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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第2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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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来自维纶娜的商队在瑟雷恩官方的态度之下一向行走的比较稳当,可当红月帝国占领了戒日王朝的地盘之后,虽然他们不去攻打这个国度,但是也封锁了他们商队的出行,只放一些可以供应他们粮食给养的商队进入。这个意图也是比较明显的。
  帕鲁斯这个战争狂人的名字绝对比红月帝国国王的名字还要出名。他将红月帝国的军队拉到大陆上每一个角落,战线之长,可说是坎那斯有史以来所有帝国之最。如此之长的战线自然会消耗大量的士兵和军费,而这个防御力超强的维纶娜肯定是要留到最后来收拾的。
  根据太森回忆,自打今年初次降雪之后。过去维纶娜的商人逐渐多了起来,几乎每一天都要在眼皮底下送走一两支商队——一开始也只是收收过路费,玩玩埋伏袭击之类的事情,到后来商队没有了,就只能大小一瞪眼了。
  商队来往少了,他们的娱乐项目自然也就少了,到后来甚至连收点过路费来贴补赌资都没有希望了。今天好不容易出现一支商队,自然是要好好玩玩的。
  辽阔的河面上没有桥梁,想过河就必须朝这里走。除非有人脑子有问题想要朝下饶到黄金海岸,否则这里是必经之路。对于太森之流已经堪比职业山贼的家伙门来说,这些路子心里早就门清了,甚至连这滩涂上一次能过多少马,能够承受多少重量,都心里有数之极。
  随着一阵马蹄响,商队已经出现在了凌云设下的伏击圈不到两百米开外。好象太森估计的一样。他们下来了一个头领摸样的人在查看了这一片滩涂之后,开始指挥身后的人卸货。一大车一大车的箱子被摆放到了地山去之后,商队的人变戏法一样的弄出一些绳子将两个箱子一组捆在了马背上。
  箱子越卸越多,慢慢露出了商队后面的真面目——一片银色的光芒耀花了凌云的眼睛。
  在这些巨大箱子的后面,有几辆大车,车上全部都是银色的,耀眼无比的,让人流口水的东西——根据瑟雷恩强盗们的富裕程度,他们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些车上装的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大片一大片,一大车一大车的秘银!
  凌云吞了一口口水,秘银在他的眼中看来,比精金还要值钱几分……在和哈姆雷特对搞的时候,太森已经用身体证明了这一点了——而且,太森现在已经满眼发亮了。
  “这些鸟人真狡猾,用箱子盖住下面的东西。”太森两眼冒光。“看来我们以后跟魔法无缘了……要是每人弄一套铠甲穿上的话,我们就可以去直接攻打红月的首都了……老板,干不干?”
  凌云忽然觉得眼前出现了一条金光大道——这东西一旦发到了士兵手里,那么自己的统筹工作也不用做的,几个美女让咱防的主要就是魔法轰炸,如果将这批秘银弄到了手的话……民兵们就不仅仅是撑个战斗场面那么简单了,他们完全可以作为是优质魔法护盾在前面横冲直撞。
  这支商队总共有十辆大车上装满了白花花的秘银——天知道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除了这些东西之外,那些过于庞大的箱子也被分解开来。上面堆着无数的奢侈品,后面还牵着一大队的奴隶。在车队停下来之后,一队衣甲鲜明的士兵立刻从后面赶了上来。
  原来这还不是一支菜鸟商队,后面是有人垫底的。只不过它们的个头太过矮小,被荒芜的草丛给直接淹没了下去,没了踪影了。这下商队一停,他们又都出来了。
  这群人长得到是非常的特别,吃落着上身,衣衫鹑结。露出的肌肉犹如大理石一般的坚硬,暴露在夏天的劲风中,上面全是汗水。他们手里统一提着一杆长枪,赤着双脚骑着同样矮小的马儿。在马匹身上披挂上了重型铠甲,一眼上上去让人寒毛发立。
  这些人虽然长得矮,但是绝对不是矮人——没有一个种族的矮人喜欢使用枪这样的武器,他们几乎都是使用车轮战斧,杀敌的时候喜欢一下两半。这些过于瘦弱的绣花针在他们眼里几乎派不上什么用场。
  从他们走路的姿势可以看出,这群人身上都带着把势的,凌云蹲在对面的草丛中默默的数着人数,单算这一批押后的矮子有几乎两百来个,并且他们的暴力倾向并不比身边的维京武士能好得了几毛钱。
  在那群士兵在前面站定自豪后,几个腹便便的人类商人从中间分了出来,非常显眼。
  这些士兵都是一脸不加掩饰的江湖痕迹,很多人脸上都带着伤疤,敞着胸口。在寒风中故意露着不逊色于比蒙的结实肌肉,一看就是训练有素地老油条。这些商人都是一脸的肥油,很多人脸上都带着褶子肉,华贵的服饰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一样,在士兵面前故意炫耀着自己手上脖子上的宝石装饰,一看就是好吃懒做的家伙。
  在人类商人后面,还有几个长着黑色头发,体态妖娆的女人在她们背后嬉笑着。
  “啪”一声鞭子声响起,所有的士兵们立刻集合成了一队,已经装卸好的马匹左右排成两个整齐的队列,由一名骑士当先打着一面迎风招展的鲜艳旗帜,小心的试探着从浅滩过河。
  “老板,搞不搞?”太森吞了口口水,他眼睛都看直了,那些闪亮无比的秘银将他的眼睛都晃花了。“如果我们搞到手的话,以后我们再也不怕魔法了。”
  “搞!”凌云非常简洁明快。
  “搞了还还不还?”冥海舔了舔舌头问道。“不还了吧?”
  “废话!”
  8…86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五 强盗与商人
  商队过河的时候扬起了一面鲜艳的旗帜——红色的丝绒上刺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巨龙。巨龙强壮的身体上覆盖着一层用金色丝线刺绣的鳞片。在它强壮而庞大的身躯隐约站着一个手持魔杖的魔法师——这是什么意思?凌云戳了戳隔壁的太森,太森跟他一样几乎是文盲。
  差别只不过是一个全文盲,一个半文盲,在这种古老的旗帜含义方面,文盲跟半文盲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太森装模做样的看了半天,也茫然的摇了摇头。隔壁的冥海就更不用问了,这个家伙对于这个世界跟文盲没有本质上去的区别。
  说起来,一群做了几十年强盗的家伙,竟然连一面旗帜都不认识,这也有点太搞笑了。要知道做山贼强盗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熟悉大陆上每一个惹不得不能碰甚至连靠近一点都有危险的旗帜。这些东西的背后往往是一个极其庞大的组织。
  不过,旗帜的含义对于瑟雷恩来说意义不太大,连红月帝国的军队他们都灭了,还有啥事情不干敢的?老流氓之所以有点疑惑,只是这一面旗帜太过诡异了。
  虽然他总共加起来见过也不朝过十条巨龙,却深只到这些家伙们的高傲。尼古拉斯大公爵的坐骑龙他本来是想尝试去坐一下的,谁知道就是搬出了无数黄金诱惑依然未果。除了让龙将黄金洗劫一空之外,他没有得到半点好处——这破事是瞒着大公爵先生做下的,后来自然也就不好意思找人家要还黄金。
  巨龙只愿意和那些强者结为伙伴,总体来说,是有资格跟它们战成平手的家伙。基于这个理由上,成为龙骑士的基本上都是属于物理攻击一类的战士。这些庞然大物的魔法虽然很恐怖,但是它们比较钟爱直接用爪子和牙齿撕裂对手。
  巨龙的魔法防御高的惊人——高到了普通一个魔法师就是站在那里放上一年的魔法也根本就伤不了它们一跟寒毛的地步。一只刚刚出壳的小菜龙就可以免疫本系中阶以下的魔法。在成年之后更是可以几乎免疫禁咒之下的本系魔法,只有那些杀伤力强大的外系魔法才能给它们一点伤害。
  而进入了全盛状态的巨龙的魔法防御更是高得几乎让所有的魔法师想跳楼。它们完全无视一些高级以下的魔法,只有禁咒级别的魔法才能对它们造成威胁。
  在这样的条件下,魔法师单对单几乎无法对巨龙造成任何威胁——除了那些真正掌握到了魔法精髓的魔法师们除外。而这些魔法师的实力几乎可以堪称半神了。
  在旗帜或者家族徽章上刺绣巨龙是要得到龙族允许的。当然你可以没事刺着玩——只要你不想要脑袋,或者想感受感受龙息和小火球到底相差多大。被允许刺绣巨龙图案的,多多少少跟龙族有那么一点牵连。这一面旗帜上很明显刺绣的是巨龙不是蜥蜴。
  让凌云疑惑的是,巨龙背上怎么会站着一名魔法师?
  “老板,想什么呢?搞不搞?”太森戳了戳凌云问道,那边的马匹已经开始尝试着度过了浅滩,凌云依然没有什么反应。“不搞的话没机会了。等下如果在河道对面强行拦截他们,老板娘肯定会知道。”
  凌云点了点头,管他为什么敢在旗帜上刺绣巨龙,管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就是出了个半神能怎么样?有脾气你打到老子的领土来,要自保的时候杀人,那可不会招来天劫。
  如果真是一个半神,那还好了,证明他身上还有更多的秘银——魔法师们需要秘银的数量就好象战士们渴求优质的精金一般强烈。如果真遇到一个魔法师商队的话,那么这一个商队无疑能够牵连出一个巨大的财富矿脉。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任何道德和危险无疑都是非常脆弱的借口,在凌云思考一番之后,本来那点危机感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由身高矮小的战士们护卫的第一队马队已经下了河。白马的蹄子试探的在滩涂上行走着。看得出来他们但是从来都没有走过这一条路。
  这一个浅滩非常有特色——基本上都是人为的。本来这里是一片芦苇低洼地带。被认为的填平了之后,成为了一条特殊的后撤通道。在不到一分钟之内,里面可以竖起数量惊人的拒马,这是一大早就安放好了埋藏在这里的。而今天,他们没有启动拒马,而是将浅滩中夹在石头中间的绊马给设置好了。
  这一片浅滩可以说是莉薇雅的第一次统筹计划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瑟雷恩的统治者第一次想到给自己留后路撤退。那也是凌云回来之前的事情了。
  “没有想到,用来撤退的通道也竟然可以变成我们抢劫的工具。”凌云手里抄着把大剑感叹。“要是让她们知道我们这么干的话,没准我们三个会被一起发配去干统筹工作。”
  “只要快速解决战斗就可以。”冥海信心满满的扣着飞剑,他不准备杀人,只是想将这些人的兵器全部切断。即便是兵器通灵,那也只能算是一个死物,绝对不会有伤人和而遭来天劫。一个队伍失去了兵器,战斗力就会大打折扣。他第一次做强盗抢劫,难免有点兴奋,左看右看,却看到凌云手上提着一柄大剑,而不是刚刚炼出来的戮仙剑。“前辈,你的飞剑呢?”
  说一飞剑来,凌云就有点郁闷了。火麒麟那家伙仗着自己有了灵识,现在整天的到处乱窜,而且出门根本就不跟凌云打个招呼,简直是没有一点身为飞剑的自觉性。
  而自打它有了实体之后,凌云召唤飞剑的时候更加费力。它好象是找到了什么抵抗召唤的方法一样。无论你怎么呼喊,人家就是不出来——虽然凌云也没有认真的跟火麒麟较过劲。如果真要狠下心来,火麒麟依然无法抵抗他的召唤。
  只不过人家在飞剑中困了几万年,好歹有个实体,出去散散心是绝对可以理解的。所以凌云干脆也睁一眼闭一眼当没看见。反正现在又用不上它,少个人还少张嘴吃饭。不过冥海问起来就有点尴尬了。总不能告诉人家“我的飞剑自己出门玩去了,至于去哪里,它说跟我一毛钱的干系也没有”吧?
  “抢劫是一种具有体育精神的运动,不能使用这样赖皮的武器。我们的武器对于他们来说太不公平了。”凌云从芥子空间中翻找了半天,终于摸出来了一柄普通的武器——这还是在去地下城的时候塞进去的。“你用这个,用你那飞剑,你还没有体验到抢劫的刺激就已经抢完了。重要的是过程。”
  冥海接过了凌云扔过来的破剑,好象是在思考一般的点了点头,明白了点什么。当下将自己的仙剑收了起来,转而换上了那一柄普通的,有点生锈的,上面还有崩口的破剑。
  其实,到了冥海这样剑仙的修为,用木头棍子和神兵利器没有多大的分别——反正也是一死,被棍子敲死还是被一刀砍成两半,的确是没有多大的分别。
  由于瑟雷恩的强盗们对地形已经熟悉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距离不到五十米的地方,这些在小心翼翼过河的商队们根本就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太森已经命令后面的士兵准备拉绳子了。在河道中央马摔倒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任谁也不会想到其实有绊马的存在。
  在那些巨大的石头块上,马匹由两队矮子士兵护送,小心翼翼的朝前行。马匹的背上背负的并不是凌云想要的东西,所以拉垮了也不可惜。当作堵塞河道的路障,是最好不过了。
  “看准了脚步,拉挎两匹马之后我们就跳出去,千万被拉多了。让马匹把浅滩堵住就可以。”凌云捏着大剑还是算一个专业强盗,一个强盗该干的堵路杀人路子门清。“等我跳出去之后,你们就投掷飞斧,把那一个胖子拦截在这里就可以。其他的人不用去管。”
  凌云吩咐完之后,带着冥海这个第一次抢劫的生手草前面去了。
  在河道中行走的马匹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到来,大荒原的空气让它们很是舒服。满地的泥土青草味道,任何一个畜生也抵挡不了。两匹白马边走边打响鼻,猛然间,前面那匹马前蹄一滑,加上了身上那两箱子东西,对直就栽了下去。
  老流氓正准备朝外跳,忽然看见马匹身边那两个士兵一左一右快速闪身上前,只是一伸手就托住了几乎跟自己身体一般大小的箱子,他就有的觉得不对了。
  看马匹的行走方式来看,这些箱子里面不管装的什么,分量都挺重的。即便是自己手下的维京武士要在瞬间抓起跟自己体重一样的东西,那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难道这批人还有不小的来头?
  老流氓刚刚想着要不要跳出去的时候,冥海这个业务强盗首先忍不住了,一下跳出了芦苇从,出现在了本来应该惊慌失措,闲在却镇定异常的商队面前。
  “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冥海话刚一说完,后面太森一声狂吼,百十柄飞斧破空而出,朝着人类商人站的地方飞了过去。一阵叮当乱响之后,凌云再一次吃了一惊。
  百十柄曾经是当者披靡的飞斧,竟然完全被这些矮子手里的长枪给挡了下来。
  8…87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六 虚伪不虚伪
  这本来被说成是史上最菜的菜鸟商队的家伙们,却依稀就是瑟雷恩士兵们这么多年来遇到最硬的点子——除了在落日小镇上遇到了安达瑞斯这个超级大变态之外,要说小批对阵上,这批被当做了菜鸟的家伙们无疑是最强悍的一群了。
  唯京武士的斧头刚刚一落地,他们就已经提起了手里的长枪当作了标枪长矛一样的飞刺了过来。六十多银色长枪犹如一道道流星一般划破了天空,发出尖锐的响声直扑了过来。看的凌云一阵心惊。这东西听声音上来完全就是纯粹的全金属,加上如此大的力气,扎到一下绝对是个透明窟窿。
  要知道他们这一次是出来抢劫的,并不是正规的军事行动,为了瞒过几个老板娘的耳目,基本上就没有佩带什么正规的装备。若是有秘银战甲在手,说不定还能硬顶一下。这摆明了就是凌云拉着几个瘪三自己出来搞事,怎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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