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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随身空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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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林珲其人

    写在前面的一些话:看小说已经有五年了,自从看第一本乡土小说《傻瓜的种田方式》,后,我就深深的喜欢上这类小说,随后又看了一些诸如《小地主》、《随身带着两亩地》、《修真庄园主》等等小说,都让我着迷,可是最近关于这类的小说也越来越少,左后让我萌发了自己写一本的的念头,这就有了第一本的小说,可是写的不尽人意,现在又开始写下这本写书。

    这本书依然是随身空间文,不过立意又有所不同,回到过去加上随身空间,希望能够带来些新意,也希望能够取得一些好的成绩。

    好了,暂且就说这些吧,其余的不再多说了,希望各位能够喜欢小农夫的这本新小说。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寒风凛凛,乌云密布,漫天的雪花不知疲惫的的飘落地面,为整片天地都穿上一层厚厚的洁白衣服。

    这时节已经到了十二月多了,今年青岛的天气冷的厉害,大雪已经下了一天一夜,到今天早上还没有要听的迹象。往日人流如织的街道上也变得寂寥,现在人们都躲在家里或是办公室里猫冬呢,很少有在街上闲逛的,只有那么小猫两三只低着头匆忙的赶路……

    “呼,累死了,真倒霉,怎么会起晚了呢?”林珲骑着他那辆破旧的坐骑,“宝马”牌自行车,冒着大雪小心翼翼的行走在马路上。冷风夹杂着雪花扑面而来,打得脸微疼,这时他的衣服上和头发上都沾满了雪,全身上下一片白,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雪人一样。

    林珲的家乡在山东省的一个小村子里,村子的名字很有意思,叫做“牛角村”,村子里有一座形状很牛角很像的荒山,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村子里人不是很多,也就一百来户人家,村子的位置很偏僻,家家户户都世代以种田为生,整日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而林珲的家就坐落在这个小村子的东头,全家就两口人,林珲和林老头。而林珲不是林老头的亲生的,是林老头在回家的路上捡来的,据说当时林老头对他喜欢的很,而林老头也是孤儿,一直都没结婚也没有孩子,就喜滋滋的将林珲抱回家当孙子养着。

    就这样一老少爷孙俩生活了二十多年,知道老爷子辛辛苦苦把林珲拉扯大,并供他上了大学后就撒手离去,只留下他自己又成为一个孤儿。

    上大学以后,独自一人的林珲为了生活不停地奔波到处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有时要同时好几份工作,每天都累死累活的,尽管这样也没能赚到多少,只能勉强维持学业和日常的生活,大学四年都没舍得给自己换过一身新衣服。

    由于每天都在为了生活奔波,经常逃课,没有多少时间去学习,课程也渐渐的被落下,还好林珲的脑子聪明,才勉强保持及格没有挂科。就这样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大学四年,顺利拿到毕业证。

    和大多数的80后大学生一样,大学一毕业就在拿着简历在各大招聘现场奔波,半年后才好不容易在一个外贸公司找到一份工作,一个月2000的工资,出去房租和生活费基本不会剩下多少,辛辛苦苦一年兜里就剩下个几千大元,上不足下无余,勉强养活自己,可以说是一事无成。

    每天除了上班外,其他的时间都窝在他的小窝里上网看小说,浑浑噩噩的混日子,到现在都还没有女朋友,孤家寡人一个,真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昨晚,他在起点上发现本好看的小说,看起来一发不可收拾,直到凌晨两点多才睡,更加悲催的是闹钟不知什么时候坏了,今天一大早没有按时响,一直睡到八点才醒,很不幸这家伙起晚了。

    如果是平常的话,公司八点半上班,林珲早上都是起点起吃完早餐,然后在做公共汽车到公司,时间很充裕。现在可不是那么回事,一看还有半个小时就上班顿时急了,赶忙从床上爬起来匆匆穿好衣服连早饭都没吃就出门往公司赶去。可是让人抓狂的是大雪封路附近的公交车都停止出车了。没办法,只能匆匆的返回去,回屋取出自行车骑上拼命地向公司赶去,因此就出现了刚刚的一幕。

    “唉,没事下这么大的雪干什么啊!。要是我能够要一辆汽车多好。”林珲一边蹬车不停的的抱怨着令人蛋疼的天气,偶尔瞅瞅在身边掠过的汽车,眼中充满了羡慕与嫉妒,他知道这一辈子可能都买不起。

    拍拍脑袋甩掉不切实际的想法,自嘲一声骑着车子继续向前走去…。

    “咦,这是?”骑着车拐过一个拐角,林珲突然看到路边的一个身影,孤单的坐在风雪之中,使得他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以为这个身影是那么的熟悉,触动了他心里的某根弦。

    林珲放下自行车走上前去,这时才看清,坐在这里的是一个身形枯瘦的老人,脸上脏兮兮的,头发也乱糟糟的,不过依稀还能看出头发和胡子都是花白的。老人的身上只穿着一身破旧的面袄,棉袄上面都是破洞,花白的棉絮露在外面,瘦弱的身躯在不停地抖动,显然棉袄不保暖。

    当看到老人枯瘦的手里的陶瓷缸,林珲知道他是个乞讨的老乞丐,顿时眼泪沾满了双眼,让他想起去世的爷爷林老头,想起了和爷爷在一起生活时的点点滴滴,那时的生活虽然贫困但是很幸福。现在看到眼前的老人,回忆起往日爷爷的好,悲由心生。

    隐去心中的悲痛,林珲快步走上前来到老人的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仅剩的一百块钱放到老人手中的缸子里。

    听到动静,老人抬起头来看到缸子里的一百块钱脸上露出些许喜色。然后用有些颤抖的声音说道:“谢谢你,小伙子!你真是个好人。”

    “不用谢,不用谢。大冷天的您怎么做到这里呢,小心冻着,我身上也没多少钱了,只有这一百块钱给您拿去买些吃的吧!”林珲摆摆手说道

    “好人呐,你会有好报的!”老人颤巍巍的站起身来,拉着林珲的双手再次道谢,同时一股冷意从老人的双手上传来,让林珲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

    “看来老人是冻坏了。”一刹那林珲想到,没有多想他快速的脱下身上的羽绒服披到老人的身上。这件羽绒服是林珲花了200多块钱买的,尽管有些心痛,但是看着老人瑟瑟发抖的身体,他还是毅然的送了出去。

    “使不得。”见林珲突然脱下衣服披在他的身上,老人赶忙推辞。

    “没事,我不怕冷,你老就穿着吧!这大冷天的冻坏了可不好。”林珲将老人的手压下,没有给老人再推辞的机会,转身就走。

    突然,老人拉住林珲的手说道:“小伙子,谢谢你,我不知道该怎么谢感谢你,这串佛珠是我在前些日子垃圾堆里捡到的,觉得应该是好东西就一直留在身上,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希望这串佛珠能够保佑你。”

    “呃,老人家;我…”林珲话还没说完,老人便将佛珠塞到他的手中,转身离开了。待老人走远后,回过神来林珲打量着这串佛珠,整串佛珠呈七彩色珠子,一共有七颗珠子,大小有玻璃球般大,充斥的一股古朴的气息。

    “死定了,要迟到了。”端详了一会,才发现时间不早了,就随手放到口袋里了,然后回头骑上车子,也不管摔倒不摔倒了,就往公司疾驰而去。

    一路上有好几次都差点滑到了,幸亏反应及时才没有被甩出去。这时林珲骑着车子来到一个下坡处,而离公司也不是太远了,因此他小心翼翼的往下骑去。

    可是注定林珲倒霉,没有看到前面一颗石子藏在雪的下面,正好他骑着车走过那里。“铛”的一下车轮子装到石头上,顿时使车身失去了平衡,再加上路面上有雪很滑,林珲连人带车向路边滑去,正好撞到路边的灯柱上,立马摔了个头破血流换死过去,眼看小命就要不保了。

    “吾命休矣。”在昏死过去的一瞬间,林珲在心里喊道。

    时间在一秒秒的流逝,雪依然在下着,周围静悄悄的看不到一个人影,而躺在地上的林珲依然没有转醒的迹象,身上的伤口也还在流着血,照这样下去他的小命就要不保喽。很快他身边的雪都被血浸透了,很巧的是有些血流到衣服口袋上,更巧的是沾到那串七彩佛珠上,并被其给吸收了。

    霎时,七彩佛珠光芒大盛,越来越强,渐渐多则将林珲包裹在里面飘离地面,越飘越高,最后消失在天际,无影无踪。当然,刚刚发生的一切陷入昏迷的林珲是一无所知。

    地面上,只留下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和一滩血迹……



………【第二章七彩空间】………

    第二章七彩空间

    “唔,好舒服!”昏迷中林珲的翻翻身子,感觉自己仿佛又回到母体一样,浑身暖洋洋的,轻哼一声。

    没多久,林珲就睁开眼睛,就发现四周围全都是雾气,灰乎乎很浓稠的雾,任何的东西看不清。林珲还发现他自己正躺在这片奇怪的雾气中呢,阵阵的暖流不断的冲刷的自己的身体。

    “要是,这些雾气能散了该多好!”林珲在心里想到。突然,一束七彩色的穿破层层浓雾,顷刻间洒满这片混混沌沌的空间。

    “妈呀,这是什么地方?又是浓雾又是七彩光芒的,吓死俺了。”林珲给吓坏了,差点没晕过去,本来嘛,林珲这家伙的神经很粗的,小时候这家伙就经常在晚上跑到坟地里去玩,而且又一次甚至在那里睡了一晚。可是,不论他神经再强悍,毕竟眼前的一切都超出人们的认知,能承受的住才怪呢。

    “难道我死了?跑到地府了?”林珲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下的身体,一点受伤的迹象都没有,全身上下都是好好的,不像是死了的样子。再一看四周,什么也看不到,只有那些灰漆漆的雾气,黑不隆冬的。

    就在林珲还在纠结他是不是已经死了这个问题的时候,七彩光芒大盛,,刺的人眼睛都睁不开,同时在彩光的笼罩下,那些雾气仿佛开水一样沸腾翻滚,慢慢的散开。

    没过多久笼罩在林珲身边的浓雾就消散殆尽,七彩光芒也随之减弱,等到林珲感觉那七彩光芒淡了很多,不再刺眼后,赶紧睁开眼睛去看。

    这一看,林珲的脸上露出错愕的表情,不敢置信擦擦眼睛,再看,还是没错啊,太诡异了。

    就见,这是一片很大的空间,大概有四五个足球场那么大,空间的四周都被透明的护罩包裹着,在护照的外面是一望无际的森林和大山,郁郁葱葱的。能够看到树上鸟儿唧唧喳喳飞起落下,林间时而有小动物出没,好不热闹。

    而在空间的中间耸立着一块十多米高七彩巨石,散发着柔和的光芒,而在巨石之上刻有四个大大地古体字,仿佛天生就知道这种文字一样,林珲很容易就读懂了四个字的意思“补天遗石”。

    “啥?补天遗石?林珲震惊了。话说这补天遗石,究竟为何物,有何来头呢?

    说起来这补天遗石来由可不小,这补天遗石可是天地间仅存的一块五色神石所化。传说当年女娲补天,用的就是这五色神石。补天时,女娲取五色土练就了36501块五色巨石,补完天后用去36500,最后一块五色神石也被女娲随手抛到洪荒大地不知所踪,没想到如今却跑到这个地方来了。要知道这五彩神石可非一般之物,是为先天之物,即使现在化为七彩石,不复原先,但也是是不可多得的宝贝啊。

    七彩石啊,看着眼前的巨石,林珲不由的掉下口水来,他姥姥的,太刺激了,没想到有朝一日还能见到神话传说里才有的东西。

    这时,林珲心里涌起一股冲动,想要靠近抚摸一下巨石,刚要迈步向前,哪里能够料随着他自己心里的想法,巨石上发出一束光芒将林珲的身体包裹在里面,快速的向前飘去,很快就飘到了七彩巨石的前面。置身巨石的前方,林珲就看得更清楚了,这石头真的很漂亮啊,七彩的颜色,血红、碧绿、满黄……其中颜色相间,界限分明,却又不显杂乱的缠绕在一起,仿佛浑然天成一样。

    渐渐的林珲被巨石所吸引,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来去触摸,没想到手刚一贴到石头上,一股海量的信息涌进脑海里,伴随着一阵阵的刺痛蹂躏着他的脑袋,不一会林珲便支撑不住昏死过去。

    在林珲昏迷的时候,七彩石又散发出绿色的光芒,源源不断地没入到他的身体里,不停的改造着身体。等到那股信息全部都涌进林珲的脑袋以后,绿光也停止没入身体,嗖的一下缩回到七彩石里去了。在绿光完全消失的那一刹那,林珲就醒了过来。

    “咦,好臭啊!”醒过来后林珲一股恶臭扑鼻而来,让人作呕,再一看身上都是一些黑乎乎的东西,衣服上和脸上都是。

    “怎么会这样呢?不想了,还是先看看附近有水没先把身上洗干净再说。”林珲挠了挠头,很是不解,也没又想出个所以然来,索性不再理会,就起身寻找水源来。找了好一会,才在巨石的后面找到一个水潭,将身上的脏衣服脱下来扔到一边跳到水潭里,等到把身上洗干净以后,又将那身脏衣服洗洗晾在一旁,只穿着一条湿乎乎的裤衩坐在地上浏览起脑海中多出的信息。

    通过阅读脑海里的信息,林珲才了解到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原来这里是佛珠的空间,是一位大神炼制的,用来种植药材用的,空间也不是很大。在他离开这个宇宙之时,不小心掉落到刚刚诞生的地球之上,变为无主之物。

    可是后来,这片空间被偶然收入其中的“补天遗石”不断地改造,并且随着地球的地壳运动不停地变换位置,渐渐的拥有了灵性,每到一处都会自行的收取周围的生物。

    自地球形成至今,空间不停地扩展,嫣然称为一个独立的世界,时间的跨度数十亿年,里面的物种丰富,无所不含,真是令人难以想象。

    现在这片空间已经人林珲为主了,这里的一切都是他说了算,可以说他就是这里的“神”,至于这片空间有什么神奇之处,还要留待以后去慢慢发现。

    林珲还了解到,在很久以前,天地间曾发生过一场巨变,迫使使得所有的修炼者都离开了这个宇宙,因为这里不适合修炼者修炼了。虽然,对于不能够修炼成仙成神,林珲感到有些遗憾。但是,想到自己的身体已经被空间改造过了,寿命延长,活上个千年万年的都不是问题,就不在纠结了。

    看完这些信息以后,林珲不由狂喜,以前还经常幻想能够像小说写的那样,能够拥有一个神奇的空间,没想到现在实现了。

    等到回过神来,发现刚才所有的注意力都被“补天遗石”吸引,没有仔细观察这片奇特的空间,现在林珲才能好好地大量这里。

    七彩巨石周围是大片的土地,分成七种颜色,形成一个独特的团,巨石为中心的圆形土地,土壤是紫色的,而在紫色的土地的边缘,分别是红、橙、黄、绿、蓝、靛六种颜色的扇形土地紧密的分布在子土地的圆周之上。在七色土地的最外围则全部是黑土地,就像巨石一样,浑然天成。

    站在七彩土地上面,深吸一口气,便能够问道泥土里散发出的阵阵清香,顺着鼻子流到身体里,身体一轻,脑海里越发的清明空灵,特别舒爽。这沁人心脾的清香让林珲觉得很熟悉,仿佛站在深山密林之中感受到的那种大自然的气息一样,生机勃勃。对,就是这种感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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