届,是席氏的第一继承人。

    有关他的传闻,她都是从室友那里听到的。室友说他很暴力,和道明寺有点像。

    “但是他比道明寺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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