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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备忘录-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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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范的早有当编委会主要成员之意,但鉴于他做的主要是编辑工作,编委会和主编从未同意。后来,范等人就提出了一个署名方案,其中,要范当常务副主编。还说这个方案是按我们的意见力争来的。署名权天经地义,向谁力争!他们的提名,均未获我们任何形式的有效认可。
  “一个多月后,编委会成员到北京,多次要求与范编辑等协商他们所提的名单,均遭拒绝。他要我们交出名单,怎么署别管。并以不听他们安排,便不署作者名、只署学校名相要挟。我们只得将‘编委会学科主编、撰稿人和审稿人名单’交给范等。这期间十余日,他们一直拒绝协商。范的哥们儿说:‘现在署名的主动权在我们手里。’范说:‘我怕你们?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此后,范又多次拒绝编委会成员看校样上的署名和前言。安徽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曾打长途电话到北京,要求尊重作者权益。范接电话说,署名方案是出版社和书店的意见。后来,范等还打长途电话到合肥,对编委会成员说:范不当主编,这本书就出不了!
  “编委会成员再次赴京找到范。范边看电视边说:‘这本书没法出了,停了。咱们该了结后事了。’然后便悄悄离开招待所。我们找到范的姐姐家,范避而不见。后来多次打电话,终于找到了范。他说:‘我看你们要学会妥协。’
  “出版社有人替范说话,说他做了大量的工作,应当当主编。‘你们学校的公函和电报,我们不睬。我们跟安徽大学没有关系。署名就是这样。你们如果不满足,就去告我们出版社吧!’
  “就这样,《中国百科大辞典》出版了,严重侵权成了既成事实。一个不该当编审委员会主委的人当了主委,范成了第二主编,并加上了这样一些名单:副主编一人、常务编委八人、编委二十五人、撰稿审稿人九十一人。前言也是在编委会根本未见的情况下,落上了‘编委会’之款……”
  编委会并不否认范在此书出版过程中的劳动,但认为他只是许多编辑中的一个,劳动量毕竟有限。他的署名应是责任编辑,而不应当是主编。
  编委会还反映了这样一些值得注意的情况:范编辑多次要编委会和主编给他个人委托书,但未能如愿。他背着作者,以这部书稿的主人的身份同两个书店签订了协议。他一会儿代表出版社,一会儿代表研究所,一会儿代表编辑部,一会儿代表书店,一会儿代表作者。实际上,他一个也代表不了,只代表他自己。
  此书印刷期间,编委会的同志为了看校样上的署名,曾问范究竟是在哪家厂子印刷的。范为使强行署名的目的得逞,谎称在新华印刷厂,编委会的同志赶到那里,却扑了一个空。这一切得逞之后,范给一位副主编写信说:“书已出了,跟我们打官司,最后也是不了了之,吃亏的还是作者。”
  在翻阅了这桩侵权案的有关材料之后,我们有理由判断:它的背后有一个很复杂的背景,有一团十分复杂的涉及多方面的关系。为了清晰起见,勾画的这段侵权经过,其实只是案子所反映的表面现象。深裹在其中的各种人物的动机、手段、利益,是根本说不清的。
  尽管申诉信写得慷慨激昂,尽管加盖着红色的校章,但事情最终可能真的“不了了之”。难怪有些作者说:这下只有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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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作品的主人(1)
· 葛翠琳:《 野葡萄》 岂能任人采摘  · 雷蕾夫妇没有授权——《 渴望》 音带二十种   · 遍地都是“篱笆狗”  · 扒带者的理论:“有饭大家吃”    · 变着法儿坑人——齐秦与“齐泰”   · 汪国真忍辱在盗版本上签名   · 钱钟书走不出盗版本的“围城”   · 王世襄讨回《明式家俱珍赏》
  作家葛翠琳精心培育出了她的《 野葡萄》 。这篇作品于1979 年荣获全国儿童文学奖。
  葡萄熟了,就有人随意采摘。好象这葡萄不是葛翠琳自己辛辛苦苦在家里培育的,而是满山遍野的野葡萄可以“大家拿”。
  那天,她陪同瑞士作家代表团到北京友谊商店参观,外国朋友在商店的售书专柜前停住脚步,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名叫《白鹅女》 的画册。这位外国朋友翻了翻画册,突然发现了什么,回头问:“葛,这不是你的吗?”
  葛翠琳一下子楞了。
  她没有出版过这样的画册呀。她没有写过名叫《白鹅女》 的作品。而且,这画册上并没有她的名字。
  但再翻一翻,她就发现,这《白鹅女》 与她的《野葡萄》 完全是一回事,只不过是把她的作品改编成了画册,译成了外文。那上面清清楚楚印着的是改编者的名字。
  外国朋友是读过葛翠琳这部作品的。但他们显然不理解眼前的事情是出了什么岔。
  葛翠琳顿时觉得受到莫大的委屈。
  “这世道… … ”她气得说不出话。
  这事被发现是在1986 年。其实,早在1981年,某出版社就决定将《野葡萄》 以英、德、日、俄等文字改编成画册向世界发行。五年时间里,出版社一直没有将此事通知葛翠琳,好像这一切都可以由他们作主。
  葛翠琳决定把这事儿弄个水落石出。
  她觉得,这不是个人问题。
  她说:“这不仅仅是对我创造性劳动的不尊重,而且还会使更多进行智力创作的人的积极性受到挫伤。照此下去,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发展将受到威胁。”
  那一段,她的身体很不好,医院怀疑她是患了癌症。她说:“我死前一定把这件事澄清!”
  事情其实是很清楚的。
  出版社承认有失误,不该擅自翻译和改编她的作品。不过,同时又强调说:“我国外文图书出口一直困难,长期以来,出版社都是挑选优秀获奖作品绘成画册赠送国外进行交流,对别的作品也是一样。”
  对作者来说,能把自己的作品翻译出版发行到世界,当然是件好事。但是,要不要翻译,要不要改编,这是她自己才能决定的。让谁翻译,让谁改编,这也只能是由她自己决定的。因为她是作品的主人。只有她.才具有这个权利.任何人都是不能擅自作主的。
  葛翠琳告到了北京市版权处。
  版权处经过调查认为,出版社在选择图书翻译出口的时候,不征求原作者意见,改编、翻译作品不署原作者的姓名,作品出版后未付原作者稿酬,未赠送原作者样书,违反了有关版权保护的规定,造成了侵犯原作者版权的后果。
  为此,版权处经过调解决定,出版社就此事向葛翠琳致歉,将未售出的《白鹅女》 连环画册全部收回做技术处理,按规定向葛翠琳支付稿酬寄送样书。
  葛翠琳在这场官司中得到了一百五十六元的稿酬和几本样书。
  这点钱实在是微不足道,根本不足以抵偿她在这场官司中损耗的时间和精力。但它却证明了,只有她才是《野葡萄》 的主人,这“葡萄”是她个人栽培也归她个人所有,别人是不能随意采摘的。
  然而,随意采摘人家“葡萄”的事情司空见惯,随意侵犯作者权利的事件屡见不鲜。他们侵犯了作品主人的权利,又以作品的主人自居,靠窃取别人的智力成果赚钱发财。
  “版权所有,翻版必究”。我们在所有的音像带封面上都可以看到这样吓人的八个字,而这些音像带中相当多的本身就是盗版的产物,盗版者成了版权所有者,这真叫人啼笑皆非。
  在一次音像制品版权座谈会上,人们谈起音像界在版权问题上的种种混乱,都不由得提起当时正在市场上热销的音带《渴望》。
  《渴望》音带一共出现了多少种?有的同志说:据查已经在市场上出现十种。还有的同志说:不止十种,至少已经有十三种。其实,这些估计都很保守。据有的同志反映,《渴望》音带已不下二十种。

谁是作品的主人(2)
在某音像书店,有这样一番对话:
  “有《渴望》吗?”
  “有。你要哪一种?”
  “《渴望》 不就是《渴望》 吗?”
  “有十几个版呢。”
  连售货员也笑了。那些天,她们看到了许许多多被这盘音带弄糊涂了的顾客。
  顾客们真是无可奈何。面对柜台里各种各样的《渴望》,就像面对着假冒产品展览会柜台上摆着的茅台酒,单看包装,你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就像外地人来到北京要吃烤鸭,你分不清到底哪个店是正宗。
  磁带的盒封上堂而皇之地印着每个出版社的大名:北京电影学院音像出版社、江苏音像出版社、延边音像出版社、飞天音像出版社、北京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卓越音像出版社、北京电视艺术中心音像出版社… … 谁是正宗?署有卓越音像出版社名称的音带同时有两个版,谁是正宗?
  “管它正宗不正宗,买一盘算了。反正都是那首歌,能跟着唱就行。”
  可是,有的购买者偏偏要较真儿。
  “我要的是毛阿敏唱的。”
  “都是毛阿敏唱的。”
  白纸黑字,你不能不相信。尽管心里想着别上当,还是买了一盘。你总不能连国家的正式音像出版社都不相信吧。
  但有的出版社真的在骗人!
  回到家里把磁带放进录音机听一听,根本不是毛阿敏唱的,也不是李娜唱的。
  不行。到音像书店退货去!
  “我们这儿不让退。”
  “假的也不退?”
  “谁说是假的?明明是出版社出的嘛:”
  一封封遣责信飞往出版社。一封封举报信飞向报社。
  两位有责任感的记者要把这件事查清楚。他们到街上转了转,随手买到七种《渴望》音带。
  他们找到了北京电视艺术中心。这家音像单位拥有《渴望》音带的出版权。但他们的带子还没有来得及出版.十几种野带子便铺天盖地而来。
  艺术中心音像出版社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三个月前就与词曲作者雷蕾夫妇达成口头协议,还写了委托书,由我们独家出版。我们希望自己的录音带的质量要高,筹备工作做得较细,因此出得慢了点。谁知……”
  《渴望》电视剧制片主任刘沙说:“北京还没播电视剧呐,听说武汉那边就出了录音带,有心管吧,还真顾不上……”
  你顾不上,你想把工作做得细一点、让带子质量高一点,结果就忘了音像界还有那么多“海盗”,结果就让人家盗了版。
  不仅盗走了音带,还盗走了剧照。
  《渴望》的导播赵宝刚说,他们的音带封面采用的是王沪生注视着瘫在床上的刘慧芳那幅照片。那幅照片已经被某家出版社用作封底,他竟然还不知道。记者不无遗憾地告诉他这个情况,他禁不住楞了。
  另一位制片主任叫于朴,他说:“剧照绝对没有提供给任何一个音像出版部门。有人不择手段地盗用剧照!”
  《渴望》歌曲的著作权人是词曲作者雷蕾夫妇。他们证实,把出版《渴望》录音带的权利转让给了北京电视艺术中心音像出版社一家。另外还同意了中国电影音像出版社出卡拉OK 带、飞天音像出版社出个人专辑。
  这么说,其它出版《渴望》音带的出版社都未经作者的授权,没有得到版权转让。他们不但侵害了北京电视艺术中心音像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也侵害了雷蕾夫妇的著作权。
  歌唱演员的表演权是否也被侵害了呢?
  记者问李娜:“这十几种带子都是你们唱的吗?”
  回答说:“我大约为三四家出版社录过。”
  是哪几家呢?记不清了。
  记者又问毛阿敏。
  也回答说:“我只给三四家录了音。”
  是哪几家呢?也记不清了。
  如果词曲作者真的只授权给一家出版社出版,如果歌手们真的只为三四家出版社录了音,如果电视剧制片者真的没向别人提供剧照,我们对其余十几种音带的出版该作何种解释?
  《渴望》只是最近的一个例子。
  回过头来看一看,这十年来,在我国音像市场上,有几个畅销的录音带没有这样的遭遇?《亚洲雄风》、《篱笆·女人和狗》、《小虎队》、《便衣警察》、《红高粱》、《龙的传人》……被侵权的音带简直数不胜数。
  这些音带都不止出版了几种,而是十几种、几十种。就像一位音乐家说的那样,有了一株红高粱满山都成了红高粱,有了一个便衣警察全中国都成了便衣警察,有了一个篱笆狗遍地都是篱笆狗。

谁是作品的主人(3)
“扒带”成风,这已经成了中国音像界的一大灾难。有从母带上扒的,有从唱盘上扒的,有从电视上扒的,也有以其它间接形式扒的。正式出版社的“扒带”与社会上不法分子的盗版结合在一块,形成了侵害作者著作权和出版社专有出版权及演员表演权的一股很大的浊流,它严重冲击了正常的音像出版秩序。音像界流行着一句话:“有饭大家吃嘛!”
  这种“大家吃”; “吃”得巧妙。
  音像管理部门的同志向我展示了几种假冒录音带:“你看,这盘带子有什么问题?”
  翻来复去地看了两遍,竟没能发现什么破绽。盒封上印着一群港台著名的流行歌曲歌星的肖像,封底是这些歌星演唱的曲目。但放进录音机里听听,顿时真相大白。哪里是什么港台歌星?封面上那些歌星的肖像和名字全是幌子,真正的歌唱者是大陆一些三四流歌手,
  还有更绝的。
  一位齐秦的崇拜者买到一盒齐秦歌曲音带,回到家一听,上面却不是齐秦的歌声。他找到音像书店,又找到出版社。
  出版社回答:“我们没出过齐秦的歌带。”
  “这不是你们出的?”
  “是我们出的。不过,请你看清楚些,那上面的歌手不是齐秦,而是齐泰。”
  拿起磁带盒封仔细辨认,上面的“齐泰”二字是草书,“秦”跟“泰”根本分不清爽。
  “中国哪里有什么齐泰?”
  “11亿中国人,你怎么知道没有齐泰?”
  “你们真是变着法坑人!”
  这种“大家吃”,也吃得轻松。
  如今的录音技术已高度现代化,分二十四轨,一轨一轨地输入,抹去一轨,换上一轨十分方便。这就给扒手们提供了可乘之机。所谓“扒带”,就是盗用别人的部分录音,添上自己的一些成份,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出版。有的是保留原版带的乐队伴奏,只是将歌手的演唱录音抹去,换上一个歌手演唱。有的是保留原版带的歌手演唱录音,只是抹去乐队的伴奏,换一个乐队来配音。这对“扒带”者来说,事半功倍,少投资多赚钱。也有的是一切“从头开始”,重组乐队,重找演员,看起来是自己的劳动,实际上用的是原版带的词曲和配器方法,这也是一种“扒带”。
  这种现代化的录音技术以及活跃的“扒带”者,使倒卖母带录音的“棚虫”应运而生。这些人手中掌握着大量的母带,有几十盘的,有几百盘的,据说有的掌握着上千盘。只要悄悄地塞给他一千元钱,他便将母带上的录音扒下来转给别人。录音带市场上之所以冒牌带子泛滥,与这些人有很大关系。他们实际上是在拿作者和演唱者的著作权在卖钱。
  这种“大家吃”,又“吃”得十分大胆。
  农业声像中心曾经接到外地一家加工单位的订货单。有关人员看了订货单不禁一楞:这些像带本来是我们出版的,怎么又让我们订货?真是盗贼自报家门。
  中国唱片总公司的发行人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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