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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皇帝有点二-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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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骗我,我知道的。”
“你知道?”要离骇大眼睛瞪着庆忌,这伙计怎么瞬间什么都知道了!“你知道什么了?”要离尴尬的干笑两声。
“我知道你刚才在做什么。”
“我在……做什么?”要离难以置信的看着他。
“你得了跟伐夫一样的病。”
听了庆忌的回答要离顿觉汗颜,好吧,异曲同工,回答的够绝妙!人嘛,那个起来确实跟禽兽一样啦。忽然要离压力声音,附在庆忌耳边轻语道:“没错,这是病,是病得治。”
“这病要怎么治?”未等庆忌问完话,要离的舌头放肆的探入庆忌口中,纠缠不放的品尝着庆忌口中香甜的蜜液和湿滑的小舌,就像在沙漠里吃干喝净的旅人终于找到一洼清泉一样,怎么吻也不够,还要一深再深。
有一丝异样的感觉从庆忌的心角悄无声息的滋生起来,那是他活了二十年来从未有过的感觉。要离又何尝不是?!
吻了好久,吻了好几遍,直到两个人的气息都变得浑浊急促,肺部的空气几乎排净,要离才依依不舍的松开口,面红耳赤的舔净从两个人嘴里扯出来挂在嘴角的口液,要离凝视着庆忌下垂而颤抖的睫毛,哑着嗓子低语道:“这样就能治病。”

一厢情愿

**微聊春秋**
要离叫1春:庆忌庆忌;小庆忌!快来给我治病;快啊快。
庆忌:来啦来啦(扑啦啦登场;捧住要离的脸主动献吻)
要离:……
庆忌:……舒服些了?
要离:舒、舒服……
庆忌:奇怪,方才给伐夫治病的时候它还一脸嫌弃来着……
要离瞠目: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吻完伐夫再吻我啊!人畜殊途你懂不懂啊!人畜殊途人畜殊途……
庆忌:这莽夫又抽哪门子风,我又没说给伐夫治病就是吻它……
**未完代续**
要不是黑衣人上门禀报,要离不会觉得自己光溜溜站在庆忌面前有这么尴尬,他急忙关上门;钻进木桶里洗漱。
“什么事?”不是有要紧事,黑衣人不会找到这来。
“回主子话;从安插在吴国那边的探子报上来的消息;消息说;吴国马上要再立新君!”
“哦?呵呵;”庆忌干笑两声;“夫差归天三年,才想起另立新君,早干什么去了!”
“看来吴国现在已经是外忧内患、到了逼不得已的程度了,国不能一日无主,他们需要一个新主子来巩固朝纲。”黑衣人抬头看了庆忌一眼,道,“不如抓住现在大吴外坚内虚时机,趁虚而入,一举征讨,夺回本属我主的江山!”
庆忌摇了摇头:“现在卫国的势力还不足已与吴国抗衡,时机尚未成熟,区区蛋丸之地,出兵也是以卵击石”
“那不如联合其他强国?”
“事关重大,这里不是讲话之地,”庆忌整点行装,“回去商讨!”
“是。”
…… ……
昨天的大雨在一夜之间竟然冻成了冰,早上一起床,放眼望去,青天浊地之间竟覆盖上厚厚一层白,嗬,下雪了。
三辆马车已经早早的备好,仆人们正在七手八脚的往车上搬置细软,红娘子移步帐间,仿佛对这个栖身了百年之久的紫团洞充满了孜孜眷恋。
临行前,夫差沿着陡峭的山势回到了三年前坠崖的那处官道崖口,此时的这里,有往来留下的车辙,落雪的接官亭,还有躲在暗处咕叫的乌鸦……一切好像都没变,又仿佛蜕变的彻底了另一种陌生的样子,瞬间,往事历历在目—那漆黑如同墨染的一夜!如这雪一般白的夺目的少年,周身燃着复仇烈火,血灌瞳仁,将自己微薄的求生意识一点一滴泯灭的彻底,最后,自己被抛尸崖涧。
他不恨他,那个叫庆忌的少年,追根溯源,他有愧与他,死不足兮,鬼谷子也意料的出,这是天意,是夫差命遭此劫的宿命。
他唯一不懂的是,他始终以为自己会死得很幸福!至少比这样幸福。至少能够倒在某个温暖宽厚的臂膀里,至少会有人因为自己的死而心疼自己,至少会在死前听到自己最想的人用最想的方式呢喃着自己的名字!可是,他什么也没盼到,所有澎湃过的痴念一一落空了。
他被仇家追向绝路的时候,那个人在做什么?他被嗜血乌鸦啃噬的时候,那个人在做什么?他被坠尸山涧粉身碎骨的时候,那个人又在做什么?那个人,正被臣将拥戴着、高谈扩论、体恤着他的百姓、指点着他的江山!
“公子,”婵儿不识适宜的出现,将夫差沉吟心底的回忆一指掐断,蓦然察觉到,自己的鼻尖上竟然滑落了一条湿凉的微酸!他窘促的擦了一把脸,转过头看着摇曳在皑皑白雪中的的绿衣女子。
婵儿走向他,眼珠泛红,好像刚哭过似的,她羞咬着唇,双手摊在夫差面前,道:“公子,方才收拾东西的时候,婵儿发现了这个,三年前,我跟姑妈在溪间洗衣,刚发现你的时候,你手里就紧攥着这两个小俏件,想必对公子来说,一定十分重要咯。”婵儿的手心上托着两个脱漆的泥人,虽然颜色有些斑驳,那小人的模样依旧栩栩如生,在此刻白雪的映照下,好像还散发着剔透的光束。

夫差干笑,他也只能干笑,干笑老天爷真是个爱寻人开心的泼匹!这种时候送上这两个泥人到他面前,不是存心讽刺是什么!
“婵儿,这东西跟垃圾无异,拾它做什么,丢掉!”因为怕伤了姑娘的好意,夫差已经尽可能的把语气变得平和。
“哪有,虽然旧了点,也不能比作垃圾呀,这小件俏的很,丢掉怪可惜的……”
“我不想再说第二遍!”一声咆哮刚出口,夫差马上收回,可话已出口,语气又那么凶狠,把婵儿的脸都吓青了,夫差有些后悔,他放轻了语气,柔声道,“婵儿乖,丢了它。”说完,转身便走。
婵儿手一抖,不由得的她不丢,弃掉那两个棘手的东西,她泣不成声的向走远的夫差奔去,不顾一切的从身后抱住他,双臂环住夫差的腰干,死死的搂紧身前的男人不放。
“公子,婵儿知错婵儿知错!公子不要责怪婵儿,怪婵儿惹公子心烦了……”说着说着,她忍不住伤心的哭出来。
夫差惊诧于婵儿如此大胆亲密的举动,他站在原地,等着婵儿松手,再解释自己并没有责怪她之意,刚才语气粗鲁,是自己不是。可没成想婵儿将他越抱越紧,做势要永不分开似的!
“婵儿……放手。”
“不!不放!公子……”婵儿将醉红的脸贴在夫差背脊处,含情而略带鼻音的娇羞表白道,“婵儿喜欢公子,婵儿的心都是公子的,公子就要离开这里了,婵儿害怕再也见不到公子!婵儿不想要公子离开!”
夫差这才恍然明白了这个当了他三年跟屁虫的姑娘对自己是何等的痴恋。
痴恋,谁未曾没有过?
“婵儿乖,婵儿是个好姑娘,定会遇到真心爱你的郎君……”
“不!”她拼命摇头,“婵儿只喜欢公子一个人!婵儿非公子不嫁!……我懂了,公子是觉得婵儿配不上公子……只有、只有宫主能配得上……婵儿只求能做公子一名小妾……不!做丫鬟也好!只要公子能让婵儿生生世世留在公子身边伺候公子!婵儿什么都愿意,公子,带婵儿一起走吧!”
夫差低头不语,一直听婵儿激动的把话说完,他不忍的覆盖住缠在腰前的那双冰冷小手,缓缓的说道:“如果我无法做到真正爱你,对你只是兄妹之情,并无男女之意,你还会心甘情愿跟我走么?”
“婵儿愿意,喜欢公子,是婵儿一厢情愿的事,谁都奈何不了,只要公子答应带婵儿一起走,天涯海角我都愿意跟着公子。”
夫差有些撑不住了:“傻丫头,这样一来,会耽误了你。”
婵儿摇头,甜腻的说:“什么耽不耽误,能跟自己所爱的人相伴,死而无撼了。”
夫差还能说什么?一来有了半仙之躯的红娘子的辅佐,二来又有聪明能干的婵儿的青睐,有两个绝色佳人相伴,他还有何顾忌了?
就这样,算上婵儿和姑妈两人,加上宫里的一些办事得力的奴仆,夫差挟着红娘子上了软轿,共三辆大马车,一行人浩浩荡荡直奔江南方向赶去。
这一日,队伍行到了齐鲁两国交汇处,夫差掀开帘子,看见车外的皑皑雪景已经变成了重山翠柏,一片高低起伏的山峦,四处不见有人烟的迹象。
他刚放下帘子,车外一阵哒哒的马蹄声传来,夫差侧耳,从声音上他就能判断出有几匹马,三匹,而且都是战马,因为马蹄上还有铁器的声音。行至此处,大概赶了一夜的路程。
夫差将自己所猜测的结论告知身边的红娘子,红娘子闭目掐算起来,片刻睁开眼,赞许的看着夫差。
不多不少,正是三匹,三匹从江南吴越之地连夜赶到此处的战马。红娘子檀口一翘,笑道:“还有一点你没猜到的。”
夫差不解的看着红娘子,她料事如神,究竟还有什么是自己忽略的地方呢?
正在此时,赶车的车夫“吁”叫一声,夫差的车子停住不前,然后传来车夫与旁人对话的声音:
“车夫,旅途辛苦了,你们这一路,想必是从北方来的?”行人问道。
“西北方。”车夫答道。
“哦,听说北方道路积雪,不知哪条路好走一些?”行人又问。
“沿着这条官路走就成,方圆几百里都没有人烟,越往北气候越冷,三位英雄可要快马加鞭才是,恐怕到了晚上连落脚的住处都没有哦。”车夫好心提醒道。
“谢过了!”片刻,马车继续行路,车外的三匹马也“哒哒”的行将起来。
夫差再次掀开窗帘,就在他掀开帘子向外探去的瞬间,他震住了!
就像被闪电当空击中一般,足足僵持了数十秒!因为他看见了他最不想见到的那张脸!苍天,那人正骑着大马,风一样的从他面前飞过,速度之快,让他来不及多辨认,但是夫差敢断定,就是那个人!他还看见了身随其后的范蠡,这还有错么,只是,那行在最前头的白发壮汉是……
“停车!”夫差几乎是出自本能的吩咐车夫停车的,车已停罢,他探出头,高声喊着:“三位英雄!留步!”
周围一片荒山,因此夫差的喝声在寂静山谷里清脆的盘旋着,骑马的三个人都听到了,即使急于赶路,出于礼貌,三个人又都掉转回马头。
“不知这位公子有何赐教?”白发壮汉走到近前时,夫差才渐渐惊讶的发现,这幅龙钟老态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为他征战沙场多年,忠肝义胆的良将伍子胥!
夫差开合着唇,半天也说出话来,伍子胥尚已经认不出他是谁了……也是了,一个原身摔得粉身碎骨而脱胎换骨再获重生的人,谁能辨认他是谁?谁能把他跟已故的君王联系到一处?此时的他就像一个腰缠万贯、携一车家眷南迁的富商。
半饷,夫差点了点头,道:“听口音,三位都是南方人,这是要去北方……寻人么?”
伍子胥一愣,事关重大,他谨慎的看了一眼勾践和范蠡,提防他们不要多嘴。伍子胥笑道:“处理一些生意上的事,公子没什么事的话,在下先行一步了,谢过。”
“慢着,”夫差再次叫住他们,指了指一旁的勾践道,“在下有一事相告,可否让这位公子近一步说话。”
伍子胥不明所以,点头答应并用眼神告诉诫勾践休耍花样。
勾践面无表情的凝视着指着自己的公子,无凭无据的,只觉得这人的眼神好似在有意针对自己。
夫差凑近勾践耳边说道:“阁下路过一处接官亭,若在崖口发现了一些相识之物,就会知道一点,你要找的人,已经回到他本应该在的地方了,”夫差挑眉,冷瞪他一眼,“懂了?”
勾践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刚想追问,那公子已经垂下车帘,冷冷的吩咐车夫继续赶路。作者有话要说:自从把老板解决掉之后,小笙子更文的时间大把大把的了。我多存稿!争取不断更!过几天回老家走亲访友什么的,你懂的,就怕会断更呢。等回归的时候,希望如约看到有姑凉支持哦哦哦哦求收藏求收藏求收藏求收藏…… 求!

收买人心

马车继续南下而行;夫差稳坐于轿内;此时此刻的心绪却是只能用南辕北辙来形容。红娘子看他心不在焉;便问道:“魂儿,你是在想方才那位公子?”
夫差道:“方才姐姐早就预料到会有此事了吧。”
“不错,”红娘子忍笑,“可是魂儿因何如此断定,那三个人此行一定是到汉滨去寻你的?”是啊;夫差又没有练就成红娘子那般深远的道行,他怎么猜到的?
夫差冷笑着掀开车帘;欣赏着江南草长莺飞的春景;道;“我无非是察颜观色而已;从伍子胥颐指气使的态度;从勾践那副忏悔、赎罪般的德行,就知道他们是去寻我的尸首去了……说来可笑,时隔三年才想起寻我?”夫差托着腮,低声咒骂一句,“三年,到底是去寻尸体还是去寻化石了?!一群蠢货。”
“原来他就是魂儿口中念念不忘的那个人。”红娘子打断了夫差的自言自语。
“念念不忘?这不是念念不忘,是……是耿耿于怀!恨不得马上就让他身败名裂!让他也尝尝碎尸万段的滋味!”夫差气得面色发青,双唇不住颤抖。
红娘子见他脸色十分难看,眼圈似乎闪着泪光,竟也一惊,这样将情绪表于其外、如此容易被牵怒的夫差,红娘子却是第一次见呢,她便不敢再继续逗他,正襟端坐,悠悠道:“‘耿耿于怀’和‘念念不忘’又有什么分别呢,落得六根清净,才是得道之举。”她好像在说夫差,又更像在自我挖苦。
脚下的路行的更急了,当日下午就到了吴国境内的云阳城,也就是说,再向南行五十里,便是吴国国都姑苏城,这时,车夫下来禀报,说几匹马连日赶路都乏的很,还剩下不到五十里,落落脚歇息歇息为好。红娘子点头同意,她活了两百岁也没曾有机会来过江南,人人尽说江南美,她也正想歇身逛逛。
“我这脸上的疮疤恐怕会骇人不浅,”临下车前,红娘子竟起了顾虑,女人终究是女人,几百岁的女人都希望自己是美艳压群的,因此她略施法术,等再次掀开遮面的红纱时,露出了她从前宛如陶瓷的雪白肌肤,红疮全部消失不见,红娘子喜上眉稍,宛尔问道,“魂儿,你瞧姐姐美么?”
夫差浅笑:“美!其实姐姐什么样子都美,根本毋需在脸上做这手脚!真的!”
“虽然知道是谎话,姐姐还是喜欢听。”说完,二人夫唱妇随般走出车外,婵儿姑娘娇滴滴的从另一辆车里下来,站在不远处正迎着宫主和夫差公子,其他上上下下共十六位奴仆也纷纷下车,车夫们赶着马交到了馆驿小二手里。
云阳城里好不热闹,说书的茶楼,唱戏的酒馆,街头小贩当街叫卖,行人熙熙攘攘。夫差等人进了正街的一家酒楼,刚到门口就被酒保热情的引到楼上一居雅间,等落了坐,酒保为每人砌了壶上茶,开始介绍菜色。
夫差靠窗而坐,可以将街上的景致看得清清楚楚,他见离此处不远的教场附近,有一群年轻力状的小伙子好像在场子中央兴修一尊铜像,夫差便问那酒保,道:“那群人在做什么?”
“哦,那是在修建越王的铜像呢!”酒保一边温酒一边说道。
“哦?”夫差听闻此言便是一愣,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越王?”
“是啊。”酒保点头,“越王勾践。”
夫差倍感诧异,紧着追问:“此处是吴国的云阳城,为何在吴国境内修建越国国君的铜像?这……这说不通吧?!修建他的铜像,难道是为了敬重他不成?”
“客官猜对了,正是如此。小的看几位是从北方来的可能还不太清楚,”酒保一看夫差等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有,知道他们是远道而来,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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