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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碎之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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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母亲说。
不喝酒的时候,父亲乖乖地、静静地坐在房子里,时不时地发誓说自己绝不再喝了。〃孩子,〃他对我说,〃我有教训了,不再喝了。你不会看到查利·斯莫尔伍德再喝一口酒了,不再喝了。〃他会想出宏伟的挣钱计划,编造出令我们神魂颠倒的故事,说有朝一日他会给我们带来财富。他走到外面的台阶上,驻足片刻,依依不舍地仰望城市上方的天空,仿佛他离家多年刚刚回来,仿佛他知道自己的清醒不会长久,因为自己已无可救药了。他清醒时的那种悬而不定让人难以忍受,因为我知道他终究会重新酗酒的,唯一的问题是何时。说真的,他清醒的时候,家里好像反而不对劲了,他好像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而是学着清醒的模样东游西荡,好像不太清楚清醒的人到底该做什么。
靴子店铺(4)
我们总是在换房子,总是被人从租借的房子里撵出来,搬进更简陋的住房。在我所有的记忆中,我们住过的是一间接一间的阁楼、地窖,因为这些地方不管是空的,还是乱七糟八堆满陌生人遗弃的东西,似乎都很特别,但一旦家具放进去,这些地方好像又全都一模一样,那些跟着我们从一处搬到另一处的家具,俨然成了我们身体必不可少的部分。
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家里的所有家当全搬到高尔街上,堆在两架马拉车上,驾车的男人我以前从没见过。我父亲赶着第三辆车,里面装着许多筐衣服和一些小件家什。母亲和弟妹们在乱糟糟的车上好不容易找到空位。我首先想到的是,我们要搬家了,而且我以为在他们想把我丢掉之际我逮住了他们。母亲费了好多口舌想让我相信,他们不会撇下我走的,相反,他们一直在等我,如果需要还会永远等下去的。〃你是我的心肝。〃母亲朝我小声说道,不让别人听见。〃你是我的心肝,你知道我不会撇下你的。〃
我们出发了,三辆马车组成的一小队行列,马蹄在路上踩得地响。不知道我们要往哪里去,走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以至于我开始怀疑我们到底有没有目的地,抑或是父亲仅仅在寻找一块搭帐篷的地方。过去,母亲曾经常预言,终有一天我们会沦落到这地步的。我的双亲并排坐着,无言无语,不过看得出,母亲被我们这副窘相羞辱死了,一个穷困潦倒得被扫地出门、当街示穷的家庭。她装着没看见我们经过时沿途投来的陌生的目光。
我们搬家时,途中走的时间越长,搬去的房子和街坊就越差,不知怎的,这成了规律。这一天似乎漫无止境的旅途使我坚信,我们已经沦落到底了,至少从社会地位上讲,我没说错。〃我们去哪儿?〃我问道,他们没有回答。于是我自己下起注来。我从前方挑出一幢自己喜欢的房子,对自己说我们会住那儿,等我们经过时,我又挑出另外一幢房子,把注意力集中在它身上,仿佛我能以此影响我们的命运。可一幢幢看上去很有希望的房子被抛在了身后,我只得坐下身子,背靠车帮,闭上眼睛。
过了一会儿,我感觉马车开始在爬一截微微的斜坡,站起身,我发现我们正在横跨沃特福特河的那座桥上,离河水流入港口的地方不远了。我们已经尽可能远地把城市最好的地方抛在身后,朝南往眉脊山的方向走,母亲经常提起它,仿佛这里是暗无天日的地方。在全城所有的街区中,这里是人们最不肯住、最看不起的地方;即使是像我这样身世的人也认为,这只是比野蛮人、社会垃圾和渣滓略高一层的人的居所,是劳工住的地方,是贱民区,这里唯一的产业就是犯罪。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群社会底层的人却住得高高在上。
我们沿着山崖脚行驶,山崖很陡,很高,马车几乎一直处在阴影中,随后,我们开始沿着弯曲的山路往崖顶上爬。我们租的房子在山顶,坐落在山梁上一处马鞍状的凹陷地,因此,从房前你能看见圣约翰斯,从屋后你能看见开阔的大西洋。
这房子比我们搬走的那幢要大,维护得更好,租金我们也付得起,因为这地方的名声使房租上不去。从房子的前窗看得见我们不配居住的城市,景象蔚为壮观,又像是在公然羞辱。从蒙迪湖到信号山,以及山下的峡口和崖面,还有那只斯莫尔伍德靴子,你能将一切尽收眼底。
在所有我们住过的房子中,我之所以要提这一幢,是因为我父母亲有悖常理,居然最终买下了它,仿佛以此来对这座唾弃我们的城市还一声〃呸〃。我父亲管这房子叫〃双层楼房〃,因为前面和后面还夹了一层平台,他说,不管是暴风雨或起雾时吹向海岸的东风,还是冬季把阳光灿烂的日子吹得冰冷的西风,无论哪股风吹,我们都可逃生。要是房子建在眉脊山的背风处,那东风就不会是个问题,不过,无论是谁选了这个地方,他一定是宁愿遭风吹雨打,也要赏这两面风光。
母亲怀疑如此位置的房子能否经受我们常常遭遇的那种狂风,但父亲说,这房子有20年了,在他看来这足以证明它经受得住。
在那儿还没住上一个礼拜,我们便遭遇了一场远比飓风更猛的陆上风暴。我躺在床上,感觉到整个房子的地基在移动。我以为这房子会底朝天地翻下眉脊山,笔直地砸进海港,在轮船之间漂来漂去,直到有人爬上来,发现我们全死了。当一阵狂风减弱之后,房子会慢慢地恢复平衡,像艘船体摇晃的船只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有一次,房子倾斜得比平常更厉害,还传来了木板断裂的声音。父母亲从他们的房间跑进我们睡的地方(一间是男孩子的,一间是女孩子的,一间住两个,一间住三个),把大家全弄下床,穿上外套和靴子,然后告诉我们去厨房地板上再睡。不过,睡着了的是我父亲,因为他上床时就已经醉醺醺的了,而我们却夜不能寐,担心万一得离开房子,我们怎么能在外面活下来?
两个平台中大一点的那个面朝城市,一头搭在陡坡上,另一头由脚柱撑着,不断需要加固。另一个平台面朝大海。不论是一年中的哪个季节,父亲喝酒的时候,总是在我上床之后从一个平台穿过房子踱到另一个平台,有时还忘记关上其中的一扇门,于是当他推开另一扇门时,风毫无阻挡地刮过房子,刮过连接两个平台的那条走廊,发出阴森的嚎叫,吹得所有关着的门(我母亲关上的,就是怕发生这样的事)在门框里格格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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靴子店铺(5)
夜晚,父亲总是走到前屋的那个平台上,交替着赞美、咒骂海港对面的那座城市,一会儿哀叹我们被它放逐,接着又说幸亏我们摆脱了它;一会儿声称它太美了我们不配住,接着又说我们太好了不该住那儿。他为自己激愤和悲戚的独白找到了理想的舞台,因为在我们家房子的两边,最近的邻居也是远在200英尺以外。父亲的吼叫即使再响亮也听不见。他站在前台,高声演讲,仿佛对面的整个城市都在倾听,仿佛南山路沿街的路灯就是舞台的脚灯,城市黑黢黢的一片就是看不见的楼座观众,专注于他的每一句话。
脚下,圣约翰斯看上去像一片夜空,标出街区的灯火宛如星群。那儿是巴克马斯特环形路,罗林十字街,上巴特里街,下巴特里街,阿默斯特山,沃特福特山,巴特山和卡特山,木匠山,僧侣城,厨师城,兔子城,每一个街区灯火的图案都各不相同。几乎所有这些街区我们都曾经住过,那下面是我们家的历史,在灯火中展现得一清二楚。有一次,父亲由最近到久远倒着把它们一一点出,一直点到阿默斯特高山。
当对面一些房子里的灯光熄灭时,他会得意地大声狂笑,仿佛这是他的所为,仿佛面对他凌厉的口才,那些房子里的居民认输上床了。
一天夜里,母亲躺在床上,用劝诫的口吻对他的演讲进行反面评注,装着他的听众之一,等他停下来喘息或沉湎于顾影自怜或对着手帕响亮地擤鼻涕时,便开始大声说话,拆他的台,泄他的气。
〃我是纽芬兰人,可不是在圣约翰斯出生的,不属于圣约翰斯。〃他说。
〃你属于海湾,永远只配住海边。〃母亲说。
〃好像我们是不太好,〃父亲说,〃只配住海边,是城里人当中的一窝海边贱民。〃
〃闭嘴,睡觉吧。〃母亲说,〃海边贱民也得睡觉。〃
〃这是我的命哪,〃父亲说,〃被一个叫明妮·梅的不知害臊的胡格诺派教徒这样奚落。〃
在前台,他叫嚷、咆哮的对象是人类,他的敌人,包括斯莫尔伍德一家人,他的父亲,他的兄弟弗雷德,我的母亲。可是在后台,面对大海时,他怨愤的对象更加模糊:上帝、命运、靴子、大海、他自己。他一张嘴好像要吼上几个小时,但一停止便无声地站在那儿,凝视着大海,他看不见却知道大海在那儿,仿佛他面对的这片全然无形的黑暗令他窒息。话被卡住时,他仰望天空,似乎想寻找灵感,准备把自己的狂怒泻向月亮或星星,但天空几乎总是漆黑一片。
〃这地方应该叫'失乐园',不叫纽芬兰,是失乐园。〃他吼道,手一挥好像要把整座海岛全包括进去,接着他朝天空伸出双臂,像个拙劣的演员恳求上帝的宽恕。
序文
菲尔丁的《纽芬兰简史》
友人菲尔丁女士,经年矢志于史,邀我等简述历史之重。我等不才,实则无话可言,本应礼鞠三躬于读者,退居台后,然女士邀约之情,受之荣光,却之愧矣。
我等荣幸。女士之《简史》,凝练且万全,这在其他同类著作中仅为空谈尔耳。
女士以区区廿页涵盖普劳斯以八百之浩繁所不能,其观点亦毋须以数字、照片、脚注、图表为佐证。
女士树碑立传于史,绝不步人后尘,拾人牙慧,而别开生面者,我等当以之为师也。
我等以为,荐女士之佳作以飨读者,诚笃之甚者,莫过于其下两份奢望:其一,我等之苦劳,能于日后改版修订时赢得只言片语;其二,望我等有幸成为女士惠以出版许可之寡者。
我等唯恐耽于申谢,损及女士《简史》凝练与万全并存不悖之完美品质,故就此休矣,并荐此书于读者,因我等深知,此书最终将为其作者及其国度获得应有之美誉。
理查德·斯夸尔斯
纽芬兰省总理
枢密院顾问,高级圣迈克尔和乔治勋爵,王室顾问律师
1923年3月书于圣约翰斯
费尔德主教中学(1)
12岁那年,我从父亲的深渊里得以拯救。祖父退休后,父亲的兄弟弗雷德当上了家庭鞋靴作坊的经理,成了他的新克星。我敢肯定是在祖父的敦促下,弗雷德提出要送我去费尔德主教中学上学,那是一所私立学校,圣约翰斯城里家境稍好一点的家庭都送孩子去那儿。之所以有这想法,是因为作为家里最大的孩子,有朝一日我或许会凭费尔德中学的文凭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将我们斯莫尔伍德一家拖出贫困。父亲不同意,说他不愿让人认为他是穷光蛋,说在他看来卫理公会学校一直蛮不错的,说费尔德中学是〃培养势利小人的地方〃,不值得去。他声称他认识的一个人把自己的儿子送去费尔德,结果有一天这小子跟同学一起在街上遇见老子,居然对面而过,好像不认识他。
〃我才不愿像那个可怜的贝克那样,当众丢脸。〃这句话他喋喋不休说了好几周,也成了他夜半三更自言自语的话题。
〃儿子,不要离我而去。〃他一边在平台上跺着脚,一边高声吼道,〃求求你,别在我耄耋之年弃我而去。〃
〃你还不到40岁呢!〃母亲说道。
〃求求你,别抛弃我。〃他吼道,〃你忍心留下我吗,孩子?忍心抛弃你可怜的老父于这般境地?〃
我竭力向他解释,费尔德中学离我们住的地方还不到两英里。〃你不会几年见不到我。〃我说,〃每个礼拜天我都会回家,圣诞节和暑假也会回来的。〃可他的悲伤丝毫不肯减少。
〃你不会回来的。〃他说,〃你一旦跟那帮人混上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你会比我能干,比我查利·斯莫尔伍德能干,你会像贝克的儿子,当众奚落我。现在这才刚刚开始,用不了多久他们都会走的,玛丽亚、戴维、艾达、伊莎贝尔、赛迪。〃
〃赛迪才6个月大呢!〃我母亲说。
〃都会走的,我的天,把我一个人留下,孤零零地守在这鬼地方,这凄凉的岩石,身边就只有一个名叫明妮·梅的胡格诺派教徒。〃
不过,还是我妈占了上风,9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手提衣箱,走出房子,跟叔叔弗雷德·斯莫尔伍德一道出发去费尔德中学,母亲和兄弟姐妹们站在台阶上,挥舞着手,高喊着道别,母亲泪涌如泉,可父亲一开始没有踪影,紧接着楼上的窗户打开了。他睡过了头,被楼下的道别声吵醒了。他穿着汗衫,身子探出窗外,手指捋着头发。猛然间,在父亲的注视下,我觉得自己真像个花花公子,穿着短裤、长袜、还有伊顿式衣领 ,看上去像是被漂得净白发亮,但实际上是抹了明胶,用湿布擦一擦就能干净,不需洗涤。在此之前,我跟眉脊山上所有男孩一样,穿得像个小大人,头戴尖顶的斜纹软呢破帽,身穿半截长的大衣和羊毛裤子,没有分开的黑发从额头一直梳到脑后。我戴着眼镜,像是在昏暗的灯光下苦读了20载似的,在两片几乎是不透明的镜片背后,我的眼睛成了一对蓝色的小珠子。
〃儿子,你要去费尔德中学了吗?〃他说,不安地咧开嘴。
〃是的。〃我答道,声音发颤。
〃他们会关照他吗,弗雷德?〃父亲问。
〃当然会的,查利。〃弗雷德叔叔说,〃他们会照顾好他的,你就放宽心好嘞。
〃弗雷德的口气中有一种味道使我感到愧对父亲,不满弗雷德,我觉得他不该当着我的面用这种轻蔑的口气。我觉得自己像个叛徒,抛开父亲,加入了弗雷德的阵营,而且心里非常清楚,与他的兄弟相比,我父亲是多么的相形见绌。这一天,弗雷德穿着西装三件套,包括裤子、上衣和背心,头戴发亮的大礼帽,穿得甚至比平常还要好。我觉得很惭愧,没有叫醒父亲向他道别。我从弗雷德身边走开了几步,抬起头望着父亲。
〃好的。〃我说,决意不要哭。〃礼拜天我会回来看你的。〃
我跟着弗雷德朝他那辆两匹马拉的马车走去,我们爬上车,坐在套着长毛绒的皮垫上。
〃弗雷德,山坡上要小心那两匹马。〃父亲说。弗雷德笑了笑,点点头。
我们离开眉脊山,朝山下的城市驶去。就在我们沿着弯弯曲曲的砾石坡路往山下去的时候,父亲喋喋不休地向我许诺自己从今往后要洗心革面,向弗雷德唠叨要小心驾车。即使早已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了,但我依然能听见他在大声地喊着,直到最后他停了下来,或者是我们已经驶出了听力所及的范围。
费尔德主教中学是一位英国国教主教用他自己的名字命名的一所学校,是建在国王路和移民街街角的一幢都铎式建筑。学校是按英国公学的模式办的,学生分年级但不分班级。家住外地的商人、医生、地方长官的儿子住在学校宿舍,圣约翰斯城里的学生放学后则回家住。
几级石头台阶通向学校主楼的大门,大门上面耸立着塔楼。石阶两边矗立着一对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成年橡树,两棵在纽芬兰东海岸长得最大的橡树。掠过峡口,你能看见海港和大海,能感到掠过海水扑面而来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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