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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冬-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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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红发大汉冷笑一声,从山丘后面站起来,翻身上马喊道:“兄弟们跟我来!”说完,一马当先已经沿着山坡冲了下去。而草原上领头的黑点也已经转眼冲到了百米之外。两息而已,来得好快。

    红发大汉在马背上微微府低,任由风吹着脸庞。风很疾,将他的络腮胡也卷动了起来。

    哐啷啷~两声,双刀出鞘。随即便是刀兵相接的声音。

    正所谓马似蛟龙,人赛猛虎。两人一接手顿时斗得难解难分。

    红发骑着红马,他的对面是一个骑着黑马面容英俊无比的年轻人。年轻人穿着黑色斗篷,手中握着一只长剑,身法敏捷,武艺高超。

    红发抽空瞧了那年轻人一眼,赫然看见他的胸口上有一个精致的徽章。徽章上是一个半人马的射手正昂首挺胸,准备随时射出手中的一箭。

    “原来是那边的人,难怪身手了得。”红发心中一动。顷刻后,身后的十余个马贼杀到,将年轻人团团围住。

    俊美得比女人还俊的男子在马背上端坐,没有一丝的畏惧。

    红发喊道:“你们不要动手!这个人交给我。”

    ……

    千里以外的崇山峻岭之间,崔薛正优哉游哉地在马背上与公主吕齐说话。刚刚从巨鳄谷逃出,击杀了无数的兽人,崔薛略微有些得意。生活显得这样的美好。他可不知道草原上有人在厮杀,更不会知道草原上厮杀的人会与自己发生什么交集。

    老吉赶上来,看见‘郎情妾意’的崔薛和公主,不由得露出一副老谋深算的笑容来,暗道:“好小子,改变战术了。”

    在途不止一日,走出了这片山岭后,一行人终于在一处集市买到了几匹马。可惜,这些马只是寻常农家的马匹,远非战马能比。好在不是去战场杀敌,仅仅用作代步的工具,自然是合格的。无论怎样总算是聊胜于无嘛。

    有了马,公主也不好再赖在崔薛的白雪身上。虽然如此,她胯下的小马驹却总是在距离崔薛最近的位置上。

    “过了这个村子,听说前面还有市集,咱们好好吃一顿吧。”老吉眯缝着眼睛提议道。他是个吃货,而且是个资深的吃货。这一路风餐露宿,也没能吃上什么可口的食物,心中难免悻悻的

    玛丁闻言身体一抖,也附和道:“我赞同。公主殿下一定带了不少的金币,请我们一回吧。”玛丁是个大胖子,自然也很爱吃,虽然吃的没有老吉那么讲究。

    凯丽一瞪眼:“没大没小,竟敢让公主请你吃饭?”

    公主吕齐一笑:“请吃个饭算什么。小谷,咱们带了多少钱?”

    小谷闻言往前一催坐骑,在马背上回道:“公主,咱们带了有五万金币。”

    一句话引得众人侧目。大胡子杰克吓得合不拢嘴:“乖乖!果然是临淄的公主,随便带个路费,这数额就不同凡响。”

    崔薛深受商业社会的熏陶,内心更是产生了不小的涟漪:看来无论在什么地方,经济实力果然还是最重要的。想到此崔薛扭头看了一眼公主,暗忖道:她这么有钱的富家小姐,这一路来竟也这么能吃苦,倒真是难得。不由得对公主吕齐又多生出了一些好感。
正文 第三十一回 红发壮汉
    第三十一回红发壮汉

    “杀地精,抢钱?”小谷有些想不明白公主为什么会跟着崔薛他们干这事。就算地精爱财,那地穴里恐怕也未必有五万金币,对于公主而言简直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的小数目,这事不好玩啊!

    黑衣的佛贺自然比小谷老道,他自然知道公主不是为了什么金币。虽然公主声称事成后要与崔薛五五分账。

    崔薛这一次答应得很爽快,一来有了公主的帮助杀地精的事必然事半功倍,二来公主简直富得流油,崔薛并不担心公主会真的跟自己分钱。

    酒馆里,崔薛一行人早已经引起了旁人的注意。没有办法,公主吕齐的颜值太高,而她身边的四个女将也是环肥燕瘦、各有千秋的绝代佳人。

    面对那些五大三粗的酒客的猥亵眼光,崔薛有些暗暗不爽。公主自然不是自己的恋人,至少目前还不是。照理说,自己应该坦然自若。但不知道为什么,崔薛有些反感旁人肆无忌顾扫在吕齐脸上的眼神。

    “也许是已经习惯了她的身边是自己的缘故吧。”崔薛这样安慰自己,却没有朝着别的方向去想。

    “呃,你发什么呆呢?”公主有些不满地说道,用手戳了一下崔薛。

    崔薛是个‘实在’人,恶狠狠地说道:“你没发现,这里的人正死死地盯着你们看吗?让人讨厌!”

    公主闻言微微一笑,心里却有些异样的甜蜜:“怎么?你吃醋了?”

    崔薛一皱眉:“我吃什么醋?总不能他们盯着你看,没盯着我看,我就吃你的醋吧?”

    公主啐了一声:“还死不承认。”

    莉莲在旁边则笑道:“这些人生得粗鄙,眼神也确实招人讨厌。崔大哥是护花心切啦!”

    崔薛一路上与莉莲混得熟稔极了,知道她是最好相处的,闻言轻佻地一摸莉莲的秀发:“是啊,我确实是想护花。”

    公主正想反唇相讥一句,已经有几个不识相的大汉来到了桌前。

    崔薛抬头一看,来的五人生得都极为魁梧,穿着并不华贵,关键是一身的匪气,而且面带淫笑,这让崔薛有些不悦。

    这是个混乱的世界,混乱世界的人们的行事风格自然难免会随心所欲一些。

    “这么多漂亮小妞?真是少见啊!”领头的大汉嘿嘿一笑:“难得遇见,几位美人晚上陪陪咱们吧。”说话倒是直接。

    “这么多壮汉,真是少见啊。”崔薛突然阴沉沉地一笑:“我这兄弟就好你们这样的,晚上陪陪他吧!”崔薛拍拍玛丁的肩膀沉稳地说道。

    玛丁正在跟一只鸡腿战斗,即便是几个壮汉来到跟前也没能阻止他,但此刻却被崔薛的话吓得喉头一紧,差点噎住,使劲干咳了几声。

    公主吕齐没想到崔薛这么‘无耻’,也被他的话惹得羞赧地笑了起来。几个姑娘也不约而同地掩面而笑。一时间,无暇惹人遐想的画面在众人的脑海里浮现出来。

    前来寻衅滋事的几个壮汉被崔薛的话惹恼,领头的那一位一声暴喝:“小子,你活得不耐烦了?”

    崔薛一皱眉头,心想:人性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无论在哪,都有这些调戏妇女的人,而且这些人就不能有些新意吗?连台词也总是这样的相似。这样的场景摆明了是撺掇着自己英雄救美嘛。但是崔薛很有自知之明,自己的功夫可不怎么样,若是真动手恐怕不是这几个大汉的对手。于是,崔薛看了看身边的老吉和杰克。

    老吉露齿一笑,正要发作。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干什么?干什么?欺负人呢?”

    崔薛闻言不由得一笑,低声说道:“逗哏的来了。”

    老吉不明白崔薛此言何意,狐疑地看着崔薛。崔薛露出冷冰冰的机械的笑意,静观其变。

    那浑厚的声音属于一个红头发的壮汉,从他出现在场中的一瞬间,崔薛便意识到这是一幕自编自导自演的‘英雄救美’大戏,只不过在这出戏剧里,主角不是自己,自己只是个配角。产生这样的想法不需要任何实在的证据,只因为人物出场的顺序、时机以及那红发壮汉脸上不易察觉的一抹笑意。

    起初那五个大汉听见有人前来解围,不由得纷纷退让,脸上推起十分僵硬的怒意。崔薛看得好笑,低声说道:“下一句台词,应该是问‘你是谁?竟敢来管我们的闲事。然后要么动手要么动嘴,那红发的大汉便要打发了这一群杂碎。”

    崔薛的声音虽小,但莉莲和老吉都听见了。

    崔薛话音刚落,就听那领头的粗壮大汉喝道:“你是谁?竟敢来管我们的闲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听到这,莉莲和老吉忍不住都笑了出来。

    红发的大汉一皱眉,斜看了莉莲和老吉一眼,似乎在说:“吵什么吵?这不是影响我演出的么?”

    公主自然也听见了崔薛狭蹙的话,略带娇嗔地瞪了崔薛一眼,言外之意:人家好歹是来咱们解围的,不要这么阴损好不好。

    崔薛朝着公主了眨了下眼睛,言外之意是:好好看戏,等一下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两人一来一回,一言未发,全靠眼神交流,却彼此明白了对方的意思。这便是思维模式类似的人之间的默契。

    红发大汉一脸的威武,虽然有些络腮胡,但还是看得出来其实五官算是硬朗的。那几个闹事的大汉被红发男子不怒自威的神情‘震慑’,虽然喊了狠话,但身形却不断地后退。

    红发男子斜了几人一眼,早有他身边的人冲上来说了几句。没想到之前耀武扬威的几个大汉竟然突然变得恭恭敬敬,连连致歉。

    崔薛一笑:“这导演也太差劲了!”

    老吉笑道:“导演是什么玩意?”

    崔薛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多问。就在这个时候,那红发男子往前走了两步,挤出一个强装的温柔的笑容:“让小姐受惊了。这里粗人实在是太多,小姐您这样的美人在这里出没实在是太危险。就请让我来做小姐您的护卫吧。我是红发的强森,草原上的王!”

    崔薛差点一口酒水喷出,心道:“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
正文 第三十二回 红发的原来的强森
    第三十二回红发的原来的强森

    几日前的草原,一群马贼与一个穿着黑衣的俊美少年大战了一场。最后双方是旗鼓相当,不得已只能各自散去。

    草原上的红旋风第一次没有取胜,心中很是憋屈,于是一路尾随那少年而来。这一日到了草原的边际,山岭就在眼前了。手下人突然来报,在前面的卢克集市出现了一群人,其中有几个绝世美人,看样子非富即贵。

    草原的红旋风,红发的强森闻言摸了摸自己的络腮胡,笑道:“既然遇到了,那就去瞧瞧。但这一次,咱们使个计谋,这里毕竟不是草原,不好硬来。”

    计谋便是英雄救美,可惜演技太差,计谋太拙劣,早被崔薛看在眼里,识破在当前。

    公主吕齐扭头看了一眼崔薛,言外之意:算你厉害。随即笑道:“草原上的王?那可是兽人,你是兽人?”

    红发的强森淡淡一笑:“我是内草原之王。”

    “内草原上最强大的梁国。你自称草原之王梁国的人知道吗?”公主淡淡地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梁国的贵族?”

    “梁国的贵族都是英俊的男女,我看阁下跟英俊的缘分不太深呐。”公主还没说话,她身边的佛贺已经插嘴了,因为他不想这个人跟公主纠缠不清。作为一个剑客,他与生俱来有一种气场,可以感应到眼前的红发壮汉有一股不正之气以及隐隐的杀气。

    梁国地处大陆西北,是长城之内草原之上的一个国度。据传君主的祖先是被诸神赐予了祝福的一代,从神话时代起便是诸神的猎手,善骑射。所以称呼自己为‘原野上的奔马’。梁国人的男子都很健美雄壮,所以佛贺一看眼前的红发男子,便断定他不是梁国的后裔。

    一阵冷笑之后,红发的强森从怀里掏出一个精美的徽章,徽章上是一匹昂首挺立的半人马,手中大弓撑开,似乎随时便要射出一箭。“这徽章你可认得?”强森不无得意地说道。

    佛贺看完徽章脸色有些发僵。那徽章确实是梁国贵族所有,但眼前的红发壮汉却绝对不是梁国的贵裔。

    崔薛摸了摸鼻梁,有些好奇。之前他与老吉、杰克这些游侠混迹在一处,虽然也听过大陆上关于贵族的说法,但这些游侠对于什么梁国、宋国都知之甚少,所以崔薛对这些国度的认知难免流于表面化。此刻他很想知道佛贺会怎样回应。

    佛贺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反驳,倒是公主吕齐仔细看了看那徽章,淡淡地一笑。然后突然沉下脸说道:“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偷取梁国贵族的徽章。你不怕梁国来伐你?草原上的土匪。”

    强森饶有兴致地看着公主,心中微微一动,暗想:这女子生得美丽绝伦,难道心智也是这么出众?若是这样,那可真是我的良伴佳偶啊。心中顿时生出喜欢之情。他打量着公主,嘴里却继续狡辩道:“这便是我的徽章,何来偷取一说?”

    “哦?那你的名字强森是假名?”公主不经意地说道。

    “坐不更名,行不改姓。强森…混特尔正是我。”

    吕齐忍不住大笑:“到了此刻你还要狡辩。一看你便知道你是草原上的马贼,还敢冒充梁国的贵族!”

    崔薛微微点头,连他也看出来眼前的强森双手生着粗茧,脚板和屁股都很肥大,关键是一身的马味,除了马贼还有什么人会有一身这样的味道。

    “小姐何出此言?”强森真是不到最后时刻绝不松口,心里素质有够好的。

    “你一身的马味,连我都闻出来了,不是马贼是什么?”

    强森也不生气,一撇嘴:“我大梁国是游骑兵之国,整日与马打交道,浑身有马味有什么不对的?”

    公主见强森只顾一味的赖皮,心中不喜,正色道:“看来你对梁国的了解真的是来源于市井传说而已。第一,梁国人从不自称大梁国。第二,游骑兵之国的贵族最常骑的也不是马,所以没有马味。第三,这个徽章的主人不叫强森,而是耀烁。所以,你不是梁国贵族。一个喜欢撒谎的满身马味的粗壮汉子不是马贼还能是什么呢?”

    一席话说得强森脸色大变。虽然公主的话,他还是有些不明白的地方,但他意识到无论怎样公主是真真切切地识破了自己的身份。而且知道自己是马贼后还如此的淡定,只能说明眼前的女子是有恃无恐。

    崔薛心中也是满腹疑问,正想追问一句。一个浑身黑衣的男子突然从酒馆外闯入,冷冰冰地说道:“强森,你偷了我的徽章,还敢在这里冒充我?真是胆大包天。”

    众人循声望去,那黑袍子下的男子生得俊美异常,白皙的脸庞犹如精雕细琢的美玉一般,找不到一丝多余的肌肤。天蓝色的眼眸好似清澈的湖水,又放佛璀璨的宝石,不断绽放着令人心动的光芒。

    “真是个美男子。”

    “好帅!”

    “你看他的鼻子,看他的眼睛……”

    几个女骑士纷纷低声赞美起来。不仅是她们,酒馆里的男人们也纷纷露出了羡恨的神情。

    红发的强森闻声脸色不变,转身朝着那男子笑道:“你来得倒是极快!”如果不是公主吕齐揭穿了他的身份,或许到此刻都他还会厚着脸皮说自己才是梁国的贵族。

    黑衣的男子并未答话,而是冷冰冰地走到近前,看了一眼公主吕齐,然后微微鞠躬地说道:“多谢小姐识破此人的计谋,不然差点坏了我的名声。”话音未落,突然右手一伸,五根如翠玉般的手指暴涨三寸,快如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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