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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合家欢 (完结)作者:旎旎-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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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不知道为什么,好了这么多年的好朋友,居然就这样平淡了下来,心里很是不解。

很快,春节的长假就要过去了。江银桃这几日的表现终于让江银荷的心肠软了下来,也肯坐下来听一听她说什么了。只是对于她想去自家的工厂有些颇不以为然,因为江银桃那种性子。根本就是有些拧不清,如果让她进了,她肯定觉得自己是老板的妹妹,那还不得为所欲为。哪里会跟其他几个弟妹那样知道分寸。一直勤勤恳恳地帮助自己。

江银荷不敢随便答应,只说要跟杨淑萍商量商量,毕竟这个时候林记已经由杨淑萍全权打理了。周大松见事情还是不能确定下来,也上前说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他的意思是不用江银桃去林记,只有他和周红军两个进就行,他们两个保证不给林记添麻烦,让江银荷好好考虑考虑。江银荷还是给周大松面子的,只说会好好考虑。这一回倒是江大龙和李玖香都没有多说一句,一副让他们姊妹自己处理的态度。

到了晚上,江银荷把杨淑萍和林初夏两个都叫到了她的房里。将这个事情跟两人说了说。让她们也一起出个主意。其实如果按照以前这家人的为人处世。林初夏和杨淑萍是都不会答应的。只是这回听得他们也处境艰难,又不要江银桃过来,林初夏倒是松了口。

因为林初夏想。这亲戚之间还是互相帮衬的好。周大松和周红军两个能力还是有的,这回又受了这么大的挫折,应该还是会吸取教训的。有了林初夏的发言,杨淑萍也点头同意了。江银荷见两人的意见跟自己差不多,也点了点头:“这次我会跟大松两个约法三章,如果在我这里,就一定要遵守我这里的规章制度。要是犯了规矩,那就别怪我了!”

林初夏和杨淑萍都觉得她加的这个条件很好,因为周大松毕竟是自己做过老板的人,怕他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会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这样约束一下也好。江银荷决定让周大松和周红军两个先在面包厂这边学东西,等东西都学会了,再说去别的岗位。

等江银荷把这个决定告诉江银桃的时候,她脸上有一丝愤愤不平,正准备要说什么的时候,让周大松一把抓住,警告地瞪了她几眼。江银荷有些不高兴起来,自家妹妹总是这么眼高手低,估计自己就是让了这个老板给她做,她还有得挑吧!

好在周大松下面说的话还是很中听:“大姐,您这个时侯拉我们一把,我们万分感激。做您这行,我和红军两个也等于是外行,自然是要从最基层做起的。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做,不会辜负您的这片心的。”江银荷这才点头应了。

到他们要回a市的时候,曾玉又领着刑杰过来了一趟,他们两个提着许多北京土特产,这是让林国斌和江大龙几个带回去的。江银荷不肯要,说这些东西都准备的有。

可曾玉哪里肯,一定让他们收下。后来还是林初夏劝了江银荷:“妈,您就让曾伯母送吧,这也是她的一份心不是。要是退了回去,您这不是抹了曾伯母的面子吗!”江银荷无奈只得收下,江大龙和李玖香做了代表谢谢曾玉,倒是搞得曾玉不好意思起来。

等到送他们上火车的那天,林立冬早就回了部队。没办法,只得江银荷和林初夏去送,杨淑萍在家里看林念。这次就是尚大嫂也跟着一起回新华村,要半个月以后回来。

等他们走了,江银荷和杨淑萍两个在家里足足收拾了一天,又洗了一天的床单被罩的,才把家里恢复原状。林初夏也回了学校过起了补课的日子,日子又恢复了平静。没多久,林国斌打电话来说周大松父子两个在面包厂里做得不错,很是认真,江银荷才算是放下心来。

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林初夏只能以黑暗来形容。做不完的测验、补不完的课,让林初夏一个头有两个大,虽说她现在学习觉得压力不大,可这量太大了,每日里都要做卷子做到后半夜,可一早又要起来去学校,每日里就是睡得太少了。

林初夏连坚持了十多年的晨练都放弃了,可这觉还是不够睡,这作业还是做不完。刑杰也很是理解林初夏,没有怎么来打扰她,让她安安心心地准备高考。

不过唯一有个好处就是林初夏正好可以少跟楚晓云联系了,她现在已经陷入了热恋里,每次联系都要滔滔不绝地说半天白桦。林初夏理或不理都不好,只得说这半年因为要准备高考,可能会要跟她少联系,楚晓云只能放过她,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了。

终于到了高考的日子,正好赶上端午节。江银荷怕她吃粽子不好消化,到时候肠胃出问题影响考试,就没让她吃粽子。林初夏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可江银荷怕林初夏心里不平衡啊,只跟她说给她留了粽子,让她一定好好考。林国斌也从a市打电话过来,鼓励了半天。曾玉也送了煲汤,让林初夏好好补补。最有意思的是林立冬,他为了妹妹高考,居然那三天请了假在家,每日送妹妹去考试,直把林初夏感动得要哭了。

好不容易考完试,那些题目对于林初夏来说是soeasy。既然考完了她也不想了,考完最后一门出来,外面迎接她的有江银荷、林立冬、杨淑萍、林念和刑杰。江银荷手里还提着几个粽子,看到这样大的欢迎阵容,林初夏终是落下了幸福的眼泪。

林初夏想起自己答应了柳菁菁高考一完事就回a市,考完的第二天,林初夏就跟刑杰和楚晓云打了个招呼坐火车回了a市。当她在火车上看到a市熟悉的景象时,林初夏只觉得自己就跟前世从北京回来时的感觉一样,是那么的亲切。难怪那么多的诗人会写诗抒发自己的回乡时的感受,也难怪没有回到故乡时,会有那么多思乡之情要抒发。

因为跟林国斌打了招呼,到了站后,虽说知道闺女没带什么行李,可林国斌还是亲自接到了火车的车厢里。林国斌帮着林初夏提着行李,一边走一边回过头来问她:“回了家,最想吃什么?”林初夏很是感激爸爸,没有一上来就问高考的事情。她这个时侯想起的是家乡的米粉和馄饨,记忆中最深刻的就是那年从北京回来和林立冬两个在巷子口吃的米粉。

林国斌笑着说道:“巷子口那家早就拆了,咱们不如去草上墙湾那里吧,那边有个老馄饨店,那家的馄饨,我可是从解放前来a市就在那边吃的,虽然有一段时间没有了,可如今那老板又开始做了。只是主力从老板换成了老板的儿子了,咱们去尝尝,小乖肯定会爱吃。”林初夏还真不知道有这么个好地方,忙点头应好。

林国斌又解释:“不过那个店子不大,也没怎样装修,有点脏,只是味道你相信爸爸绝对的地道。”林初夏笑了起来:“爸爸,你说什么呢,我就是要吃那个地道的口味,难道还是要吃装修不成。”林国斌这才放心地领着女儿去了。

那家店子在草上墙湾的巷子最里面,这个地方要不是知道的人估计都找不到。店面很小,连个招牌都没有,只是在墙上有块小黑板用各色的粉笔写了馄饨、米粉、面条的价格。房檐下放了两口大锅,林初夏肯定一口是烫粉和煮馄饨的,另外一口肯定是筒子骨汤。

站在两口大锅前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因为天气热,上身就穿了见跨栏背心,胸前系了条很是干净的白色围裙,这让林初夏有些好感。因为好多店子里站锅的人那条围裙都是看不出颜色来的,让人的食欲大减。这样干净的围裙,让人吃得放心。

ps:

今日第三更,这章也改了不少!

 第三百零八章

林国斌应该是经常来的,在门前的桌子边坐下冲着那中年人喊道:“同志,来两碗馄饨!”那人声音很洪亮地答了声:“好咧!”只看他手脚麻利地从一个菜板上数了几十个馄饨,往一个锅里一扔,这边就已经开始做碗了。在a市吃米粉也好,吃馄饨也好,都是需要做碗的。所谓做碗就是往碗里放作料、葱花,而馄饨会加一样凤尾酸菜,那切得细细的凤尾酸菜是吃馄饨的必备。跟北方的放虾皮和冬菜不一样,可林初夏觉得a市的这种吃法也是一种风味。

等馄饨端上来的时候,林初夏终于明白林国斌为什么说地道了。薄如蝉翼的馄饨皮包裹着粉红色的肉馅,绿绿的葱花,浓浓白白的骨汤,细细的凤尾酸菜,看得她垂涎欲滴。

“那边桌上还有榨菜、剁辣椒和酸豆角,喜欢的可以加一些。”站在两口大锅后面的中年男人冲着父女两个喊道。林国斌笑着说了谢谢,从旁边那张桌子取了三个小碗过来,果然是榨菜、剁辣椒和酸豆角。林初夏每样都放了一点,一碗馄饨好似没有什么感觉就吃了下去。

吃完一碗馄饨还觉得意犹未尽的林初夏,又眨巴着大眼睛冲着林国斌说道:“爸爸,还能再来一碗吗?”林国斌笑了:“这孩子,家里你外婆和舅妈一早就过来准备午饭了,你倒是好,还要吃两碗馄饨,那中午饭怎么办,你好意思吃不下去吗?”

林初夏听了。也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只是这馄饨也太好吃了吧。北京的馄饨皮太厚,林初夏觉得跟饺子皮差不多了,没法跟a市的绉纱馄饨相比。那算吃馄饨还是吃饺子呢。

只是一早就开始准备的午饭,林初夏当然不能错过。虽然尚大嫂和江银荷已经尽量用a市的食材,比如说什么豆豉、辣椒面之类的都是从a市带过去的,可是那些新鲜食材是没法长时间保存的,所以林初夏在北京的这两年的时间里,很是想念a市的点点滴滴。

林国斌看着她为难的样子,拍了拍她的肩膀:“你回来又不是只有今天一天,要是馋了,你还可以过来吃啊,离家又不远。这里可不止有馄饨和米粉。还有荷兰粉、白立圆、刮凉粉、麻油猪血呢。你可以没事就来吃一碗。”林初夏听得爸爸的介绍。眼睛都亮了:“爸爸,那我再吃一碗刮凉粉,哎呀。我都有两年多没吃过了,这个东西不占地方,午饭肯定能吃得下。”

女儿都这么说了,林国斌还能说什么,只得高声对那老板喊道:“同志,再加一碗刮凉粉!”那老板答应了一声,又问道:“酸萝卜什么的都要吗?”林初夏忙答道:“都要,都要,蒜水什么的都要。”老板听了点头,冲着旁边一个正在切菜的中年妇女喊道:“刮凉粉一碗。作料都要。”那女的放了手里的道,在旁边开始做起刮凉粉来。

刮凉粉其实就是用绿豆或者蚕豆做的凉粉,蚕豆粉做的更好吃一些。林初夏想那肯定是用个大炖钵做的,然后反扣在一块圆的案板上。那凉粉就像一团巨大的白色棉花一般,用一把尽是圆眼的金属刮子,在胖胖的、颤颤巍巍的凉粉上一下一下地刮。凉粉就被刮成一条条细长的了,再用筷子夹起来放到碗里。淋上酱油、麻油、盐水、醋、辣椒油、蒜水、麻酱,最后再放上一些酸萝卜细丁和花生碎、香菜末,一碗爽口又诱人的刮凉粉就做成了。

等那女人把刮凉粉端过来,林初夏一闻那个味道,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她到北京这两年最想的就是a市的这些小吃,如今端到面前了,还讲什么客气的,端起碗就吃了起来。

林国斌看着女儿吃得高兴,他也满足地笑了,站起身去跟老板结了帐。等他结账回来,林初夏已经放下碗来,林国斌看着空空如也的碗,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林初夏拿起随身携带的餐巾纸擦了擦嘴,满足地说道:“爸爸,这个地方的东西真不错,以后我还要来。”

林国斌无限溺爱地看着自己的幺女,伸手接过她手里的餐巾纸将她嘴边的油渍擦干净:“这还不是分分钟的事!”两人对视一笑,父女两个挽着手边说边笑地往家走去。

林国斌见女儿吃了早饭后,精神好了许多这才问道:“小乖,这次考试考得怎样啊?”林初夏笑着拍了拍神情有些紧张的林国斌:“爸爸,对于考试这种事情,您还怕女儿会给您丢脸吗?”是了,自从林初夏开始读书了,这成绩就从来没让林国斌操过心,这个女儿是他三个孩子里最会念书的,每次跟同事们聊起读书的孩子们,她都能让林国斌骄傲地昂起头。

林国斌拍了拍林初夏的肩膀,她的身高如今已经跟自己差不多了。还有不到一年时间就到十八岁了,那个时侯她说不定能追上才一百七十二公分高的自己。“小乖,爸爸也是多余问你这个问题,既然回了a市,就在家里好好休息,各处玩玩吧!”林国斌笑着说道。

到了家里,果然看到李玖香和周全芳两个在厨房里忙碌,就是江大龙也在厨房里帮着打下手。林初夏进来给长辈们一一打了招呼,这才回了楼上洗了个澡,坐这么长时间的火车,不洗洗也太难受了。等她神清气爽地下楼来,家里的姨妈和舅舅们也都来了,饭菜也已经端上桌,一楼的餐厅里一派热闹景象。林国斌如今在一楼的餐厅装了吊扇,这样吃饭会没那么热。再加上这栋楼足足有三层,餐厅里更是有种阴凉的感觉。

李玖香和周全芳做的全是a市当地的菜,也是林初夏喜欢吃的菜。当然还炖了一只腊蹄膀,这是林国斌从春节一直放到冰柜里冷冻着的,就是想着今年林初夏考完高考可能会回a市,正好可以让她解解馋,这可是她在新华村最喜欢的吃的一道菜肴。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周全芳是放假一天,在林宅忙活收拾。不过,林初夏的房间是林国斌亲手整理出来的,也多亏是夏天,他只需要将铺好褥子的席梦思上放上竹凉席,给枕头上也放上竹凉席枕头就行了。等吃完饭众人都回去了,林初夏才回了二楼自己原来的房间。

躺在有两年没有躺过的床上,林初夏终于找回了些熟悉的感觉,转头看向四周,都已经擦得一尘不染。林初夏心想,爸爸为了自己还真是非常尽心尽力了。

在床上小憩了一会儿,就已经到了下午三点左右。林初夏一个翻身爬起来,她要去拜访第一个好友——柳菁菁了!换好衣服带上礼物,跟还在睡意朦胧的林国斌说了声,林初夏就出门了。虽是在a市生活了这么多年,可在北京的这两年让林初夏忘记了a市夏天的酷热和太阳的炙烈了。刚一出房门,林初夏只觉得自己的头皮都热了,四脖子汗流。

林初夏只得又打道回府,从行李里翻出墨镜和太阳帽来戴好了才重新出门。好在林家和柳家也就走路五分钟的距离,这林初夏都是从这个屋檐下蹦到另外一个屋檐下,才算是没有觉得那样烤的慌。到了那熟悉的街道,站在柳菁菁家院子门口的屋檐下,回望自己度过童年的院子,黑漆大门仍是在午后的烈日下巍然耸立。

可能是温度太高的原因,就这么点点远的距离,林初夏都觉得对面的黑漆大门在热气的蒸腾下有些模糊起来。因为是夏日的午后,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街上的行人都没几个,那院子门口更是冷冷清清,一个人影也没有。

看了一会儿,林初夏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来,转身边喊着柳菁菁的名字边抬手敲起门来。她回来没有告诉柳菁菁,就想给她一个惊喜。这会子的敲门声和喊门声,让屋里有了动静,只听得一阵忙乱的声音,从屋里转瞬之间就到了门口。

呼啦一下,院门被打开,柳菁菁的脸出现在门内。看到林初夏的时候,嘴已经张成了“o”型。林初夏看着昔日的好友,已经两年没见的柳菁菁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个子虽然没有林初夏高,可目测估计也有一百六十公分左右。

五官已经张开,眉清目秀,大眼睛,剪了个非常短的男发,显得非常精神。柳菁菁穿着一身居家的短衣短裤,就是太瘦了,露着的纤细脚脖子让林初夏都怕会折断。这是长大后的柳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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